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2、遏止“以恶制恶”的“逆选择”。
所谓保险人的“逆选择”现象是指:有的保 险人在明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下,仍然收 取保险费,保险事故不发生,则双方相安无事; 保险事故一旦发生,保险人就以早已掌握的投保 人未如实告知的事实为由,不赔保险金、不退保 险费。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
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
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
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
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
同。
前款规定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
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
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
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举例说,如一个癌症客户投保健康险,保险 公司经过调查,了解其患病情况,应不予承保。但 个别保险公司若明知患病情况仍然承保,出险后却 以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这种情况在 新《保险法》实施后,只要合同成立已经满两年, 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 除合同。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保险方权利和义务
v (二)保险方义务 1.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最基本) (1)给付被保险人 (2)给付受益人 (3)给付法定继承人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保险方权利和义务
v (二)保险方义务 2.条款说明义务 (1)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各项条款,保险公司的业务
保险方权利和义务
v (一)保险方权利 1.中止合同、恢复合同效力的权利 2.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的,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真实 年龄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2年内) (3)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 3.法定责任免除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合同,未经 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和质押。
(3)被保险人有权指定和变更受益人。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v (二)投保方义务
1.告知义务 (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的期限是从订 立保险合同时开始到保险合同成立时结束,延迟 的告知不产生法律效力)
“有限告知”,即投保人只须对保险人询问的问 题进行告知回答,对保险人未询问的事项视为保 险人已经知悉,投保人无须告知。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有学者指出了以下几点缺陷
第二,不可抗辩条款两年期限的起算日期 不应当为保险合同成立之日。保险合同成立的日 期,虽然《保险法》明定为保险人承诺承保之时, 但实务中这个日期并不容易确定。特别是,当人 身保险合同须经体检等核保程序时,这个承诺日 更是难以确定,以这个日期作为两年不可抗辩期 限的起算期,乃是通过立法人为制造纠纷。另外, 从不可抗辩条款的起源国美国的实践来看,主流 观点认为,不可抗辩两年的起算期,应当是保单 签发日期。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 欠交的保险费。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宽限期条款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宽限期条款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2、规定宽限期的目的
规定宽限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合同非故意失效, 保全保险人业务。
如果是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解除保险合 同,保险人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 除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v (一)投保方权利 2.被保险人的权利: (1)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合同,未经
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除外)。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分期缴费方式下,缴纳 首期保险费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按时缴纳续期保 险费是维持合同效力的条件。因此宽限期条款只 适用于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费,与首期保费无 关。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复效条款
1、内容:投保人在停效以后的一段时期内,有权 申请恢复保单效力,复效是对原合同法律效力的 恢复,不改变原合同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本案中,无论刘先生是故意还是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 义务,保险公司均有权解除该保险合同并不承担给付保险 金的责任。正是依据该规定,法院于2009年7月做出判决, 驳回原告起诉,该人寿保险公司不用给付原告保险金。
但是,如果这起案件发生在2009年10月1日修订后 的新《保险法》生效之后,法院将会判决该人寿保险公司 给付原告10万元保险金。为什么同样的案例,按照新、旧 《保险法》的规定法院会做出截然相反的判决,就是因为 新《保险法》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宽限期条款
1、条款内容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 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 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 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 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 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1)故意隐瞒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故意隐瞒 不承担赔偿,并不退还保险费
(3)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不承担赔偿,但可 以退还保险费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v (一)投保方义务
2.通知义务
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了,投保人按照合同约 定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 费或解除保险合同。
员均应尽到“说明”的义务; (2)对于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保险公司的业务
