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督查细则

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督查细则
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督查细则

完成标记

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督查细则(一):乡镇

一、乡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是否成立,职责是否明确,(查看文件)(领导小组、职责)

2、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是否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情况,讲廉政党课情况;是否召开党委(党组)会,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是否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情况;(查看相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

3、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情况。(查看相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

4、班子成员及站所负责人诺廉、示廉情况。落实“三查三述两报告”情况。(述责述廉,书面报告)

5、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

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

行)》、《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暂行规定》、“四议两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三资”管理、村务监督等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情况。

二、有关制度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办法或规定,是否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是否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是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制度。

(二)制度执行情况。

关于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暂行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点查看会议记录。

《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查看班子分工文件,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

《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之机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查看是否按要求归档、备案。

《关于严格公务接待、防止奢侈浪费的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公务灶”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标准建设、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运行。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和《关于实行“四费”定期公示的暂行规定》执行情况。查看公开、公示是否及时,公开、公示内容是否

齐全、真实、准确和归档。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工作开展情况

纪委办公室软硬件设置情况。是否有桌椅、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碎纸机、档案柜、制度等。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关于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采取措施整治“四风”问题情况。

案件查处和信访工作的开展情况。是否存在有案不查,所办案件是否符合“二十四字”办案要求;信访案件是否按期办结、是否有重复访、是否超期办结未写延期报告。

三资管理情况。1、上级文件。县纪委、检查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工作的通知》(临纪发[2012]25号)和《临颍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临纪发[2012]26号)。2、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业服务人员,办公设备齐全,有工作经费保障。3、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委托代理协议。4、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内部制度健全,岗位设置完善,有业务操作流程图。5、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合理合法、完整规范、切合实际。

6、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资金资产核算和管理,分村设立银行账户,分村建账,账务处理及时,审批审核手续规范。

7、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

务中心建立登记台账,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动态管理。8、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及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通报“三资”情况,定期公开和上报“三资”管理和运营情况,村(居、组)集体财务收支做到明细公开。9、农村集体“三资”账、表、簿(册)、据等统一印制,分类装订,分村建档,档案完整。10、“三资”管理软件的使用情况。11、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各类票据、合同、协议等相关手续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

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是否对村级执行“四议两公开”决策制度,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管部门

县财政、发改、及其它涉农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当年强农惠农资金的名称、用途、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进行公示情况,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情况;对民生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的监督自查情况;对基层站所的监督管理和工作指导情况。

(三)基层站所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各基层站所是否结合自身业务性质和工作特点,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例如:财务、“双述双评”、基层站所办事公开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编制责任清单,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基层站所工作职责等。

(四)行政村

一、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村两委干部权力行使办法或规定,是否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是否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是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二、文件规定及制度执行情况。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一事一议:

村内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一事一议要求进行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结果、实施结果是否按要求公开接受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

1、上级(乡镇)发文(实施方案等)

2、监督委员会有人员、印章、牌子、场所及办公设施

3、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监委会成员权利、职责、义务等

4、监督委员会工作记录(对三资管理、村务公开、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执行情况等是否监督)

村官直审工作:

1、上级文件。《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颍县村官直审工作实施方案通知>》(临政办…2014?64号)以及乡镇出台的一些相关文件。

2、是否制定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村干部是否严格按照财务

制度规定办事。

3、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出问题后对行政村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或《监察建议书》以及本村整改后上报的《整改报告》

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

1、行政村账目是否规范。

2、村干部离任或换届选举时,财务账目等各种其他账目是否及时交接。

3、村务是否及时公开,公开事项是否真实、全面;

4、行政村是否按规定实行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

5、行政村是否按规定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并按照“六有”标准设置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村务是否严格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三资管理:

1、上级文件。县纪委、检查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工作的通知》(临纪发[2012]25号)和《临颍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临纪发[2012]26号)。

2、是否接受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理。

3、是否和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4、各类票据、合同、协议等相关手续是否合规。是否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一事一议:

村内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一事一议要求进行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结果、实施结果是否按要求公开接受监督。

