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美学 潘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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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美学:世纪之交的美学新方向
潘知常等
超主客关系与美学问题
潘知常:
自1985年发表《美学何处去》迄今,我一直在自己的论著、论文中反复强调,我们的美学研究的最大失误,就在于固执地坚持从主客关系的角度出发去思考美学问题,不论是反映论美学,还是实践论美学,都是如此。

结果,尽管我们也可以在某些方面获得若干成果(例如朱光潜先生在美学基本理论方面的探索),并且形成种种不同看法,但是就全局而论,却都误入共同的歧途,以致越是努力就距离我们的最初目标越是遥远。

换言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的美学研究都走在一条错误的道路上,这样,尽管我们在美学领域中一直用力最勤,但是却偏偏收获甚少。

因此,要走出美学的困境,除了抛弃传统的美学道路,转而走上全新的美学道路,也实在别无良策。

不言而喻,生命美学就正走在这全新的美学道路之上。

在生命美学看来,过去的美学研究都从主客关系出发来提出、把握所有的美学问题,例如,把美学问题归结为美的本质是什么与人是否能够以及如何认识美的本质。

然而,实际上在这当中并没有什么真正的美学问题。

因为,由此出发,其根本追求必然是:透过现象看本质。

这样,就只能导致对于绝对真理以及与之相应的符合论的追求,美学之为美学,就无非是对于审美活动如何成为关于事物的共同本质的准知识(在中国,这叫做形象思维)这一莫须有问题的考察。

而且,由于在主客关系中一切都总是彼此外在、相互限制,因此最终也无法达到自由(最多只能达到那种被曲解了的作为人之为人的一种属性的自由,或者那种把握必然的自由),也更没有什么美可言。

何况,从主客关系出发的美学研究还与中国美学传统与西方自康德以来的所有美学努力背道而驰。

中国美学传统区别于西方美学传统的关键,就在于后者从主客关系出发去研究美学,而前者却从超主客关系出发去研究美学,这已经是公认的事实。

而从西方来看,康德追问的所谓“主观的普遍必然性”,是西方美学
传统的一次真正的转折(所以黑格尔说:康德说出了关于美的第一句合理的话)。

在此基础上,叔本华提出的“表象”、胡塞尔提出的“现象”,则开始从透过现象看本质转向了在现象之中看本质、现象就是本质。

本质而又可以被直观,这,就是胡塞尔所要竭力说明的美学难题。

当然,这也是他的失误所在。

事实上,二元对立只是在认识论中存在,在本体论中它根本就不存在。

意识到这一点,正是海德格尔的历史贡献。

于是,西方现、当代美学开始尝试从超主客关系出发去提出、把握所有的美学问题。

由此,真正的美学问题也得以应运而生。

遗憾的是,无论是中国美学传统的贡献,还是西方自康德以来的探索,我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竟然一无所知(在这方面,王国维以及在阐发中国美学时的宗白华堪称独具慧眼,尽管还缺乏一种深刻的自觉)。

生命美学的出现则意味着一个全新的开始。

生命美学强调从超主客关系出发去提出、把握所有的美学问题。

在它看来,只有超主客关系中的美学问题才是真正的美学问题(它们不再是知识论的而是存在论的)。

在超主客关系中,本质并不存在(因此也无须加以直观),存在的只是现象,或者,只是互相联系、彼此补充的现象。

当然,现象世界也有待超越,不过,这超越并非超越到现象世界背后的永恒不变的本体世界,而是从在场的现象世界超越到不在场的现象世界。

因此,现象世界根本就无处(本质)立足——德里达称之为“无底的深渊”、中国禅宗称之为“桶底脱”,而只能绵延于无穷无尽(不同的系统质)之中。

因此,越是深刻、丰富地显现了无穷意味(系统质),就越是美的。

也正是因此,追求真理就转而成为追求道理,符合论也就转而成为显现论。

因为只有在显现的道理中才有美可言,而且意味无穷。

换言之,任何一个对象都又是现象世界的普遍联系之网中的一个网结、一个交点(不妨联想中国美学中那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空”)。

所谓审美活动,无非就是通过超主客关系中的体验把其中的无穷意味显现出来而已(所以中国美学才如此强调所谓宇宙意识)。

与此相关,既然审美活动只是超主客关系中的体验(活生生的东西只能是在体验中形成的东西,是“不可说”的),那么它就不再归属于认识活动(不再受任何限制),而被归属于最为自由、最为根本的生命活动;同样,既然从主客关系转向超主客关系,自由也就不再是人的一种属性,而就是人之为人本身。

