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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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BFNY-AXGL-004-2016-B/3

1总则

1.1目的

为强化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安全风险预控管理,规范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的范围、方法、步骤,危险源涉及更新的具体要求,确保各级、各类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宝丰能源、宝丰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宝丰能源管理单位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管理。

1.3术语和定义

1.3.1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1.3.2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1.3.3根源或状态。“危险源”又叫做“危害因素”。

1.3.4危险源辩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1.3.5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1.3.6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1.3.7可容许风险:根据本企业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

度的风险。

1.3.8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安

全的条件和因素。

1.3.9相关方:与本企业的职业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

团体。

1.3.10三种时态

1.3.10.1过去时态:以往遗留的职业安全问题和过去发生的职业安全事故。

1.3.10.2现在时态:现在正在发生,并持续到未来的职业安全问题。

1.3.10.3将来时态:将来可能产生的职业安全问题,如新项目带来的、法规变

化带来的和不可预见的职业安全风险。

1.3.11三种状态

1.3.11.1正常状态:指固定、例行性的且计划中的作业与程序。

1.3.11.2异常状态:虽在计划之中,但不是例行性的活动。

1.3.11.3紧急状态:突发性的灾害情况。

1.4职责

1.4.1化工/煤炭管理部

1.4.1.1组织制定危险源辨识方法及标准。

1.4.1.2负责指导所属各单位辨识和确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危险源,协助

制定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

1.4.1.3负责参与编写公司级应急措施,对所属各单位Ⅰ、Ⅱ级危险源的管控措

施和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审核。

1.4.1.4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下发公司危险源汇编手册。

1.4.1.5监督检查、考评所属各单位危险源管理执行情况。

1.4.2项目管理单位

1.4.

2.1负责指导、审核所管辖建设项目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1.4.

2.2负责参与编写公司级应急预案,对所辖建设项目Ⅰ、Ⅱ级危险源的应急

预案和处理措施进行审核。

1.4.

2.3监督检查、考评所辖各单位危险源管理执行情况。

1.4.3各单位

1.4.3.1负责组织本单位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1.4.3.2负责编写本单位Ⅰ、Ⅱ级重要危险源应急预案和对Ⅲ、Ⅳ、Ⅴ级一般危

险源的应急处理、管控措施。

1.4.3.3制定本单位重要危险源的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并报化工/煤炭管理部

审核。

1.4.3.4对本单位危险源汇编手册培训、执行、监督检查及更新。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

2.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策划、组织和准备。

2.2.1化工/煤炭管理部组织制定下达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计划、方法及标准。

2.2.2各单位根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计划、标准和方法,组织辨识评价本单

位危险源并分类制定应急预案、应急处置、管控措施。

2.2.3化工/煤炭管理部参与审核各单位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

2.2.4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

价,及时补充更新。

2.3危险源辨识

2.3.1危险源辨识范围包括:公司生产及相关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外包工程的施工

活动、临时工作人员以及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生产与检修交叉作

业);过去、现在及将来三种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三种状态;防火防爆、

防电伤、防机械及坠落伤害、防尘、防毒及防化学伤害、防噪声及振动、防暑、

防寒及防潮、防电离辐射及电磁辐射、水害顶板等类型。

2.3.2危险源辨识方法:

2.3.2.1询问和交流;

2.3.2.2现场观察;

2.3.2.3查阅有关记录;

2.3.2.4获取有关信息;

2.3.2.5基本分析法。

2.3.3危险源辨识依据:

2.3.3.1职业健康安全法律与其他要求;

2.3.3.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2.3.3.3事故、事件记录,不符合发现;

2.3.3.4内部审核和安全大检查的结果;

2.3.3.5类似企业曾发生的事故与事件的信息;

2.3.3.6来自员工或相关方交流的信息;

2.3.3.7组织的设施、工艺过程和运行活动方面的信息:现场计划,工艺流程图,

危险物料的库存清单,毒理学资料,监测数据,作业场所环境数据。2.3.4各单位对本单位所涉及的所有作业和管理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确定作业活

动,辨识危险因素及可能导致的事故,对辨识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后形成《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一览表》。

2.4风险评价

2.4.1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对危险源辨识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

2.4.2风险评价级别定性或定量判别的依据

2.4.2.1规定和其他要求;

2.4.2.2企业的方针、目标;

2.4.2.3事故、事件、不符合项和预防措施记录;

2.4.2.4检查/审核结果;

2.4.2.5相关方要求;

2.4.2.6类似事故、事件信息;

2.4.2.7与企业的设施、工艺流程和运行活动有关的信息;

2.4.2.8半定量评价(LEC法,D=LEC);

2.4.2.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9)。

2.5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2.5.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判定为重要危险源:

2.5.1.1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规定的;

2.5.1.2相关方有合理要求的;

2.5.1.3曾经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控制措施的;

2.5.1.4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且没有适当的控制措施。

2.5.1.5依据LEC法判定风险等级在Ⅰ、Ⅱ级危险源。

2.6辨识与评价结果

2.6.1各单位根据辨识的危险源及确定的重要危险源,形成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

与风险评价结果一览表》、《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一览表》,重大危险源报报化工/煤炭管理部审核、下发。

2.7风险控制

2.7.1确定风险控制措施原则

2.7.1.1首先考虑消除危险源,然后再考虑降低风险,最后考虑采用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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