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计量监督管理,打击短秤少量等违法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计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杭州地区灌装、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经营者"),均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本办法作为瓶装液化气灌装、销售、退残中计量监督管理的依据。

三、经营者必须重视液化气的质量、计量管理,熟悉有关质量计量法律、法规,配备与经营活动相适应资源,包括经培训并经资格确认的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制定与本单位经营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质量计量保证体系。

四、经营者必须按照计量法制和质量控制要求,配备符合技术要求的衡器及相关计量器具,并实行周期检定,保证现场使用合格的、有效的计量器具。

五、经营者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对商品进行标价。

六、经营者必须实行检量复秤制度,并具有灌装、复检、退残等原始记录。

七、液化气质量应符合GB11174-97规定要求,液化气的钢瓶质量应和GB5842-96要求,并按GB8334-99要求进行检验,液化气的充装按GB17267-98标准执行。

八、液化气钢瓶必须标明钢瓶瓶重。批量灌装的液化气钢瓶,其瓶重采用"均值瓶重"。标称15kg规格钢瓶均值瓶重为16.5kg,均值瓶重离散性控制在±0.5kg范围内。经营者在新瓶购置中应按均值标准进行控制。

在均值瓶重标准以外的钢瓶,除由钢瓶生产单位按产品标准规定明确标注其瓶重外,经营单位还需采用颜色标注的方法加以区别,并以实际空瓶瓶重灌装与结算。具体标注方法为:

色标颜色:黄色;

色标涂料:油漆;

色标位置:钢瓶角阀连接凸台处,环涂。

九、液化气充装量及衡器选用必须符合以下标准:@b869.htm

其中平均偏差按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平均偏差大于或等于0。

十、液化气供应单位(或销售点)必须设置公平秤,接用户监督。不得短秤少量,不得拒绝消费者当场称量复称的要求。灌装量少于第九条规定标准的,供应单位(或销售点)自己发现的,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被消费者投诉或被监督检查发现的,将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一、YSP-15钢瓶内残液量不得超过1kg。超过1kg的,经营单位应负责倒残方面的工作。实行"先行负责制",向用户退还残液价款,退残标准以0.5kg为单位。不执行退残规定的,按短斤缺两行为查处。

残液检验可采用接通煤气灶具直接燃烧的方法进行判定。将空瓶经调压器接通煤气双灶,开启角阀点燃灶具,在室温下正常燃烧,在10min内火焰明显减弱者为残液,超过10min仍能保持正常燃烧者不能作为残液。

十二、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配备计量器具的,由技术监督部门按《浙江省贸易结算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给予警告,责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无计量检定合格印、证计量器具或者使用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超过检定周期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十三、经营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技术监督部门按《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责令改正,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

十四、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条款由市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能源计量管理实施方案

杏子川采油厂 关于能源计量实施方案 能源计量工作是企业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是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节能法规、政策、标准,合理用能,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我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根据油田公司年度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了解和掌握我厂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提高利用计量手段节约能源的意识和水平;建立、完善计量管理制度,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真实可靠,最终实现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保护环境。 (二)、具体目标 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 2、能源计量人员掌握从事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具备能源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培训。 3、能源计量数据应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

4、用能单位对购入或使用的各种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种类,进行分门别类单独计量;用能单位能源分配使用过程的购入储存、加工转换、生产消耗、生活消耗、自用与外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分项计量。 二、组织机构 组长:董延军 副组长:张群桥(节能工作组长) 成员:李小军、宋金旺、白国栋、王伟国、安长忠、常军章、白连安、刘智、李高堂、高生奇、王飞、鲁加飞、马建文、吴向阳、 雷军明、尚睿哲、杨蒙歌、刘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李小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明确能源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能源管理工作费用,制定能源管理制度和节能措施,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绘制能源计量仪表配置位置图,督促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能源消耗台帐,定期分析能耗变化原因。

