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与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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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生活质量
障 社会福利


住房保障

分享发展成果
社区服务
养老保险
社 会 保 医疗保险 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
个人投资养老保险
25%--30% 50%--60% 20%--30%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救助 商业医疗保险
三、我国保障建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2、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关注民生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
3、组建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目的在于转变 政府职能,促进民生建设,主要体现在就业、收入分配、 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等方面。
劳动就业
社 会
收入分配 劳

建 设




劳动关系 社会保护
动 保 护
社会保险
社 会 社会救助



《社会保险法》出台背景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1、我们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必须通过科学发展来实现。 就是要通过探索科学的发展思路,开拓创新来实现明确发展 目标,比如经济社会指标、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等。西方国 家往往有确定的发展程序,但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2、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提出了 新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对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来说,坚持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在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政策、制度、法律、管理等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 面协调可持续,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公平、公正、和谐发展。
《社会保险法》基本要点释义
(三)《社会保险法》的重点内容
1、总则 2、五个基本社会保险险种 3、社会保险费征缴 4、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监管 5、社会保险经办 6、社会保险信息基础建设 7、 社会保险监督 8、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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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
1、十七大报告以较大篇幅阐述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 推进劳动保障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学有 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努 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落实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保险法》
1、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为人 的全面发展提供基本保证,也才能体现人的社会价值和尊严。
2、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要把劳动保障工 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和把握。二是社会保障体 制改革要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推进。三是要统筹安排社会保障 的各项工作。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 保障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促进,要突出重 点,促进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2、提高统筹层次——社保基金将实行省级统筹 草案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其他社会保 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的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我国社会保 险各险种的基金统筹层次,目前大多为市县一级,这种较低层次的 统筹影响了统筹效果的发挥和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逐步提高统筹 层次是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
3、必须坚持统筹兼顾。要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统筹行业、 统筹地区等社会保障。
落实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保险法》
4、必须坚持开拓创新。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劳 动保障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只有坚持制度创新、管理创 新、机制创新,才能解决一系列复杂问题。
5、必须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 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 以实现科学发展。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 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当前,需要做好社会保障的公平、公正,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 盖面,切实解决收入分配等问题,实现社会和谐。
《社会保险法》基本要点释义
(一)《社会保险法》总体架构 (二)《社会保险法》的主要特点
1、强化政府的作用 2、扩大覆盖范围 3、提高统筹层次 4、强化基金监督 5、社保关系有效转移 6、农民工社保同等权利
《社会保险法》基本要点释义
1、社保覆盖范围——覆盖范围扩大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适用于除公务员之外的所有单位全日 制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所有单位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适用于除公务员之外的所有从业人员,但个人不缴费
《社会保险法》基本要点释义
3、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社保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将受委员 会监督。
草案规定,“统筹地区可以成立由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代表、 个人代表,以及工会代表、法律专家、精算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 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社 会监督,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
社会保险法草案与有关社 会保险政策难点解读
牟达泉
2009年3月
一、《社会保险法》出台背景
出台《社会保险法》与实践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 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 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 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 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 导方针,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必须坚持 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社会保险法》就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为适应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台的。
4、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可以跨地区转移。草 案规定,“个人跨地区流动或者发生职业转换需要转移接续社会保 险关系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的 影响,草案还确定了社会保险待遇根据物价上涨情况调整的机制, 规定,国家根据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和社会保险基 金的承受能力,适时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社会保险法》基本要点释义
5、农民工社保——农民工将享受城镇劳动者同等待遇。 对于农民工的社保问题,草案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进城务工农民是劳动法和社会保 险法草案规定必须参保的对象,目前在一些地方的社保工作中, 有的让进城务工农民自愿选择是否参保,有的允许他们主动退保, 不利于对他们权益的保障。对此,在一时难以根本解决这方面问 题的情况下,草案应有针对性的规定进城务工农民依法参加、逐 步享受与城镇劳动者相同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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