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职工正向激励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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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职工正向激励管理制度
QLS/XHG-AH-012-2014
1、目的
为了培养职工对公司安全管理的参与意识,倡导公司安全激励文化,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调动职工为公司安全出谋划策的积极性,提高其自主管理能力,激发职工关心企业、热爱公司的热情,鼓励职工为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安全有效开展,以“推亮点、树标杆、抓改进、促实效”为原则,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4、名词解释
4.1正向激励是指对职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正面强化,使职工以一种愉快的心情继续其行为,并对职工的符合组织安全目标的期望行为进行奖励和表彰,以使这种行为更多地出现,提高职工的积极性,主要表现为对职工的奖励和表扬等。
4.2合理化建议是指是指职工或团队针对公司安全管理的各项工
作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及时提出的书面的、科学的、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解决方案。
5、职责
5.1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时响应并处理职工正向激励和合理化建议,并对所认可采纳的合理化建议提出者进行表扬、奖励批准。
5.2绩效工资领导小组负责进行审核评议,兼任审委会,其工作职责如下:由“”
5.2.1研究与制定合正向激励和合理化建议的管理政策与制度建设。
5.2.2对重大建议事项进行评议,决定是否采纳。
5.2.3对已采纳实施的建议进行过程跟踪,以防范决策失误,并及时予以调整,避免风险。
5.2.4对实施后产生效益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效益评估。
5.2.5制定奖励政策,审核各项获奖项目的具体内容。
5.2.6确保工作质量及有效性,对正向激励和合理化建议能正确评估、合理授奖。
5.3公司安委会负责正向激励奖项的现场核实、调查工作,制定正向激励奖项制度。
5.4综合办是公司安全正向激励和合理化建议的归口部门,负责建议的收集、筛选、呈报、组织评议、跟踪、兑现、反馈,并对已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及奖励等方面的组织工作。
5.5综合办负责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奖项评选情况,并对总经理审批认可采纳的正向激励奖项进行兑现,并通报表扬、发放流动红旗。
5.6综合办劳资员负责将审批后的正向激励奖项兑现在部门绩效考工资中,个人奖项在二次分配时兑现到个人绩效工资中。
5.7各职能部门负责每周奖项的评审,经总经理批准后转综合办主兑现,月度和年度的奖项申报综合办评审。
5.8各级人员积极参与、提出有关安全汇报正向激励和合理化建议。
6、管理要求
6.1一般要求
6.1.1正向激励工作机制由职工激励机制、班组激励机制、部门激励机制、相关方激励机制四大部分组成。
6.1.2综合办应组织收集、筛选、呈报、组织评议、跟踪、反馈等正向激励机制正常运转。
6.1.3安委会对已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跟踪、核实、监督。
6.1.4正向激励工作机制按6.3条要求的评选周期进行,激励评选具体按照奖励条件执行,评选结束后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
6.1.5各职能部门应结合每周三部门内部检查,对部门内部评选的激励奖项进行现场评比,在每周四部门安全活动上进行公布,并做好各项奖项申报工作。
6.1.6各职能部门申报的奖项,综合办组织相关部门评选出个人、班组、部门正向激励奖项。分别于每周五、每月25日、每季度末月25日前上报、审批、公示。
6.1.7公司鼓励各级人员积极参与、争取有关安全正向激励奖项。鼓励各部门内部制定本部门二次正向激励制度,配合公司推行正向激励制度。
6.1.8职工申报奖项提出后,主管部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的评审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建议者本人。
6.1.9对实施运行后三个月以上,安全效果良好的建议或方案,
由具体实施单位出具详细报告送综合办,综合办组织审核,并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6.1.10职工建议经审议认为不宜采纳者,由主管部门据实委婉签注理由并通知本人。
6.1.11群众举报弄虚作假、恶意骗奖的人员或者单位,一经查实,取消授予的奖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1.12各级人员所提出的正向激励奖项必须要是自己原创的,不得盗取或采用其他职工先提出的正向激励奖项,否则不予奖励。
6.1.13职工个人提出申请正向激励奖项,并对职工个人进行表彰及奖励,所属部门领导不享受表扬及奖励。
6.1.14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对采纳的正向激励奖项进行检查评价。
6.1.15经评委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案,经总经理核准可以实施后,各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施。
6.1.16实施部门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实施后,需与提出正向激励奖项的人员进行沟通,共同商讨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步骤。方案的实施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作出详细合理的安排,并列出实施进度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好实施。
6.1.17有些建议案的项目应分阶段实施,应进行试验性作业,待完全成熟后在进行全面推广和实施。
相关实施部门要对正向激励奖项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跟踪,若发现不佳状况应及时加以分析,如属于工作中的问题,应加强实施的管理力度,若建议本身缺陷,则应果断停止,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
6.2申报评选流程
6.2.1每周的激励项目由本人向本部门申请,申请时提供照片、视频、文字等证明材料,由本部门管理人员现场验证,填写《奖罚通知单》,上报综合办审核后进行奖励。
6.2.2每月或者每季的激励项目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照片、视频、文字等证明材料,由本部门及相关部门现场验证,填写《正向激励奖项申报表》,上报综合办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通报表彰并奖励。
6.2.3职工提出正向激励奖项可以直接交至公司综合办,也可以由本部门负责人再转交公司综合办。
6.2.4各部门负责人可直接收集部门职工的正向激励奖项,然后统一有书面形式转交公司综合办。
6.2.5公司公布一些重点正向激励奖项,刊登在祁连山内部网站、祁连山报、宣传栏、光荣榜等位置,宣传动员全体职工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6.2.6各级人员在生产作业或管理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利于安全的防范、应急、隐患、排污、违章等问题,或者该问题长期不能解决的问题,如果得到解决并效果良好,可以通过书面报告加署名或直接到部门领导处或公司综合办进行安全生产正向激励奖项的上报。
6.2.7综合办要负责统一所接到的正向激励奖项书面报告进行汇总、筛选,选取原创、新创的全理化建议反映到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于口述的要详细登记清楚,不得敷衍,并记录提出建议职工的姓名及部门。
6.3激励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6.3.1职工激励内容及标准
6.3.1.1排除隐患奖
A.奖励条件
①自主地开展岗位隐患排查活动,并按照程序以书面的形式在《巡检岗位安全检查记录》中填写并及时上报到部门。
②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隐患,及时消除,减少损失和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