CNAS-CL01-S01-2018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认可方案

CNAS-CL01-S01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认可方案Accreditation Scheme for NIM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前言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简称NIM)是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国家计量基(标)准和国家计量院签发的校准与测量证书互认协议》(CIPM MRA)的签署成员,是我国的计量科学研究中心和国家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承担研究、建立、保存、维护国家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标准,复现单位量值,研制标准物质等的职责。 基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在量值溯源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依据ILAC-BIPM对于国家计量院认可的联合声明,制定本认可方案,在认可周期、认可评审方式、评审员资格、评审报告和证书格式等方面做出专门的规定。 本文件代替CNAS-SL01:2012《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认可方案》。 本次修订是按CNAS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内容没有变化。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认可方案 1引言 由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在量值溯源体系中的地位和其校准和测量能力水平的特殊性,为确保与亚太计量合作组织(APMP)联合评审的顺利进行,确保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校准和测量能力评审的有效性,制定本认可方案。 2范围 本认可方案仅适用于CNAS对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认可。 3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 3.2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3.3 CIPM-ILAC 对国家计量院认可联合声明 4术语和定义 4.1校准和测量能力(CMCs): 是指在常规条件下,提供给用户的校准与测量能力: a) 在CIPM MRA的BIPM关键比对数据库(KCDB)中发布的;或 b) 签署ILAC协议的实验室认可范围中所描述的。 4.2《国家计量基(标)准和国家计量院签发校准与测量证书互认协议》(CIPM MRA):由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起草的国际多边承认协议,在《米制公约》中赋予其权力,由《米制公约》缔约国和国际计量大会附属成员的国家计量院(NMIs)院长签署。其目的为: ●建立由NMIs维护的国家测量基(标)准的等效; ●建立NMIs签发的校准和测量证书的互认机制; ●为政府和其他部门签订国际贸易、商业和法务相关的更广泛协定提供可靠的技术基础。 4.3 同行评审专家(PR):符合区域计量组织(RMOs)、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导则要求的,熟悉和参加相关计量领域的技术活动,有能力对国家计量院的技术能力进行评审的人员。 5 对认可规则的补充要求 5.1 评审组组成

液化石油气的运输(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液化石油气的运输(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液化石油气的运输(新编版) 液化石油气运输就是将液态液化石油气从某生产单位(如:炼油厂、石化厂等)输送到液化石油气接受站(如储配站、混气站等),再由接收站运送到居民用户或工业用户的过程。根据输送方式的不同,液化石油气的运输分为:管道运输、槽船运输、铁路罐车运输、瓶装运输和汽车罐车运输等5种。 一、管道运输 当液化石油气的运输量很大时宜采用管道运输,并且可将液化石油气通过管线直接输送给用户。 管道运输具有运行安全可靠、管理简单、运行费用低等优点,如果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修建在其生产地附近,采用管道运输会有明显的经济效果。 用管道输送液化石油气时,必须考虑液化石油气易于汽化这一特点。在运输过程中,要求管道中任何一点的压力都必须高于管道

中液化石油气所处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否则液化石油气在管道中汽化后形成“汽塞”,将会大大地降低管道的通过能力。 管道运输一次性投资大,管材用量多,金属耗量大,无法分期建设。一般适用于运输量大的情况,也适用于运输量不大,而运输距离较短的情况。在小范围的居民集中区,设置一定数量的储罐,可将液化石油气通过管道以气相输送给用户使用。 二、槽船运输 水路槽船运输能力大,运输费用低,适用于具有水路运输条件的情况。但船舶建造技术难度较大,建造费用较昂贵,同时配合兴建必要的输送管道及码头设施。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具有大型球罐的液化石油气站已在沿海各大港口相继建成。 液化石油气槽船一般分为常温式槽船和低温常压式槽船两种。 1.常温式槽船 常温式槽船上设置的液化石油气储罐是根据液化石油气在槽船罐体最高使用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和运输操作时的附加压力设计的。这种槽船上的罐体由于罐体壁厚,自重大,装载液化石油气的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第1页 共2页

Shandong Institute of Metrology Page 1 of 2 测试证书 Test Certificate 证书编号:C14-20090215 Certificate No: 委托单位名称:青岛安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Name of customer 地址:胶州市阜安工业园滨州路138号 Address 被测样品名称:看谱镜 Name of tested item 制造者:天津市光学仪器厂 Manufacturer 型号/ 规格:WKX-8A 编号:082 Type/specification No. 测试依据:参考JJG768-2005《发射光谱仪》检定规程 Reference documents for the test 发证单位(专用章): Issued by(stamp) 批准:测试:核验 Authorized by Tested by Inspected by 测试日期: 2009 年 04 月 29 日 Test date Year Month Day 本单位是依法设置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国家认可实验室、科技成果检测鉴定 国家级检测机构。授权证书号为(国)法计(2007)01024号、实验室认可证书号为 L0854号。本证书出具的数据通过国家计量检定系统可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 地址(Address):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8号邮编(Post Code):25001 传真(Fax)(0531)82603948 28thQianfoshan East Road,Jinan,China 查询电话(Inquiry Tel)(0531)82665007 网址(Web):https://www.360docs.net/doc/ea14585571.html,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国家标准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 要求》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标准起草组 2012年6月

