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空塌陷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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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代替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 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价工作。地质灾害危险 性评估工作,以收集资料和调查访问为主,必要时可 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
一般国营大矿的地质采矿资料齐全、真实,以收 集资料和调查访问为主;对于小窑采空区,往往缺少 资料,再加上开采时间久远,开采历史复杂,地面形 态变化较大,仅仅靠收集资料、调查访问难于查明采
* 地表移动盆地的特征,划分中间区、内边缘和外 边缘区,确定地表移动和变形的特征值;
* 采空区附近抽、排水情况及对采空区稳定的影响; * 搜集建筑物变形及其处理措施的资料等。
3.1 基本要求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是对评估区已发生的各类 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的评估。要求基本查明评估区已发
生的采空塌陷、地裂缝等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分 布、类型、规模、变形活动特征,主要诱发因素与形成 机制,对其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在此基础上对wk.baidu.com危险
1.1 矿山塌陷的地表形态特征
矿山地下开采方式可划分为长臂开采、短臂开采和 巷道开采等方式。开采方式的不同,其地质灾害的发育 类型和发育特征也不同。主要有以下类型:
* 地裂缝 * 塌陷漏斗或漏斗状塌陷坑 * 塌陷槽或槽形塌陷坑 * 台阶状塌陷盆地 * 滑坡与崩塌
地裂缝:在开采缓倾斜及中倾斜煤层时,地表沉陷盆地
空区的分布和埋藏条件,这时需要补充适当的地面物 探工作。
2.2 调查内容
* 矿层的分布、层数、厚度、深度、埋藏特征和开 采层的岩性、结构等;
* 矿层开采的深度、厚度、时间、方法、顶板支撑 及采空区的塌落、密实程度、空隙和积水等;
* 地表变形特征和分布规律,包括地表陷坑、台阶、 裂缝、滑坡、崩塌等的位置、形状、大小、深度、延伸 方向及其与采空区、地质构造、开采边界、工作面推进 方向等的关系;
1.4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确定
根据地质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和受威胁人数的 多少确定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可参考下表进行。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危害大 危害中等 危害小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万元 >500
100~500
<100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人
>100
10~100
<10
2.1 工作方法
外缘受拉伸变形出现张口裂隙,一般平行于采区边界,呈 楔形,上口大,愈往深处口愈小,在一定深度闭合。一般 宽数毫米至数厘米,深数米。
漏斗状塌陷坑:在开采浅部煤层时,开采上限接近含
水松散层,易形成塌陷漏斗。塌陷漏斗平面上一般呈圆形 或椭圆形,剖面上大都呈上大下小的漏斗状。塌陷漏斗规 模小者直径仅几米,大者几十米;深几米至几十米不等。
槽形塌陷坑:在浅部开采厚煤层或急倾斜煤层时,地
表可能沿煤层走向出现槽形塌陷坑,槽底一般较平坦,或
断续出现若干漏斗状塌陷坑。
塌陷盆地:在浅部开采特厚煤层或多层组合煤层时,地
表常出现范围较大的台阶状塌陷盆地。这种塌陷盆地中央 底面较平坦,边缘形成多级台阶状。
滑坡与崩塌:开采浅部煤层时,在山坡、陡坎地带易发
对于耕地的破坏损失,可根据因土地复垦所需增加 投入的费用来核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Yg=k×Bf 式中:Yg----耕地经济损失(万元);
Bf----土地复垦费用(万元);
k---- 修正系数,一般取1.5。
各类受灾体按其相应核算模型、成本及经济损失率 计算,即得该受灾体经济损失。把各地质灾害点上各受 灾体的经济损失进行累加,即得该地质灾害点的经济损 失。对所确定评估分区内各灾害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予 以累加,即为该评估分区的经济损失。
报告主要内容
1.介绍矿区采空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的一般内容、工作思路和方法。
2.针对目前报告中存在的许多共性问题, 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汇报提纲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基本问题 二、采空塌陷地质灾害调查的工作要求 三、采空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四、采空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五、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六、提交成果
1.2 评估区和调查区的确定
评估区:一般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重要性,在
