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三章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例2]设例1中母牛受孕后,不幸感染疯牛病,甲 杀之。
二、附期限的合同
• (一)附பைடு நூலகம்限合同中的“期限” • 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
定到来之事实,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
• 期限通常分为两种: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 也可分为:确定期限和不确定期限。
•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四)显失公平的合同。
• 显失公平,是指双方订立合同之时权利义务明显
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
第五节 可撤销的合同
• 三、撤销权及其行使 • (一)撤销权的概念和性质 • 撤销权为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
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
• 性质上,撤销权为形成权。但撤销权人必须通过诉 讼的方式,请求司法机构撤销合同。
一、附条件的合同
• (二)条件成就规则(《合同法》第45条)
1 原则上,所附条件将来成就与否,应以其自然 状态发生为准;
2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者, 应视条件已成就;
3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者, 视为条件不成就。
• [例1]甲、乙约定,若甲的母牛生一小牛,则赠与 乙小牛。后母牛受孕,甲杀之。
• 一、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联系
• 二、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
• (一)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的事 实;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的内容开始在当事人之 间产生法律效力,反映的是法律对合同的评价。
• (二)合同的成立依当事人意思一致为要件;合 同的生效要符合主体有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利益三个要件。
二、附期限的合同
• (二)附期限和附条件合同的区分 • 分析:(1)租船协议中约定:“本次航行终了,
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 (2)“若三年内王某死亡则将该房屋租给赵某” • (3)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
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 乙去世。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
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 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
二、合同可撤销的类型
(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 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在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
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 缺陷,使误解人受到重大损失,以至于根本违背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
• (三)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的责任不同
第二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 一、附条件的合同
• (一)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 • 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如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发生的事实 2.条件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3.条件必须合法 4.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 条件通常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 •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 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法人超越其经营范围所订立合同的效力如何?
第三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 二、意思表示真实
•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的内在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包 括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两个要素。
• 所谓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欲使其表示内容引
起法律上效力的内在意思要素;
• 所谓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意思以一定的
方式表示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所客观理解的要素。
•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
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意思表示瑕疵
• (1)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真意保留、戏谑 行为、表示错误等
• (2)意思不自由:受欺诈、受胁迫等
第三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节 无效合同
第五节 可撤销的合同
• 二、合同可撤销的类型
• (一)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应分为两类:一类是一方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应作
为无效合同,另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
立合同只是损害了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此类合同
应按可撤销合同处理。
• (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第三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 一、缔约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一)自然人的缔约能力 • 自然人订立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缔约,应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 例外情形:(1)订立纯粹获利的合同;(2)限 制行为能力人可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 相适应的合同;(3)可独立订立日常生活中的格 式合同或事实合同等。 • (二)法人的缔约能力
• 一、合同无效的概念 • 合同无效:合同因欠缺法定生效要件而不
发生法律效力。 • 无效的合同,一般而言,自始无效、确定
无效、绝对无效。
第四节 无效合同
• 二、合同无效的类型
•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国 家利益的合同
•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的合同
•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第四节 无效合同
• 三、免责条款的无效 •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
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 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法第 53条)
第五节 可撤销的合同
• 一、可撤销的合同及特征 • 可撤销的合同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通过撤销
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 同。 •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可撤销合同主要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产生的 (二)可撤销合同须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 (三)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
• 合同法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 第一节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 • 第二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 第三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 第四节 无效合同 • 第五节 可撤销合同 • 第六节 效力待定的合同 • 第七节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第一节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
• 《合同法》第44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 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 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二、附期限的合同
• (一)附பைடு நூலகம்限合同中的“期限” • 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
定到来之事实,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
• 期限通常分为两种: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 也可分为:确定期限和不确定期限。
•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四)显失公平的合同。
• 显失公平,是指双方订立合同之时权利义务明显
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
第五节 可撤销的合同
• 三、撤销权及其行使 • (一)撤销权的概念和性质 • 撤销权为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
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
• 性质上,撤销权为形成权。但撤销权人必须通过诉 讼的方式,请求司法机构撤销合同。
一、附条件的合同
• (二)条件成就规则(《合同法》第45条)
1 原则上,所附条件将来成就与否,应以其自然 状态发生为准;
2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者, 应视条件已成就;
3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者, 视为条件不成就。
• [例1]甲、乙约定,若甲的母牛生一小牛,则赠与 乙小牛。后母牛受孕,甲杀之。
• 一、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联系
• 二、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
• (一)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的事 实;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的内容开始在当事人之 间产生法律效力,反映的是法律对合同的评价。
• (二)合同的成立依当事人意思一致为要件;合 同的生效要符合主体有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利益三个要件。
二、附期限的合同
• (二)附期限和附条件合同的区分 • 分析:(1)租船协议中约定:“本次航行终了,
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 (2)“若三年内王某死亡则将该房屋租给赵某” • (3)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
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 乙去世。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
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 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
二、合同可撤销的类型
(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 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在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
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 缺陷,使误解人受到重大损失,以至于根本违背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
• (三)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的责任不同
第二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 一、附条件的合同
• (一)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 • 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如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发生的事实 2.条件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3.条件必须合法 4.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 条件通常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 •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 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法人超越其经营范围所订立合同的效力如何?
第三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 二、意思表示真实
•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的内在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包 括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两个要素。
• 所谓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欲使其表示内容引
起法律上效力的内在意思要素;
• 所谓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意思以一定的
方式表示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所客观理解的要素。
•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
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意思表示瑕疵
• (1)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真意保留、戏谑 行为、表示错误等
• (2)意思不自由:受欺诈、受胁迫等
第三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节 无效合同
第五节 可撤销的合同
• 二、合同可撤销的类型
• (一)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应分为两类:一类是一方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应作
为无效合同,另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
立合同只是损害了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此类合同
应按可撤销合同处理。
• (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第三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 一、缔约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一)自然人的缔约能力 • 自然人订立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缔约,应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 例外情形:(1)订立纯粹获利的合同;(2)限 制行为能力人可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 相适应的合同;(3)可独立订立日常生活中的格 式合同或事实合同等。 • (二)法人的缔约能力
• 一、合同无效的概念 • 合同无效:合同因欠缺法定生效要件而不
发生法律效力。 • 无效的合同,一般而言,自始无效、确定
无效、绝对无效。
第四节 无效合同
• 二、合同无效的类型
•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国 家利益的合同
•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的合同
•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第四节 无效合同
• 三、免责条款的无效 •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
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 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法第 53条)
第五节 可撤销的合同
• 一、可撤销的合同及特征 • 可撤销的合同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通过撤销
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 同。 •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可撤销合同主要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产生的 (二)可撤销合同须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 (三)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
• 合同法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 第一节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 • 第二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 第三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 第四节 无效合同 • 第五节 可撤销合同 • 第六节 效力待定的合同 • 第七节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第一节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
• 《合同法》第44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 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 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