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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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策略分析
摘要:中国银行业正在逐步对外开放,对外资银行的监管策略应当立足于理顺市场机制,针对外资银行进入给中国银行业造成的三类具体影响:竞争效应、溢出效应和软化监管效应,通过鼓励适度竞争、促进溢出效应、稳步放松监管,最大化外资银行对中国银行业的正效应:促进改革转型、引进成熟经验、完善监管空白,发挥外资银行对中资银行发展的带动作用,使得银行业整体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关键词:外资银行中资银行银行业监管
一、中国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发展和现状
(一)法人准入监管放开,外资银行法人化趋势明显
自2001年末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逐步开放自己的金融市场,2006年,中国进一步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分行转制为独立法人,此后法人化成为主要趋势。

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1年9月,外国银行在华已设立39家外资法人银行,是加入wto前的3倍,资产份额从5.24%跃升至87.66%。

相比分行而言,外资法人银行在战略、经营上更具独立性,能够发挥更大的市场作用。

(二)开放的业务种类不断增加,外资银行业务布局多样
随着在华布局不断拓展,外资银行规模快速增长,监管的放松也使得外资银行的业务种类日益增多,目前,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业务品种已超过240种,一些产品已形成品牌效应,在近年来发展较快的衍生品市场中,外资法人银行的交易份额仅次于5家大型中资
商业银行。

(三)本土化宗旨进一步明确,外资银行业务、人员、资金来源等更加本土化
2005年,我国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的非审慎性监管,外资法人银行可以经营全面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

自此之后,外资银行纷纷抢占时机,业务重心更加本土化。

据银监会统计,外资银行的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客户约占54%,人民币资产份额提高到70.44%,35家法人和45家分行获得在华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许可。

进一步地,为了更好把握本土客户需求,外资银行也引进了更多的本土员工,甚至不惜重金聘请中资银行管理层人员,据调查,中国员工数已占到在华外资银行员工总数的90%以上,目前平均聘用本地高级管理人员比例达45%。

在加入wto时,中国取消了外资银行境内吸收资金比例的限制,外资银行资金依赖母公司的情况有所改善,本土化趋势加强。

然而,规模和利率的限制仍然使得其资金来源较为单一,最主要的有三个:公司存款、国内银行和外资银行母公司,多数外资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的依赖较大,2011年,普华会计师事务所调查的39家银行中,11家银行25%以上的资金来自国内银行,18家银行25%以上的资金来自母行。

二、外资银行进入的影响分析
根据作用机制不同,外资银行进入的影响可以从宏观层面上概括为三个方面,即竞争效应、溢出效应和软化监管效应。

(一)竞争效应
外资银行进入会带来同业竞争,与本土银行争夺现有客户资源、业务份额,凭借其广泛的海外背景、优化的管理制度、先进的科技设施、成熟的营销经验,在服务质量、品种创新、客户挖掘、乃至成本效益上都较本土银行更加优越,从而对其进一步发展产生压力。

外资银行在外币业务上具有优势,这是因为外资银行具有更多的国际网点,在服务和产品种类上,也远较中资银行丰富,例如,外资银行在销售产品的同时,注重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旨在培养长期客户关系;在发放贷款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不仅发放抵押贷款,还对通过资信审查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

在人民币业务上,外资银行大力开拓的市场是个人理财业务,坚持80/20原则,即大约80%的利润来自20%的大客户,活跃地进行产品创新,并申请专利;再者,理财顾问需要综合性人才,外资银行在人才聘用、培训、绩效管理、激励机制方面都与自己的战略目标紧密结合。

因此,外资银行理财业务具有客户稳定性高,平均成本低的特点,有很强的竞争优势。

在技术上,外资银行不仅具有狭义的科学技术,在管理电子化方面较为先进,同时还拥有许多管理技术和体系,提高了业务的标准化程度和效率,有助于更好地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降低随意性风险,维护企业品牌的永久性。

除了上述外在原因,竞争来自中国市场本身的发展需求:其一,
随着全球制造业不断向中国集聚,大量跨国企业入驻中国,这类企业的本土母公司一般都与本国或国际银行的品牌拥有长期合作,所以更倾向选择外资银行。

其二,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开放,进出口企业需要相关的外汇管理和结算服务,一些大型企业也希望走向国外,外资银行拥有大量海外分支机构,其信息和运作优势让其更受欢迎。

最后,随着中国金融体系市场化不断深入,存贷利润空间逐步缩小,而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步提高,使得理财等表外业务成为银行业未来的新增长点,在这方面,外资银行具有丰富的经验积累,目前,中外合资的各类理财品牌、信用卡机构风起云涌,从中可以看出外方的重要技术优势地位。

(二)溢出效应
外资银行的优势在加剧市场竞争的同时,也产生了溢出的正外部效应,该效应的存在,一方面是外资银行出于自身本土化发展战略的需求,另一方面是为了规避东道国监管措施。

中资银行具有本土优势,外资银行为了扬长避短,在中国获得进一步发展,往往会采取与中资银行合作或参股的战略,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各中外合作发行的双币信用卡,既引进了外资银行的风险管理制度和营销经验,又运用了中资银行的网点布局,在服务质量和市场覆盖率上获得双重优势。

溢出效应的强弱取决于外资银行技术合作的意愿,以及中资银行的学习能力。

银行业务的固有特点决定了一些技术不能长期垄断,中资银行可以通过模仿和引进人才来加以学习,但从目前看来,外
资银行十分注重自己的权利保护,纷纷为自己的产品申请专利,给中资银行制造了无形的“专利壁垒”。

