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生产加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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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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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农场

大米生产加工技术规程

一、原辅料来源验收储存及预处理方法

1、原辅料来源

东港市五四农场赵氏沟分场、窟窿山分场、小寺分场、临海分场水稻生产基地。

2、原料验收制度

2.1、加强水稻田间管理,经常与水稻科研人员沟通,及时掌握水稻生产情况,以利于大米加工生产。

2.2、水稻成熟后经常深入田间,采集样品进行检验,作好记录,为收购做准备。

2.3、原粮进厂后,按不同品种分别进行检验,检验项目有:水分、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不完善粒、爆腰率等。执行国家规定粳稻谷质量标准。标准如下表。

粳稻谷质量指标

等级出糙率% 整精米杂质含水分含黄粒米含谷外糙米互混率% 色泽、气

率% 量% 量% 量% 含量% 味

1 ?81.0 ?61.0 ?1.0 ?14.5 ?1.0 ?2.0 ?5.0 正常

2 ?79.0 ?58.0

3 ?77.0 ?55.0

4 ?75.0 ?52.0

5 ?73.0 ?49.0

等外 ,73.0 ——

注:“——”为不要求

2.4、严格检验手续制度,防止收人情粮。

2.5、检验合格的原粮方可进入仓库,杜绝不合格的原粮进厂。

2.6、原料检验由销售科负责,化验室实施。

3、原粮储存管理制度

3.1、原料的储存由销售科负责,原料保管员负责保管。

3.2、原料的入库手续

3.3、原料进厂后,首先由检验员抽检进行化验,填写原料检验单,检验的项目见GB1354—1986稻谷的检验项目。

3.4、经检验合格后的原料,经检斤后,办理入库手续,并按种类、等级分类登记入帐。

3.5入库的原料要分品种分水份分等级存放,并用标签或标牌标明原粮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3.6、仓库的环境要有利于原料的贮存,防止霉变。

3.7、保管员要定期检查库存原粮的温度水分等情况,发现的异常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8、保管员要根据原粮情况及时通风和消毒,保证无虫无霉变。

3.9、定期对仓库周围投放毒饵,消除鼠害。

3.10、保管员对已出库的原粮及时办理出库手续,登记入帐。

3.11、定期核对帐目,确保帐卡物相符。

二、加工

1、生产工艺

原料?初清筛子?平旋回转筛?去石机?一道磁选?胶辊砻谷机?谷糙分离筛?厚度机?二道磁选?一道碾米机?二道碾米机?三道碾米机?白米分级机?长度选?一道色选?二道色选?三道磁选?抛光?电子计量称?包装。

2、稻谷清理

清除原料中的各项杂质,包括大杂、小杂、轻杂、并肩石等,以保证成品的纯度,达到品质的要求。

稻谷清理后的净谷含杂总量不超过0.6%,其中含砂量不应超过1粒/公斤,含稗不超过130粒/公斤。

3、设备操作指标:

圆筒初清筛清理指标:大型杂质基本除净,如有稻穗夹杂,另行处理。

自衡振动筛清理指标:大杂全部除去,大杂中不得混有谷粒,如有谷穗另行处理。除泥效率:65%以上;除轻杂效率:70%以上;除稗效率:35%以上;清理出的各种下脚不得含有完整的粮粒。

比重去石机清理指标:净谷中含并肩石不超过1粒/公斤;每公斤石中含稻谷不超过50粒。

4、砻谷和谷糙分离及分级

(1)目的

将稻谷上的颖壳脱掉,并清理干净,并对糙米中死青、活青粒等不饱满粒分离出来,保证后续工序的质量。

净糙含杂总量不超过0.5%,其中含矿物质不超过0.05%。

净糙米中含稻谷粒不超过40粒/公斤,含稗粒不超过100粒/公斤。

(2)技术要求

胶辊砻谷机操作指标:砻下物碎米含量不超过2%。

谷糙混合物中含稻壳量不超过0.8%,每百公斤稻壳中含饱满粮粒不超过30粒。

谷糙分离筛操作指标:回砻谷中含糙量不超过10%;净糙米中含稻谷粒不超过40粒/kg;回本筛流量不超过净糙流量的50%。

重力谷糙分离机操作指标:谷糙分离筛中含糙量不超过100%;净糙米中含稻谷粒不超过20粒/公斤;回本机流量不超过净糙量的50%。

厚度分级机操作指标:分级后的糙米中不完善粒小于30%;分离出的不完善粒中,不应有正常(厚度尺寸)的糙米。

7、碾米及成品整理

(1)目的

碾去糙米表面的糠层及大部分糊粉层,并筛除米超过标准规定的大碎米、小碎米及糠粉,以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经碾米和成品整理后,大米的质量达到GB1354-1986标准,不合格的成品不准出厂。

(2)各设备操作指标。

碾米机操作指标:加工精度:标准一等(GB1654-96);糙出白率:大于等

于90.5%;碎米率:碎米总是小于等于15%,其中的碎米小于等于1.5%;含谷量:小于等于6粒/公斤;增碎率:小于等于8%;成品米温升:小于等于16?。

本工艺为三机出白,采用铁辊筒,头机出熟率30—35%。二机为35%—40%,三机为30%,如遇陈粮及难加工的糙米,头机出熟率可稍高,新粮品质优良而且皮层较薄的糙米,头机出熟率可稍低。

