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解答: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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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1.目前我市行政村的规模及运行状况是怎样的?
XX市国土面积2622平方公里,人口167万,辖26个乡镇办场园,783个行政村(含49个村居合一,不含19个移民村),农村人口119.7万,村平农村人口为1530人。
其中,1500人以下的行政村(居)342个,占43.6%;1500人以上的行政村(居)441个,占56.3%。
目前,我市行政村区划基本维持上世纪80年代初期调整改革格局,已运行30多年。
我市现有行政村规模普遍偏小、集体经济薄弱、村(居)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达标难度大、村“两委”选人用人渠道不宽、村(居)行政运行成本高、村(居)管理水平极不平衡。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原有行政村规模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为什么要开展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
实施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是中央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发
展所需、形势所逼、机遇所在,是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呼声,是优化农村自然资源、行政资源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基层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必然途径。
3.调整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保护权益,以人为本、尊重民意,有利发展、促进治理。
4.调整改革的范围?
本次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以2017年底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为依据,原则上对1500人以下的行政村居(不含移民村)进行合并,鼓励有条件1500人以上的行政村(居)进行合并,两个或者多个行政村(居)合并后户籍人口数仍不足1500人的可以不再调整。
5.调整改革的工作步骤有哪些?
调查研究、清产核资;拟定方案、上报审批;组织实施、更牌换印;建章立制、规范运行;组织验收、长效巩固。
6.调整改革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一是科学合理制定调整改革方案;二是调优配强村(居)党组织;三是妥善安置原村(居)“两委”干部;四是合理选定新建制村(居)村名村址;五是清理锁定“三资”;六是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7.调整改革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应按以下程序办理:(1)XX镇人民政府向市区改办报备本辖区关于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建议方案。
(2)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向需要进行区划调整的所辖村下发建议方案。
(3)需要进行区划调整的各行政村收到乡镇人民政府的建议方案后,立即开展工作。
(4)在充分酝酿基本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召开村(居)户代表会议,对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建议方案进行表决,并初步确定村名村址。
(5)XX村向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建议方案的决议情况。
(6)XX乡镇向市人民政府上报请示。
(7)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
(8)乡镇收到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后,按照《XX市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天办发【2018】9号)“组织实施阶段”程序依次推进。
8.调整改革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村村合并、村居合并;两村(居)合一、多村(居)合一。
9.调整改革是兼并小村吗?
本次调整改革是根据农村发展实际,重点对1500人以下的行政村(居)实行调整,是平等合并、优势互补、不存在兼并。
10.调整改革是否设立过渡期?
改革设立过渡期,组建新建制村(居)党组织,同时成立新建制村(居)民委员会筹备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至换届选举产生新建制村(居)“两委”班子为止。
11.新建制村(居)党组织如何设置?
由市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负责,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分别成立党支部、党总支和基层委员会。
12.如何调优配强新建制村(居)党组织书记?
新建制村(居)的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从年富力强、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群众信任的现任村(居)党组织书记中选任,其他原村党组织书记改任新建制村(居)的党组织副书记。
新建制村(居)党组织书记人选一时难以确定的,可选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担任,主持新建制村(居)全面工作。
13.如何妥善安置原村(居)“两委”干部?
原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继续享受原工作报酬和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至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为止;除改革期间自愿离职的原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外,其余人员全部改任新建制村(居)民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委员。
新建制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新建制村(居)民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主任,党组织副书记兼任筹备委员会副主任。
新建制村(居)“两委”换届时,原则上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
岁以上不作为新一届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
主职特别优秀需提名的,由乡镇办场园党(工)委书面向市委组织部、市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批。
14.过渡期间新建村(居)民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如何分工?
过渡期间,新建制村(居)民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委员,由新建制村(居)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分工,统筹使用。
15.新建制村(居)“两委”干部职数能否根据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等因素,增加过渡性职数?
改革后新建制村(居)换届选举时“两委”干部职数按有关规定配备。
特殊情况下,新建制村(居)“两委”干部可增加1-2名过渡性职数。
新建制村合并村多、人口数量大、地域面积广的,经乡镇办场园同意,可增设1-2名片长,享受村副职干部待遇,不占用村干部职数。
16.调整改革后新建制村(居)工作难度较大的,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可否考虑分设?
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视情而定,一般不分开设置。
17.调整改革后小组怎么合并,小组长待遇如何解决?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行政村合并后,小组可重新编排序号,可单独编号,也可联组编号。
小组长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情况给予误工补贴。
18.新建制村(居)“两委”干部工作报酬如何确定?
新建制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产生后,按照上级规定确定“两委”干部工作报酬。
换届选举后原村(居)党组织书记选任新建制村(居)“两委”副职的,其工作报酬按新建制村(居)党组织书记工作报酬的90%计发,可继续享受党组织书记养老保险财政补贴,三年不变。
19.调整改革期间退下来的村主职干部待遇可否按离任村主职干部政策落实?
本次调整改革退下来的村主职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按离任村主职干部落实待遇。
20.新建制村(居)名如何确定?
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尊重历史沿革和地域特征,原则上从现有合并村中选定一个有文化底蕴、知名度高的村名,也可以重新命名。
村(居)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21.新建制村(居)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如何选址?
在原有村(居)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选择一处设施完善、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场所供新建制村(居)党组织、新建制村(居)民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及公共服务机构集中办公。
确需新(改扩)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由新建制村(居)按程序申报。
22.新建制村(居)档案资料如何规范?
