第七章 合同其他条款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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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开始客商不信,后又与台湾生产厂商互相推 诿。我公司通过传真、电传、信函、电报等方式重申我 们意见,并警告对方如果拖延下去只会加重其赔偿金额。 香港客商与生产代表商于10月底来中国,他们随机抽样8 卷帘子布复验,从拉伸、挂胶、成型的全过程证明我们 提出的索赔理由充分,耗料增加比例属实,最后,双方 达成协议,香港客商赔偿12万美元,并如期将赔款汇至 我公司帐上。 本案是一个国际货物买卖索赔的典型案 例,在香港客户产品质量不符规定时, 我方在索赔期内及时提出索赔,有理有 据,维护了我方的合法权益。
指买卖双方之中,任何一方不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行为。
1、英国法的规定——违反要件和违反担保
如:履约时间、货物 的品质和数量等条款 都属于合同要件
若违反要件,受损方 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损 害赔偿,若违反担保, 则只可以要求损害赔 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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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国法的规定——重大违约和轻微违约
指由于债务人没有 履行合同或履行合 同有缺陷致使债权 人不能得到该项交 易的主要利益。在 此情况下,受损方 可以解除合同并要 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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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案例分析
中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于某年5月通过函电签订了一份分 批装运进出口合同,由A向B出售化工原料5000公吨。双方 在合同中订明价格条款为CFR伦敦,总金额为185万英镑, 每批等量装运,包装条款为适合于海运性质的包装;索赔 条款是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数量和规格问题应于15天之内, 质量问题应于90天之内,买方须凭经卖方同意的检验人的 证明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在货物发运前,B公司代理人 到A仓库查看了货物包装情况,没有提出疑义。A方从7月 起开始发货,到11月止货物出运完毕。每批装载,船方均 出具了清洁提单。(转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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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我公司以CIF条件从美
国进口一套设备,合同总价款为800万 美元。合同中规定,如果合同一方违 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违约 方需向对方支付1200万美元的违约金。 合同订立后,我公司迟迟收不到货, 因而影响到自己的生产、经营。故此, 我公司在索赔期内向美方提出索赔, 而美方却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这 种情况下,美国法院将如何判决?
计划,与粮油进出口A公司订立购销合同,要求A公司供 应生产咖啡的主要原料食用植物油和咖啡豆。A公司接受 订单后即与法国B公司订立进口食用植物油和咖啡豆的合 同一份,货值35万美元。合同约定以CIF条件成交,目的 港为我国某港口,收货人为DL公司,并采用不可撤销即 期信用证支付。DL公司作为收货人在该合同上副署。合 同订立后不久,A公司即委托C银行按合同中的信用证条 款开出以法国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同 年11月22日,C银行收到法国D银行转来的全套交易单证。 (转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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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争议与索(理)赔的含义
交易的一方认 为另一方未能 部分或全部履 行合同所规定 的责任与义务 而引起的纠纷。 索赔是指受 损的一方, 根据合同或 法律规定, 向违约方提 出赔偿要求。
违约方对受 损方所提赔 偿要求的受 理与处理。
争议产生的原因
买方违约、卖方违约、 合同条款规定欠明确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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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法律对违约行为的不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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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货到目的港后,B发现每批货物都有部分袋子 损坏。于是,B单方面聘请欧洲某公证行检验货物,出具 的证明表明破损原因是由于托盘木条强度不够,不适宜 海上运输,以及包装带捆扎不紧所致。据此,B方两次传 真给我方提出索赔,要求我方负责赔偿重新包装的人工 费、材料费及检验费用,索赔金额约7万英镑。经过核实, A方仅同意赔偿40%的损失。双方又经过几次协商,未能 达成协议。最后经国内某商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A方 补偿B方5.2万英镑,了结此案。
合同中规定货到目的港后30天内检验。尽管这是一个买方复验 的期限,但实质上是索赔的期限。而德国客户却在半年后方向 我公司提出索赔,显然其索赔是超过索赔的期限的,因此,按 照有关法律,德国客户也就丧失了向我方公司索赔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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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罚金或违约金条款
适用场合:一般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买方延 期接货或延迟开立L/C、拖延付款等,并不以 造成损失为前提,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是否存 在及损失大小没有关系。 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例如:履行时间略 有延迟、交付的货 物数量和品质与合 同略有出入等,在 此情况下,受损方 可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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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约》的规定(第25条) ——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