公司督察督办管理制度

公司督察督办 管理制度 (说明:本制度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

一、目的 为加强各项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增强员工各岗位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察办公室的组织体制 1、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决定,设置督察办公室,代表总经理监查督办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各项工作。 2、督察办公室是总经理直接领导的监督部门。不行使行政指挥权,以避免防碍部门负责人的正常工作。 3、总督察负责全公司的督察系统,并以书面形式做好对真实情况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 4、除总经理之外所有人的工作,都必须无条件自觉接受督察办公室的监督,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督察办公室的工作。 5、任何人不得阻挠督察办公室的明察、暗访工作,一经发现故意设防、故意阻挠的将给予严肃、从重处理。 6、督察办公室成员由下属各部、处的督察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督察随时召集相关人员安排督察工作任务。 三、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及范围 1、督察工作是总经理对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的一种监督、控制、预警的手段。对公司的资产和各时期的目标、政策,进行阶段性的跟踪和综合分析。 2、在对各部门督察过程中,要对总经理下达的指令和布置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追踪、反馈。包括服务质量、工作质量、

经营管理质量等。查找管理中的漏洞、评价服务质量、监查督办工程进度,听取员工对公司管理的意见、建议等。 3、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或工程全过程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功能运行状况,以及经营计划、方针政策、工作指标执行情况督察和预警。特殊情况下,可协助部门负责人研究、处理重要事项。 4、做好安全生产的监查督办。 5、对公司各类资产的管理状况进行系统分析,并对其保全情况进行调查、追踪、预警。 6、做好与甲方(包括业主、甲方)的协调工作,包括意见的征求、情况的调研、工作的展望、有关要求等,为基层部门工作的开展打开方便之门。 7、做好对乙方(包括协作单位、租赁商、设备物资供应商等)的协调、跟踪调查、意见的反馈等工作。 8、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原则及重点 1、对公司资产负责的原则。 2、全局性的原则。应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站在公司的角度全面地分析问题。 3、实事求是的原则。督察工作是对经营“危机”进行系统防范管理,只有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才能保证管理决策不被误导,才能使“危机”管理得到较好的效果。 4、坚持日常监控与阶段性预警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各部门经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七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五)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注册人员还应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八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

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方案 篇一:重点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是区委、区政府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保证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重要决策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是各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有力措施。为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个时期的的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深入一线、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和推广抓落实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为协助领导切实抓好各项方针、政策、决定、指示的实施与落实,保证源汇区在全市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先势头,率先建成全面 1 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提供有效服务。 二、行为规范 务实勤奋、团结协作、创新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明 三、组织领导 源汇区督查工作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赵昌同志负责,源汇区督查办在赵昌同志领导下开展工作。源汇区督查工作网络分为两级。 (一)源汇区督查办 督查办主任:陈芳家负责督查办全面工作。督查办下设四个督查科

(1) 督查一科 科长:李山成员:王秦李帆勇 督查范围:洋河镇、陈集镇、屠园乡、中扬镇、仓集镇、郑楼镇、洋北镇、埠子镇、三棵树乡、龙河镇、罗圩乡、南蔡乡等12个乡镇。 (2) 督查二科 科长:刘其成员:吴家宽 督查范围:双庄镇、耿车镇、幸福街道、项里街道、古城街道、河滨街道、宿城新区、开发区南区、开发区西区等9个单位。 (3) 督查三科 科长:吴浩成员:李泽楷方向华 2 督查范围:区直所有单位、部门。 (4) 督查四科 科长:李玉生成员: 罗天天周华丽李世俊 齐道民范长河 负责督查工作情况的汇总、整理、存档和《督查专报》的编发工作。 (二)基层督查网络 乡镇(街道)督查工作由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全面负总责,区直单位督查工作由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负总责,并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督查汇总,履行督查职能,并与区督查办及时做好对接工作,按照督查办的要求及 时报送有关材料。 四、督查内容 (一)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本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五条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对上级机关和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招商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全局的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贯彻上级招商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部门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 第七条分局通过电子督查系统进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二章 权限管理 第八条用户权限。用户权限分为分局领导权限、督查员权限、部门领导权限、部门内勤权限和一般干部权限五个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1-3-1点击数:515【字体:小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8月23日经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1月1日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第五条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资质标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公司督办工作制度