正是自由才使人成之为人,也正是自由才显现出系统质意义上的生命、意味无穷
的生命,显现出美。

进而言之,生命美学强调的是超主客关系中所形成的自由的超越性。

在生命美学看来,这自由不再是什么对于必然性的把握,而只能是对于必然性的超越(生命的自由表现)。

也因此,生命美学把人生的意义规定为自由,然后进而把自由的内涵规定为选择。

这自由的选择意味着:从无限而不是从有限、从超越而不是从必然、从未来而不是从过去的角度来规定人、阐释人。

它在一般、普遍、统一、本质、整体之外,为人之为人敞开无数扇自由之门、打通无数条自由之路(展现出无限的可能性)。

它不再指向一个已知的单一未来,而是指向多元的开放、无穷的瞬间超越(每个瞬间都是独一无二的,而且无法重复)。

也因此,人之为人,就永远不是什么抽象之物,也永远不是“什么”,而是要成为“什么”,永远不是其所是,而是是其所不是。

而且,既然不再有任何的永恒之物,那么,那个作为历史上的唯一一人、空间上的唯一一点、时间上的唯一一瞬而又作为现象世界的普遍联系之网中的一个网结、一个交点的自我,就成为唯一真实的存在。

不难看出,从最为根本的意义上说,这自我的自由的选择,无疑就是审美活动本身。

由此,我们可以把在超主客关系中所形成的美学问题规定为: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

美学的根本问题就是人的问题,因此,从不同的假设出发的对于人的不同阐释,就构成了不同的美学。

生命美学的诞生正是如此。

它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人之为人的丰富性被不断展开的必然结果。

我甚至要说,较之人们常常津津乐道的所谓非理性的转向、语言论的转向、文化批判的转向……等等,生命论的转向要更为根本,完全可以称之为真正的世纪转向。

而这一世纪转向为我们展示的,正是一片广阔的全新领域,一片美学真正可以独享的全新领域,由此出发对审美活动的根源、性质、形态、方式等方方面面加以考察,就正是生命美学的重大使命(而且,一旦根本的问题被转换,所有的问题也理应加以重新思考)。

当然,必然性的领域只是知识的领域,而美学的领域却是对于必然性领域的超出(所以康德才强调“限制知识”,这是西方的美学觉醒),这样,生命美学的研究就必然要超出传统的知识论框架,必然要为自身建构一种全新的提问方式(活生生的东西是否能够成为科学,如何“说‘不可说’”),从而使自身从发现规律、寻找本质的知识与思的对话转向超越自我、提升境界的生命与思的对话(老子称之为“学
不学”)。

也因此,从知识型美学中警醒,并且义无反顾地从知识型美学转向智慧型美学,就成为生命美学的唯一选择!
审美的根底在人的生命
封孝伦:
一、从实践的观点构建美学理论有两个前提:第一,人是在实践中诞生的,人的本质是实践;第二,美是在实践中产生的,美的本质也是实践。

乍一看第一个前提没有问题,因为没有实践就没有人,人不在实践中创造工具使用工具,就不会有今天人类的许多特质(这个观点近来正受到新的科学结论的挑战);第二个前提似乎也没有问题,几乎我们每天面对的所有的美都是人类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

然而恰好有问题:人类在实践中产生属于人的新的特质(如社会关系),人的本质是不是只是这些特质?人是不是只是一台毫无根由的永动机,他的一切目的,都是为了实践而实践?如果是,只要实践,他就愉快;如果证实了他的实践的成功,他就愉快。

