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及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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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及其类型
摘要:人口增长、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所构成的矛盾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所面临的重大挑战。随着生态环境破坏的不断加剧,人们深刻地认识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生态旅游作为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实践形式,被认为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的、必然的选择。当前,中国旅游业正面临着世界旅游热点向亚太地区转移的大好时机,迫切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总结、借鉴国内外旅游业发展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对生态旅游的研究,西方发达国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则是一个刚刚开始探索的新课题。如何适应国际旅游市场的新需求,如何在旅游区的规划与开发建设中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质量,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将是我国旅游业今后在世界旅游业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本文从生态旅游的概念入手来分析了解生态旅游的内容和类型。
关键词:生态旅游概念;生态旅游类型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
人口增长、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所构成的矛盾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所面临的重大挑战。随着生态环境破坏的不断加剧,人们深刻地认识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生态旅游作为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实践形式,被认为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的、必然的选择。当前,中国旅游业正面临着世界旅游热点向亚太地区转移的大好时机,迫切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总结、借鉴国内外旅游业发展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对生态旅游的研究,西方发达国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则是一个刚刚开始探索的新课题。如何适应国际旅游市场的新需求,如何在旅游区的规划与开发建设中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质量,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将是我国旅游业今后在世界旅游业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这一宏大课题亟需我国旅游理论界和旅游实践工作者在漫长的探索中共竟此业。本文可说是在此方面的一次初步尝试。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生态旅游 (Ecotourism)一词由国际自然保护联盟 (IUCN)特别顾问、墨西哥专家谢贝洛斯·拉斯喀瑞 (H. Ceballos Lascurain)于1983年首次提出,并在1986年墨西哥召开的一次国际环境会议上被正式确认,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科学的规划是生态旅游成功开发的前提与基础,而功能分区是生态旅游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普遍认为最早的分区模式是美国景观建筑师理查德·福斯特(Richard Forstor,1973)提出的同心圆式模式,将国家公园从里往外分成核心保护区、游憩缓冲区和密集游憩区。在此基础上,戈恩 (C. A. Gunn,1988)提出了五圈层国家公园旅游分区模式,将公园分成重点资源保护区、荒野低利用区、分散游憩区、密集游憩区和服务社区,被广泛应用于加拿大国家公园。纽开普 (L.
B. W. Nieuwkamp,1996)将生态旅游地分为四大区域:野生保护区、野生游憩区、密集游憩区和自然环境区。一些学者还就生态旅游规划的原则、生态旅游区界限的划定进行了探讨。如世界旅游组织顾问爱德华·英斯基普(Edward Inskeep,1997)曾提出严格保护、限制容量、就地取材、控制路径等生态旅游规
划原则。赫伯特·戈林克 (Hubert Gulinck,2001)等人认为生态旅游区界限的划定主要考虑景观多样性、文化资产、当地利益优先等方面。合理地开发与管理生态旅游,是近年来国外研究比较活跃的一个方面。麦斯伯格 (B. A. Masberg)和莫瑞尔 (N. Morales,1999)提出生态旅游开发的5个成功因素及相应的24个策略。谢瑞尔·罗斯 (Sheryl Ross)和杰弗瑞·沃尔 (Geoffrey Wall,1999)构建了一个生态旅游开发的理论框架,认为生态旅游开发必须协调好当地社区、生物多样性与旅游三者之间的关系,而三者之间关系的协调要靠合理的管理,并提出了一系列的生态旅游管理策略,如制定有效的管理计划、实施监测、制定社区参与规划、对旅游者的管理、制定有关法规等。斯蒂芬·戈斯林 (Stefan Gossling,1999)认为成功的生态旅游应采取教育、控制等综合管理措施,游客数量可通过提高门票价格方式得到有效限制。社区参与问题的研究也日益得到学界的重视。阿曼达·斯宙沙 (Amanda Stronza,2000)认为当地居民一旦参与生态旅游开发,他们会按照游客的期求来主动保护自然资源、环境和当地的传统文化。一些学者还就参与的程度、参与的模式等方面进行了较多的研究。马沙·哈内(Martha Honey)、罗吉那·沙文斯 (Regina Scheyvens)(1999)认为当地居民应从经济、心理、社会、政治等多方面参与生态旅游开发。苏德海内·普莱蒂威(Sudhiani Pratiwi,2000)对社区参与生态旅游开发的优势进行了分析,并通过73个案例研究,探讨了社区参与的规模、水平、参与者的特征与生态旅游开发目标实现程度的关系,研究表明在大多数生态旅游开发中,当地社区很少参与,参与者主要是那些所谓的“杰出人物”,这样,生态旅游开发的目标很难实现。斯宙沙(2000)将当地社区参与生态旅游开发的模式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作为雇员,另一种作为决策者,并通过秘鲁的马德雷德迪奥斯地区的实际研究发现,不同的参与方式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并强调了社区参与决策的重要性。斯温·汪德(Sven Wunder, 2000)以厄瓜多尔的库亚贝诺野生动物保护区作为案例,对保护区内5个地方居民的收入结构、参与模式、对环境保护的态度等进行了研究,认为当地居民参与模式有自主经营和作为雇员两种,不同的参与方式对其旅游收入影响不大,但对环境保护影响很大,自主经营更利于环境的保护。国内学者在针对不同的生态区域进行生态旅游开发研究领域,近年来已取得初步的研究成果。牛亚菲(1999)提出,要对我国生态旅游区域进行明确的划分,提出了生态敏感区、海岛区、典型少数民族文化区的划分建议。杨帆(1996)对我国丰富的森林公园生态旅游资源做了比较详尽的介绍和分析。对于特殊生态区域——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开发研究中,研究者们采取了积极而谨慎的态度。张林源(1996)评价了我国自然保护区引进生态旅游的优势条件,而刘继生(1997)则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资源的特点和开发限制因素做了客观分析。孙根年(1998)分析了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积极意义,并且依据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程度,将自然保护区划分为5个生态旅游开发等级,着重指出,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开发经营必须遵循严格的开发程序,依据不同的开发模式。崔延虎、海鹰(1999)对新疆喀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发旅游资源的三个规划进行比较研究,提出类似生态敏感区域的旅游开发应该是严格意义上的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及其生境保护是最重要的开发原则。郭锦超(1999)的论文则比较详细地提出了对生物圈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应该采取的对策:第一,对生物圈保护区进行科学的功能分区;第二,坚持保护第一,旅游为辅,保护与旅游协调发展的原则;第三,对生态负荷和游客容量进行统计预测和评估,并在实践中不断进行调整和修正,严禁超负荷旅游;第四,旅游设施要轻便简捷、因地制宜,符合生态旅游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