公司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健全公司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效能建设,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重点工作开展,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安全运行和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督查工作必须依据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评估和评审公司的管理行为、管理能力和管理状况,并针对性的提出督查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内部督查工作旨在监督公司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和反馈,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服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作督查对象,包括各部门、项目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经营班子。 第二章内部督查工作职能及职权 第五条 公司成立人事督察部,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 1、制度及规范的建设及落实,首先,检查督导并协助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范(流程)的制定与确认。若还没有建立制度、流程,则牵头督导并组织制订,疏通渠道,快速报批,并检查执行。 2、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计划、目标有无,是否按照计划、目标开展工作,工作进展,人员与工作的匹配度和饱和度情况,制度执行情况,

团队协作及资源利用情况。催办及落实总经理会议精神、指示及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临时交办工作的节点、归口处理,协调并催办相关部门工作,跟踪并落实工作进程,组织汇总并结果上报。 3、督查督办的内容主要包括: 3.1核查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制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年、季、月、周),以及制度、计划、指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并组织上报执行结果; 3.2公司重点项目和重点事项的推进和落实情况; 3.3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有关会议、文件等的落实情况; 3.4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目标责任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3.5参加对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检查,要求负责部门提交次月合同权利义务变更的报告; 3.6编制汇总检查每月合同的简报或提示表;对不按合同规定管理的行为及时报告;每月5日前将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内部通报,通报包含风险提醒及通报责任人。 3.7结合人力资源评优、先进、以及年终奖的评选措施,检查评定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记录在册并做为相关部门及个人期终或期中评优、先进、年终奖的参考数据(经理级以上) 3.8结合总经理的指示、精神以及考核标准对公司部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催办和督导跟踪,同时协调工作的开展,并对工作中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态度、协作度以及成绩记录在册,并做为相关部门及个人期终或期中评优、先进、年终奖等的参考数据; 3.9结合并对照各部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实时上报,并协同上级部门组织谈话和实施督导等; 3.10每月10日前按照公司年度分解指标,将上月各分子公司完成计划情况形成通报。 3.11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程序,加强过程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总部或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投资建设的*研、办公、厂房、住宅及配套用房等各类用途的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类项目,按照**工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门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项目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运营部门主要负责房地产类项目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的总体开发建设计划、营运销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发

包模式等内容),以及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移交等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产业类建设项目(项目用于*研生产,含产业园区)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的监督管理。 法律部门主要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管控和法律事务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在廉政建设、效能监察、信访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第四条企业应依据土地权属、资金来源等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承担监管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通称业主方或甲方。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应制定招投标管理、预决算管理、变更洽商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企业内部有建筑、结构、水暖、电气、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少于6人的,可自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自主管理。 第七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应委托项目管理企业进

公司企业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公司督查督办 工作制度 (说明:本规定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健全公司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效能建设,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重点工作开展,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安全运行和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督查工作必须依据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评估和评审公司的管理行为、管理能力和管理状况,并针对性的提出督查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内部督查工作旨在监督公司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和反馈,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作督查对象,包括各部门、项目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经营班子。 第二章内部督查工作职能及职权 第五条公司成立人事督察部,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制度及规范的建设及落实,首先,检查督导并协助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范(流程)的制定与确认。若还没有建立制度、流程,则牵头督导并组织制订,疏通渠道,快速报批,并检查执行。 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计划、目标有无,是否按照计划、目标开展工作,工作进展,人员与工作的匹配度和饱和度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团队协作及资源利用情况。催办及落实总经理会议精神、指示及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临时交办工作的节点、归口处理,

