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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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流程

第一步前期准备

一、召开村两委会议,成立村(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村改革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宣传小组、清产核资小组、人口清查小组、信访维稳小组等开展股改工作。

二、改革村根据各级有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拟定《XX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发放改革方案《宣传提纲》到户,征求村民意见。

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改革方案提交会议进行表决,并确定清产核资基准日,成员资格确认基准日。

四、表决通过后,向镇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报送《XX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申请》(附报改革《工作方案》。

五、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对村改革申请审核后,给予批复。

六、公布改革方案。

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参与股改工作,确保改革工作的合法、有效、公正、权威。

第二步清产核资

一、由本村(社区)清查核资小组、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参与,按照清查核资操作规程对所有隶属于村(社区)的账内账外资金、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等分别进行清查托底,分门别类登记造册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村民对清查结果有异议的,要认真

组织复核,再次进行公示,直至群众认可。

二、清查核实结果无异议后,由参与清产核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规范程序出具合法、有效的审计报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确认。

三、经确认后,将审计结果进行公示说明。

第三步成员资格确认

一、村改革领导小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基准日和具体的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并以户为单位编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

二、将成员名册向全体村民进行一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对成员名册存在异议的,村改革领导小组重新审核后,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表决后,向全体村民进行二榜公示,直至公示无异议。

三、成员名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四、将表决通过的成员名册报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终榜公示。

第四步资产量化

一、召开村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研究拟定《XX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产量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资产量化方案),报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二、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收到《资产量化方案》审核通过后,

给予批复。

三、改革村收到批复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资产量化方案》。

四、表决后予以公示。

第五步股权设置

一、召开村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讨论拟定《XX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设置方案》(以下简称股权设置方案),报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

二、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对《股权设置方案》审核后给予批复。

三、改革村收到批复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四、表决后予以公示。

第六步成立组织

一、改革村按照《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示范文本,制定《XX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报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二、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对《章程(草案)》审核后按规定给予批复。

三、改革村收到批复后,召开股东大会对《章程(草案)》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章程》正式生效。

四、根据通过的《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组成首届股东代表大会,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分别召开首届第一次理事会、监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理事会、

副理事长、监事长。并公示选举结果。

五、村改革领导小组向镇街道上报成立XX经济股份合作社的请示。

六、登记成立经济股份合作社,发放股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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