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

别终止妊娠规定

【发布单位】

甘肃省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全文结束》》-09-26

【生效日期】

全文结束》》-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甘肃省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已由甘肃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xx年9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文结束》》年9月26日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保持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构成,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保持正常出生人口性别比结构纳入人口发展规划,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有关部门实施本规定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条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等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规定的实施。

第四条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监管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信息共享,提供咨询和服务。

第五条第五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第六条第六条医学上确有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应当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业务的医疗保健机

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并由实施机构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集体审核、诊断,出具医学鉴定证明。

医学上确有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是指已诊断为伴性遗传性疾病需要进行胎儿性别的鉴定。

第七条第七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四周以上的妇女不得终止妊娠,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或者有严重缺陷的;

(二)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三)离婚、丧偶要求终止妊娠的;

(四)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情形的应当向施术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县级以上开展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符合前款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应当向施术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县级以上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

第八条第八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终止妊娠业务,分别由市州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并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医德教育。

第九条第九条具有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对妊娠四周以上的妇女要求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应当在施术前查验、登记受术者的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并将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手术病案一并存档。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不予施术,并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条第条凡购置、使用超声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等设备的机构,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设备类型、数量、使用场地、操作人员名单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一条第一条除医学院校、科研机构因教学、科研需要外,购置、使用超声诊断仪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诊疗科目设有超声诊断专业项目;

(三)超声诊断人员应当具有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

第二条第二条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不包括避孕药品)。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个人和未经批准开展终止妊娠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终止妊娠的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使用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买、使用记录。

第四条第四条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接生业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建立妊娠四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制度,每季度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登记情况,同时抄送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五条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举报奖励资金。鼓励公民举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违法销售或者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者应当予以保密。对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每例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第六条第六条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

第七条第七条组织、介绍妊娠四周以上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

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第八条违反本规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购置、使用超声诊断仪和开展染色体检测业务未备案的,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条第二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出具有关虚假证明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一条第二一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第二二条第二二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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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别男女胎儿的试纸 [b超鉴别胎儿性别]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鉴别男女胎儿的试纸 [b超鉴别胎儿性 别] 常从老人的口中听说,生男生女,很早已经定型,比如说,男孩子在怀孕两个月前是长型的,女孩子是椭圆或是圆型,所以本人想了一个方法,不知道可不可以如此看出是否能早知道是男孩或者女孩,下面小编马上就告诉大家小编给大家一一介绍吧。 b超鉴别胎儿性别的方法 其一:看数据,如果长和宽的相差在一倍以上男宝宝可能性大。长和宽相等女宝宝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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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w+1D的bc结果:32*20mm妊娠囊女孩 7、9w+4D的bc数据:宫内见46.6*30.2mm孕囊双胞胎都是女孩 8、7周多的b超数据宫内见3.8*2.3cm妊娠囊生的是男宝宝 9、孕囊长为44*20mm生的是男宝宝 10、8周时是1.6×1.7生下的是千金 11、8周的时候是41*28mm生下的也是女宝宝 12、8周多是的bc,胎囊是19mm*10mm后来bc照出来也是男宝宝