协调并催办相关部门工作,跟踪并落实工作进程,组织汇总并结果上报。 督查督办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核查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制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年、季、月、周),以及制度、计划、指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并组织上报执行结果; (二)公司重点项目和重点事项的推进和落实情况; (三)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有关会议、文件等的落实情况; (四)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目标责任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五)参加对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检查,要求负责部门提交次月合同权利义务变更的报告; (六)编制汇总检查每月合同的简报或提示表;对不按合同规定管理的行为及时报告;每月5日前将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内部通报,通报包含风险提醒及通报责任人。 (七)结合人力资源评优、先进、以及年终奖的评选措施,检查评定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记录在册并做为相关部门及个人期终或期中评优、先进、年终奖的参考数据(经理级以上) (八)结合总经理的指示、精神以及考核标准对公司部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催办和督导跟踪,同时协调工作的开展,并对工作中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态度、协作度以及成绩记录在册,并做为相关部门及个人期终或期中评优、先进、

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

制度信息表

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对工程材料和实体质量的全过程严格控制与规范管理,确保全线施工质量,明确参建各方(第三方检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合格分供商)的工作范围及责任义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无锡地铁集团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分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工程检测管理。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一)业主: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建设分公司; (二)第三方检测单位:指业主委托、代表业主负责本工程检测,具有相应工程检测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三)监理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四)施工单位:指业主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的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 (五)合格分供商:指由施工单位委托或业主招标确定且符合《无锡地铁土建工程合格分供方管理办法》的甲供材料供应商和其他材料供应商; (六)专业检测单位:指由业主招标确定或施工单位、第三方检测单位委托的承担施工单位自检或非常规项目检测的具有相应专业检测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第三章职责与要求 第四条业主职责

(七)负责编制工程检测管理办法并下发各参建单位执行,督促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新进场施工单位进行检测技术交底; (八)负责监督管理第三方检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对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考评; (九)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土建类合格分供方整改落实第三方检测单位发现的试验检测类问题或需协调的配合事宜。 第五条第三方检测单位职责与要求 (十)根据有关规范、业主的要求及工程特点,事前建立工作流程、检测频率、控制指标,事中进行过程控制、严格把关,事后进行检查分析总结、优化提高,站在施工、监理以外第三方公正的立场上,专职为业主把关,为施工服务,协助业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质量隐患,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十一)协助业主进行质量抽检 1、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标段材料进场计划制定抽检计划并报业主审批,计划通过后会同监理和施工方对工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抽检试验,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第三方每月到施工单位现场所作的检测取样,应提前1天通知业主项目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并在业主项目工程师、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试验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随机抽检。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根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工程建设部及合同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名单,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由工程建设部现场代表、合同技术部预算员(造价员)及技术员构成。并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组长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小组不限于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于单一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全过程跟踪管控。并接受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一)制定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年度考核。 (二)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小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按公司流程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签手续,下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指令,传达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指示和精神。 (五)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通报及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六)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掌握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思想稳定、规劝工作。发生不稳定性问题主动参与处置。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督查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各部门、财务室的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督查考核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组织领导及其要求。 第三条适用范围:新疆昊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部一室”。 第二章督查考核小组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第四条督查考核小组的主要工作与内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 (三)各部门、财务室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公司领导交办、拟办、查办的事项; (六)同级部门、财务室委托的督办事项;、 (七)其他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八)负责绩效考核、监督奖励与处罚工作; 第三章督查考核小组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整体协作”和“督办工作有人做,紧急事项快落实”的原则,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形成以总经理工作部为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公司各部门、财务室配合的督查督办体系。 第六条督办部门要配备专人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公司其他部门、财务室要建立健全督查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负责落实督办事项。 第七条总经理工作部通过《总经理督办通知单》、《督办事项跟踪表》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八条督查考核小组的成员及其工作 组长:邱小平负责督查考核立项、批示 副组长:拓宏前受总经理的委托,协助督查考核立项、批示 组员:杨梅承上启下负责承办、督办、延期、催办、 反馈、审核、退办、 祁婷婷制定各种方案,计划、措施、报表 景志宏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四章督查考核小组的工作形式 第九条督查考核小组分为总经理督办考核、公开(挂牌)督查督办考核、公开(日常)督查督办考核三种形式。 (一)总经理督办:督办部门根据总经理提出的公司重大决定或重要工作部署,通过向督办对象下发总经理签发的书面通知,告知督办事项及完成时限。通常属重大督办事项。