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基础上适当扩大即可。
调查区:应根据建设用地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或
建设工程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种类及当地地质环境条件 确定,应包括地质灾害形成、发展和危害的整个区域。 崩塌、滑坡的调查区应以第一斜坡带为界;泥石流必须 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调查范围,特别应包括泥石流 灾害所危险的区域;地面塌陷的调查范围应以初步推测 的可能塌陷范围及其影响带一致;地裂缝应以初步推测 的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地面沉降的调查范围应和 初步推测的地下水降落漏斗的范围一致。
对于建筑物与工程设施,以受灾体成本价值为基数, 根据其灾害损毁程度或修复成本核算受灾体经济损失。 其计算公式如下:
Yj=B×η Yj=Bx
式中:Yj---受灾体经济损失(万元); B---受灾体成本价值(万元); Bx---受灾体修复成本价值(万元); η ---受灾体经济损失率(%)。
1.4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确定
生滑坡和崩塌地质灾害。
1.2 评估区和调查区的确定
按照《技术要求》的规定: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 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若危险性超出用地面积 范围,则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 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
存在问题:
* 技术要求相矛盾,评估区扩大 * 评估区按整个图幅确定 * 贮灰场引发泥石流灾害评估 * 地面沉降评估
地质灾害经济损失估算
地质灾害的破坏损失一般由生命损失、资产损失、 资源损失等部分构成。资产损失主要包括房屋、公路、 铁路、渠系、水井等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损失;资源损 失主要包括土地和水资源的损失等。在地质灾害危险性 评估工作中,一般只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1.4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确定
由于不同受灾体遭受灾害破坏后的价值损失形式不 同,所以经济损失核算的方法也不同。
1.3 评估级别的确定
建设项目的等级划分标准(节选部分)
摘自建设部《各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基本配备表及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
1.4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
确定,是划分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小的依据,是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容忽视。
一般国营大矿的地质采矿资料齐全、真实,以收 集资料和调查访问为主;对于小窑采空区,往往缺少 资料,再加上开采时间久远,开采历史复杂,地面形 态变化较大,仅仅靠收集资料、调查访问难于查明采
* 地表移动盆地的特征,划分中间区、内边缘和外 边缘区,确定地表移动和变形的特征值;
* 采空区附近抽、排水情况及对采空区稳定的影响; * 搜集建筑物变形及其处理措施的资料等。
3.1 基本要求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是对评估区已发生的各类 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的评估。要求基本查明评估区已发
生的采空塌陷、地裂缝等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分 布、类型、规模、变形活动特征,主要诱发因素与形成 机制,对其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在此基础上对wk.baidu.com危险
1.1 矿山塌陷的地表形态特征
矿山地下开采方式可划分为长臂开采、短臂开采和 巷道开采等方式。开采方式的不同,其地质灾害的发育 类型和发育特征也不同。主要有以下类型:
* 地裂缝 * 塌陷漏斗或漏斗状塌陷坑 * 塌陷槽或槽形塌陷坑 * 台阶状塌陷盆地 * 滑坡与崩塌
地裂缝:在开采缓倾斜及中倾斜煤层时,地表沉陷盆地
空区的分布和埋藏条件,这时需要补充适当的地面物 探工作。
2.2 调查内容
* 矿层的分布、层数、厚度、深度、埋藏特征和开 采层的岩性、结构等;
* 矿层开采的深度、厚度、时间、方法、顶板支撑 及采空区的塌落、密实程度、空隙和积水等;
* 地表变形特征和分布规律,包括地表陷坑、台阶、 裂缝、滑坡、崩塌等的位置、形状、大小、深度、延伸 方向及其与采空区、地质构造、开采边界、工作面推进 方向等的关系;
1.4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确定
根据地质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和受威胁人数的 多少确定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可参考下表进行。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危害大 危害中等 危害小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万元 >500
100~500
