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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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登记
关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登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加入时间:2011-8-12 9:18:03 新闻类别:发展论坛点击:5560
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夏军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滑县在认真学习、积极引导、大力宣传的同时,提高建立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思想认识,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目前,滑县已登记农村专业合作社33家,成员人数344人,注册资金1692.81万元,主要行业是农业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种植业、养殖业等4个行业。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一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较大的发展,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认识不足、扶持不力。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法律上没有定性,对它的地位、作用缺乏深刻理解,内部运作、管理措施等缺少有效办法,因此,社会各界对它的认识还是比较粗浅或偏面,以至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目前
农村专业合作社基本上处于自发状态。
(二)制度不够完善,内部建设亟待完善。一是有些已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订不规范,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会员权利、义务不明。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虽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但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作用不能在日常管理中得到体现。内部控制制度的欠缺,导致运作和管理的随意性较大。
(三)经营规模偏小,带动效应不明显。一是全县3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15家以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为主的合作社、9家蔬菜、莲藕种植合作社、5家獭兔、养牛合作社、4家农机合作社。二是注册登记的3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学历偏低,综合素质较差,从而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和发展。
(四)品牌意识不强,阻碍高位发展。品牌战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农产品市场竞争从产品质量竞争上升到形象竞争的新阶段,着力打造品牌、商标、包装、信誉等无形资产形象,显得十分重要,其中品牌战略尤为突出。据了解,全县登记的3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没有一家注册商标,品牌意识不强,品牌获利能力不强。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服务层次普遍较低,
缺乏适应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市场竞争力不强。
(五)资金运作困难、外部环境不够宽松。贷款困难,自有资金不足,使得合作社虽然在运作,但运行不畅,难以发挥较大的作用。
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存在一些问题是难以避免的。只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给予有力的指导、支持和必要的监督、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定会健康发展,并在繁荣农村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根据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结合滑县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细化政府扶持政策,建立部门协商机制。
目前多数合作社都处于成长初期,经济实力薄弱,生存发展能力差,要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决农民增收问题,迫切需要国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让合作社组织真正享受到相关优惠措施。
(二)健全运行机制,推动品牌建设。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其市场主体准入,商标管理和合同监管等方面职能,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增量提质。一是进一步简化登记
手续,让更多的农民成为合作社社员。凡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经营项目,只要国家没有明文禁止,均允许合作社经营,取消一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适当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名、市名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照提供上门服务,快速办理。二是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章程和管理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真正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三是鼓励农民以农产品为主,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申报注册商标,集体商标和著名商标,逐步增强商标兴农、商标富农的意识;分级分层次地开展创牌指导,在辖区形成品牌争创梯队,赋予合作社更多无形资产。要严肃查处假冒合作社商标、商号和农产品商标的侵权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实施品牌经营的积极性。
(三)突出地方特色,力求加快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以做大做强、培特培优,根据滑县农业产业的现状,以农业生产资料、种植、养殖等优势产业为目标,在“专业化”上做文章,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上抓突破,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积极探索把同类产业的大小合作社联合起来,组建以特色产业为依托的联合社或行业协会,通过点、
线、面的结合,加速全县同类合作社的整合,增强实力和
带动力。三是稳步推进“订单农业”,树立诚信理念。大
力培育发展一批创效高、信誉好、带动能力强的农村经纪
人,组织发展适合本地特点的“订单农业”,为农产品流
通架起“经纪桥”,铺好“订单路”。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一)
来源:农村信息报作者:占一熙入库时间:20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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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以来,各级政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但从淳安的实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思考。
、行政办社色彩浓厚,自我造血功能不强。近两年,政府部门办社气氛指定由某人牵头,拉几个社员,经工商注册登记就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组建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原则不符客观上为农户办了一些实事,也给农户增加了一定的经济收入,但这种社缺乏创新动力,自我造血功能不强,靠有限的经营收入及争取一些优持生计,难以做强做大。
、税收政策不明确,发票提供未跟上。《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合作社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这意味着农民专业合作社享
收政策,但实际操作却很难。省有关部门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值税享策只是个公函,不是正式文件,不利于下面操作执行。所得税优惠似乎财政部门的议事日程上来。发票提供也跟不上,只是合作社需要再临时方便。
、内部管理欠规范,社员利益难以实现最大化。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度办事,难得召开理事会、监事会,更别说召开社员大会。农民专业合职财会人员,其账目不规范,难以履行会计的核算与监督职能。有些企牵头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企业或大户的资产混用,收支混杂,涉利益复杂,影响到社员的利益,不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持久、稳定、健
、注册核实难度大,部分合作社先天不足。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部门主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的若干意见”规定执行准予注册由于对申报材料的核实难度较大,难免会给不符合创办条件的单位或个之机。二是有的单位或个人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申请注册登记的农民专,生产经营规模太小,不利于日后合作社的发展。三是有的农民专业合织机构、股权设置、市场定位等方面先天不足,也影响到日后的规范化理。
、抗风险能力弱,商标注册意识低。我县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缺资金营场所,缺组织运作能力,人员素质整体偏低。不少社员受短期利益驱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为他们带来丰厚的收益,一有极易打消他们的入社热情。如淳安县千岛湖越古茶树种业专业合作社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