如果实践还另有目的,只有实现了目的,他才愉快;也因此,不论实践没实践,只要实现了目的,他也愉快。

这其实就是美感需要搞清楚的前提,因为人不会无缘无故产生愉快,不会无缘无故对一个事物产生美感。

没有美感的认同,任何“美”或美的事物,都只是一种主观的理论设定。

还有一个问题:美的东西,是不是都是在实践中产生的?如果把美只限于艺术,可以肯定;如果美只存在于人类生产的产品中,也可以肯定。

麻烦的是,这两类之外,我们还承认并体验着人类既不能创造也不能左右但又确实存在的美:太阳、月亮、水、彩霞、原始森林、未经人工改造过的山川河谷、异性人体,等等。

说人与动物的区别点是实践,因而人的本质是实践。

这个说法把人与动物的共同点“抛弃”了。

辩证法讲“扬弃”,“既克服又保留”。

动物的特性既被人性所克服,又被人性所保留,克服了它的片面性,保留了它的客观性和物质制约性。

离开了人所从来的动物性,人为什么要实践,怎样实践,今天实践了明天还会不会实践,都是说不清楚的,人类产生美感的原因是什么,也是说不清楚的。

于是,从“实践”这个概念基础上构建的美学理论,存在这样几个弱点:1,不明白美感产生的原因(它只说“证明”或“证实”了主体的“本质力量”人就产生美感。

为什么“证明或证实了人的本质力量”就能让我们产生美感?我们不得而知),难以从逻辑上厘定美感研究中有些什么问题,进而下手解决这些问题,致使实践美学的美感研究要么是主观设定的或缺如的,要么是与实践美学在逻辑上没有什么联系而从国外引介的。

2,难以解释与实践无关的对象何以美。

太阳何以美,月亮何以美,透明清纯的水何以美,原始大森林何以美?长江“人化”了,何以昨天有母亲般的美(母亲河),今天又产生了魔鬼般的丑(洪魔)?3,难以解释何以有的实践活动创造美,有的实践活动产生丑?比如何以昨天超标超量的伐木是美,今天大量伐木、毁林开荒是丑?4,难以解释抽象的图案和单纯的颜色何以是美的。

这些图案和颜色可以不负载任何“社会内容”,欣赏的时候也可以不联想任何“社会内容”,但它们确实美。

根本的原因是实践美学忽略了实践的前提:人类的生存。

人类生命存在,才是人类一切活动最古老,最基本,最坚实,最有力的根源。

它是人类一切活动的起点,也是我们认识人类审美活动的逻辑起点。

离开了这个起点,美学中许多根本性的问题,剪不断,理还乱,左顾右盼也难说清。

二、人有肉体生命、精神生命、社会生命这三重生命;人的审美具有三个维度;而客观世界的美,具有三重品格。

审美首先有生物生命的维度。

人在审美活动中,谋求感官刺激,谋求生物生命的满足,喜欢五光十色,对如醉如痴的爱的拥吻有兴趣,喜欢欣赏人体特别是异性人体,都属于这个维度。

没有这个维度,迄今的大量艺术和审美对象将会黯然失色,这也就是“爱是艺术永恒的主题”的真正原因。

其次是精神生命的维度,每一个欣赏者,都希望对象提供博大的精神时空和丰富的生活内容,尤其是与自己的现实生活体验有本质的一致却又有表现形式的不相一致的生活内容,从中体验到在现实的时空中难以体验到的生命满足。

第三是社会生命的维度。

每个人都追求社会价值,为社会作出贡献,得到社会的承认,“为后人留下可纪念的东西”。

因此,能够获得社会承认的重要价值不但有许许多多的人去追求,而且能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而产生美感。

在这一个维度上,社会的原则,善的原则,民族的原则,阶级的原则都得到充分的体现。

生物生命的维度呈现出人类一致性,社会生
命的维度体现出民族、阶级的差异性,而精神生命的维度则包含了两者,其中精神时空中的生物生命的内容有共同性,社会生命的内容有差异性。

因此,美的对象既可能具有满足生物生命需要的品格,也可能具有满足精神生命需要的品格,也可能具有满足社会生命需要的品格。

举例来说,服装,保暖、遮羞或者显示人体的美,体现出满足生物生命需要的品格;而和尚的袈裟、道士的道袍、修士的黑色服装,具有满足人的精神生命需要的品格;而礼服、高级西装、品牌服装,讲质地、讲舒适、做工考究的服装,具有显示人的社会地位的作用,能满足人的社会生命需要。

鲜花的色香,满足人的生物生命;鲜花唤起的对花仙花神的联想,则满足人的精神生命;而梅花的傲雪凌霜,竹的中空有节,荷花的出污泥而不染,松的挺拔高洁,显示人的某种社会品格,则满足人的社会生命需要。

至于艺术作品,描写性爱、人体,有满足人的生物生命需要的品格,艺术中的时空及其发生其中的独特的事件和人生体验,有满足精神生命需要的品格,艺术中的社会生活和社会价值取向,有满足人的社会生命的品格。