一、任务背景 节约能源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的重要领域。《“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行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主要表现。 计量是节约能源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共机构进行节能、节水管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了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对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提出了基本要求。之后,为贯彻落实该通则标准,我国先后制定了冶金、有色、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2010年11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施行了第132号总局令《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为能源计量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法律法规基础。 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作为重要的用能单位,存在着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完善、缺少相应的分项计量手段、基础数据难于获取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十分需要研究编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标准,对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的能源计量及计量器具配备状况开展深入调研,分析各类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统计和管理需求,提出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计量器具配备指标等要求,为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计量器具的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瓶装供应站安全距离检查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安全距离检查 一、外部间距 表1 全压力式储罐/半冷冻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检查 8.3.7(GB50028-2006) 站场名称站级储罐型式总容积(m3)单罐容积(m3) 项目名称标准间距实际间距符合性居住区、村镇(1000 人或300户以上)和学 校、影剧院、体育馆等 重要公共建筑(最外侧 建、构筑物外墙) 工业企业(最外侧建、 构筑物外墙)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 室外变、配电站 民用建筑(及居住区、 村庄1000人或300户 以下者),甲、乙类液 体储罐,甲、乙类物品 仓库,稻草等易燃材料 堆场 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 体储罐,丙、丁类生产 厂房,丙、丁类物品仓 库 助燃气体储罐、木材等 可燃材料堆场 其他建筑 耐火等级(一~四级) 铁路(中心线) 国家线/企业专用线 公路、道路(路边) 高速,I、II级,城市 快速/其他 架空电力线(中心线) 1.5倍杆高/35kV不小 于40 架空通信线(中心线) I、II级 注:当地下储罐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m3,且总容积小于或等于400m3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50%

表2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冷冻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m) 8.3.8(GB50028-2006) 站场名称站级—— 总容积(m3)单罐容积(m3)—— 项目名称标准间距实际间距符合性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 室外变配电站 120 居住区、村镇和学校、 影剧院、体育馆等重要 公共建筑(最外侧建、 构筑物外墙) 150 工业企业(最外侧建、 构筑物外墙) 75 甲、乙类液体储罐,甲、 乙类生产厂房,甲、乙 类物品仓库,稻草等易 燃材料堆场 100 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 体储罐,丙、丁类生产 厂房,丙、丁类物品仓 库 80 助燃气体储罐、可燃材 料堆场 75 民用建筑100 其他建筑-耐火等级50一级/二级 60三级 75四级 铁路(中心线)100国家线 40企业专用线 公路、道路(路边)30高速,I、II 级,城市快速 25其他 家控股电力线(中心线)1.5倍杆高,但35kV以上架空电力线应大于40 架空通信线(中心线)I、II级40 其他 1.5倍杆 高 本表所指的储罐为单罐容积大于5000m3,且设有防液堤的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储罐。当单罐容积等于或小于5000m3时,其防火间距可按表1中总容积相对应的全压力式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规定执行;间距计算以储罐外壁为准。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数据库软件采购项目 2012年12月

目录 第一部分软件采购需求 (3) 第二部分资质要求 (4) 第三部分系统集成服务 (4) 3.1 系统集成服务范围定义 (4) 3.2 服务内容清单 (4) 3.3 项目验收 (5) 第四部分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与培训 (6) 4.1 售后服务 (6) 4.2 技术支持与服务 (6) 4.3 培训 (6)

第一部分软件采购需求 1、在原厂售后服务基础上,要求供应商提供三年技术支持服务; 2、所投产品为原厂商正品行货; 3、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货,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产品部署安装; 4、针对以上服务内容进行逐条应答。

