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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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思主义认识论不仅对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作出科学的规定,而且全面地揭示了认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科学地阐明了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认识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实践关系,即主体与客体之间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是改造者,客体是被改造者。
实践关系是主客体之间最根本、最基础的关系。
第二,认识关系,即主体与客体之间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主体是反映者,客体是被反映者。
主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是在实践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同时对实践关系起着指导作用。
第三,价值关系,即客体对主体的利益关系。
所谓价值,是指客体所具有的能满足主体需要和利益的特性,在主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和认识关系中自始至终地渗透着价值关系。
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深刻地体现人的需要,高扬人的主体性,实际上是主客体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的出发点和内在根据。
第四,审美关系,即主体对客体的欣赏、感受和体验关系。
审美关系是主客体关系的最高层次,它要求在真和善的基础上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理想世界。
客体经过主体的改造,不仅成为满足人需要的有用的对象,而且也体现着人的理想、力量、才能和创造性。
审美关系是主客体之间的最高形态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