13、胎囊:35mmx34mmx28mm可爱的女宝宝 14、孕囊大小:(长)18mmx(宽)16mmx(厚)8mm今年四月份生的粉可爱女宝宝 15、62天:内见孕囊2.6*1.8生的是可爱的男宝宝叫子杰 16、50天,孕囊35mm*27mm生的是女宝宝 17、孕囊33*18现b超是男宝宝 18、3.3*2.0cm可爱的男宝宝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刑法不能无动于衷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在2005年1月6日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指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已被列为新一年中国政府在人口发展方面的大事之一。我们将争取在刑法修订中增设有关条款,加大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力度,并希望有关部门做好刑事立法论证工作。消息一出,社会反响强烈……在刑事法治视野中,能否将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行为纳入犯罪化处理呢?笔者认为,最关键的是看对此种行为是否符合刑法的犯罪构成理论。用刑法规制一种行为,意味着要动用刑罚;而刑罚作为抗制犯罪的主要法律手段,其本身兼具积极与消极的两重性,人们应慎之又慎。正如德国著名刑法学家耶林所言:“刑罚如两刃之剑,用之不得其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在刑法理论中通常认为,对某一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运用刑法的方法来进行规制时,首先必须看它是否达到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由犯罪本质特征所决定的。其次必须认真地考虑它是否符合刑法谦抑性原则要求,即国家只有在运用民事的、行政的法律手段和措施,仍不足以抗制,才能运用刑法的方法(又称刑罚的不可避免性),否则将会陷入迷信刑罚威慑力的泥潭中,使国家和个人都深受其害。按照这一理论要求,笔者认为,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行为入刑问题务必作上述两方面的考察。■这一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上看,目前在中国这样一个因传统或因客观现实决定了仍有很大一部分人持有“重男轻女”思想的国度,当个人可以轻易地凭借技术手段实现按自己意愿选择生育胎儿的性别时,新生人口中男女比例失调也就不足为怪。然而日益严重的人为改变新生儿性别比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不单单是造成男性婚姻竞争加剧,出现人们所担心的“将有多少万光棍汉找不到老婆”问题,更重要的是,这种病态的人口结构比还会引发其他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例如拐卖妇女、性犯罪增多、卖淫嫖娼泛滥、家庭不稳定、抑郁人群增多等,严重影响社会健康稳定的发展。而日益突出的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实质是对控制人口政策的一种变异抗制,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规制,将严重影响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目标实现。因为在不能有效地规制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情况下,即使可以实现控制人口总量的增长,这种病态的男女人口结构比最终仍将影响到国家和整个社会的总体发展。可见在目前的国情下,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行为已达到具有犯罪程度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这一行为只能动用刑罚遏制如何检验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行为动用刑罚具有不可避免性,从而达到刑法的谦抑性呢?刑法理论界通常认为,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形,则可以用刑法进行规制。一是其他社会措施或者其他法律手段无法替代刑罚手段,二是只有动用刑罚手段才能预防与抗制该行为,三是通过刑罚所得到的效益要大于其所产生的消极作用。以此为参照,笔者认为应当动用刑罚惩治目前盛行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第一,运用刑罚以外其他社会规范手段来规制这一危害行为难以完全奏效。近年来计划生育部门联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按照《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的规定,多次专门发文,联合行动,进行专项治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并对违反者给予一定的行政和经济处罚,甚至吊销违规者行医资格。就在此种行政手段与经济处罚并用的严厉打击下,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现象仍屡禁不止,男女人口比例失调反而在近年来进一步扩大。第二,动用刑罚惩治这一危害行为,能起到有效的预防与抗制之效果。首先从刑罚功能上看,刑罚作为一种剥夺人身自由乃至生命的措施,具有最为严厉的强制性。它的适用,对犯罪人来说,能起到限制或消灭其再犯的功能,同时对社会其他成员来说,能起到威慑和教育功能,从而实现其一般预防的目的。其次从实证上看,1993年经国家计生委建议和协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严惩破坏计划生育犯罪活动的通知》,其中包括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规定。当时一些省份据此处理了一些案件,起到震慑作用,效果良好。但1997年刑法修改后,随着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确立,“两高”的决定失效,对这类案件不再有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第三,动用刑罚惩治这一危害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要大于其所产生的消极作用。当前查处非法鉴定

如何知道胎儿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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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知道胎儿性别 怎么知道胎儿性别?下面我给你整理了鉴定胎儿性别的方法,一起来了解吧! 鉴定胎儿性别的方法: 1.尖肚子男,圆肚子女; 2.清宫表推测是男就男,是女就女清宫生男生女秘方表按照阴历推算,月经周期超过28天者怀孕月份推延一个月,月经无规律者不用此法 3.肚子小男,肚子大女; 4.除了肚子身体其他部位没发胖的男,反之女; 5.脚不肿,后期稍肿男,脚肿,后期更肿女; 6.反应不重男,反应重女; 7.准MM喜酸和咸食男,喜辣或甜食和果汁女; 8.准MM变丑,皮肤变黑男,皮肤不变或变漂亮女;

9.胎动早为男16W,晚为女; 10.胎动感觉拳打脚踢和整个身体翻动为男,只整个身体翻动女; 11.比预产期早生男,晚生女; 12.肚脐突出男,不突出女; 13.B超显示宝宝脸朝外的男,面对MM的女; 14.妊娠线肚脐以上偏左,直、细、直达两乳间,且整个妊娠线浅淡是男,反之女; 15.怀孕后准MM性欲变强是男,性欲没变化或变弱是女; 16.胎动偏左男,偏右女; 17.胎心140左右男,150左右女; 18.怀孕期准MM勤劳,精神状态好的男,懒惰,精神状态差的女; 19.准MM鼻子变大的男,不变的女; 20.准MM尿检早期和后期偏碱性6.5以上的男,偏酸性6以下的女;

21.羊水多女,羊水少男; 22.肚子靠上-女;往下坠-男; 23.孕后乳房迅猛发展-女;反之-男; 24.DD前期就大,显怀早是女,肚子前期不大,后期大,显怀晚是男; 25.胎盘前壁是男,后壁为女; 26.腋窝变黑是女,不黑是男; 27.准MM能吃是男,不能吃是女; 28.乳晕小,RT发黑女,乳晕大,RT不黑男; 29.孕后期从后面看,看不出怀孕,动作很轻盈,行动灵活男,身体笨重,行动迟缓女; 30.肚皮软是女,肚皮硬是男; 31.胎心象马蹄声且强有力是男,象锣鼓声且不强,力小是女; 32.腰粗是女,腰变化不大是男;

