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电、避峰就谷用电管理办法(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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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Ⅲ-1.2〔2016〕226号批准人:柳朝阳节电、避峰就谷用电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节电、避峰就谷用电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多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炼铁部、长材事业一部、长材事业二部、热轧卷板事业部、钒钛事业部、燕山气体公司、能源事业部的用电、发电工作的考核。
3 管理要点
3.1 节约用电指标及考核
3.1.1 根据2016年公司年度预算中用电目标指标分解各单位吨产品电耗指标及考核如下表:
3.2 用电谷峰差指标及考核
各单位每月成本核算中平均日谷峰用电差与计划指标相比,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奖励50元,每差一个百分点扣100元。
具体指标如下:
3.3 数据统计
各单位用电量以技术质量部在数据挖掘系统上提供的
内部电量数据为准。
3.4 考核程序
每月3日以前,由设备管理部进行数据统计,按本办法提出考核建议,报运营改善部执行。
3.5 其他说明
生产方式、大型设备开动方式有较长时间和较大变化时,设备管理部将及时调整考核指标。
3.6 管理要求
3.6.1 要求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科室安排专人负责用电管理工作,进行日、周、月用电跟踪分析,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并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电气技术科。
3.6.2 设备管理部牵头成立用电工作组(包含二级单位设备管理科室用电管理人员),组织各单位每天进行用电分析,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
3.6.3 设备管理部每周组织专题会,对各厂完成情况进行排序分析,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措施和改进方法,对于连续完不成目标或措施不利、进度较慢、排序末位的单位由设备厂长或厂长上公司早调会或公司大会做检查性汇报。
3.7 避峰就谷要求
根据承德地区峰平谷时段及电价表(见附件1),要求各单位按照电费成本最低的原则,将可间断运行的负荷合理地避开用电高峰时段,调整到谷段或平谷段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峰段运行负荷。
3.7.1 各单位针对内部实际情况,合理优化生产组织方式,制定本单位的避峰就谷实施方案和操作程序,减少峰段
运行负荷。各项措施要明确责任单位和个人,各相关科室、车间、岗位熟知本人职责和操作程序。
3.7.2 非连续生产、生产负荷不满的生产线将最大用电负荷尽可能安排在平谷段,减少峰段用电量。
3.7.3 设备检修及工序检修安排尽可能多占用峰段时间;换辊换槽、换断面、补炉等停机时间安排在峰段或平峰段。
3.7.4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储能、储料设备的功能,在谷段进行蓄能蓄料,到峰段时释放利用。
3.7.5 各单位倒泵、倒机时间安排在谷段;排污泵、排水泵、卸料泵、清洗泵、提升泵、过滤泵、除尘反吹风机、钢渣铁渣装车天车等开机时间安排在谷段;长材事业一、二部、热轧卷板事业部冶炼品种钢(用LF炉)尽可能安排谷段多生产,谷段多组织轧制薄规格钢、品种钢(生产时负荷较大)。
3.7.6 其它未提及的间断运行设备平峰段停机、谷段运行。
3.7.7 各单位在降低用电量或避峰生产时,要避免短期行为造成设备寿命缩短或检修费用增加等其它方面的损失,要将优化后的非连续运行设备严格按照峰平谷运行。
3.7.8 各单位将非连续运转设备峰平谷运行计划表(见附件2)报设备管理部电气技术科备案。
3.7.9 各单位要建立岗位操作指标分解与责任体系,建立及时约束与激励办法,当月兑现。
4 职责
4.1 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各自节电、避峰就谷用
电管理办法和措施,检查督办落实。
4.2 技术质量部负责电力数据计量准确性和及时性、有效性。
4.3 生产计划部安排生产工艺换辊换槽、补炉等必须落实避峰就谷用电原则。
4.4 设备管理部安排周定修必须落实避峰就谷用电原则。
4.5 设备管理部依据本管理办法,负责协调配合各单位落实执行,并强化绩效考核。
5 附件
附件1:承德地区供电公司营业规则具体尖峰平谷时间段划分及110kV尖峰平谷电价。
附件2:非连续运转设备峰平谷运行计划表。
6 附则
6.1 本办法由设备管理部制定并负责并解释。
6.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原《节电、避峰就谷用电管理办法》(Ⅲ-1.1〔2015〕9号)文件同时废止。
起草人:刘蠡娜刘德承
审核人:胡启春
批准人:柳朝阳
2016年10月10日
上层文件:设备设施控制程序
附件1:
承德地区供电公司营业规则具体尖峰平谷时间段划分及110kV尖峰平谷电价如下:
附件2:非连续运转设备峰平谷运行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