若构成根本性违约,受损方可解除合同并提出 损害赔偿;反之则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4、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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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某年10月,中国某食品DL公司根据其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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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就本案例来讲,由于合同中只简单订明如果一方 违约,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易让人理解为这是为了预 防违约而制定的。另外,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额较高, 超出合同价款的一半,也易让人理解为这笔违约金具有 惩戒性质,即为“罚金”。如果我方公司不能提供自己 因卖方延迟交货而遭受的损失与这12ho万美元的违约金 大体一致的充足证明,法院就会因其过高而将此违约金 判定为“罚金”而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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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如下:美国法院有可能判定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
为罚金,并宣布对合同中规定的1200万美元的违约规定不 予承认。原因是: (l)美国属英美法系的同家,而英美法系把违约金严格 地区分为“罚金”和“预约赔偿金”。认为前者是无效的, 不可强制执行;后者是有效的,可以强制执行。至于二者 之间怎样区分,要以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图而定。 如果当事人的意图是要惩戒或预防违约的发生,则违约金 就是“罚金”;如果当事人是为减少将来计算违约损害的 麻烦而规定的,即属于“预约赔偿金”。(转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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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一)异议与索赔条款
异议与索赔条款、 罚金条款
索赔依据
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 法定索赔期 约定索赔期
索赔期限
(1)货物运抵目的港后×× 天起算。(2)货物运抵目的 港卸至码头后××天起算。 (3)货物运抵最终目的地后 ××天起算。
索赔处理办法及索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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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我公司以CFR条件对德国出口一批小五金工
具。合同规定货到目的港后30天内检验,买方有权凭检验结 果提出索赔。我公司按期发货,德国客户也按期凭单支付了 货款。可半年后,我公司收到德国客户的索赔文件,上称上 述小五金工具有70%已锈损,并附有德国某内地一检验机构 出具的检验证书。对德国客户的索赔要求,我公司应如何处 理?
分析如下:我方公司可以拒绝,超过了索赔期限。双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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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与此同时,A公司与DL公司得知货已到达目 的港,于是DL公司遂与承运人打通关节,凭保函提取B 公司发来的全部货物,结果提货后发现只有咖啡豆,未 A见食用植物油,无法生产咖啡。DL公司即要求公司即 通知C银行拒付全部货款。C银行经审核认为B公司交付 的全套单证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即在规定期限内将 货款全数付出。随后将付出的货款从A公司帐户上全部 扣除。但B公司以后一直未发食用植物油。为此,DL公 司依据原合同约定向A公司提出索赔。A公司与B公司协 商未果,只好向当地法院起诉B公司,要求承担损失。 试分析:根据《公约》的规定,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 么?
商品检验、索赔、 不可抗力与仲裁(2)
第二节
索赔
争议与索赔的含义 不同法律对违约行为的不同解释 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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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案例
某年春交会期间,我方某公司与香港某客户签订了一批进 口尼龙帘子的合同,总价款96万美元,CIF大连交货,索赔 期为90天,同年7月,此货到达我方最终用户时,发现质量与 合同严重不符,不仅布幅明显窄于合同规定,伸张拉力强度 不够,而且经线、纬线松紧密度均低于合同指标。我方公司 立即请某省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出具了“该商品不符合原 合同规定”的商检证书。请客户前来复验并向其提出索赔意 见供选择:(1)全部退货并赔偿我方利息及国内短途运、保 费,赔偿因停工待料引起的间接损失或补偿以高价购买原料 的损失;(2)降价。因幅宽和张力强度问题,致使消耗定额 增大,且与设备的设计相矛盾,应降价20%。(转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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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索赔条款示例
