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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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 - 各方定义
新媒体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
”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熊澄宇教授:“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之上出现和影响的媒体形态。
”
阳光文化集团首席执行官吴征:“相对于旧媒体,新媒体的第一个特点是它的消解力量——消解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通信)之间的边界,消解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产业之间边界,消解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等等。
”
分众传媒CEO江南春:“分众就是区分受众,分众传媒就是要面对一个特定的受众族群,而这个族群能够被清晰地描述和定义,这个族群恰好是某些商品或品牌的领先消费群或重度消费群。
”
新媒体是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如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博客、桌面视窗等。
相对于报刊、广播、出版、影视四大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新媒体被形象地称为“第五媒体”。
第五媒体是以手机为手机为视听终端,手机上网为平台的个性化即时信息传播载体,它是以大众为传播目标,以定向为传播目的,以及时为传播效果,以互动为传播应用的大众传媒平台。
所谓媒体,是指传播信息的介质,通俗的说就是宣传平台,能为信息的传播提供平台的就可以称为媒体了,至于媒体的内容,应该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结合广告市场的实际需求不断更新,确保其可行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此前,传统的四大媒体分别为:
1、报纸;
2、电视;
3、广播;
4、杂志;
此外,还应有户外媒体、网络媒体、新媒体,如手机短信等。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逐渐衍生除新的媒体,例如:IPTV、电子杂志等,他们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但与传统媒体又有着质的区别。
从出现的先后顺序来划分:
1、报纸刊物应为第一媒体;
2、广播应为第二媒体;
3、电视应为第三媒体;
4、互联网则应被称为第四媒体;
5、移动网络应为第五媒体。
但是,就其重要性、适宜性、有效性而言,广播的今天就是电视的明天。
电视正逐步沦为“第二媒体”,而互联网正在从“第四媒体”逐步上升为“第一媒体”。
虽然电视的广告收入一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广告蛋糕”正日益被互联网、户外媒体等新媒体以及变革后的平面媒体所瓜分,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同时,平面媒体已经涵概了报刊、杂志、画册、信封、挂历、立体广告牌、霓虹灯、空飘、LED看板、灯箱、户外电视墙等等广告宣传平台;电波媒体也已经涵概了广播、电视等广告宣传平台。
基于此,就其目前适宜性来讲,媒体应按其形式划分为平面、电波、网络三大类,即:
手机新媒体来自广告买卖网
1、平面媒体:主要包括印刷类、非印刷类、光电类等。
2、电波媒体: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广告(字幕、标版、影视)等。
3、网络媒体:主要包括网络索引、平面、动画、论坛等。
也就是说,如果按其形式予以适当调整后,明确划分“媒体”,那么,中国目前现形的媒体就只有“三大媒体”。
新媒体 - 特点
新媒体
新媒体可以与受众真正建立联系,同时,它还具有交互性和跨时空的特点。
同时,新媒体给媒体行业带来了许多新的理念和模式,如节目专业化越来越强,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等。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最大的区别,在于传播状态的改变:由一点对多点变为多点对多点”。
“从传播学的角度来分析,新媒体传播有四个特点——每个人都可以进行大众传播;‘信息’与‘意义’无关;受众的主动性大大增强;大众传播的‘小众化’”。
有研究者从另一个角度提出:“新媒体近乎于零费用信息发布,对受众多为免费,这对传统媒体的新闻产品制作成本造成挑战。
”张毓强还以“伦敦爆炸案”为个案提出了新媒体的多媒体整合态势。
“市民威廉·达顿拍摄了手机照片,在朋友的博客上以近乎于图片直播的方式‘报道’了灾难现场状况。
这些照片很快进入各大电视网的新闻头条。
在这次‘报道’中,手机、博客、互联网以及‘播客’密切配合,将‘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权力牢牢抓在手中,新的媒体形式与媒体工具的结合,显示出了巨大威力”。
新媒体 - 聚焦介绍
新媒体
手机媒体,开创媒体新时代
杨春兰在她的文章指出:“如今的手机已不再单单是通讯工具,它还担当起了‘第五媒体’的重任”。
对手机广播的研究不外乎“政策支持”和“运营模式”的探索,有学者就此分析了其典型的运行模式,并且提出在手机媒体产业链中,“内容提供商、移动网络运营商和终端设备制造商之间,如何相互合作发展是非常关键的。
”