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 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 二、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禁止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妊娠妇女终止妊娠。 四、健全完善B超使用监督机制。设立B超检查诊断室,B超操作诊断人员必须符合执业资格要求。无B超执业资格人员不准开展B超诊断和监测。建立完善长期的B超使用、诊断登记制度。五、B超检查人员要认真执行《超声产前诊断技术规范》,产前诊断超声报告,应有2名经审批认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发。严禁非医疗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六、终止妊娠的药品(不包括避孕药品,下同),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

用。终止妊娠的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 七、根据《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外胎儿性别鉴定略影

国外胎儿性别鉴定略影 ——国外对于非医用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法律规定 法学0903班欧扬200961120310 对于胎儿性别鉴定,由于特殊的国情,我们中国是有明文规定加以规范,现已有刑法明确规定非医用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属于违法行为。但在国外,出于对自己国家情况的考虑,存在着不同的态度和法律规定。因条件的约束,我只大致了解到了几个国家对于“胎儿性别鉴定”的法律态度。总的看来,大部分国家禁止非医用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韩国:法律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韩国存在着性别比偏高的问题,近两年以来,它的性别比在缓慢地下降。 在中国世俗的文化所有的儿子都能继承财产,但在韩国仅长子能继承,所以在韩国的家庭体系下有个户主制,这个户主制规定是不成文的习惯,规定所有的家庭,只有男性才能当户主,无论这个男性是你的父亲,还是父亲去世之后他的儿子,母亲是不能当户主的,虽然已通过一个法律,宣布户主制是违反宪法的,但世俗传统是很难变迁的。 出于对此的考虑,韩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进行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 但2009年韩国有法律出台:2010年将允许对28周以上的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而此前一直是禁止非医用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因为根据其现行的母子保健法规定,因胎儿严重畸形等而可以堕胎的期限是未满28周。 印度:法律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印度也是一个“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的国度,事实上因性别而堕胎的现象非常严重,且已经造成严重的人口性别比例失调。因此早在1994年,印度就颁布法律禁止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产前性别鉴定,并禁止孕妇因胎儿的性别原因而进行堕胎。法律还规定,未经注册,私自购买或出售可以用于测定婴儿性别的仪器就可以构成犯罪,最高可以被判三年监禁,再犯时,将被判处五年监禁。 俄罗斯:不允许非医用需要的胎儿鉴别。 由于国情,俄罗斯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由于一些习俗,部分俄罗斯人也比较在意孩子的性别,但是它并不允许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澳大利亚:禁止使用胎儿性别检查。 过去5年,澳大利亚政府为了防止婴儿男女性比率差距问题,立法明文规定不准使用胎儿性别筛检技术,除非是特定性别的胎儿较有可能面临某些遗传性疾病时,才准许筛检。也就是说过去五年已经禁止使用胎儿性别筛检技术。但由于这项禁令的时效仅5年,将在今年到期重审,最近澳大利亚社会再次讨论是否应该开放这项筛检。 澳大利亚卫生部长罗森(Nicola Roxon)表示,对于法案重审,她乐见其成,不过也强调这不代表政府准备修改法令,而且她个人认为不应解除禁令。 至于人工生殖医学界的代表则认为,尽管澳大利亚禁止胎儿性别筛检,但是许多准爸妈改往美国、泰国等地寻求协助,选择胎儿性别。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是指除经医学诊断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等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外,所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第四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违法行为的协作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共同实施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以及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管理制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管并组织、协调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查处工作; (二)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准入和相关医疗器械使用监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规范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准确地采集新生儿出生、死亡等相关信息;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同)对含有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内容的广告实施监管,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与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相关的药品和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管,并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第八条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工作应当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实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法学0903郑满霞一、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概念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是指除医学需要的原因外医疗机构和胎儿父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法规规章的规定,采用相关手段,进行断定胎儿是男性还是女性的性别鉴定的行为。 几个需要加以注意的地方: 1)主体应确定为进行鉴定的法人机构还是胎儿父母,又或者二者皆可?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第八号部长令》第三条明文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可见应将医疗机构和胎儿父母同定为主体,这样在禁止这一行为中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试想,由于胎儿父母无需为此承担责任,还是会提出相应的请求,虽然医生或医疗机构会由此受到惩罚,但由于有利可图,主观上很易接受要约,而同意为胎儿父母进得胎儿的性别鉴定。 2)“手段”是否界定为正规医疗机构的医学手段?还是应定为广义上的可以确知胎儿性别的一般手段? 我认为,应该定为正规医疗机构的医学手段。若定为后者会有违法律的保障人民的精神,波及面过广。很容易适得其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损失与浪费。 3)正规民间诊所在非医学需要的情况下,在以鉴定胎儿性别的故意,而且有鉴定结果为女时的人工终止妊娠意思,使用民用鉴定方法确定胎儿性别是否可纳入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范畴? 由上一题的答案而知,民间诊所在非医学需要的情况下,使用民用鉴定方法确定胎儿性别,不能纳入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范畴。虽然不利于打击这一行为,但是就现状而言,有这一行为的民间诊所太多,若一一打击,必定影起相关业界的大的动荡。反而不利于完实现法目的。最大的原因是,它们使用的是民间方法。再者,以鉴定胎儿性别的故意,而且有鉴定结果为女时的人工终止妊娠意思这一方面,法律规定,思想犯不能定为罪犯,所以也不能成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 4)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与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是否存在区别?若有,体现在哪些方面?最大区别又是什么? 当然存在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或者最大区别为主体不同。前者主要是有权进行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机构,后者主体是无权进行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机构。 但在违反法律规范上,是否视为违反同类或同种法规,尚有待咨询。 5)非医学机构、诊疗机构或无批准开设的医疗机构,在非医学需要的情况下,采用医学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是否定为违反相关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上应如何定性? 虽现尚无明文规定或可推定,非医学机构、诊疗机构或无批准开设的医疗机构,在非医学需要的情况下,采用医学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最新医院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承诺书和责任书

