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晨亮等2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晨亮等2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内司党[2015]48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5.08.25
【实施日期】2015.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晨亮等2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内司党〔2015〕48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经司法厅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备案批复(内党政法干备字〔2015〕22号):
晨亮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免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学义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免去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职务;
阿勒腾巴根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金贵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杰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政治(警务)部警务督察处调研员,免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处调研员职务;
特木乐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