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几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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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几个重要问题在2006年初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这是新时期我们党做出的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决策。本文就学习和贯彻中央重大决策中几个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关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1.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一个亮点,是推进自主创新的重大举措。

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必须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大学和科研机构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源泉,特别是原始性创新的重要源泉;经过近年来的改革,科研院所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显着提升,面向市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显着提高,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一支宝贵力量。近二十多年,我国企业有了长足发展,但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科技活动的仅占25%,研究开发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仅占%,大中型企业仅为%;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依靠我国企业目前的技术实力和能力,要与基础雄厚的跨国公司进行技术创新较量,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建立新的技术创新体系,既要突出企业为主体地位,又必须坚持产学研的结合,显得极其重要和迫切。

政府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作用主要从三

个方面的来看:

第一,政策是关键。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可以采取包括制定政策、资金投入、项目支持、提供服务等多种措施,但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政策。这次《规划纲要》60条配套政策中,约有40条与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有关,在税收扶持、政府采购、加强引进消化吸收等方面均有重要突破。

第二,政府投入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

第三,要特别关注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许多国家的实践表明,中小企业发明新技术、新产品的效率远高于大企业。1982年美国盖尔研究所对70年代121个行业的635种创新产品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中小企业每百万职工提供的技术创新是大企业的25倍,50%至60%的科技进步发生在小企业身上,80%以上新开发的技术是中小企业来付诸生产。我国的数据也表明,65%的国内发明专利是由中小企业获得的,80%的新产品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这些中小企业有这么多创新道理很简单,创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如果中小企业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技术诀窍,就不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创办和生存,更谈不上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

2.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

高等院校创新人才聚集,有良好的基础设施、自由的学术氛围和多学科交叉的影响,是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主要基地。高等院校还承担了2/3左右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大量的“863”计

划等项目,依托高等院校建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占全国总数近2/3。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发挥高等院校在知识的创造和应用中的基础性作用,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紧密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建设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中心,促进科研院所之间、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之间的结合和资源集成,形成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共享的基础科学、前沿高技术和社会公益研究基地。同时,认真解决高等院校学科设置不够合理、科研工作定位不够明晰、科研管理比较薄弱等问题。

3.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

根据《规划纲要》的部署,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加强军民结合的统筹和协调,建立促进军民结合的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相关管理体制和制度,积极鼓励军口科研机构承担民用科技任务,国防研究开发向民口科研机构和企业开放,扩大军品采购向民口科研机构和企业采购的范围;建立军民结合、军民共用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促进资源共享;统筹部署和协调军民基础研究,加强军民高技术研究开发力量的集成,实现军用产品与民用产品研制生产的协调,促进军民科技各环节的有机结合。

4.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

近年来,一些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创新特色的创新区域开始出现,充满活力的高新区和产业集群已经成为区域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和载体,已经具备了进一步提高区域创新能力的基础和潜力。目

前,14个省市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率已超过上年投入的50%,山东、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省份2006年财政科技投入事业费或三项费都比上年增长一倍以上。其中,“十一五”期间,深圳市、区两级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将达到100亿元,预计深圳市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累计将达到1000亿元。同时,加强对地方科技发展的引导和统筹协调,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在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之间形成合力,避免盲目重复投资,也日益成为一项更加紧迫的任务。

5.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政府可以发挥关键性作用。一方面,要制定出台积极的政策,加快有利于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软环境建设;另一方面,采取实际措施,推进信息网络、企业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硬环境的建设

二、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

1.实施积极的促进自主创新的公共财政政策

一是大幅度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确保“十一五”期间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各级政府在年初预算分配和财政超收分配中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达到法定增长的要求,从而保证规划纲要提出的科技投入目标能够实现。

二是调整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加大对基础研究、前沿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和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的支持,引导地方和行业部门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重点解决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三是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综合运用财政拨款、基金、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向创新投入;推动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发展和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力度。

2.提高保护、创造知识产权的水平

当前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知识产权拥有量难以适应激烈竞争的新形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尚未形成专利申请的主体;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管理能力相对较弱;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阻碍我国自主创新的问题日益凸显。为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把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问题放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高度上予以考虑。

一是鼓励创造知识产权。对事关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科技领域、重要高新技术产业和国民经济重点行业,以掌握核心技术及其知识产权为主要目标,在国家层次上组织实施专利战略,编制必须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产品和装备目录,通过科技计划和建设投入给予重点支持。

二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国家科技计划和各类创新基金对所支持项目在国外取得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按规定经批准后给予适当补助。保障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权益,职务技术成果完成单位应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依法给予报酬。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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