调整改革期间,由乡镇办场园组织对所辖村(居)党建资料、土地发包、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居)档案资料集中统
一保管。
改革完成后,档案资料(含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资料)按管理权限规范管理。
23.新建制村(居)“两委”印章何时启用?
全市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启动之后,原村(居)“两委”公章一律上缴乡镇办场园集中保管使用,改革后及时启动新建制村(居)党组织印章和新建制村(居)民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印章。
24.村(居)集体资金如何规范使用?
调整改革期间,原则上冻结村(居)集体资金,杜绝村(居)集体大额资金支出,确需日常运转开支的,经村(居)“两委”集体研究报乡镇办场园审批。
25.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包括哪些内容?
调整改革期间,“三资”清理由市经管局统一指导,乡镇办场园组建工作专班,对村(居)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理核查。
清理核查的具体内容包括货币资产、固定资产、各项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资源性资产、各类合同等。
清理核查结果要张榜公示、群众认可、统一锁定。
26.村(居)集体“三资”清理时限怎样确定?
调整改革期间,“三资”清理进度服从质量,可边清理边进行调整改革。
27.新建制村(居)集体账务如何整合?
按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制度建立新建制村账务,按权属和受益对象不变的原则将原村(居)资产、债权债务分门别类分别予以登记,纳入新建制村统一管理。
28.新建制村(居)资产债务如何处置?
原村(居)结余的货币资金原则上用于原辖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偿还债务,不用于偿还其他村(居)的债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原村(居)债权债务由乡镇办场园锁定,按性质分清类别,分类处置,不得将债务平摊给村民,不得增加群众负担;不得平分村(组)集体所有的塘堰、土地、林地、道路、桥梁、沟渠等资产资源。
改革期间确需发包处置的,经乡镇办场园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原村(居)已签订并生效的有关合同暂按原合同执行,合同期满后纳入调整改革后的新建制村(居)统一管理。
新建制村(居)新增资金资产资源建立新账,由新建制村(居)统筹管理。
29.原村(居)民征地补偿款如何处理?
改革前的原村(居)民的征地补偿款要确保享受对象不变。
30.新建制村(居)项目建设如何推进?
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已定原村(居)建设项目保持不变,未定建设项目在调整改革后由新建制村(居)统一实施。
今年纳入市政府十件实事等相关建设项目涉及调整改革的村(居)暂缓,待调整改革工作完成后,再行抓紧组织实施。
2018年拟整村脱贫出列的重点贫困村“九有”建设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和计划合理推进。
31.调整改革有哪些政策支持?
(1)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到位后,原村(居)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付给新建制村(居),三年不变。
(2)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市政府按照“每调减一个村,每年10万元”的标准给予项目倾斜,三年不变。
(3)每调减一个村,市政府奖励5万元工作经费,由市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后,市财政迅速拨付到乡镇办场园,由乡镇办场园按规定程序拨付到新建制村(居)。
(4)新建制村(居)的原村(居)民户籍、身份证等证、照的更换,所需费用可以减免。
32.调整改革后相关部门能否迅速出台支持方案,启动合并村断头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
由财政、民政、农业、水利、林业、扶贫、交通、卫计、国土等部门做好扶持项目和资金的衔接工作,根据各乡镇办场园的具体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新建制村(居)具体支持方案。
33.群众身份证等证件是否变更?
改革期间村民的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证件不改变,改革后,亦可不改变,不影响有效使用。
34.如何落实调整改革的工作责任?
市级主导、乡镇主责,合力推进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
市委、市政府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具体指导、服务配合,乡镇办场园是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责任主体,党(工)委书记是乡镇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调整改革工作负总责,确保改革目标落实到位。
35.是否组建调整改革工作指导组,指导组的工作职责有哪些?
组建XX市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指导组,负责指导乡镇办场园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
指导组组长由市直单位主职担任,副组长由乡镇办场园精准扶贫挂职副书记担任。
指导组要深入各乡镇办场园,对涉及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的具体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全程参与各乡镇办场园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及时向市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
36.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查处对阻碍调整改革、失职渎职、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组织部门负责村(居)党组织建设,村(居)“两委”班子队伍建设,规范设置新建制村(居)党组织;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引导,
关注处置社会舆情和网上网下群众诉求;政法、信访部门负责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安部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阻碍改革,破坏基层政权建设的霸恶势力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民政部门负责规范调整改革工作的程序和向上报备,更换行政村地名牌、编制全市行政区划地图;财政、经管部门负责调整改革期间的资金保障、指导“三资”监管等工作;交通部门负责更换道路交通指示牌;规划部门负责重新绘制XX市规划图;卫计部门负责对新建制村(居)卫生室进行合理布局;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37.调整改革期间如何严格执纪问责?
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
对在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期间顶风违纪违规的严肃查处,对因失职渎职造成社会不稳定、集体财产损失和影响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铁的纪律确保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38.调整改革工作检查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调整改革工作检查验收由市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包括:
(1)清产核资完成,财务账目合并。
村(居)级债权债务和集体“三资”清理核实,有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等资料。
(2)组建新建制村(居)党组织和筹备委员会。
新建制村(居)党组织和村民(居)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人员分工明确。
新建制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任职文件齐全。
(3)办公场所规范有序。
新建制村(居)名称确定,村(居)党组织和村民(居)委员会筹备委员会集中办公,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门口悬挂村(居)党组织标牌,启用新建制村(居)党组织和村民(居)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印章。
(4)档案资料完善。
新建制村(居)党建资料、土地发包、承包合同、经济合同、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调整改革会议表决等档案资料整理规范,保存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