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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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总工会

2017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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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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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做好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指导基层工会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和完善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制度,推动建立健全职工懂事、监事制度,负责基层工会换届改选指导工作。负责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指导和推动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技能培训和农民工培训等活动,承担各级劳模(先进工作者)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管理等工作。负责特困职工和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市本级工会经费收管用及工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编委核定的内设机构,分别是纳入防城港市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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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本级部门预算的5个职能部门包括:组织宣教部、劳动保障部、财务资产部、办公室、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5个部门。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4—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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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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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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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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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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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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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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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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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049.2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9.26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 499.46 万元,增长47.60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49.26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 499.46 万元,增长47.60 %,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本级财政划拨市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679.52万元。

2.事业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3.经营收入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4.其他收入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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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1,049.2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49.26 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 499.46 万元,增长 47.60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09.22 万元:其中,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007.24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19.48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总工会本级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887.76万元,主要用于各类项目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 万元,主要是2017年行政在职人员伙食补助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8.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1.50 万元:主要用于市派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9.3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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