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承诺书和责任书 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母婴健康,严禁溺弃女婴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进一步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手术、谁负责”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签定“B超”及人工终止妊娠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加强B超及人工终止妊娠管理的通知”(遂人口发[2007]59号文件精神)。 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本人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认真组织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务人员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诚信意识。不得向被检查者索、拿、卡、要。 三、科室领导对本科作“B超”检查的孕妇负总责,其他工作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孕妇“B超“检查负直接责任。 四、坚决禁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五、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作好“孕妇B超检查诊断登记”,认真填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透露胎儿性别的信息。 六、因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须凭主管医生、县人口计生委审批同意《胎儿性别鉴定申请审批表》,方可施行性别鉴定。 七、终止妊娠施术者,必须查验术者所持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的施术证明介绍,才能施术。否则,视为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并填好《终止妊娠登表》和完善医疗档案。 八、若本人对孕妇非法进行了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和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十、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医院、责任科室、责任人各执一份。主管单位:大英县人民医院 副院长: 责任科室:科室负责人:

胎儿性别早期鉴定方法研究现状(一)

胎儿性别早期鉴定方法研究现状(一) 【摘要】优生优育是当今社会提高人口质量的方针政策。如何实现优生优育是人类将长期研究的课题。随着遗传学与分子生物学研究进展,已发现许多遗传性疾病与性别有关。所以,对有遗传病倾向的胎儿实行性别鉴定,以便早期实行选择性地终止妊娠,是降低此类遗传病患病率,提高整个社会人口质量的途径之一。目前,关于胎儿性别鉴定的方法有多种,本文主要介绍胎儿性别鉴定方法的基本原理、优缺点,为进一步探讨胎儿性别控制提供参考。【关键词】胎儿性别鉴定x-连锁遗传聚合酶链反应(PCR) 【Abstract】Betterpregnancyisakeytoimprovetheperaons’quality.Itisaperpetualresearchworktoattainsuchanai m.Withthedevelopmentofinheritologyandmolecularbiochemistry,Itisprovedthatmanydiseaseswer erelevantwithsex.Soitawaytoreducetherateofgenialdiseaseandimproveth epersons’qualitybydiagn osingthesexandendingthepregnancywhichpossiblybringtoanunhealthychild.Atpresent,therearema nymethodstoidentifythefetalsex,thecontextwillintroducetheirprinciple,advantageanddisadvantag e,sothatwewillfindaidealmethodtoidentifythefetalsex. 【Keywords】FetalsexidentificationX-linkageinheritpolymerasechainreaction(PCR) 前言 迄今,已发现的x连锁遗传病有200多种。包括x连锁隐性遗传病和x连锁显性遗传病。常见的x连锁隐性遗传病有血友病、红绿色盲、假肥大型肌营养不良(DMD),先天性丙种球蛋白缺乏症等。此类病的致病基因由携带者母亲传给儿子。携带者女性与正常男性所生的男孩一半发病,一半正常,而女孩表型一般正常,为预防患儿出生,可保留女胎,流产男胎。而x连锁显性遗传病遗传性肾病、抗维素D佝偻病,男性患者与正常女性结婚,儿子正常,女儿都患病,通过性别鉴定,可保留男胎,流产女胎1]。产前胎儿性别早期鉴定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二、胎儿性别鉴定的标本种类目前用于细胞遗传学性别鉴定的标本有多种。(1)羊水:可以在妊娠16-20周,经羊膜腔穿刺抽取10ml左右,收集羊水细胞。(2)绒毛膜细胞:可以在妊娠6-12周,经阴道取绒毛膜细胞。(3)脐带血:可以通过在B超引导下抽取脐带血2]。(4)孕妇母亲外周血:近来有人发现采集6-41周孕妇母亲外周血5ml-10ml,进行连续密度梯度离心富集胎儿红细胞3]。 三、胎儿性别鉴定的方法:目前关于胎儿性别鉴定的方法主要有五种。(一)传统的显微镜细胞染色质分析法1,4]此种方法将胎儿细胞通过特殊甲苯胺兰染色液或硫堇染色液和阿的平染色液染色,观察细胞内有无X、Y染色体。核膜的内缘有无一块染色较深、大小为1um 左右呈半月形的小块,紧靠核膜,即为x小体。如果细胞核中有一发荧光的圆形或椭圆形的亮点,有如初秋夜空的北斗星,直径约0.3um,即为Y小体,Y小体阳性诊断为男胎。此种方法不需要特殊的仪器,但结果受取材中细胞数、培养与染色效果及观察细胞的数量有关,不易标准化,灵敏度不高。(二)B超技术这种技术较为安全,通过B超仪直接观察胎儿的生殖器,此方法有较高的准确性,但要求胎儿发育程度较高,生殖器基本形成,妊娠达4个月以上。(三)核型分析技术通过收集羊水细胞并对其人工培养,进行染色体显带,性染色体XX型为女性;XY型为男性。此方法取材不方便,有较大的风险,且费时,必须由训练有素的人员完成。(四)荧光原位杂交技术(FISH)有人根据母胎之间存在有微量血液交换,母亲体内存在有胎儿来源的有核红细胞,而且胎儿红细胞的形态、核形、胞浆着色与母亲红细胞不同,并有特异的血红蛋白γ和ε链,通过X、Y染色体特异荧光标记探针可鉴定胎儿红细胞是来源于男性胎儿还是女性胎儿。此方法的特异性可达100%,灵敏度随孕龄增加而增加5]。但此方法需要较昂贵的流式细胞分析仪,操作也不易掌握,只有特定的科研人员能完成。但也有人6]认为从母亲外周血中抽取胎儿细胞进行产前诊断的可能性很小,因为胎-母转移细

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

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 例 【法规类别】人口计划管理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3.09.28 【实施日期】2003.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禁止非医学 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的公告《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3年9月28日 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 (2003年9月24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等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禁止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本条例所称的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是指除已被诊断为伴性遗传性疾病需要外所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省计划生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制定有关胎儿性别鉴定的超声、染色体和其他检测技术,以及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 第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业务,由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向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 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由前款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三人以上的专家组审核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病残儿鉴定委员会或者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证明。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检测报告不得含有胎儿性别的内容。 第五条除教学、科研机构因教学、科研需要外,购买、使用超声诊断仪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诊疗科目设有医学超声项目; (三)超声诊断仪操作人员、超声诊断人员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超声医学上岗资格证书,超声诊断人员还应当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避孕节育超声检查需要购买超声诊断仪的,按照省计划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 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已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 2016年3月28日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是指除经医学诊断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等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外,所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第四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违法行为的协作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共同实施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以及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管理制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管并组织、协调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查处工作; (二)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准入和相关医疗器械使用监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规范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准确地采集新生儿出生、死亡等相关信息;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同)对含有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内容的广告实施监管,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胎儿性别鉴定土方法