(3)白米分级筛

操作指标:通过筛理后的成品中碎米和米糠容量达到GB1354-96中规定的要求。

(4)长度选

经过大米精选机处理的大米碎米总量小于等于5%,其中小碎含量小于等于1%。碎米中完整米小于等于3%。

(5)大米色选机

操作指标:色选机选别精度:当原料米中含异色粒5%以内时,其选别精度大于99.6%,一次选带出比为1:4,二次选带比为1:05;吨电耗率:28度/吨;出米

率:70%。

三、定量包装

2.5kg塑料袋包装,采用ACS电子计量秤人工定量,人工用DZQ400/DH真2空充气包装机进行封口。包装完毕后,每2个包装袋现装入纸箱内,用胶带人工封口,人工堆垛。

四、包装物管理制度

1、目的范围

1.1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包装物的合理贮存,防止成品污染。

1.2本标准规定了包装物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1.3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包装物的管理。

2、基本要求

2.1包装物进厂后,由检验员抽检,并将检验结果报告给销售科长。

2.2检验合格的包装物,经保管员清点后办理入库手续,并按品种规模登记入帐。

2.3入库的包装物要分品种规格存放,并用标签或标牌标明包装物的品种规

模数量。

2.4仓库的环境要有利于包装物的贮存,防止霉变。

2.5包装物要单独贮存,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要通风防潮,远离油污,远离火源,防日晒。

2.6保管员要根据天气季节及时通风和消毒,保证无虫、无霉变。

2.7定期对仓库周围投放毒饵,消除鼠害。

2.8保管员对已出库的包装物出库手续登记入帐。

2.9定期核对帐目,确保帐、卡、物相符。

五、成品包装操作管理制度

1、目的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成品操作管理。

1.2、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保证成品的计量准确,保证成品不受污染。

2、基本要求

2.1、包装前,检查包装物是否有破损,标识是否清楚,图案、字迹有无模糊,发现问题及时剔除。

2.2、成品包装时,保证重量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2.3、封口时做到封迹与袋口平行,并保证封迹距袋口15mm左右。

2.4、落地米要及时清理,并单独存放,及时回机进行处理,不得装入成品袋中。

2.5、长时间不开机时要将成品仓内清理干净,防止生虫变霉。

2.6、包装前要检查称量器具是否准确,机构是否灵活,计量器具是否在检定期内。

六、成品仓储管理制度

1、目的范围

1.1、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成品包装过程的管理,防止成品污染。

1.2、本标准规定了成品包装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1.3、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成品包装的管理。

2、职责

2.1、由经营科提出方案,主管经理批准。

2.2、由经营科负责管理

3、基本要求

3.1、严格成品包装管理,保证成品质量降低损耗,保证食用安全卫生。

3.2、保管员和成品包装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该文件。

4、主要内容

4.1、成品包装人员衣着必须整洁利索。

4.2、成品包装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确保无传染性疾病者,方可工作。

4.3、必须保证工作环境干净卫生,不得有杂物污物,地面工作台必须保持干燥。

4.4、必须保持包装物表面无污染,无油垢,无破损,字迹清晰,标识齐全。

4.5、保证定量准确封口严密,不得破损。

4.6、码垛整齐高度一致。

七、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范围

1.1、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成品检验的管理,保护消费得的合法权益,保证食品安全,防止不合格的成品流入社会。

1.2、本标准规定了成品检验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1.3、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成品包检验的管理。

2、职责

2.1、由储运科提出方案,主管经理批准。

2.2、由化验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或销售,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得出厂。

3、基本要求

3.1、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或销售,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得出厂。

3.2、检验人员必须按GB1354-1986的大米检验规程进行检验,检验项目有大米精度、水分、杂质含量、糠粉含量、矿物质含量、不完善粒、碎米含量,色泽气味口味等。

3.3、仪器设备:十分之一天平、百分之一天平、千分之一天平,碎米分离器、分样器、扦样器、电烘箱。

4、职责

4.1、每一批成品检验员必须进行全项检验,不得漏项,并出具成品检验单,标明检验数据,判定合格与否。

4.2、检验合格后,经应科凭成品检验单,进行入库或出厂。

4.3、一旦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检验人员应及时通知主管经理,由主管经理做出妥善处理,但不得对外销售。

4.4、成品检验单一般保留两年以上,不得有撕毁涂改现象。

4.5、车间生产时,化验室应按班检验一次,并做出记录,跟班检验员一般应每小时检验一次,最少每隔二小时检验一次。

八、操作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大米的卫生的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食品安全,防止产生不合格的成品。

1.2、本标准规定了操作人员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1.3、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操作人员的卫生的管理。

2、基本要求

2.1、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方可上岗。

2.2、操作人员要注意自身形象,穿着要干净整齐。

2.3、进入车间的人员必须要穿工作服,并要衣口利索。

2.4、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地面、墙面、设计表面不得有灰尘油垢。

2.5、操作人员上岗前须经卫生部门进行体检,确准没有传染性疾病才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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