买方对货物的任何异议必须于装运货物的船只到达提 单指定目的港××天内提出,并须提供经卖方同意的 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若卖方不能如期交货,在卖方同意由付款行从议付货 款中扣除罚金的条件下,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但卖 方须向买方支付不超过延期交货部分金额的 5 %的罚 金。罚金按照每7天收取延期交货部分金额的 0.5%, 不足7天按7天计算。如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交 货,延期10周后,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支 付上述延期交货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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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开始客商不信,后又与台湾生产厂商互相推 诿。我公司通过传真、电传、信函、电报等方式重申我 们意见,并警告对方如果拖延下去只会加重其赔偿金额。 香港客商与生产代表商于10月底来中国,他们随机抽样8 卷帘子布复验,从拉伸、挂胶、成型的全过程证明我们 提出的索赔理由充分,耗料增加比例属实,最后,双方 达成协议,香港客商赔偿12万美元,并如期将赔款汇至 我公司帐上。 本案是一个国际货物买卖索赔的典型案 例,在香港客户产品质量不符规定时, 我方在索赔期内及时提出索赔,有理有 据,维护了我方的合法权益。
指买卖双方之中,任何一方不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行为。
1、英国法的规定——违反要件和违反担保
如:履约时间、货物 的品质和数量等条款 都属于合同要件
若违反要件,受损方 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损 害赔偿,若违反担保, 则只可以要求损害赔 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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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国法的规定——重大违约和轻微违约
指由于债务人没有 履行合同或履行合 同有缺陷致使债权 人不能得到该项交 易的主要利益。在 此情况下,受损方 可以解除合同并要 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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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案例分析
中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于某年5月通过函电签订了一份分 批装运进出口合同,由A向B出售化工原料5000公吨。双方 在合同中订明价格条款为CFR伦敦,总金额为185万英镑, 每批等量装运,包装条款为适合于海运性质的包装;索赔 条款是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数量和规格问题应于15天之内, 质量问题应于90天之内,买方须凭经卖方同意的检验人的 证明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在货物发运前,B公司代理人 到A仓库查看了货物包装情况,没有提出疑义。A方从7月 起开始发货,到11月止货物出运完毕。每批装载,船方均 出具了清洁提单。(转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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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我公司以CIF条件从美
国进口一套设备,合同总价款为800万 美元。合同中规定,如果合同一方违 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违约 方需向对方支付1200万美元的违约金。 合同订立后,我公司迟迟收不到货, 因而影响到自己的生产、经营。故此, 我公司在索赔期内向美方提出索赔, 而美方却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这 种情况下,美国法院将如何判决?
计划,与粮油进出口A公司订立购销合同,要求A公司供 应生产咖啡的主要原料食用植物油和咖啡豆。A公司接受 订单后即与法国B公司订立进口食用植物油和咖啡豆的合 同一份,货值35万美元。合同约定以CIF条件成交,目的 港为我国某港口,收货人为DL公司,并采用不可撤销即 期信用证支付。DL公司作为收货人在该合同上副署。合 同订立后不久,A公司即委托C银行按合同中的信用证条 款开出以法国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同 年11月22日,C银行收到法国D银行转来的全套交易单证。 (转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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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争议与索(理)赔的含义
交易的一方认 为另一方未能 部分或全部履 行合同所规定 的责任与义务 而引起的纠纷。 索赔是指受 损的一方, 根据合同或 法律规定, 向违约方提 出赔偿要求。
违约方对受 损方所提赔 偿要求的受 理与处理。
争议产生的原因
买方违约、卖方违约、 合同条款规定欠明确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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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法律对违约行为的不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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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货到目的港后,B发现每批货物都有部分袋子 损坏。于是,B单方面聘请欧洲某公证行检验货物,出具 的证明表明破损原因是由于托盘木条强度不够,不适宜 海上运输,以及包装带捆扎不紧所致。据此,B方两次传 真给我方提出索赔,要求我方负责赔偿重新包装的人工 费、材料费及检验费用,索赔金额约7万英镑。经过核实, A方仅同意赔偿40%的损失。双方又经过几次协商,未能 达成协议。最后经国内某商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A方 补偿B方5.2万英镑,了结此案。
合同中规定货到目的港后30天内检验。尽管这是一个买方复验 的期限,但实质上是索赔的期限。而德国客户却在半年后方向 我公司提出索赔,显然其索赔是超过索赔的期限的,因此,按 照有关法律,德国客户也就丧失了向我方公司索赔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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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罚金或违约金条款
适用场合:一般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买方延 期接货或延迟开立L/C、拖延付款等,并不以 造成损失为前提,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是否存 在及损失大小没有关系。 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例如:履行时间略 有延迟、交付的货 物数量和品质与合 同略有出入等,在 此情况下,受损方 可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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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约》的规定(第25条) ——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
