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的效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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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法的效率原则
一、行政法的效率概念
效率是物理学中的概念,即在特定单位时间中完成的工作量,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效率是投入成本和产出成果的比例,从哲学的层面而言,效率为人们活动与实现目的的比例,从法学角度上而言,效率是法律制定成本与实现结果的比例。可以看出,法律效率就是法律调节社会关系的情况,就现阶段来看,效率已经成为法律界的重要内容,也是评价法律作用的重要标准。
有关的专家学者表示,行政法的效率就是国家行为中的一种经济计算行为,其内容包括人员、时间与财政等方面的节约情况,但是,也可以看出,该种定义实质上有着片面性的特征,这种定义是围绕着国家行为来开展,主要指行政主体的活动效率,没有将当事人行政效率规定在其中,但是,行政法效率与行政效率并非同等的概念,两者之间有着一定的区别,但是也有密切的联系。
从行政管理学角度而言,行政效率即在行政质量规范以及行政目标正确的基础上,单位行政完成的一种行政数量,在行政法之中,效率不仅局限在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效率的统一,行政效率是衡量行政活动与活动基本价值目标的重要标准,行政法效率则是衡量行政法具体实施情况的一个重要的标准。但是,目前行政法的制定以及执行过程主要是通过行政主体的各项行为来完成,因此,行政法效率会需要通过行政主体的活动来实现。而行政活动开展的根本目的就是实现相对人权益,因此,行政法的效率直接体现着相对人的行为效率。
综上所述,行政法效率就是行政法制定、实施成本与其可以实现的成果之间的一种有机比例,是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与行政相对人效率之间的一种统一。
二、行政法法律价值效率分析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价值就是一种事物具体的效用与功能,价值实质上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有机依存关系,也是客体对于主体需求的满足程度。法律价值就是隐藏在法律中的价值需求以及有关的价值要素,法律价值就是法律追求的目的,其内容包括公平、自由、效率、正义、安全、秩序等等。行政法是法律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有着一定的法律价值,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效率。法律与效率价值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效率是一种活的价值,会给社会带来一些直接利益,为了提升法律效率,法律就应该尽量将各类不利因素排除在外,法律效率的价值就是义务和权利的分配和法律的资源的优化配置。
行政法法律价值即行政法追求的一种目标,行政法除了需要保障公民的权益以外,也必须要提升效率。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必须实施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全面的提升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此外,国家机关必须紧密的依靠人民,与基层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倾听人民的心声,主动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这也是法律效率价值的主要体现之一,在社会的发展之下,效率已经成为行政法的主要判断价值之一,行政法中的行政委托、行政机关的设置、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效率推定、诉讼原则、行政失效原则均是行政法效率的具体表现。
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现阶段的行政法学界往往未注意到行政法效率价值的重要作用,一些专家学者仅仅简单的认为行政效率只是行政学的基本价值,究其根本原因,就是由于一些专家忽略了行政法效率与行政效率之间的关系,实际上,行政法虽然有着保证人民利益的功能,但是其效能与效率的提升也不能忽视。
三、行政法的效率原则分析
有关的学者表示,行政效率原则即行政机关在行使各项职能的过程中,应该采取科学合理的手段使用较低的经济耗费与较少的工作人员,在较快的时间中办更多的事,以便获取到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很多学者都认为,行政原则应该是行政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效率原则也进行了定义,但是他们的定义大多以行政主体与行政权为出发点,其根本目的
为提升行政主体的活动效率,并不重要相对人行为效率的提升。行政效率的内涵需要包括行政法对于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效率的提升,同时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促进两者之间的平衡与统一,这样才能够实现行政法效率的最优化。
从本文的角度看,行政法效率原则即以最小行政法实施成本来获取到最大效果的原则,为了提升行政法的实施效率,就必须要采取科学的方式降低实施成本,促进行政相对人行为效率与活动效率之间的有机提升,行政法效率原则要求,行政法必须要保障各类行政管理原则能够得到顺利的实施,从这一层面而言,法律对于行政主体自由的裁量规定的范围较大,在各类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上,也十分的注重各类行政之间的配合,强调整个实施程序的便利性、协调性与迅速性,鼓励其进行行政的委托,在活动的执行方面必须要紧凑,尽量的简化整个操作程度,在行政审判的过程中,需要将效率原则作为衡量行政执行情况的重要标准。
此外,行政法效率原则应该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进行执行,但是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行政法原则的规定标准,我国的行政学界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有一些学者认为,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必须要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层次性、特殊性、法律性、普遍性与表述规范性纳入标准范畴之中;而有一些专家学者则认为,行政法效率原则是我国各类行政活动在实际的工作环节中必须要遵循的重要原则,同时要以基本政治原则与宪法原则为出发点,促进行政法作用与行政法的历史过程进行严格的规定;而另外一些观点则认为行政法的效率原则应该贯穿在整个行政法律关系之中,并将其作为适法以及执法的重点依据,并将其作为判断行政主体合理性与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以上的观点对于行政法原则提出的条件与原则大致相同,一般都认为行政法原则需要贯穿于行政法的执行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