胎儿性别鉴定土方法 胎儿长在肉眼所看不到的妈妈的子宫内。以前,根本无从知道胎儿在里面长得怎么样,但是他们还是用一些规律来判断胎儿的性别的: 利用传统的方法来预测胎儿性别是中国人的拿手绝活,也流传得很广,可惜都经不起科学的检验。这些方法预测男女成功的几率大约是五成,这与你闭着眼睛乱猜的结果是一样的。这些民间方法有: 1.从孕妇的肚型来判断:孕妇的肚型尖凸,会生男孩;肚型浑圆,则生女孩。其实,孕妇的肚型与胎儿的性别没有关系。 2.观察孕妇容貌与皮肤的变化:如果孕妇的容貌变得漂亮,皮肤变得光滑,可能生女孩;反之,容貌变丑、皮肤变得粗糙,甚至脸上长满青春痘,则可能生男孩。这种说法很多人相信,但事实证明可信度不高。 3.孕妇的口味改变:有人认为孕妇口味如果与前胎不同,则胎儿的性别也会改变。其实孕妇喜欢吃酸吃甜与胎儿的性别是无关的。 4.胎心的快慢强弱:一般认为胎心较强较慢的话,胎儿是男孩的可能性较大;反之则是女孩。 这些民间的猜测胎儿性别的方法,没有科学依据,出错的几率也很高。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现在已经有很多种办法可以探测到胎儿在妈妈子宫内的生长情况。那么,人们怎样判断胎儿性别的呢? 1.超声波扫描:超声波是一种声波,到目前为止的报告显示,它对胎没有不良影响,因此在妇产科界使用非常普遍。利用超声波诊断胎儿性别时,男婴的准确度可达95%以上,女婴的可靠度则只有85%左右。 2.羊膜穿刺术:羊膜穿刺术主要是为了诊断胎儿是否有染色体方面或神经管的缺陷,通常在怀孕16~20周实施。由于可以得知胎儿的染色体,因此也可知道胎儿的性别。准确度可达99%,但是有1%的流产几率。所以,医界不赞成只为了测知胎儿性别就做羊膜穿刺术. 3.绒毛采检术:又称“绒毛取样术”,通常在怀孕8~10周时做。主要目的和羊膜穿刺术一样,是为了诊断胎儿的染色体是否正常,但也有人用来诊断胎儿的性别。准确率可达98%。利用绒毛采检术虽然在怀孕10周左右即能判断胎儿的性别,但它可能造成流产(3%~5%),还可能伤害胎儿,造成其手脚的残缺。因此,最好不要单为了测知胎儿性别而接受这种检验。

母血dna胎儿性别鉴定

母血dna胎儿性别鉴定 篇一:胎儿性别鉴定 胎儿性别鉴定 与性别相关的遗传疾病,一些可能只出现在男性胎儿中,而还有一些可能只出现在女性胎儿中。因此对于可能有这类遗传疾病史的家庭,早期鉴定胎儿性别将有利于制定最终基因检测。过去,胎儿性别鉴定经常使用介入性早孕期诊断方法,比如绒毛活检。由于采用怀孕组织直接取材,介入性早孕期诊断的准确率很高。但是,因为诊断过程需要用针头刺人子宫内取样,这种手术有可能导致流产。 超声波诊断也可以用于胎儿性别鉴定,但是它只能对妊娠中期的胎儿性别做出准确鉴定。而对于诊断与性别相关的遗传疾病,基因检测计划得制定需要在早孕期鉴定胎儿性别,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超声波检测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什么是细胞游离 DNA (ffDNA)? DNA是一种存在于人体每个细胞内的遗传信息材料。DNA 可以被划分为很多区间结构被称为基因,而这些基因则决定了人的特征,比如说头发和眼睛的颜色以及一些其它遗传标志。ffDNA 是一种自于胎儿的遗传信息材料,但是在妊娠期间,

ffDNA可以在母亲血液中被检测到。到目前为止,胎儿的DNA (ffDNA) 是如何进入母体血液内的仍然是一个谜。但是,科学家已经发现从怀孕第6星期到生产之后两小时,ffDNA都可以在母体内检测到。 如何利用ffDNA鉴定胎儿性别? 当怀孕超过7周时,就可以采集母体血液样本。科学家将采用先进的技术,在母体血液样本内寻找只存在于男性体内的遗传信息如SRY或者DYS14。因为这些基因只存在于男性体内,如果它们中的任何一个被检测到都意味着胎儿是男孩。反之,如果这些基因没有一个被检测到则意味着胎儿有可能是女孩。就目前我们的实验结果证明,妊娠8周后母体血液内的ffDNA在正常条件下足以进行性别鉴定而且结果是可信的并达到高峰值,准确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八。 我公司可以协助安排相关事宜,服务如下: 1)预约香港检测中心与产科教授 2) 产前胎儿性别鉴定与孕妇产检 3)陪同完成医疗检查过程; 4)快递化验上门 篇二:生物学中胎儿性别鉴定的方法 生物学中胎儿性别鉴定的方法 发布时间:20xx-1-2作者:香港博和国际医疗