第二部分资质要求 1.投标公司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扫描件; 2.投标公司需有类似供货项目案例,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3.投标公司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中央政府采 购协议供应商; 4.投标公司需具备工信部颁发的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 扫描件; 5.投标公司需是项目主要产品的高级认证代理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扫 描件; 6.投标公司需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第三部分系统集成服务 3.1系统集成服务范围定义 1)服务要求:服务商提供本次采购所有产品的实施计划和安装部署,按照用户 要求,将SQL Server服务器采用故障转移群集模式部署,合理规划数据迁移和实现数据大集中,协助用户进行数据库与现有业务系统的集成工作,在完成集成工作以后,进行相关业务系统集成测试工作,并对测试过程中系统平台出现的相关故障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涉及与本次项目相关的已有设备系统,服务商应负责实现用户需求的相关调试和配置。 2)服务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3)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到货,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产品 的安装调试、应用测试等服务内容;培训的具体时间须与用户协商后确认; 售后服务期限为验收通过后3年。 3.2服务内容清单

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运输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运输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186-58 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运输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由于管道燃气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广大燃气用户的需求,瓶装液化石油气仍将较长时间在城市燃气方面占据重要位置。为了城市的消防安全,液化石油气站许多设在郊外,这样每天将有大量液化石油气瓶用汽车或其他交通工具运至市内接瓶站或直接送至各种用户。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如果运输不当,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不仅能造成车毁人亡,还会危害运输车辆附近的公共安全。 一、基本要求 运输液化石油气瓶的单位(个人)必须到当地消防部门申办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运输气瓶的车辆应配置危险品标志灯和标志牌,司机和押运人员应接受消防监督部门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领取安全培训证(有的地区称上岗证)。运输时,司机应随身携带

两证,车辆配置两标志,根据车型大小还应配带1至2具干粉灭火器。汽车进出液化气站应在排气管上安装防火帽(阻火器),防火帽可由车主配置,也可由液化气站配置。 二、装车要求 装车时应做到五不装,一是漏气瓶不装,二是超重(超装)瓶不装,三是超期使用的气瓶不装,四是汽车超载不装,五是不混装其他货物,尤其不能混装氧气、氯气等氧化性物品。另外,15kg气瓶立放装车时不能超过两层,保证上层的瓶体横向中线在汽车厢板上沿以下,并进行必要的捆扎,防止运输中气瓶滚落。 三、运输要求 运输时主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尽量避开人流车流密集的道路,二是不要在重要建筑物和人员密集地点停放,三是行驶中尽量不要急刹车。 四、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置 液化石油气运输意外主要有漏气和着火两种情况。

能源计量管理规定

能源计量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迁安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环字 [2009]020号签发人:蔺福成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我公司能源计量管理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结合我公司生产、能源计量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能源计量工作是企业经营生产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促进企业科学计量的一项基础管理工作。 2 管理体系 2.1公司能源计量管理,实行公司、各厂(部室)、作业区(班组)的三级管理体系,能源环保部是公司能源计量监督管理部门,动力厂、计质计量部、生产厂为主要职能执行单位。 2.2 各厂、有关部室,工段(班组)配备专(兼)职能源计量管理人员,组织协调并统一管理本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和有关的监督、检查、测试、统计工作。 3职责 3.1能源环保部职责 3.1.1 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节约能源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3.1.2 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标准要求,协调、组织公司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3.1.3 监督、检查、完善公司、各厂各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计量数据的准确、完整。 3.1.4 组织节能、能源计量新技术、新器具的推广。 3.1.5 负责公司能源计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2计质计量部职责