员应尽到“明确说明”的义务 投保须知,要求投保人签字确认 签订“客户权益确认书” 客户回访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保险方权利和义务 v (二)保险方义务 3.及时签发保险单证
4.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密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有学者指出了以下几点缺陷
第四,新《保险法》未规定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例 外。在国外,尤其在美国,不可抗辩条款有多种例外。最 典型的例外是,如果被保险人没有缴纳保险费,不能适用 不可抗辩条款。此外,国外不可抗辩条款最起码还有下面 四个方面的例外:(1)承保范围之争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 (2)保险合同不成立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3)特别严重的 欺诈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4)未满足保险人提出的某些条 件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而新《保险法》却没有相关的 规定。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这起案件法院应如何处理呢?根据修订前的 《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 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 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 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 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 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 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 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 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其基本内容
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
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
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
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在保险合同中列
入不可抗争条款,是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制保险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有学者指出了以下几点缺陷
首先,作为人寿保险合同的特有条款,不
可抗辩条款并不适用于所有保险。新《保险法》 将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置于保险合同一般规定部 分,可以理解为是承认所有保险合同都适用于不 可抗辩条款。这与国际保险业的一般惯例不符。 比如说,不可抗辩条款就不适用于财产保险。其 不适用之原因大致为:其一,财产保险多为短期 保险,保险期限达不到不可抗辩条款要求的两年; 其二,财产保险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后的举证较之 人身保险更为容易;其三,不可抗辩条款设置的 目的,在于保护人之生存价值,使被保险人之亲 属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后生活不致没有着落。
案例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不可争条款存在的意义:
1、解决“理赔难”问题。 “不可抗辩条款”的缺失导致了两方面的
恶果:一方面,因为保险人在没有条款约束的 情况下放宽了投保时的审核条件,使那些希图 骗保的投保人以为有机可趁,纷纷投保,存在 不诚信隐患的保单自然就增多了;另一方面, 人寿保险往往是长期的,对于那些因过失而未 告知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来说,多年 以后再翻旧账,突然发现自己失去了保险保障, 而如果重新投保同样条件的保险,保费将激增。 显然,这对投保人是很不公平的。
02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 及条款2
PPT文档演模板
2020/12/9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投保方权利和义务
v (一)投保方权利 1.投保人的权利:投保人有权以书面ຫໍສະໝຸດ Baidu知要求解除
保险合同。
(1)10天犹豫期或冷静期 (2)投保人解除合同,已缴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
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 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未缴足2年,保险人按照合 同约定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案情】2005年8月,刘先生向某人寿保 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险,保险金为10万元。 填写投保单时,刘先生没有在该投保单上的告知事 项中表明自己有既往疾病,8月底,保险公司签发 了保险单。
2008年10月,刘先生因左肾多囊出血住院治 疗,2009年1月,经医治无效死亡。
人权利的一项措施。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开始实施,这次保险 法的改动较大,其中不可抗辩条款引起了广泛的 关注和热议。
在02版的旧法中,并没有列入不可抗辩条款, 只是在年龄误告条款中规定有所提及,而在新法 中第十六条,则是明确规定了不可抗辩的条款, 对保险人形成了较大的约束。
投保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 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 任。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v (一)投保方义务
3.缴费保费的义务
缴费保费是人身保险合同成立和保持效力的必要 条件,也是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履行的最基本 的义务。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2009年3月,受益人提出理赔。保险公司 在理赔查勘的过程中发现,刘先生在2004年曾因 肾病(肾病属于该重大疾病险承保的疾病)做过检 查。于是,保险公司以刘先生在投保时未告知既往 肾病病情,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带病投保为由 拒赔,并解除合同。刘先生家人起诉保险公司,要 求法院判决其支付保险金10万元。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二章人身保险合同及条款2
有学者指出了以下几点缺陷
第三,只要保险合同经过两年之后,保险人就不能 解除合同的立法观点恐怕太过笼统。按上文提到的条款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理解,其传达的含义是:两年时间经过,不管被保险人在 两年期限内是否死亡,保险人都不能解除合同。但是,台 湾地区发生了这样的案例,被保险人在投保时违反告知义 务,并在保险合同成立之后两年期限内死亡,等到两年期 限经过后,马上要求保险公司赔付,由于保险公司拒赔, 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台湾地区著名保险法学者江朝国 先生对这样的案例进行研究以后认为:如果被保险人在两 年期限内死亡,保险人不应赔付。美国多个州的保险实践 也表明,只有两年期限届满,被保险人仍然存活,此后发 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不区分被保险人 在两年期限内死亡还是存活,统统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的情 形值得商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