民间鉴定胎儿性别土方法大全 胎儿性别鉴别方法

民间鉴定胎儿性别土方法大全胎儿性别鉴别方法 民间鉴定胎儿性别土方法大全胎儿性别鉴别方法 2010-8-28 来源:不详作者:佚名怀孕了很多人都想 知道如何鉴定胎儿的性别?虽说胎儿性别鉴定方法有很多,有科学鉴定的方法,也有民间鉴定胎儿性别的方法。不过哪些民间胎儿性别鉴定土方法最为准确呢?以下,通州育儿网小编收集了六个民间胎儿性别鉴定土方法供大家作个参考。 说法1:爱吃酸生儿子,爱吃辣生女儿? “酸儿辣女”是民间说法,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樊庆泊指出,这只能算是百姓对生产经验的感觉总结。从医学角度上讲,如果孕妇食欲下降,确实会对酸或辣的东西比较敏感,属于个体差异化的正常妊娠反应,与胎儿性别沾不上边。 说法2:尖肚子生男,圆肚子生女? 肖亚兰说,孕妇的肚型与胎儿的位置、体重,及羊水的多少等多因素有关。比如有些运动型孕妇,怀孕时肚皮就会紧一些;不爱运动,整天坐着的,则肚皮松一些,百姓可能因此总结了肚型上的差异。 说法3:妈妈直觉很准? “女性直觉”在许多方面威力强大,包括预测胎儿性别。1998年,美国亚利桑那州图森大学的研究人员调查了108

名声称对胎儿性别有直觉的孕妇,结果60%的直觉正确。但是,这一研究并未公开发表,细节不详。 说法4:从胎儿心率可预知性别? 有些地方流传一种说法:胎儿心率在每分钟140次以上的为女孩,每分钟140次以下为男孩。 但其实,随着胎儿的成长,其心率是在逐渐下降的。8—10周时,胎儿心率每分钟为170—200次,怀孕中期则下降为每分钟120—160次。研究人员曾用超声波测量不到14周大的胎儿的心率,发现女孩的心率为每分钟151.7次,男孩的为每分钟154.9次,差别并不大。但在分娩时,确实是女婴的心率比男婴快。 说法5:晨吐厉害,会生男孩?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与此相反,妊娠反应严重的孕妇反而更可能生女孩。1999年,研究人员分析了瑞典8186名因妊娠反应而住院的孕妇,发现其中只有44.3%产下了男婴。 丹麦专家亨里克通过研究也发现,妊娠反应严重的孕妇只有46.5%产下男婴,而其他孕妇生男孩的比例为51%。他还表示,婚姻状况也可以影响男女比例,相对来说,单身妈妈更容易生女儿。 说法6:胃口好的会生男孩? 虽然美国波士顿医院的研究显示,怀男孩的孕妇胃口一

关于加强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

关于加强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 性别 的人工终止妊娠等有关管理的具体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XX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现就加强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中期妊娠等管理作出以 下具体规定: 一、加强对胎儿性别检查的监控,进一步完善超声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的管理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要将现有超声诊断仪和操作人员、染色体检测技术人员填写《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管理登记表》(样表见附表一),分别报所在地同级人口计生、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县级人口计生、卫生行政部门要把情况汇总分别上报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管理制度和群众监督有奖举报制度。要加强对超声诊断仪操作人员、染色体检测技术人员法制教育和

职业道德教育,敦促其遵守有关禁止胎儿性别检查规定和工作要求;在有关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醒目警示标志,公布向当地人口计生委、卫生局举报的。 3、对孕妇进行超声检查、染色体检测要建立登记制度,登记检查原因及检查结果等事项,并由两名实施检查者或其他医务人员在《孕妇孕情超声仪检查(染色体检测)登记表》(样表见附表二)签名。登记表必须妥善保存备查。 4、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使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技术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医疗保健机构由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初步审查,报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通报同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当由实施机构三人以上的专家组集体审核。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并通报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二、严格终止中期(妊娠14周)以上妊娠手术的管理 1、实行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定点制。

