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信用评级的发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我国信用评级的发展
一贯被人们寄予厚望的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在这次美国次贷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中没有履行好揭示风险职能,暴露出种种问题而备受指责,各国纷纷认识到发展本国信用评级的重要性。

论述了中国发展本国信用评级的必要性以及发展阻力,最后提出应由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共同推动我国信用评级的发展。

标签:信用评级;政府;市场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3002702 1我国信用评级发展壮大的必要性
(1)美国三大评级机构通过垄断话语权控制市场,信用评级公信力日趋下降。

美国的穆迪、标普和拥有法资背景的惠誉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三大评级机构。

穆迪、标普分别占据40%市场份额,惠誉占据14%的市场份额。

可见,美国在信用评级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美国利用这种话语权实行评级的“双重标准”:对美英两国及其金融机构颇为“宽容”,对非美、英等西方国家相对严格,而对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及其金融机构则相当苛刻。

显然,信用评级成了美国实现并维护其经济与金融霸权的“利器”,失去了信用评级本应具有的独立、公正、客观与科学性,难以及时、准确地发挥预警和揭示风险的功能。

一旦评级机构沦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信用评级公信力的下降也是预料之中的事。

世界各国充分认识到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对全球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作用,为打破美国在国际评级市场上的垄断地位,他们纷纷致力于加强本国评级机构的发展。

俄罗斯政府宣布建立本土评级机构;马来西亚政府决定凡发行本币债券和银行借款必须由其唯一的本土机构进行评级;韩国加强了双评级管理,规定发债主体必须选择韩国的国家信息和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双评级机构之一;日本政府出资支持其控制的亚洲评级协会,扩大日本评级机构在亚洲的影响。

作为国际成员国中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有义务、有责任与其他国家一起发展本土评级机构,稳定金融市场。

(2)发展中国家从债务人变为债权人,评级话语权却依然被三大评级机构牢牢掌握。

美国能长期把持世界评级话语权有一个重要的历史原因:它曾是世界上最大的债权国家,它需要设计出一套衡量各国信用风险的工具来判断不同国家偿还债务的能力。

然而,从1986年起,美国开始由债权国向债务国转变,国际债权体系也逐渐转移到了东方的发展中国家。

而现在的国际三大评级机构仍站在美国的立场上,代表美国的国家利益,这无疑是评级上的一种滞后。

通过三大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标准,给予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较低的信用等级,这暗中侵蚀了我们的债权利益。

因此,东方发展中国家应积极投身到本土信用评级的发展壮大上来。

中国作为主要债权国、主要资源提供国,理应成为争取国际评级话语权的领头羊,带领其他国家积极发展新的信用评级标准,提升本国信用评级业在国际上的地位。

2我国信用评级的现状与发展阻力
2.1信用评级的现状
目前,我国共有专业信用评级法人机构80多家,但大部分为地方性公司,
规模和社会影响力有限,只有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这五家是规模相对较大的全国性信用评级机构。

但这五家与穆迪、标普和惠誉相比,实力还很悬殊,竞争力不强,国际影响力弱。

更令人担忧的是,国际三大评级机构占据了中国市场份额的80%,我国本土所有的评级机构拥有的市场份额只占小部分。

此外,中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大多面临被美国三大信用评级机构兼并的可能:美资控股的香港新华财经公司已经收购了上海远东62%的股权;惠誉国际持有联合资信49%的股权;穆迪已经收购了中诚信49%的股权;标准普尔也将参股新世纪;而唯一独立的大公国际在国内业务中所占的比例甚少。

信用评级关系到国家主权,而我国2/3以上的信用评级市场被美国企业所控制。

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很可能会导致国外信用评级机构控制我国的信用评级市场。

2.2信用评级发展的阻力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渐放开,人民币国际化战略以及大量中国企业全球投资的开展,迫切需要我国本土的信用评级机构提供可靠的风险信息给予指导,并对中国企业的信用水平作出客观评价。

但就目前来看,中国发展信用评级阻力重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缺乏统一和专门规范信用评级行业的基础性法规,评级监管多头负责,评级标准各行其是。

目前我国关于信用评级的相关法律文件只是散见于《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等及配套的法规规章,还有证监会、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改委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使用评级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控制金融风险,并没有权威性的法律规范体系。

笔者认为,这是我国信用评级发展缓慢的一个根本原因,因为系统性法律文件的缺失直接导致了评级监管多头负责和评级标准各自其是等问题的产生。

由于政府对国内信用评级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国内评级市场的竞争秩序正在不断恶化。

(2)新型信用评级标准挑战三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标准难度大。

三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的标准代表的是美国的国家利益,其公正性遭到各界质疑。

对此,我国大公国际提出了“新型信用评级标准”。

新型信用评级标准不是来偏袒债权人方(东方发展中国家),而是致力于保持信用评级应有的中立性和科学性,使债权人的利益不被侵蚀。

但是,当今三大机构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动摇他们信奉的标准来推崇更显公正的新型标准绝非易事,非一朝一夕就能实现,这还需要我们付出持之以恒的努力。

(3)政府信用在相当程度上代替了商业信用。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是“全能政府”,虽然改革开放后政府的职能正在转换,但“全能政府”性质还没有多大改变。

例如,为了控制系统性风险进一步扩大,政府常常要用它的信用去补充甚至取代部分商业信用,以便保持社会的金融系统不至于全面崩溃。

这种做法从长期来看,会使市场缺乏独立性,使经济失去持续发展的创新能力,不利于信用评级的发展。

笔者认为,政府的信用长期替代商业信用,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就不能摆脱对政府的依赖,所以政府应适度缩小其涉足领域或只采取短期性的做法。