与此相反,中资银行在专利申请上不是十分积极,本身的研发和创新能力也较外资银行逊色。

(三)软化监管效应
中国政府对于金融业的监管一直遵循“谨慎性”原则:让金融业务服务于实体经济,避免泡沫,因为金融行业的特殊性意味着过度竞争将带来风险的急剧上升。

中国金融业刚刚起步,银行仍占据半壁江山,因此,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就更是慎之又慎,利率的渐进式改革就体现了这一原则:先外币后本币、先短期后长期、先贷款后存款。

外资银行进入加快了国有银行改革的步伐,本来监管当局对中资银行的限制较多,主要担心监管落后于业务发展,导致风险积聚。

通过先对外资银行的开放某些业务,一方面,由于外资银行的风险控制、信用审查、跟踪管理等制度较完善,经营风险小于中资银行。

另一方面,监管当局可以从中积累经验,制定适合中国的监管策略。

最后,对于中资银行而言,监管先行,业务开放在后,满足了稳步发展的要求,改革阻力因而减少。

三、中国银行业的监管策略
基于对外资银行进入的影响和其产生原因的把握,监管部门能够通过制定有效的策略,理顺三大效应的交互作用机制,综合配置其影响程度和范围,从而最大化外资银行对中国银行业的正效应:促进改革转型、引进成熟经验、完善监管空白,带动中国银行业整体
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需求。

(一)制定市场规则,保证市场活力的同时,避免过度竞争
金融业的固有特点决定了过度竞争不利于市场效率发挥,但适度积极的竞争有利于市场资源有效配置。

外资银行进入带来竞争,监管部门适时放开对外资银行在经营运作、业务种类上的限制,让其发挥更大的市场作用,可以促进中资银行树立目标,加速转型。

同时,在业务范围不断放宽、营运要求不断细化、各业务配套法律不断完善的前提下,适度统一监管,去掉对中资银行的保护伞,让中资银行直面外资银行带来的竞争压力,促进其效率提高。

如前文所述,外资银行在既有业务上的强大优势以及积极的产品创新能力,促使中资银行在加速学习的同时,也更加意识到寻求多元化利润来源的重要性,在传统业务收入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开拓新兴业务,积极提升综合业务能力。

(二)适度管制,促进溢出效应
外资银行的合作意愿越强,溢出效应越明显,而政府对银行业一定的管制措施有助于促进外资银行本土化。

关键是对管制的程度有所侧重,从准入限制到技术、资金、人员本土化要求,各种措施应当灵活搭配,适用于不同业务。

有关外资银行开办营业网点的制度就是很好的监管实例:在中国二线城市拥有网点的外资银行,优先享有在一线城市开办网点的审批权,从而引导外资银行业务向内地城市拓展,使其溢出效应的作用范围更加广泛。

外资银行的溢出效应为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
如果只是模仿外资银行的产品,中资银行并不能有效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而引进一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理念,从体制上加以改革,溢出效应才会发挥的更加明显。

例如,外资银行在外币业务上的优势来源于其国际化背景和管理模式,中资银行虽然在国际网点布局上无法与之匹敌,但可以借鉴其客户关系管理、贷款审批管理、产品创新策略等,在将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的同时,为客户提供更灵活的资金融通方案。

因此,政府也应当为中国银行学习成长提供便利,减少技术垄断时间和传播障碍。

可以借鉴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一方面提供一定保护,确保创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更注重技术扩散的正效应,带动整体产业和经济的增长。

(三)关注监管博弈,实现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银行业发展目标
政府对于外资银行业务,尤其是外币业务的监管较为宽松,一方面外币业务市场份额低,外资银行整体占有率不高,具有防火墙效应;另一方面,能够从试点中监管积累经验。

然而,随着各类外购、参股的公司不断增多,外资银行的实质影响力已不容忽视。

现行规定对外资银行投资主体的要求不够严密,许多投资银行也可以参股,形成事实上的混业经营,使中资银行处于竞争劣势。

因此,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应注意以集团为单位的风险控制,避免监管缺位导致不正当竞争。

一方面,政府关注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银行作为利益主体,满足客户需求而创造利润,但银行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并
不总与客户的利益相一致,博弈由此产生。

在西方发达金融市场中,银行和监管的博弈已上演多年,外资银行普遍都拥有更多规避监管的经验,往往通过各类产品创新来绕过硬性指标,使得外资银行表外业务的比重不断加大。

以贷款承诺为例,银行将满足企业未来贷款需求的承诺作为产品出售,从而规避了传统贷款需要预留保证金的硬性需求。

因此,政府在放松监管时,必须权衡这其中的风险和收益,更应明确为实体经济服务的监管目标。

以中间业务为例,中资银行在咨询服务、投资融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高技术含量的业务上发展明显不足,大部分衍生品的定价权还掌握在外资银行手中。

政府对待中间业务应当慎重:根据不同中间业务的风险程度,分层次监管;建立监管指标体系,定期对各银行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预警。

同时,明确监管预期,让中资银行在逐步发展某些中间业务时,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1]曹承祯.我国外资银行监管局限性及建议[j].世界经济情况,2008
[2]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外资银行在中国[j].新金融,2012
[3]韩文亮.现代商业银行业务[m].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7,8
[4]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2009上海城市经济发展与规划[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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