孕期如何鉴别胎儿性别

孕期如何鉴别胎儿性别 孕期是我们女性朋友最关注的,尤其是孕期胎儿的性别更是 我们朋友们关心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如何鉴别胎儿性别并不了解,小编告诉大家孕期如何鉴别胎儿性别。孕期如何鉴别胎儿性别的 方法较多,一般妊娠5个月后,有可能用B型超声显像法显示出 男性胎儿的外生殖器。在细胞中,染色体分散成染色质。在女性 的细胞中,往往可以在显微镜下看到性染色质体,或叫巴氏小体,它是巴尔在1949年首先观察到的,即紧靠着细胞核的核膜处,出 现特异性的浓缩而染色深的小染色质块。性染色质在口腔或有阴 道表皮细胞的染色涂片中可以很方便地观察到。在多形核白血球中,性染色质看起来像一个鼓槌,通常叫做鼓槌小体。巴氏小体 或鼓槌小体的存在与否,是鉴定男女性别的一个重要依据。①羊 水细胞性染色体检查:女性在妊娠16-20周时,抽取羊水,离心 分离其中的羊水细胞,通过特定的方法制片染色,或者用油镜观 察细胞核中的X小体,或者用荧光显微镜观察羊水细胞核中的Y 小体,或者两种方法同时使用,检查细胞核中的x小体和Y小体,提高准确性。由于男性胎儿的羊水细胞可显示出Y小体,而女性 胎儿的羊水细胞中可显示x小体,通过标本上x小体和Y小体出 现的频率判断胎儿的性别。但是有1%的流产几率。所以,医界不 赞成只为了测知胎儿性别就做羊膜穿刺术. ②绒毛细胞性染色体检查:在妊娠两个月以内,吸取胎儿的绒毛 细胞,制片做性染色体检查,通过x小体或Y小体出现的频率来 判断胎儿的性别。该法比羊水细胞检查的时间更早,有利于遗传 病的防止。利用绒毛采检术虽然在怀孕10周左右即能判断胎儿的 性别,但它可能造成流产(3%~5%),还可能伤害胎儿,造成其手 脚的残缺。因此,最好不要单为了测知胎儿性别而接受这种检验。 ③孕妇外周血基因分析:通过检查外周血的淋巴细胞的性染色体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3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 工终止妊娠的规定3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 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2016年第9号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是指除经医学诊断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等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外,所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二、禁止任何科室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禁止任何科室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三、符合法定生育条件,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实施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1.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2.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3.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医学上认为确有必要终止妊娠的其他情形。 四、我院不具备产前诊断资格。凡有医学指征,确需人工终止妊娠的,患者必须提供具备产前诊断资格医院,以及该医院三名以上具有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集体审核后出具的医学证明材料。 五、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的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终止妊娠手术,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不得出具虚假的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相关医学诊断意见书或者证明。 六、我院在工作场所(包括产科门诊、超声科、妇产科病区)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超声诊断、染色体检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等相关制度。 七、妇产科应当在手术前登记、查验受术者身份证明信息,并对身份进行认真核查,并请患者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 八、终止妊娠的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师(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证)指导和监护下使用。 九、药学部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妇产科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档案。 十、医务人员必须规范书写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病历,术前按诊疗规范履行医患沟通,建立的病历资料必须完整、规范。病历中必须保存终止妊娠者及丈夫(如属未婚的,应提供其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前诊断机构为终止妊娠者出具的医学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十一、28周以上非医学指征要求的引产,科室原则上不得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医务科或预保科报告,医务科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后,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14-28周要求引产的必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经夫妻双方书面承诺无生育要求,不涉及胎儿性别鉴定,经科室主任核查后方可进行。

早期胎儿性别鉴定

早期胎儿性别鉴定 国家明令禁止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目的是为了保持出生人口正常的性别比例。如果只是因为“重男轻女”,希望生男孩而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是绝对不允许的。但是,如果确实是为了避免孩子得遗传病,是可以做胎儿性别鉴定的。因为有些遗传病只传给男孩或只传给女孩。这样做是为了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目前,我国已发现有近百种遗传病需做胎儿性别鉴定,其中包括血友并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x连锁型脑水肿、x 连锁型智力低下、先天性丙种球蛋白血症、黑蒙性痴呆等。现在,除了用b超,检查胎儿性别的方法还很多,比如可以检查绒毛膜细胞的x或y性染色体、检查孕妇血液中的性染色体,或用胎儿镜直接观察胎儿等,这些方法均可早期预测胎儿的性别,从而阻断遗传病的发生。所以,有家族遗传病史的孕妇都要向医生说明情况,以便为胎儿做好性别检查,避免遗传病的发生。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如果人们想通过鉴定胎儿性别来选择生男或生女,无疑会破坏人类性别的自然比例平衡,这不仅是因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而且也会造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所以,除了特殊情况以外,一般是不能随便做胎儿性别鉴定的。 除了用b超诊断胎儿性别外,以下方法也可以 1,妊娠3-4个月,经下腹部从孕妇子宫的羊膜腔里抽取少量羊水,将羊水放在高速离心机上离心,保留细胞团,在经过固定,凉干和染色等步骤,然后放在显微镜下,观察细胞核内的x染色体和y染色体,当x染色体出现在10%以上时,即可预测为女胎,当y 染色体达20%时,即可预测为男胎。 2,从孕妇一滴血中预测胎儿的性别。在孕妇的耳垂或手指上采一滴血,放在玻璃片上,推成血片,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染色,待干燥后放在光学显微镜的油镜下计数200~1000个中行分叶的白细胞,发现并记录中性分叶白细胞的细胞核上,“鼓槌体”的数目。在计数200个中性分叶白细胞后,假如发现3~10个“鼓槌体”为男胎,发现2个以下则为女胎。 此外,检查绒毛膜细胞x和y染色体,也可以早期预测胎儿性别。 至于民间所说的肚子圆就是男孩以及什么肚脐线长到胸口就是男孩之类的说法,都是不科学的,不宜听信。 如果真的要测胎儿性别,我建议你还是做b超比较方便!以上的检测法过于麻烦,很少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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