3.2.1 负责公司焦碳、洗精煤等固体燃料的能源计量工作。 3.2.2 参加上级单位及公司组织安排的各项能源计量管理检查落实工作。 3.2.3 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节能法,执行公司有关能源计量工作的计划、检查等工作。 3.2.4 结合公司实际组织制定本部门及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管理、使用、检定等的专项管理制度和计量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 3.2.5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及加强能源管理的要求,组织落实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能源计量器具分类管理等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2.6 健全公司焦碳、洗精煤等固体能源计量管理网络及器具台帐,绘制能源计量网络图。 3.2.7 负责组织并监督各厂及相关部室能源计量器具的外送校准及各厂的计量器具鉴定基础工作。 3.2.8 协助公司做好能源计量新技术、新器具的推广和应用。 3.2.9 组织落实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设备技术档案和能源计量人员档案,组织各单位能源计量人员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3.3 动力厂职责 3.3.1负责公司电力、煤气、氧气、氮气、蒸汽、水等能源介质的计量工作。 3.3.2 负责公司外供电力、煤气、水、蒸汽等能源介质的计量工作。 3.3.3 定期组织安排各项能源计量管理检查活动,并督促整改落实。 3.3.4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节能法、计量法,执行公司有关能源计量工作的计划、检查等工作。 3.3.5 健全公司能源计量管理网络,绘制能源计量网络图,开展能源计量检查和交流评比活动,总结、推广、应用能源计量工作先进经验。 3.3.6 建立所计量能源介质计量器具台帐并按期进行检定。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安全管理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安全管理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安全管理 瓶装供应站(简称供应站或供应点)是在城镇中设于居民区专门供应居民用户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站点。供应站的作用是接收由灌瓶厂(站)用汽车送来的气瓶,再将气瓶供应居民用户使用。 供应站的规模与设置差别很大,一般大、中城市在居民集中居住区设置专门的供应站,中、小城市的供应站多数与灌瓶厂(站)结合。 设有建筑物的供应站一般由瓶库、营业室、办公室、灶具维修间及仓库等组成。 这里介绍的内容为单独设置在居民区内的设有建筑物的供应站。 一、瓶装供应站的规模及设施 1.规模 供应站的规模与居民居住现状有关。对单独设置在居民区内的供应站,其供应范围以半径为~lkm为宜。我国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其规模以5000~7000户为宜,一般不超过10000户,这种规模及供应范围方便居民换气,也便于管理。 2.供应站的瓶库与储瓶量 供应站的瓶库由重瓶和空瓶组成。重瓶的储量为计算月平均日销售量的~倍,总存重瓶容积不超过l000m。空瓶量为计算月平均日销售量的1倍。 瓶库内重瓶与空瓶要分区码放。l5kg以下的重瓶可双层码放。 (1)重瓶库面积

式中A1——重瓶库面积,m2; k——考虑通道在内的附加系数,一般k= ~; K——日销售高峰系数,一般K=~; n ——日平均销售量,瓶; 1 ——每平方米面积存放钢瓶数,对l0kg或15kg钢瓶取9(瓶/m2)。 n 2 (2)空瓶库面积 ——空瓶库面积,m2。 式中A 2 3.气瓶周转率 供应站的气瓶周转率应与城市灌瓶厂(站)共同考虑。气瓶周转率与居民用气情况、运输条件和管理水平等因素有关。对大型城市一般为10%~20%,其中供应站考虑多少比例,应根据各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例如,北京市的气瓶周转率为16%左右,供应站占6%。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三轴向精密转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技术部分文件

技术部分 仪器设备名称:频谱分析仪 1.采购背景/目标: 1.1采购背景 随着半导体行业的迅猛发展,各种高精度、多分量、高性能振动传感器技术得到长足发展,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海洋工程、医疗卫生、国民经济等领域,国际上以MEMS 传感器为代表的新型振动传感器正在逐步取代传统振动传感器,成为主流运动测量产品,2008年的销售额超过了10亿美元,2010年仅ST公司的销售额就超过了20亿美元。近年来我国生产的MEMS运动传感器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国外一些传统传感器行业 巨头也正在寻求我国MEMS运动传感器生产企业为其代工。然而,我国缺乏对这类传感 器的一些主要技术参数进行计量的能力,且国外对我国进行技术封锁,致使我国同类产品难以得到国际认可,无法与国外贴牌产品竞争;另一方面无法对关键技术指标进行测量,难以摸清技术改进方向,制约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以日本国家计量院(NMIJ)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计量院正在帮助日本和美国企业在ISO、IEC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将其产 品和计量方法起草为新的国际标准,从而帮助其垄断未来的国际市场。例如以日本为主导起草的国际标准“IEC 60747-14-4 半导体加速度计”明确要求采用多分量重力分量 法对MEMS加速度传感器进行校准。 传统的振动台随着振动频率的下降,振动台加速度幅值以频率平方的速率下降,使得信噪比变差,不能满足新兴振动传感器的量值溯源需求,急需购置三轴向精密转台系统,建立多分量重力分量法振动标准装置,利用重力场来进行振动校准,利用传感器与重力场的夹角确定加速度幅值,实现低频1g加速度幅值的多分量振动激励,以较高的 信噪比保障校准结果的精确性和可靠性。例如,用于风力发电机组振动监测的传感器由于灵敏度较低(10mV/(m/s2)),低频段只能通过重力分量法校准。美国PCB公司和美国标准技术研究院合作研制了重力分量法振动标准装置,使得美国PCB公司几乎垄断了风力发电机组振动监测传感器的市场。我国振动监测传感器生产企业虽然可以提供类似的传感器,但由于无法校准,难以进入风力发电机组振动监测市场。 1.2 采购目标