还有研究者则着重在手机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的广告互动上进行了一些探讨,认为无论从技术上还是政策上来看,手机媒体成为新广告媒介具有一定的可能性,并分析了手机媒体与传统媒体广告之间的互动形式和广告互动中存在的不足。
对于手机电视的发展趋势,有学者却认为,尽管新技术的狂热崇拜者及追随者们,坚信手机电视是新技术催生下的又一颗金蛋,但手机电视受到受众心理、内容和媒介繁荣的制约,因此“手机电视是辅助媒介的主流想像”,“技术的指挥棒为人类指向的下一站,有可能是‘技术的高地’,也有可能是‘技术的漩涡’”。
有学者认为,“现在也许还没有人认为手机报纸的用户会赶上或超过报纸网络版或印刷版的读者数量。
但是,手机报纸确实是用一种21世纪的方式向渴望得到新闻又忙于行路的公众提供了一种快乐阅读的享受”。
交互网络电视
IPTV,传受互动进行时
IPTV即交互网络电视,一般是指通过互联网络,特别是宽带互联网络传播视频节目的服务形式。
互动性是IPTV的重要特征之一。
有人指出,“IPTV用户不再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可以根据需要有选择地收视节目内容”。
网络电视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制度上的弊端。
业界人士提出,“网络电视不仅是电信运营商的一场盛宴,对节目制作商而言,也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
”然而,“在新媒体产业领域,广播电视已不再享有原先的政策保护和市场垄断优势,与市场接轨的企业制度安排至关重要”。
数字交互电视是集合了电视传输影视节目的传统优势和网络交互传播优势的新型电视媒体,它的发展给电视传播方式带来了革新。
有学者指出,数字交互电视“颠覆了电视观众的‘受众’定位与电视传媒的‘传者’定位”,“数字交互电视的互动传播,使传播者与接收者之间的位置不再是固定的或先在规定的,而是不断在互相共享的、移动的。
”数字交互电视的发展还使得“大众传播研究的重心”转移到了“信息使用者”身上。
数字电视,产业链有望增长
作为新媒体之一的数字电视同样在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广电总局正式将2004年定为“数字电视年”,并计划2005年完成3000万用户的目标。
2005年对数字电视的研究依然集中呼吁加快完善广电政策的制定,以有利于数字电视产业链的增长。
有人指出,“可以预见,快速增长的数字电视用户将推动传媒产业价值链的快速发展,虽然要实现市场意义上的盈利仍需要一段时间的培育,但作为政府作用的体现,传媒产业政策的放开、数字电视产业政策的推进为传媒企业指明了发展道路,提供了新的发展平台。
”
数字电视
还有文章从实证调查入手,对数字电视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浙江传媒学院课题组通过市场调查数据说明:“数字电视点潜在用户的经济承受能力是影响数字电视发展前景的决定性因素”。
另外,还有学者提出了数字付费推广的USP(UniqueSellingProposition)发展模式,即认为数字电视应该有独特的销售主张,因为数字电视是“技术层面”和“内容层面”两者合一的综合体,而且必须以后者为核心,否则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老年人收视群体日渐受到人们的重视。
有专家提出,老年受众是付费数字电视的潜在用户之一。
因此付费数字电视要兼顾老年人,启动老年市场。
移动电视,强制收视的是与非
作为一种新兴媒体,移动电视的发展迅速是人们所始料未及的,它具有覆盖广、反映迅速、移动性强的特点,除了传统媒体的宣传和欣赏功能外,还具备城市应急信息发布的功能。
对于公交移动电视来说,“强迫收视”是其最大的特点。
有学者认为:“公交移动电视的强制性传播使得受众身在公交车上,没有选择电视频道的余地。
这种受众被动接收状态,无疑会降低公交移动电视的收视率,然而目前尚无良策改变这种状态”。
但也有人持相反的看法,他们提出:“传播内容的强制性有利于拓展‘无聊经济’巨大利润空间”,“移动电视正是抓住了受众在乘车、等候电梯等短暂的无聊空间进行强制性传播,使得消费者在别无选择时被它俘获,这对于某些预设好的内容(比如广告)来说,传播效果更佳”。
还有学者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这种强制收视的缺陷:“公交移动电视虽然为乘客提供了电视节目,但也必须保护
乘客的公共利益”。
博客,颠覆传统的传播方式
从2002年博客正式在中国兴起以来,学界对它的研究就没有中断过。
2005年对博客的研究依然方兴未艾,较之于以前的研究更加深入,而且考量的角度更加多样化。
博客的发展使得有的研究者对其充满了信心,“信息爆炸的互联网也的确需要具备信息收集、阐释、整理能力,同时提供个人想法的信息收集者,无论是否走向商业道路,无论是否代表个人或机构或政府组织,博客们有望成为公众的网络信息代言人。
”
还有学者对博客传播中的传者进行分析,认为博客实现了多重的传播效果,“即横跨人内传播、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3种类型。
”同时,还指出博客传者的传播动机与“外部环境的挤压、内心需求和经济利益的驱动”等几方面的因素有关。
从传播学角度对博客的研究中,有学者总结了博客的传播模式及传播性质,认为“博客突破传统的网络传播,实现了个人性和公共性的结合”。
对于博客的自由问题,有学者认为,博客的即时性、自主性、开放性和互动性为人们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话语自由,这种自由颠覆了“把关人”的概念,但事实上,博客世界里的自由同时也带了很多负面的东西,需要网民有自律的意识。
播客,新一代的广播
“播客”是2005年新闻传播学术期刊上的又一个让人们耳目一新的词汇。
“同21世纪初低调诞生的博客相比,播客似乎一问世就受到了人们的特别关注。
”“通常指把那些自我录制广播节目并通过网络发布的人称为播客。
”2005年8月,上海还举办了中国首届播客大赛。
对于“播客”的研究始终避免不了与“博客”的对比。
有人认为,
[
“如果说博客是新一代的报纸,那么播客就是新一代的广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