若构成根本性违约,受损方可解除合同并提出 损害赔偿;反之则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4、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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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某年10月,中国某食品DL公司根据其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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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就本案例来讲,由于合同中只简单订明如果一方 违约,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易让人理解为这是为了预 防违约而制定的。另外,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额较高, 超出合同价款的一半,也易让人理解为这笔违约金具有 惩戒性质,即为“罚金”。如果我方公司不能提供自己 因卖方延迟交货而遭受的损失与这12ho万美元的违约金 大体一致的充足证明,法院就会因其过高而将此违约金 判定为“罚金”而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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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如下:美国法院有可能判定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
为罚金,并宣布对合同中规定的1200万美元的违约规定不 予承认。原因是: (l)美国属英美法系的同家,而英美法系把违约金严格 地区分为“罚金”和“预约赔偿金”。认为前者是无效的, 不可强制执行;后者是有效的,可以强制执行。至于二者 之间怎样区分,要以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图而定。 如果当事人的意图是要惩戒或预防违约的发生,则违约金 就是“罚金”;如果当事人是为减少将来计算违约损害的 麻烦而规定的,即属于“预约赔偿金”。(转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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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一)异议与索赔条款
异议与索赔条款、 罚金条款
索赔依据
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 法定索赔期 约定索赔期
索赔期限
(1)货物运抵目的港后×× 天起算。(2)货物运抵目的 港卸至码头后××天起算。 (3)货物运抵最终目的地后 ××天起算。
索赔处理办法及索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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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我公司以CFR条件对德国出口一批小五金工
具。合同规定货到目的港后30天内检验,买方有权凭检验结 果提出索赔。我公司按期发货,德国客户也按期凭单支付了 货款。可半年后,我公司收到德国客户的索赔文件,上称上 述小五金工具有70%已锈损,并附有德国某内地一检验机构 出具的检验证书。对德国客户的索赔要求,我公司应如何处 理?
分析如下:我方公司可以拒绝,超过了索赔期限。双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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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与此同时,A公司与DL公司得知货已到达目 的港,于是DL公司遂与承运人打通关节,凭保函提取B 公司发来的全部货物,结果提货后发现只有咖啡豆,未 A见食用植物油,无法生产咖啡。DL公司即要求公司即 通知C银行拒付全部货款。C银行经审核认为B公司交付 的全套单证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即在规定期限内将 货款全数付出。随后将付出的货款从A公司帐户上全部 扣除。但B公司以后一直未发食用植物油。为此,DL公 司依据原合同约定向A公司提出索赔。A公司与B公司协 商未果,只好向当地法院起诉B公司,要求承担损失。 试分析:根据《公约》的规定,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 么?
商品检验、索赔、 不可抗力与仲裁(2)
第二节
索赔
争议与索赔的含义 不同法律对违约行为的不同解释 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2
导读案例
某年春交会期间,我方某公司与香港某客户签订了一批进 口尼龙帘子的合同,总价款96万美元,CIF大连交货,索赔 期为90天,同年7月,此货到达我方最终用户时,发现质量与 合同严重不符,不仅布幅明显窄于合同规定,伸张拉力强度 不够,而且经线、纬线松紧密度均低于合同指标。我方公司 立即请某省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出具了“该商品不符合原 合同规定”的商检证书。请客户前来复验并向其提出索赔意 见供选择:(1)全部退货并赔偿我方利息及国内短途运、保 费,赔偿因停工待料引起的间接损失或补偿以高价购买原料 的损失;(2)降价。因幅宽和张力强度问题,致使消耗定额 增大,且与设备的设计相矛盾,应降价20%。(转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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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索赔条款示例
买方对货物的任何异议必须于装运货物的船只到达提 单指定目的港××天内提出,并须提供经卖方同意的 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若卖方不能如期交货,在卖方同意由付款行从议付货 款中扣除罚金的条件下,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但卖 方须向买方支付不超过延期交货部分金额的 5 %的罚 金。罚金按照每7天收取延期交货部分金额的 0.5%, 不足7天按7天计算。如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交 货,延期10周后,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支 付上述延期交货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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