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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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研究生基本培养流程及注意事项
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理工农类采取“1+2”培养模式,其中“1”为第一年的课程学习时间,“2”为中间培养环节及论文工作阶段时间。人文社科类研究生采取“1.5+1.5”培养模式,其中1年半为课程学习时间,1年半为中间培养环节及论文工作阶段时间。
以研究生在校三年学习时间为基准,按时间先后顺序,研究生在各培养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如下:
1、在下一年度研究生入学前,即每年的6月中旬左右,由各培养单位按专业培养方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结合各培养单位教师情况,申报下一学期研究生新生的课程,领取教学任务书,并根据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批后的课程申报表制作下一学期课程表,并将课表分发到任课教师;
注意:由于新生入学还没有制定培养计划,因此,第一学期课程排课时要求排公共基础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或本专业研究生均须学习的学位课程、或专业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要求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政工师、高级实验师除外,但高级实验师可承担课程的实验部分),没有达到职称要求的(公共基础课外语、数学、政治可放宽到讲师),须向研究生院申请批准;严禁第一、二学期开设相同课程;
2、每年9月左右,研究生新生报到入学,在新生报到入学时,领取课程表。
3、报到入学后,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要求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必须从专业培养方案中选取;由于专业的发展和研究方向的变化,可考虑1~2门超出培养方案课程以外(超出培养方案课程须打报告经研究生院批准后
方可加入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制订首先由研究生与导师协商确定,然后研究生在管理系统填报后提交,再由导师确认,最后由培养单位教务管理员确认提交,由研究生院审核。
注意:在审定培养计划时,必须有3位以上研究生选同一门课程才能开课(除非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未达到3人)。
4、第一学期为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在第一学期结束两周前,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填报该学期任课教师课酬、指导教师津贴和论文津贴等,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后到校计财处为相关老师办理课酬及津贴发放手续。
注意:在计算课酬时,必须依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进行课酬计算,没有研究生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的课程,一律不发课酬。
本学期中期的时候,通知研究生进行英语六级考试报名,同时,在管理系统中确认已经通过CET-6的研究生。
5、在第一学期结束三周前,各培养单位教务管理人员根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申报下一学期的研究生课程,领取教学任务书,并在研究生院培养科公共基础课排定的课程表上,添排专业课,并将课程表分发给研究生和任课教师。
注意:排课时每门课程至少有3位研究生选课,研究生选择的课程必须是培养计划中的课程。
6、第一学期最后两周为研究生课程考试周,由各培养单位组织专业课程的考试或考核,并参加研究生院培养科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程的监考。
7、在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专业课任课教师及时将所任课程的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并打印签字后交给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科,公共基础课于一周内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对不按时提交研究生课程成绩的任课教师,培养单位有权扣留其课酬。专业课程允许下学期开学后四周内提交成绩。
8、第二学期开学后,办理研究生报到手续。
9、第二学期开学四周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收齐上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考查成绩报告单(任课教师从培养与管理系统打印并签字)存档。本学期中期的时候,通知研究生进行英语六级考试报名,同时,在管理系统中确认已经通过CET-6的研究生。
10、在第二学期结束前两周前,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填报该学期任课教师课酬、指导教师津贴和论文津贴,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后到校计财处为相关老师办理课酬及津贴发放手续。(若有跨单位开课者,课酬由主开课单位上报)。
注意:在计算课酬时,必须依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进行课酬计算,没有研究生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的课程,一律不发课酬。
11、第二学期最后两周为研究生课程考试周,由各培养单位组织专业课程的考试或考核,并参加研究生院培养科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程的监考。
12、在第二学期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专业课任课教师及时将所任课课程的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并打印签字后交给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科,公共基础课于一周内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对不按时提交研究生课程成绩的任课教师,培养单位有权扣留其课酬。专业课程允许下学期开学后四周内提交成绩。
注意:要求理工农类研究生在第一学年完成全部课程,否则研究生不能参加学校的奖学金评定。
13、第三学期开学后,办理研究生报到手续。
第三学期开学两周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收齐上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考查成绩报告单(任课教师从培养与系统中打印并签字)存档。
本学期中期的时候,通知研究生进行英语六级考试报名,同时,在管理系统中确认已经通过CET-6的研究生。
14、第三学期开学后,理工农类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工作,重点考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发表论文、参加科研工作、思想纪律等情况;要求研究生在培养与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内容,导师填写意见后提交,培养单位组织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考核,教务管理人员在管理系统中确认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同时,布置研究生公开做开题报告工作,一般要求在本学期期末之前完成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要求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录入开题报告相关内容,导师填写意见后提交,研究生本人打印开题报告提交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开题答辩,教务管理人员在管理系统中确认通过开题。开题报告一式二份,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培养科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人文社科类研究生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注意:要求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成绩合格,未完成者、或没有通过者、或不合格者,除特殊情况,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未完成课程学习者,不允许开题。开题报告要求按专业集中统一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开题报告会要求至少有3位与该专业相关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参加,并要求在开题报告上签署意见和签名。
15、从第三学期开始,研究生进入论文准备工作阶段,在此阶段中,可安排研究生进行三助工作,三助完成后,各培养单位收取相关报告并进行审核登记,同时,要求研究生在管理系统中填写三助内容,培养单位教务管理员在培养与管理系统中确认完成该项工作的研究生 [此工作可贯穿在整个培养阶段,要求在毕业前完成即可]。
16、从第三学期开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组织研究生参加相关的学术活动及讲座并做好考勤工作[学术活动工作可贯穿在整个培养阶段,要求在毕业前完成即可]。
17、第四学期开学后,办理研究生报到手续。
本学期中期的时候,通知研究生进行英语六级考试报名,同时,在管理系统中确认已经通过CET-6的研究生。另外,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活动月(5月)学术活动;对完成学术报告的研究生,教务人员在管理系统中加以确认,并保存研究生学术报告相关资料。
18、第五学期开学后,办理研究生报到手续。
本学期中期的时候,通知研究生进行英语六级考试报名,同时,在管理系统中确认已经通过CET-6的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