乡政府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制度

###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制度 为积极贯彻“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精神,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切实解决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项目推进领导联系制度。按照领导分工,对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党政领导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大项目推进协调力度,努力破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难题和薄弱环节、前期推进缓慢等问题,督促项目加快建设。同时要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对重大项目逐个建立工作班子,组织项目办专门人员加强服务,着力为项目建设做好全程服务。 项目推进协调制度。实行“三位一体”的协调机制:乡党政主要领导协调,主要是针对一些全局性的重大项目推进难问题,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分管领导协调后仍未解决的问题,可提交乡主要领导协调,存在特别重大问题的项目可视情况提交乡党政会议研究决定。项目分管领导协调,主要是涉及多个站所或者单位的项目及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仍难以解决问题的项目由项目分管领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涉及一般性问题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责任人员、单位进行协调,项目协调中的重大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

项目跟踪服务制度。由乡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领导组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负责分管领导和项目牵头人,牵头人负责办理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具体事项(有关政策咨询,协助起草有关书面材料,办理相关手续,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等)。对项目运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分管领导进行协调调度,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和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对重大事项协调无效或无法解决的问题,分管领导落实原因后报领导组,由领导组积极进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分管领导、项目牵头人、领导组成员各负其责,对所办理事项全程负责,保持经常联系,不定期地了解情况,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全程跟踪服务。 项目推进检查督查制度。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地对全乡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开展检查、督察,主要采取跟踪督查、现场督查、信息督查等形式,围绕项目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项目进展、协调会确定事项的落实等情况,在督查中发现对相关工作落实不力的,由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督查后仍未改正或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 2 -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目录 一、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3、技术交底制度……………………………………………………… 4、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6、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7、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8、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9、技术总结制度……………………………………………………… 10、试验管理制度……………………………………………………… 11、测量管理制度……………………………………………………… 1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3、干燥箱使用及注意事项…………………………………………… 14、振动台使用、维修规程…………………………………………… 15、标准养护箱使用、保养规程……………………………………… 16、压力机试验操作规程……………………………………………… 二、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样板先行制度……………………………………………………… 3、质量检查制度……………………………………………………… 4、主要分项工程重点检验制度……………………………………… 5、质量评定制度……………………………………………………… 6、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7、质量优劣奖罚制度 (49) 三、进度管理制度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3、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四、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2、项目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4、贯标资料管理规定………………………………………………… 5、竣工资料…………………………………………………………… 6、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五、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2、施工现场场容管理制度…………………………………………… 3、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现场环保、环卫制度……………………………………………… 5、施工现场检查、考核与奖惩制度……………………………… 6、作业层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本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五条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为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应充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责任主体作用。

第六条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真抓实干。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督查督办主要内容: (一)重要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 2.年度工作要点; 3.重要会议(包括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 4.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 5.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公文运转 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系统各企业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 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 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稿时间:2006-11-9 阅读次数:3337)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建法(2006)97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 为了加强对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建设部建质(2006)25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二00六年三月十五日抄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抄送:各省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建设部建质(2006)25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功能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省建设厅负责对本省行政区域内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细则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细则取得省建设厅核发的资质证书;从事本细则附件一规定之外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向省建设厅备案。

关于对全县项目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对全县项目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上半年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今年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6月20日至7月3日,考核办、政府政务督查室会、发改委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乡(镇)、部门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年初列入计划盘子的62项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新增项目情况及储备项目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上半年,各乡(镇)、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县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出总量不断扩张、建设强劲的良好态势。 一是发展抓项目的意识明显增强。各乡镇、各部门牢固树立了“不抓项目就是失职,不会抓项目就是不称职”的思想,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实施三大战略的突破口,真正把项目当作加快发展的关键所在,形成了一切围着项目干,上下齐心抓项目的良好氛围。围绕项目建设,各乡镇、各部门成立了主要领导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专人专干,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的项目工作责任制度。同时,把招商引资作为项目建设的重中之