(4)债券市场封闭分离,市场化不佳。

债券市场是评级机构赖以生存的基础,一国的债券市场是否发达和对外开放的程度决定了该国评级机构是否有话语权。

而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效率和规模并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交易所债市和银行间债市是分割的,致使发行监管不统一,交易平台分立,后台
服务分离。

两个市场没有有效联通,市场便很难充分发挥其作用了。

3政府和市场“两只手”推动我国信用评级的发展
中国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曾提到:发展信用评级应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来做,不应该单靠市场来做。

那么,政府和市场应如何联手撑起我国信用评级业的新一轮朝阳呢?
3.1从政府方面探讨如何推动我国信用评级的发展
(1)完善立法,加强监管,维护正常秩序。

针对我国目前缺乏统一的基本法律法规,政府应完善立法,规范市场主体(包括评级机构和发债企业等)的行为、市场的基本关系和市场的秩序;规定评级监管谁来负责、如何有效开展监管工作;以及评级标准如何做到规范统一、符合科学性等。

(2)打破外国企业对我国信用评级市场的控制。

我国2/3以上的信用评级市场被美国企业所控制,如果政府任其发展下去不采取相应措施,后果将不堪设想。

对此,政府应规定外资机构可参与不涉及我国经济安全的评级业务,但绝不允许其主导我国的评级市场。

首先,政府应明确限制外资评级机构不得涉及国家安全的经济领域,如兵器、航天、航空、核工业、船舶等国防工业。

其次,可对外资机构持股中资信用评级机构的比例进行限制。

(3)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信用评级的发展需要政府公信力的支撑,只有提高了中国政府在国民心中的公信力且获得国际认可,我国的信用评级才会有长足发展。

因为信用评级依赖于用“数字说话”。

美国三大评级机构的发展离不开美国出台的权威数据对全球资本市场的巨大影响力。

而目前,我国政府出台的一些权威数据遭到国民的怀疑,甚至不同政府管理机构出台的数据相互矛盾,如CPI 涨幅、房价涨幅等。

国民尚对政府公信力信心不足,更不用说国际市场了。

因此,提高公信力应当成为政府推动我国信用评级的发展的重要一步。

(4)支持“新型信用评级标准”的应用与发展。

目前,国际社会纷纷批判三大评级机构的评级标准显失公平,这正是发展我国大公国际倡导的“新型信用评级标准”的难得契机。

但是,我国信用评级业发展还不成熟,单靠国内评级机构的自身实力很难把握住这一机遇。

因此,政府应在为信用评级发展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法律保障环境的同时,大力支持新型信用评级标准在国内的应用,同时倡导对其进行不断完善并走向世界。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在推动我国信用评级发展的同时,应遵循适度原则,切不可重蹈计划经济时期“全能政府”的覆辙。

有些学者提出,将加快发展信用评级机构作为一项重大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金融发展规划。

笔者认为,这不失为加快我国信用评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但政府在实施时万不可操之过急,涉足过多,应遵循正常的产业发展规律。

3.2从市场方面探讨如何推动我国信用评级的发展
(1)资金“走出去”的同时把本土信用评级机构“带出去”。

目前,中国是主要债权国和主要资源提供国,这一身份对于本土信用评级机构国际化十分有利。

其他国家向我国贷款,我们可以要求其通过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完成信用评定工作,再根据该评级确定贷款额度等。

这样,在资金“贷出去”的同时,把我国信用评级机构也“带出去”了。

当然,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国企业对本土信用评级机构的充分认可和推崇。

(2)提高债券市场的市场化程度。

我国债券市场市场化程度低的主要原因在于交易所债市和银行间债市的分割。

两个市场没有有效联通,制约了债券一级市场的发行和二级市场的流通,分割了投资者和发行人。

因此,提高市场化程度
必须从促进银行间债市和交易所债市的联通入手,通过市场的公平交易与竞争来推动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在两个市场间的融通,并形成统一的后台服务平台,最终形成全国集中统一的债券市场体系。

(3)主张信用评级的正义和公平,维护“声誉资本”。

评级靠的是塑造信誉,国际对三大评级机构的质疑更是从反面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我们应吸取这个经验教训,在国内市场乃至国际市场,始终忠于评级标准的客观、公正和权威,利用市场这一平台一步步累计“声誉资本”并努力维持之,让世界渐渐听到中国信用评级的声音。

4结语
目前,虽然我国信用评级发展尚不成熟,与国际评级还有很大差距,但是打破美国在信用评级的垄断地位、发展各国信用评级是必然趋势,符合国际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因此,我国应基于当前信用评级的现状,有条不紊地制定相关计划并努力践行:首先,消除国外信用评级机构对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控制;其次,积极引导国内企业认可和推崇本土信用评级机构;最后,使中国评级机构走出国门,取得国际话语权,为维护全球信用评级的公平、公正和权威贡献力量。

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政府和市场联手进行长期的探索和努力。

参考文献
[1]孙亚.次贷危机对我国信用评级业的启示[J].国际商务财会,2009,(4).
[2]米璨.中国信用评级发展的形势与战略[J].农村金融研究,2011,(2).
[3]穆志勇.美国信用评级监管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J].经济师,2011,(10).
[4]秦凤鸣.信用评级悖论与利益博弈研究述评[J].经济学动态,2011,(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