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运输(标准版)

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运输(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运输(标准版) 由于管道燃气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广大燃气用户的需求,瓶装液化石油气仍将较长时间在城市燃气方面占据重要位置。为了城市的消防安全,液化石油气站许多设在郊外,这样每天将有大量液化石油气瓶用汽车或其他交通工具运至市内接瓶站或直接送至各种用户。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如果运输不当,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不仅能造成车毁人亡,还会危害运输车辆附近的公共安全。 一、基本要求 运输液化石油气瓶的单位(个人)必须到当地消防部门申办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运输气瓶的车辆应配置危险品标志灯

和标志牌,司机和押运人员应接受消防监督部门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领取安全培训证(有的地区称上岗证)。运输时,司机应随身携带两证,车辆配置两标志,根据车型大小还应配带1至2具干粉灭火器。汽车进出液化气站应在排气管上安装防火帽(阻火器),防火帽可由车主配置,也可由液化气站配置。 二、装车要求 装车时应做到五不装,一是漏气瓶不装,二是超重(超装)瓶不装,三是超期使用的气瓶不装,四是汽车超载不装,五是不混装其他货物,尤其不能混装氧气、氯气等氧化性物品。另外,15kg气瓶立放装车时不能超过两层,保证上层的瓶体横向中线在汽车厢板上沿以下,并进行必要的捆扎,防止运输中气瓶滚落。 三、运输要求 运输时主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尽量避开人流车流密集的道路,二是不要在重要建筑物和人员密集地点停放,三是行驶中尽量不要急刹车。 四、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置

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8245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 Energy measurement statistics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能源计量是企业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由企业的计量机构(企业计量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企业通过能源计量管理,促进企业实行能源定量化管理,做到能耗有数据,制定生产工序和产品能耗定额有依据,考核用能状况有标准,为制订节能的操作制度创造条件,同时为合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提高监测、控制水平。 2、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应做到企业用能实行全面计量,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在其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中,按生产过程需要实行分别计量。 3、在企业的计量主管部门中,设置能源计量的机构,并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负责完成能源计理的管理、检定、测

试和维修工作。 4、计量主管部门按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按工艺流程路线,设计绘制本企业能源计量点网络图,编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 5、计量主管部门为实施企业能源计量的统一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有关能源计量的具体、管理制度。 6、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范围应做到: ⑴进出厂的一次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焦炭、成品油、煤气、蒸汽等)以及含能(或称载能)工质(压缩空气、氧、氮、水等)的计量; ⑵自产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及能源生产单位自用的一次能源的计量; ⑶生产过程中能源和含能工质的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计量; ⑷生活和辅助部门(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等)用能的计量; ⑸为能源平衡测试所需要安排的计量。 7、第6项所涉及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做到不少于

公司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部门能源计量工作,提高能源计量管理水平,有效发挥能源计量工作在节约能耗建设节约型企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各单位能源计量工作作出以下管理规定: 一、能源管理机构的设置 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生产能源办-------各用能部门 二、能源管理组织机构职能 1、分管副总经理 a、传达公司节能责任目标和能源计量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确保开展能源管理工作所需要的资源的获得; c、建立公司能源计量职能部门,审批公司各部门能源计量管理职能 分配; d、批准公司能源管理方面的制度。 2、生产能源办 a、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能源计量法律法规和文件,支持建立、 实施和持续改进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b、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公司节能责任目标,编制公司节能规划。 c、监督检查公司和各部门对能源管理文件、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的执 行情况,增强员工的能源计量意识。 d、对公司各部门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绩效情况作出奖惩决定。 e、组织公司各部门能源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

f、管理公司各部门能源计量器具,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维修、校准 和计量确认工作。 3、各用能部门 a、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能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能源管理规定, 做好部门内的能源消耗计量工作。 b、积极参加各项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和能源计量方面的培训。 c、对能源消耗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做出整改措施,确保能耗指标正 常。 三、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 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按照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能源统计管理 1、数据采集 a、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必须规范、真实、可靠。 b、能源计量数据记录应采用规范的表格样式,便于数据的汇总与分 析。 2、数据汇总(能源统计) a、能源购进、消费和库存统计 b、能源加工转换统计 c、能源经济效益统计 d、能源单耗指标统计 3、数据分析(能耗分析)