重,立足我县丰富的水土光热资源和区位等优势,精心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导向、能够增加财政收入、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好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客商直接投资建设项目,拓宽了项目建设的融资渠道,培育了一批项目投资群体,形成了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骆驼城乡利用农副产品优势,引进酒泉客商蒋敏投资680万元建成年产成品干花300吨的丰成啤酒花花加工项目;南华镇依托区位,积极同宁夏客商杨兴忠联系,洽谈,使投资140万元的机制木炭加工项目落户高台。新坝乡依托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鼓励本地老板王武二次创业,投资480万元,建成了年产干菜300吨的脱水蔬菜加工项目。全县逐步形成了以项目为主,引资为本,两轮驱动,相互促进的项目建设格局。 二是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列入督查计划的62项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至目前,开工建设项,占项目总数的 %,完成投资万元,占当年计划投资的 %,其中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项,当年计划投资亿元,完成投资亿元。实现了开工项目数和完成投资“双过半”。上半年,各乡镇、各部门狠抓沟通协调、监督检查、优化服务等工作,项目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投资2052万元的盐硝深加工项目,完成“三通一平”工作,设备订购,完成投资800万元;投资1029万元的水务局啤酒花种植加工项目,落实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管理,维护公司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各方行为,保障公司及矿的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江铜集团相关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一)限额以上项目:是指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或总投资在20万元(含)以上非生产性项目。 (二)限额以下项目:除限额以上项目之外的项目(不含维修项目、成本性支出项目)。 (三)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是指由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工程管理与设备部组成的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与设备部。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建设工程主管副总经理。 (四)重大设计变更:对已经审查通过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改变建筑地点、工艺方案、工艺流程以及设计需要的试验参数

等均应视为重大变更。 (五)工程建设活动: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 (六)建设用地:是指为工程建设所需建筑物、构筑物所提供占用的土地。 (七)重大合同指涉及以下合同,如与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冲突的,以合同管理规定为准。 1、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的引进和转让; 2、建设工程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 3、生产材料、备件采购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且未采用公司法律事务所制度或确认的标准合同范本或合同框架文本; 4、设备委外维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5、技术、服务、勘探开发合同(协议)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6、其它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7、其他根据公司有关会议或公司领导要求,需要审查的合同。 (八)垄断性行业:是指自来水、电力、公交、烟草、石油、天然气、电信、铁路运输和银行等行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等建设活动 第四条工程管理与设备部为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

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集团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五条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集团公司办公厅为归口管理部门,总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应充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责任主体作用。 第六条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

深入基层,真抓实干。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督查督办主要内容: (一)重要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 2.年度工作要点; 3.重要会议(包括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 4.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 5.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公文运转 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分子公司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 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 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完整word版)建设工程督查制度

建设工程督查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行为,全面督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加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与控制,促进工程项目有序、健康、稳定地发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工程项目既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铁路运输。 第三条 督查的目的是掌握公司各在建工程项目及铁路运输管理运行状况,重点是督查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查找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督促实施整改,对工程项目及铁路运输管理行为进行考核评价,督促项目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条 工程项目督查的依据: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及制度、办法。 (二)公司指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 (四)项目承包发包合同 (五)项目设计文件 第五条工程项目督查原则 (一)监督检查 (二)严肃、科学、客观、公正 (三)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调查研究,反馈真实情况。 (四)有查必有果,真实可信,及时反馈。 (五)逐级负责,分工协作,分级处理。 第二章督查组织与分工 第六条公司成立工程项目督查科,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指导,各项目指挥部具体负责各自工程项目督查工作。

第三章督查工作内容 第八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在工程项目上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九条上级单位,公司文件、规定、决定和批件在项目上的落实情况。上级单位、公司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批示在项目上的落实河执行情况。 第十条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及未移交工程运行情况项目管理目标实现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对工程项目相关职责履行情况。第十二条其他需要督查的工作。 第四章督查工作方式 督查工作方式分为策划督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巡视督查、催办督察、跟踪督查、调研督查等七项。 第十三条策划督查,是为了掌握工程项目前期策划工作,对工程项目布局谋篇、管理目标的确定、组织结构的配置、人员设备履约、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的督查。 第十四条综合督查,是为了掌握工程项目及运行整体状况,对工程项目及运行项目进行全面督查。综合督查分为年度督查和终结督查,需要提前通知工程项目及运行项目做好准备。 第十五条专项督查,是为了深入掌握工程项目的特定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