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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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管理办法

劳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引进、调配和利用人力资源,加强公司组织纪律,有效开发员工的智慧和才能,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之录用、纪律、福利待遇、给假、奖惩、考核、培训、晋级调迁、离职等事项。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公司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录用新员工时,应由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选聘事宜。

第四条新进员工考察/考核合格后,可由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新员工原则上要经过试用期阶段,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考察期和试用期。如不符合要求者,不正式录用。

第五条新聘人员到办公室报到时,应验交下列证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近三个月内免冠照片2张;

4、户籍本复印件(财务人员必备);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人员必备);

6、其他必要证明文件。

第六条录用原则: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第七条员工一旦被正式录用,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三章纪律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公司的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尽忠职守,服从上级安排。

2、在职期间不得兼任其他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的工作。

3、在职期间应提升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不得借职务之便徇私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5、不得私自携带公物离开公司。

6、职员接受工作任务后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应全神贯注,禁止阅读与岗位职能不相关的书籍、报刊。

7、员工之间应通力合作,相互融通,不得闲聊、搬弄是非,更不得吵闹、斗殴,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8、公司各级负责人应提高自身素质、尽忠职守,关爱部属,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创造良好环境,让员工有安全感、信任感和成就感。

9、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

第十条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但是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第十一条员工(除公司高层领导及总经理特批的专家外)应按公司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市场部人员在事先通知情况下可特殊对待。

第十二条工程设计部员工在工程施工期间,如身处施工现场时可不按上条执行。

第四章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公司本着公平合理、绩效挂钩的原则,根据企业经济效益给员工合理的福利待遇(其待遇校准另订)。

第十三条薪酬结构

1、工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称工资、工龄工资和福利津贴等组成。其以企业效益为基础,以从业员工的德、能、勤、绩为考核内容。

2、特殊津贴:依据公司各部门员工的工作状态,由总经理依据特殊条件予以发放。

3、奖金:公司依据效益情况,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单项奖励办法,对公司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十四条在公司工作一年以内的负工因伤病等特殊情况,公司可送慰问金100~200元;工作满二年以上的员工因伤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公司可送慰问金100~500元。;员工结婚喜庆,按此标准礼送祝贺。

第十五条公司依据国家规定,对员工实施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第十六条公司对本市外应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住房补贴,其标准另行规定。

第五章给假

第十七条公司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可按30元/天·人的标准发放值班补贴。

第十八条国家法定假日工资及津贴照常支付,如果职员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

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核发加班工资或调休。

第十九条事假

1、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者,以不妨碍工作为前提,可以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发工资。员工请事假,主管领导必须认真核实请假事由。

2、请事假每次以实际时间计算,按照请事假者的日基本工资扣发,不足半日按半日计扣,超过半日按全天计扣。

3、试用期未满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事假,正式聘用的员工,一次性不得超过5天,全年不得超过12天。超过事假规定者,不得享受年终奖励。

4、职员(工)请假报部门领导批准,部门领导可准假半天;部门领导请假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可准假一天,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请假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条病假

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以请病假。病假期间日工资按照日基本工资的80%计发,工作两年以内人员按50%计发。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请假。原则全年不得超过30天,超过者,不得享受年终奖。

3、医疗期满,不能坚持工作而公司无法调配者,可依法予以解聘。

4、员工因病请假连续达三天以上,应提交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单、病历及医药费单据,经过主管领导核准,报办公室备案方能有效。

第二十一条工伤假

员工因公受工伤,必须在出事后五天内,由当事人的主管领导提交事故报告,经总经理批准,转公司办公室备案后,当事人在工伤假期间的工资方能支付。

第二十二条婚假

1、已转正的适龄员工结婚,公司可准假七日,薪资全发。

2、请婚假时须向办公室提交《请假申请单》及《结婚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二十三条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中的近亲去世,可享有3天(带薪)的丧事办理假。

第二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照发。

2、男员工可准假一天薪资全发。

第二十五条各种假项,都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申请单》,以单据为准,不得打电话请假或口头请假(特殊情况例外),并按下列请假提前申请期限办理请假手续:* 三天以内,须提前一天申请;

* 三天以上,须提前二天申请。

第二十六条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七小时为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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