运输液化石油气规范

运输液化石油气规范 It was last revised on January 2, 2021

将液化气由出产地输送到储配(供应)站的过程,运输液化石油气包括装、运、卸三个环节。由于通常采用铁路液化气运输车、公路液化气槽车运输,汽车装载钢瓶以及管道输送液化石油气,因此,运输液化石油气通常分为铁路液化气槽车运输、汽车液化气运输车运输、汽车装载钢瓶运输及管道输送四种形式。 一、运输液化石油气具有的危险性 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易产生静电等特性,因此,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过程具有很大的危险性。 1.具有着火危险 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液化气储罐、钢瓶以及输气管道,由于违章操作或因长期使用,缺乏维修造成性能损失、失灵等,往往会泄露气体。泄露的液化石油气在扩散中遇到各种明火、电气火花、静电火花、机动车辆排气筒喷出的火星等着火源。具有着火危险。 2.具有爆炸危险 在常温条件下,液化石油气在容器内处于气一液两相平衡状态,按规定灌装的容器气相压力可达980千帕以上。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气温有一定差别;公路交通不甚发达,车辆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因此,长途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车辆有时会受热、强力震动和撞击,具有发生爆炸的危险。另外,从槽车、钢瓶以及输气管道中泄露出的液化石油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它的爆炸极限,遇到火源也有发生爆炸的危险。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常见原因 (1)违章操作:违章操作不仅是造成其他事故的重要原因,而且也是造成液化石油气运输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 (2)交通事故:液化气运输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往往泄露液化石油气气体,造成爆炸燃烧。 (3)液化气槽车、输气管道的安全设备损坏、失灵:槽车及输气管道的安全设备和附件损坏、失灵以后,往往会产生两种后果;一是当槽罐及输气管道内升高到安全泄压值时不能安全泄压,发生爆炸;二是泄漏、排放气体,引起爆炸着火。(4)排放气体:液化气运输车、管道,一般不得排放气体,只有在可能发生爆炸的情况下,允许紧急放空,紧急排放的液化石油气体,在扩散中遇火源发生爆炸着火,也是运输液化石油气发生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5)运输容器受热爆炸:装运槽车上的液化气储罐,若超量充装,再受到太阳长时间曝晒,有时也会泄露气体并着火;若在发生着火之后,不及时冷却降温。也会发生爆炸。 二、防火安全措施 1.汽车槽车运输 (1)液化气槽车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国家和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液化气运输车的压力安全阀、紧急切断阀、防静电接地链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应在运输途中经常检查,保持灵敏可靠,同时,为防止发生火灾,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汽车槽车应按规定采用防爆电气装置,槽罐上应涂有醒目的"严禁烟火"红色标志,发动机排气筒加戴性能可靠的火星熄灭器。此外,为了能及时地扑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令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32 号令) 第132号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经2010年7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局长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能单位从事能源计量活动以及实施能源计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能源计量新技术的开发、研究和应用,推广经济、适用、可靠性高、带有自动数据采集和传输功能、具有智能和物联网功能的能源计量器具,促进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和检测体系,引导用能单位提高能源计量管理水平。 第五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计量管理职责,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真实准确。 第六条用能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应当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要求。 第七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第八条用能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确保在用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 第九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 用能单位应当保证能源计量数据与能源计量器具实际测量结果相符,不得伪造或者篡改能源计量数据。 第十条用能单位应当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的基础,对各类能源消耗实行分类计量、统计。 第十一条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应当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采取计量管理或者计量改造措施。 第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工作。 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定期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 第十三条用能单位可以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对大宗能源的贸易交接、能源消耗状况实行第三方公正计量。 第十四条计量技术机构可以开展以下能源计量服务活动,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一)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 (二)开展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校准技术研究,确保能源计量器具准确; (三)能源计量技术研究、能源效率测试、用能产品能源效率计量检测等工作; (四)接受委托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能源效率限额对标; (五)开展其他能源计量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对其能源计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能源效率实施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依法开展的能源计量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开展定期审查。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四条等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的,由县级以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拟处置锅炉房供暖设备项目现场踏勘管理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拟处置锅炉房供暖设备项目现场踏勘管理规定 为保障各意向受让方顺利有序到现场踏勘,同时维护转让方科研、工作正常秩序,特制订本规定,各意向受让方须经过相关许可,并服从转让方现场人员的指挥与安排,遵守以下现场踏勘纪律: 1.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转让方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64524361向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申请。申请经许可后在转让方安排的时间内到现场踏勘,转让方不接待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 2.意向受让方代表人提出申请及现场踏勘时,需提交踏勘申请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踏勘确认书等资料。 3.踏勘时须遵守现场要求,按照现场指导人员安排的时间、地点和顺序进行踏勘。不得以踏勘为名,要求拆解或破坏设备,更不得夹带任何现场物资出场。 4.踏勘时须服从转让方人员的指导和陪同,禁止脱离现场指导人员视线范围,私自进入其它场所或空间,为确保人身安全不得擅自挪动现场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踏勘时须遵守转让方院区管理的各项规定,禁止与周

