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及工作分析]法人治理结构及工作分析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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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析)法人治理结构及

工作分析手册

XX有限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及工作分析手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优搜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职位分析手册,本手册所述内容对本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内所有岗位有效。

本手册中所列岗位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除本职工作以外的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下列人员不得在本手册所列明的机构和岗位上任职:

1、因未履行诚信义务被其他金融机构或组织罢免职务的人员;

2、在本公司的借款(不含以银行存单或国债质押担保的借款)超过其持有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股权净值的股东或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3、在本公司借款逾期未还的个人或企业任职的人员;

4、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6、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7、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董事、监事、CEO;

9、曾经担任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此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10、对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任职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

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11、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12、有赌博、吸毒、嫖娼等违反社会公德不良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13、已累计两次被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监管当局取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

目录

一、优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图

二、股东大会

三、董事会

3.1 董事

3.2 独立董事(2人)

3.3 董事长

3.4 董事会办公室

3.4.1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3.4.2 董事会办公室文员

3.5 战略决策委员会

3.5.1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人)

3.5.2 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

3.6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3.6.1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2人)

3.6.2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

3.7 风险管理委员会

3.7.1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2人)

3.7.2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

3.8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3.8.1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2人)

3.8.2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

四、监事会

4.1 监事

4.2 外部监事(2人)

4.3 监事长

4.4 监事会办公室

4.4.1 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4.4.2 监事会办公室专员

4.5 提名委员会

4.5.1 提名委员会委员

4.5.2 提名委员会主任

4.6 审计委员会

4.6.1 审计委员会委员

4.6.2 审计委员会主任

五、CEO

一、优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图

汇报对象:股东

召开程序: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股东依法召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结构图:

(执行机构)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

1、修改本公司章程;

2、审议、批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3、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4、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5、审议董事会对董事的评价及独立董事的相互评价结果;

6、审议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及外部监事的相互评价结果;

7、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8、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9、审议批准本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0、审议批准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1、审议通报监管部门对本公司的监管意见及本公司执行整改情况;

12、决定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

13、对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14、对发行本公司债券、上市作出决议;

15、对本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6、审议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资格:

符合主管机构规定的投资入股条件;

对于拥有公司控股权的股东,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有与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四)有与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五)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六)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七)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三、董事会

汇报对象:股东大会

召开程序: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依本公司章程规定召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结构图: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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