当然,在艺术创作中有时这几个方面是融为一体的,有时,三个方面在不同的艺术作品中各有侧重。

满足人类的生物生命需要的作品有共同性,满足社会生命的作品有民族的阶级的差异性,而满足精神生命需要的作品则两者皆有。

三、这样,我们对实践美学中出现的种种理论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第一,自然何以美的问题迎刃而解。

一些自然之所以美,是因为这些自然满足人的生命追求。

一些自然之所以丑,是因为这些自然毁灭人的生命或压抑人的生命追求。

一些自然现象昨天美今天不美,是因为昨天这个自然现象对人的生命需要是满足的,而今天却因为某种原因毁灭人的生命或人的生存条件。

第二,人体何以美的问题迎刃而解。

人体之所以美,特别异性的人体之所以美,是因为人体本身就是生命,人体是人的生命追求的一个最为直接的对象。

第三,实践的产品美丑的评断两难问题迎刃而解。

为什么有的人类创造产品是美的,而有的是不美的,因为有的产品能充分地满足人的生命需要,而有的产品则在一定程度或一些方面否定人的生命需要。

第四,内容和形式美丑判断的标准问题迎刃而解。

爱与死,生存抗争,人的命运等等,为什么是人类艺术永恒的主题?我们根据什么选择和评判艺术内容和
形式美的高下?只有与人类的生命追求相联系才能真正识得“美”的真谛。

第五,人类何以会有美感的问题迎刃而解。

人类之所以会产生美感,是因为对象在某一方面能够满足我的生命追求。

由于人类的生命是一个系统,因此美感也是一个系统值。

能在生物生命、精神生命、社会生命各方面都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使人产生的美感最强烈。

在某一方面满足人的生命需要,而在其他生命方面与人无关,这样的对象,能使人产生一定程度的美感。

如果在某一方面满足人的生命需要,而在另一方面否定人的生命需要,审美产生的感受则可能等于零甚至是个负数。

进而,人何以有共同美的问题迎刃而解。

人所以有共同美感,是因为人类的生命本质相同,生命需求趋同。

当然,人的生存有一定的地域、民族、时代、年龄、性别等的差异性,因此,人的审美又有相应的差异性。

四、当然,从人类生命的角度解释审美现象,随之也产生一些新的问题,比如,艺术中的反生命现象怎么解释,涉及性描写的“黄色”与审美中的对性爱的欣赏的关系怎么认识等,这在我的专著《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中皆有较详尽的、易于理解的、有说服力的说明,篇幅所限,不在这里细述。

从生命的角度解释审美现象,并不是刻意要与“实践美学”一争高下,并不是要在美学的领地上与“实践美学”争夺“谁正确”的最终裁判权,而只是,在实践美学观认识审美现象不够清楚、解释起来比较困难的地方向前迈进一小步(但这一小步又何等重要)。

我绝不反对任何人继续坚持用实践的观点解释审美现象,当然我也不会在意人们反对我从人类生命的角度来解释审美现象。

理论不过是捕捉世界之网,哪一种理论捕捉得更周密、更彻底、更富有内在的逻辑性,它也就具有更大的说服力。

有人善于补网,我们不过想织一张新网。

这在五六十年代“很不正常”,在七八十年代“不很正常”,在今天,很正常!
生命美学的超越之路
刘成纪:
90年代以来,中国当代美学进入了一个新的“战国时期”。

在实践美学之后,生存美学、生命美学、体验美学、超越美学等共同构成了新时期美学“二次启蒙”的景观。

那么,这些新的理论形态到底在哪些方面为当代美学提供了新的理论增长点,并对21世纪中国美学的发展具有启迪意义呢?下面试以生命美学为例,
对这一问题加以分析。

新时期以来,实践美学以实践本体论超越了关于美在物还是在心的旷日持久的争论,这种超越使它成为古典美学的终结者,也成为中国美学走向现代之路的肇始者。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愈发感到这种美学过多承受了西方古典时代的精神遗产,具有鲜明的理论上的不彻底性,甚至有着难以治愈的、与美的自由追求背道而驰的痼疾。

比如,实践美学设定的人的本质是一种类本质,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实践也是一种社会性的类化实践。

这种普遍性的命题不但对个体的审美自由构成威胁,而且因其以人的社会属性取代自然属性,以审美活动的现实性取代更为重要的超越性,从而造成了实用压倒审美、理性压倒感性、现实性挤压超越性的不正常状况。