边居民或转让方其他人员发生任何矛盾和纠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踏勘现场严禁烟火,也不得酒后进入现场踏勘。 7.意向受让方踏勘现场时,若有拍摄需求,必须经转让方同意。未经批准私自拍摄的,转让方有权删除拍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意向受让方必须遵守分配的踏勘时间,并在安排的时间内,自行前往踏勘,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私下相互邀约、与其他意向受让方一同前往现场踏勘。 9.意向受让方对现场踏勘了解的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10.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需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交易所报名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先决条件。 11.意向受让方经现场踏勘并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签订交易《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之前,转让方不再接受最终受让方提出的踏勘申请。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液化石油气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石油气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液化气槽车运输管理 1、液化石油气的汽车运输应配固定的驾驶员和押运员,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专业部门培 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熟悉下述安全技术知识: (1)应执行国家颁发的《液化石油气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及市《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安全运输的规定》。 (2)液化石油气的物理化学性质。 (3)槽车及盛装液化石油气容器的技术技能,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吃力办法。 (4)城市和公路运输安全知识。 (5)能熟练使用车上的灭火器材和紧急切断装置。 2、驾驶员在行驶时除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槽车应持有由市劳动局颁发的《槽车使用证》,并应安全设施齐全,印有色带和严禁烟火标志及具有良好静电导除装置(排气管上有火星熄灭装置)。 (2)按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和车速行驶。 (3)车上应有押运人员。 (4)不准拖挂其他车辆,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其他人员搭乘。(5)车上严禁吸烟。 (6)通过涵洞、立交桥时,必须注意标高,并减速行驶。 (7)当罐内液化气温度达40°C时,应采取防止继续升温升压措施,把槽车开到阴凉处或喷水降温。 3、槽车的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1)槽车应停放在指定的专用停车场和车库内,重车只能停在停车场,不准停放在车库。(2)不准将槽车停放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车站、码头和人员稠密的公共场所及有明火地方。 (3)雷雨时,槽车运输不准装卸,不准停放在大树下。 (4)途中确需停放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远离槽车,必须留有一人监护,车辆停靠应注意行人,不要靠近或停留,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5)停放位置应通风良好,十米以内不得有明火和建筑物,夏季应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 (6)途中发生故障检修时,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明火作业。 (7)途中停放超过六小时,应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8)重车不得随意停放过夜,若确需停放过夜,须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存放,同时派人看管。 4、运输途中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时的处置措施: (1)关阀堵漏,切断气源。如阀门失灵,要采取倒罐、降压或用木塞、橡皮软圈紧固等措施,以防止继续泄漏。 (2)熄灭火源,防止爆炸。发现泄漏时不准启动车辆,迅速熄灭下风方向和周围的一切火源,设立警戒区,断绝交通,防止其他机动车辆及带火种人员盲目进入泄漏区。(3)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及本单位领导汇报,同时设置警戒线,采取防火灭火措施,并组织泄漏区人员向逆风方向疏散。 5、运输途中因液化气大量泄漏而起火时的处置措施:

能源计量法律法规

能源计量法律法规

1.法律条文(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第二十七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 号 第三十九条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保证能源计量器具量值准确。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符合国家要求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加强对能源消耗数据的在线采集,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科学计量,向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能源计量管理数据。

2.

3. 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 第十五条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对其能源计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能源效率实施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依法开展的能源计量监督检查。 《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东府〔2012〕23号 第三条市质监局负责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用能单位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督促用能单位定期对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 第五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接受和配合节能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对其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情况和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的能源管理员; (三)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强化节能目标管理; (四)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执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数据库和分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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