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精准扶贫形势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江西省赣州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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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0期总第237期

征信

CREDIT REFERENCE No.102018

Serial NO.237金融精准扶贫形势下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以江西省赣州市为例

钟承斌

(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江西赣州341000)

摘要:金融精准扶贫完善了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村级组织和金融机构等参与的工作机制,融合了金融、财政、产业等政策合力,构建了全方位的金融扶持体系,对农村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和结果运用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随着金融精准扶贫机制和体系的逐步健全,江西省赣州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更多挑战。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以金融精准扶贫为切入点,提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战略地位,共享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深化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创建工作,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市场化发展。

关键词:金融精准扶贫;农村信用体系;扶贫联动机制;信用信息;信用评价

中图分类号:F832.3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747X(2018)10-0043-04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复杂的长期性工程。2009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着力于推动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总体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农村信用信息采集难、评价难、评价结果运用难等问题[1]。2016年,赣州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打好包括精准扶贫在内的“六大攻坚战”,并将金融精准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逐步完善了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村级组织和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金融精准扶贫机制,建立了由市级财政出资20亿元风险缓释基金成立的“产业扶贫信贷通”精准扶贫贷款模式,基本构建起不留死角的金融扶贫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建档立卡贫困户这一特殊群体带来的挑战。

一、建设现状

2009年以来,赣州市先后在寻乌、安远、大余等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2015年,在总结试验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赣州市决定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构建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

推动地方政府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改善农

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抓手,18个县(市、区)全部成立

由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规划

和部署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农村信用体系建

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

细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其中14个县(市、区)制定了相关的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基本建立起“政府主导、人行牵头、各方参与、服

务农村”的工作模式。

(二)搭建系统化信息服务平台

2016年10月,赣州市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正式上线运行,初步建立了信息采集、报送和更新的工作机制,确定了40余项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指标。目前,相关人员正组织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同时,赣州市农村信用信息服务网也已上线运行。该网站涵盖信用公示、信用查询、信用推介、工作动态、异议处理及信用投诉等功能。截至2018年第1季度末,赣州市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已采集106.02万户农户信用信息,占全部农户比例的

收稿日期:2018-07-20

作者简介:钟承斌(1978—),男,江西赣州人,经济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征信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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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7%。

(三)建立本土化信用评价模式

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赣州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管理办法》,建立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信用评定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三创”信用评定实施细则》,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与创建机制。每年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和创建工作,截至2018年第1季度末,全市共评选出信用乡(镇)41个、信用村212个,评定信用农户55.98万户,占农户总数的52.80%,农户贷款总余额达到456.05亿元。

(四)实行综合信用奖惩机制

推动各县(市、区)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在农业奖补、扶贫资金安排、贷款授信、利率定价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信用良好的村组、农户给予贷款便利和利率优惠,加大农业政策扶持,使信用良好的农户在生产生活中得到实惠。对不良信用农户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微信、报纸、电视等对失信农户名单进行公布,对其和其家庭成员进行部门联合惩戒,构建起农户信用约束机制,切实提升农户守信意识。

二、发展机遇

随着金融精准扶贫机制和体系的不断建立健全,赣州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金融精准扶贫联动机制的不断完善,有效助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给赣州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带来良好的发展契机。一是受益于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联动机制的有效推动,2014年年初以来,赣州市着力加强与湖南及江西其他有关地市的沟通、联动,全力推动包括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内的金融扶贫各项工作。二是受益于扶贫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赣州市已完成139.5万贫困人口(含已脱贫人口)的信息识别和信息建档工作,贫困人口的建档信息有效地补充了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贫困人口的建档模式也推动各部门共享更多的信息数据,覆盖更多的农村经济主体。三是受益于金融精准扶贫部门协作机制,赣州市、县两级均建立由人民银行、金融局、银监局、扶贫与移民办、财政局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联席监管机制,共同推动包括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在内的金融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扶贫小额贷款的提质扩面,有效增强贫困农民信用意识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主导创立“金福通”精准扶贫模式,由试点县产业扶贫资金出资建立担保基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精准发放小额信用贴息贷款,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2月,在“金福通”工程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在赣州全市范围建立“产业扶贫信贷通”精准扶贫贷款模式,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脱贫致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16—2017年,赣州全市累计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160.76亿元,其中直接到户贷款92.58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18.63万户,户均贷款4.97万元。同时支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6.67万户。“产业扶贫信贷通”扶贫小额贷款的发放,让原本无法获得贷款资格的贫困农户得到了信贷支持,贫困农户对“欠债还钱”“诚信至上”有了切身感受。这对于提高贫困农民的信用意识、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扶贫再贷款的强化运用,有效支持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参与力量。自2016年以来,赣州市、县两级人民银行积极强化扶贫再贷款、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为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输送大量低成本资金,支持其对接贫困农户信贷需求,其中扶贫再贷款年化利率仅为1.75%,最长期限1年,最多展期4次,资金使用期限最长可达5年。近3年来,赣州市实施定向或考核降准,累计释放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资金近20亿元。2018年1季度末,赣州市扶贫再贷款总余额达到36.82亿元,覆盖20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撬动精准扶贫贷款58.14亿元,撬动比率达到157.90%,直接支持贫困农户8.76万户,带动贫困户0.14万户。

(四)金融、财政和产业扶贫政策的融合贯通,有效夯实农村信用基础

一是建立扶贫贷款风险缓释基金,为贫困农户贷款“增信”。2016年以来,赣州各级地方政府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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