生命美学正是看到了实践美学的这一缺憾,转而坚定地将实践本体论转向生命本体论,让美学真正从人自身生命的底层去啜饮生命的泉水。

在具体的转换过程中,这一新的美学形态将实践美学执著的人的类本质转换成了一种充分个体化的审美体验,认为美在本源上就是人审美活动的产物。

同时,和实践美学对现实性、功利性的执著相反,生命美学将主要的目标集中在了美的非功利、超越性的层面,认为审美活动归根结底要靠它的非功利和对现实的超越来体现自己的独特品质。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生命美学以生命这一更具本源性的范畴为人的审美活动注入了活力,以对实践这一物质性活动的超越切近了审美作为一种纯粹的精神活动的实质,以审美活动的一元性超越了实践主体与实践对象的二元分立。

也就是说,和实践美学相比,这应该是一种更具本源性的美学,是一种靠对生命的体验和直观“直指本心”的美学,是一种首先抓住美的超越性这一核心规定、然后重新向现实敞开的美学。

当生命美学以个体化的生命为基底,以超越性为美的根本属性来重建自己的美学秩序时,这也就意味着生命美学正是在实践美学最软弱无力处构建起自身最坚挺的部分。

很明显,当个体生命以自己的超越性面对美的问题的时候,这其实正兆示着一种摆脱现实羁绊的自由的实现。

由此,生命美学对“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这一经典命题提出了质疑,认为这与其说是自由,毋宁说是让自由的心灵向某种自然的或道德的绝对命令的屈服。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生命美学否定了人在现实层面实现真正自由的可能,而将美所执著的自由置放在了理想这一让人渴慕的精神之域。

“美是人的自由本性的理想实现”这一对美的本质属性的重新界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具有了产生的必然性。

人类爱美的本性就是爱理想的本性。

这一判断,是生命美学重视人的自由理想的依据所在。

由此可以看到,生命美学作为一种试图切近纯美的理论形态,它比实践美学更亲合于艺术,更切近中国古典美学的诗性本质。

一般而言,诗和艺术作为对审美理想的具象化表达,它不仅通体灌注着生命情调和生命气息,而且以对理想世界的审美创造为人呈示了一种人性能达到的自由境界。

这种自由的审美之境,也正是中国古典美学所追逼的目标,像庄子的逍遥之游,陆机的“精骛八极,心游万仞”,嵇康的“游心太玄”,禅宗的“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梁启超的“俨然去此界而入于彼界”等,都是对生命美学所展示的自由境界的精妙陈述。

由此看来,生命美学正是由于对中国古典艺术精神的亲近而达到了与美的精魂的圆融统一,诗与艺术也因此成为人的自由本性的象征。

从发展的角度看,生命美学诗意地再造世界的美学选择、它的开放性结构所兆示的理论前景,也为我们重新确立人与自然的审美关系提供了一个必要的起点。

比较而言,当实践美学以实践作为世界的本体时,它是试图以人的实践活动达到对世界整体的充分定义,但人的实践能力所无法达到的区域——比如原生态的、没经人的实践改造过的自然到底美不美的问题——却成为这种美的形而上学的一个重负。

对此,实践美学除了试图将它放在实践的胃中消化掉别无他法,它的一个自我修正的策略就是将“自然人化”改装成“自然的属人化”,也即将人视力所及的对象都作为实践的对象,而这些前实践状态的自然也因为人的感性的介入而成为美。

很明显,这种实践概念外延的扩张有助于使实践美学摆脱质疑者的诘难,但这种扩张又势必因其理论之胃的过度膨胀而导致实践这一命题的泛化,失去其应有的理论严肃性。

在这种背景下,用生命这一更具包容性和本源性的范畴来将自然纳入美学的解释区域就显得尤为必要。

在传统意义上,人的活跃性与物的死寂性、人的主动性与物的受动性、人作为役使者与自然作为被役使者,是构成人们认识自然美的哲学基础,而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性实践则是自然开始具有美的属性的前提。

但是如果我们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生命美学就会意识到,这种以人对自然进行统摄、赋形、控制、役使为前提的自然美,是建立在人类自我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之上的,是以对自然本身的生命力进行剥夺,甚至践踏为前提的,具有明显的反公正、反审美的精神意向。

但值得庆幸的是,现代生物学和物理学的发展为改变这种状况提供了理论资源。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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