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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自治县住房保障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户籍地址
住址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说明
1、此表由申请人凭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用钢笔填写,如有涂改须在涂改处按上手印。
2、提交的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救助证等)复印件时须出示原件。
3、办理程序
(1)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印江自治县住房保障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申请。
(2)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初审并核对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齐)。
(3)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4)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初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移交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
(5)乡镇人民政府复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移交给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县住建局)进行核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
(6)将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有异议并查实的退出)。
(7)轮候保障(轮候期间不符合条件的退出)。
4、办理时限
(1)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受理机关)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增补的全部材料。
(2)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材料1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复审决定。
(3)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县住建局)收到申请材料1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核准决定。
(4)审核后公示期限为15日。
(5)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登记,有异议的在10日内完成核实。
(6)已纳入保障的自保障之日起30日内将保障情况予以公布。
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县住建局)咨询电话:6234353 地点:县府路
印江自治县住房保障申请表
申请保障方式: 住房租赁补贴 购买廉租房 租住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