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李永青等25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李永青等25名同志任免职的通
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内司党[2015]8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5.02.05
【实施日期】2015.0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李永青等25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内司党〔2015〕8号)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
经司法厅党委2014年12月31日研究决定,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备案批复(内党政法干备字〔2015〕3号):
李永青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洪军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副主任职务;
陈宏杰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狱内侦查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内蒙古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史喜莲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计划财务处调研员职务;
李祥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恒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