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与杭州湾河海管理分界选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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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口与杭州湾河海管理分界选划研究

桑恒春;高如峰

【摘要】The boundary line project focused on the use and management of waters in nearshore areas off Nanhui. Two suitable solutions were formulated for the boundary between river and sea areas, as deifned by a coastline cut-off point: the Dishui Lake sluice or the Nanhui nearshore coordinate point. From the cut-off point eastward to the outer edge of marine functional zonation, marks the marine management boundary. The conifrmation of the river–sea boundary determines the scope of Hangzhou Bay, and thus the extent of areas subject to estuarine versus marine management.%根据南汇嘴区域用海项目的分布特点,提出了2个较为合适的长江口与杭州湾河海管理分界选划方案,即以“南汇嘴坐标点”标识或滴水湖出海水闸作为岸线分界点,分别向东延伸至海洋功能区划外缘线的连线作为海上分界线。划定河海管理分界线将明确纳入海域管理的杭州湾水域的范围,提高海域精细化管理水平。

【期刊名称】《上海国土资源》

【年(卷),期】2015(000)003

【总页数】3页(P98-100)

【关键词】长江口;杭州湾;河海分界;南汇嘴

【作者】桑恒春;高如峰

【作者单位】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上海200050;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上海 20005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P343.5

根据《上海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上海市管辖海域约为

10000km2,分为长江口水域和杭州湾水域。2012年,长江口与杭州湾交界处的南汇嘴区域确定为“科技兴海示范区”,海岸线及附近水域分布有众多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南汇嘴区域尚未划定明确的河海分界线,这对确定建设项目是否实行海域管理带来困扰。

大型河口的河海分界与河口海域管理是政府划分水利与海洋管理范围的难点。珠江口的河海划界及海域管理面临的情况与长江口类似,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等部门对珠江口河海划界进行了研究[1,2]。有学者研究了长江河口水域河海分界的划分方法,对长江口实施的水利管理体制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科学管理长江河口的建议[3,4]。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开始实施,根据第二条第二款“本法所称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本法所称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据此,长江口水域符合海域管理范畴。在地方层面,关于长江口水域是否纳入海域管理一直存在争议。上海市只有杭州湾水域明确纳入海域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带来的一个管理问题即是如何界定长江口和杭州湾的岸线分界点和海上分界线。

南汇嘴区域的建设项目是否纳入海域管理,主要根据项目所处位置和审批部门。从位置上看,南汇嘴区域西部的项目多纳入海域管理;东部及北部的项目除海底电光缆、海上风电场之外多未纳入海域管理。从行政管理上看,国际海底光缆、海上风电场大多由国家发改委立项,国家海洋局审批用海,获得海域使用权证,纳入海域

管理。获得海域使用权证的主要用海项目见表1所示,用海项目分布见图1所示。南汇嘴区域的滩涂圈围项目主要集中在南汇东滩[5~10],已经完成和正在实施的

滩涂圈围工程未作为填海造地项目纳入海域管理,圈围项目是作为开发未纳入海域管理的长江口滩涂资源而实施的。

从地形地貌来看,南汇嘴是大陆突入海洋的拐点,作为长江口与杭州湾的分界具有自然属性。从海洋管理来看,南汇嘴是国际海底光缆的集中登陆区,也是多条油气管道和海底电缆的登陆区,附近水域分布有多个海上风电场,西部沿岸分布有码头、渔港和东海大桥,确定长江口与杭州湾的岸线分界点,应该精确到“点”的概念。不同行业管理部门认为的南汇嘴坐标点有所差异,坐标点一直未得到公认。确定南汇嘴的具体坐标点,再确定海上分界点,两者连线即可作为长江口与杭州湾的分界线。南汇嘴区域有以下可供选择的大陆岸线分界点:

3.1 乡级行政区域的分界点

南汇嘴区域有两个乡级行政建制,分别为芦潮港镇和申港街道,两个乡镇在岸线上的分界点为芦潮引河河口,其地理坐标为30˚51′37.40"N、121˚54′38.46"E,位

置见图1所示。

3.2 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分界点

水利部的《长江河口管理办法》(政法规函[2011]6号)是出现“南汇嘴”名称的有关河海划界的部门规章,该文件认为长江河口范围为“南自上海市芦潮港

(30˚51′38"N,121˚54′54"E)及原50号灯浮(31˚06′04"N,122˚26′36"E),北至启东市寅阳角(31˚42′25"N,121˚54′06"E)”。根据其中的“上海市芦潮港”地理坐标,该点不在芦潮港河口,而是芦潮港镇某一点坐标,位置见图1所示。3.3 南汇嘴各类地标点

南汇嘴区域可作为分界点的地标有河口水闸、景观等显著的构筑物。该区域的河口有芦潮港河口、芦潮引河河口、滴水湖出海口。各河口水闸地理坐标见表2,位置

见图1所示。

南汇嘴区域在向海延伸的前沿地带设有铜质的“南汇嘴坐标点”标识,该标识坐标为30˚53′11.7"N、121˚58′17.2"E,标识上面刻有“南汇嘴”和“相距国际饭店61712.897米”两个铭牌。该标识坐标位置见图1所示。

现阶段用海项目集中分布的区域应划入杭州湾范围内,滩涂圈围项目集中分布的区域应划入长江口范围内。划定河海分界线以后,后续建设项目根据所在位置,确定是否纳入海域管理。采用南汇嘴区域的的地标、河口水闸等构筑物,确定岸线的分界点,再向东延伸至海洋功能区划外缘线,提出4个分界线选划方案,可行性分

析如下:

4.1 选划方案及其可行性

(1)选划方案一

以“南汇嘴坐标点”标识作为岸线河海管理分界点,以北主要有滩涂圈围项目,无用海项目,以南有海底光缆登陆区、东海风电、东海大桥等用海项目。“南汇嘴坐标点”标识作为岸线分界点无用海矛盾,从该点延伸至海洋功能区划外缘线的连线可作为长江口与杭州湾的海上分界线。

(2)选划方案二

以滴水湖出海水闸作为岸线分界点,水闸以北为南汇东滩,主要为滩涂围垦项目,未纳入海域管理;水闸以南主要为用海项目,已纳入海域管理。海域管理与滩涂圈围项目的界限分明,没有用海矛盾。从滴水湖出海水闸延伸至海洋功能区划外缘线,该线长江口一侧没有用海项目,该方案作为河海分界线可行。

(3)选划方案三

水利部门习惯上以芦潮港水闸作为长江口管理的界限。该方案以芦潮港水闸作为河海管理分界点,以东参照长江口管理,以西参照杭州湾管理。但芦潮港水闸东侧有海底管线集中登陆区、东海大桥等纳入海域使用管理的众多项目。故选芦潮港水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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