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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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 1 对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内,海关人员可直接检查,超出这个范围,在调查走私案件时,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才能进行检查,但不能检查公民住处。

2 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3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嫌疑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

4 海关依法扣留的货物物品,不宜长期保留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先行依法变卖。

5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规定期限未缴纳税款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a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内扣缴税款;b 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交税款;c 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交税款。

6 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7 行政处罚中止之行中,处罚决定可能存在违法或者不当行为情况的,应当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8海关进行稽查时,发现被稽查人的进出口货物有违反《海关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嫌疑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封存有关进出口货物

二答:

三.答:《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

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报关业务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总署规章

四,答:海关进出口总额指实际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总金额。包括对外贸易实际进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货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捐赠品,租赁期满归承租人所有的租赁货物,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边民互市贸易除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和公用物品,到、离岸价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无商业价值、无使用价值和免费提供出口的除外),从保税仓库提取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出口货物,以及其他进出口货物。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格统计,进口货物按到岸价格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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