<100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人
>100
10~100
<10
2.1 工作方法
外缘受拉伸变形出现张口裂隙,一般平行于采区边界,呈 楔形,上口大,愈往深处口愈小,在一定深度闭合。一般 宽数毫米至数厘米,深数米。
漏斗状塌陷坑:在开采浅部煤层时,开采上限接近含
水松散层,易形成塌陷漏斗。塌陷漏斗平面上一般呈圆形 或椭圆形,剖面上大都呈上大下小的漏斗状。塌陷漏斗规 模小者直径仅几米,大者几十米;深几米至几十米不等。
槽形塌陷坑:在浅部开采厚煤层或急倾斜煤层时,地
表可能沿煤层走向出现槽形塌陷坑,槽底一般较平坦,或
断续出现若干漏斗状塌陷坑。
塌陷盆地:在浅部开采特厚煤层或多层组合煤层时,地
表常出现范围较大的台阶状塌陷盆地。这种塌陷盆地中央 底面较平坦,边缘形成多级台阶状。
滑坡与崩塌:开采浅部煤层时,在山坡、陡坎地带易发
对于耕地的破坏损失,可根据因土地复垦所需增加 投入的费用来核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Yg=k×Bf 式中:Yg----耕地经济损失(万元);
Bf----土地复垦费用(万元);
k---- 修正系数,一般取1.5。
各类受灾体按其相应核算模型、成本及经济损失率 计算,即得该受灾体经济损失。把各地质灾害点上各受 灾体的经济损失进行累加,即得该地质灾害点的经济损 失。对所确定评估分区内各灾害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予 以累加,即为该评估分区的经济损失。
报告主要内容
1.介绍矿区采空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的一般内容、工作思路和方法。
2.针对目前报告中存在的许多共性问题, 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汇报提纲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基本问题 二、采空塌陷地质灾害调查的工作要求 三、采空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四、采空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五、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六、提交成果
1.2 评估区和调查区的确定
评估区:一般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重要性,在
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基础上适当扩大即可。
调查区:应根据建设用地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或
建设工程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种类及当地地质环境条件 确定,应包括地质灾害形成、发展和危害的整个区域。 崩塌、滑坡的调查区应以第一斜坡带为界;泥石流必须 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调查范围,特别应包括泥石流 灾害所危险的区域;地面塌陷的调查范围应以初步推测 的可能塌陷范围及其影响带一致;地裂缝应以初步推测 的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地面沉降的调查范围应和 初步推测的地下水降落漏斗的范围一致。
对于建筑物与工程设施,以受灾体成本价值为基数, 根据其灾害损毁程度或修复成本核算受灾体经济损失。 其计算公式如下:
Yj=B×η Yj=Bx
式中:Yj---受灾体经济损失(万元); B---受灾体成本价值(万元); Bx---受灾体修复成本价值(万元); η ---受灾体经济损失率(%)。
1.4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确定
生滑坡和崩塌地质灾害。
1.2 评估区和调查区的确定
按照《技术要求》的规定: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 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若危险性超出用地面积 范围,则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 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
存在问题:
* 技术要求相矛盾,评估区扩大 * 评估区按整个图幅确定 * 贮灰场引发泥石流灾害评估 * 地面沉降评估
地质灾害经济损失估算
地质灾害的破坏损失一般由生命损失、资产损失、 资源损失等部分构成。资产损失主要包括房屋、公路、 铁路、渠系、水井等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损失;资源损 失主要包括土地和水资源的损失等。在地质灾害危险性 评估工作中,一般只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1.4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确定
由于不同受灾体遭受灾害破坏后的价值损失形式不 同,所以经济损失核算的方法也不同。
1.3 评估级别的确定
建设项目的等级划分标准(节选部分)
摘自建设部《各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基本配备表及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
1.4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
确定,是划分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小的依据,是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