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舆情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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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网络问政”工作,认真听取和妥善处置群众通过网络提出的建议和反映的诉求,倾听民声、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排解民忧,正确引导,为XXX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氛围,结合《XXXXXXX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我区工作和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网络舆情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第三条成立XXX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我区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决策和指挥机构,XXX 任组长,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网络舆情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XXX各委办局、垂直条线等各部门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舆情管理与处置负责,是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者。

第四条设立舆情监测机构,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各职能部门明确一名网络舆情联络员和两名以上网评员,负责配合并参与网络舆情处置和引导工作。

第五条建立7×16小时(8:00~24:00)网络舆情监测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网络舆情;如遇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时期,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舆情监测。

第六条网络舆情的监测结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报送制度:

(一)针对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处置情况,办公室以周报形式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舆情动态和趋势;

(二)遇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发生时,办公室以快报形式,立即将舆情内容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七条网络舆情管理办公室负责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拉响”三种警报,并提出处置意见:(一)蓝色警报:没有或轻微存在舆论风险,一般的民生问题、建议和咨询等;

(二)黄色警报:在较小范围内存在影响力、涉及人员不多、扩散面不广、关注度不高的投诉或曝光等。

(三)红色警报:事件较为严重、涉及范围较广、网络关注度高、即将或者已经产生较大舆论影响的网络舆论事件等。

第八条监测范围:政务微博、昆山BBS、西祠胡同—昆山城市论坛、娄江论坛等网络平台。

第九条网络舆情管理办公室作为具体执行部门,统筹负责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一)发现:舆情监测人员发现或市批转交办的网络舆情,办公室第一时间对舆情内容进行分析评判,填写《XXX网络舆情交办单》;

(二)签批:由办公室初步拟定交办意见,领导小组组长签

字后,交由舆情涉及部门处置。

(三)处置:舆情涉及部门自接到交办单后,要求1个小时内作出初步回应,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正式回复。无法立即解决或持续性工作,需要回复具体举措及计划,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报送办公室。

(四)回复:由办公室统一将回复内容通过网络平台给予回应和引导。

第十条舆情涉及需要多个部门协调时,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方法。

第十一条红色警报的重大舆情时,办公室立即以快报形式向管委会领导汇报,并酌情向市委宣传部上报。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XXX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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