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会实务】差旅费、招待费和住宿费的会计处理

【税会实务】差旅费、招待费和住宿费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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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差旅费、招待费和住宿费的会计处理

【问】1、差旅费只包括往返交通费、在办事地点的交通费及住宿费吗?

2、餐费要单入到业务招待费里吗?另外业务招待费科目不是营业收入的0.5%及60%从低的吗?那我当年营业收入1000万,而业务招待费是20000元,虽然没有超过1000万×0.5%=50000,但也只能税前扣除12000元吗?

3、另外,董事长接待客户时的住宿费要入在什么科目?

【解答】1.差旅费包括往返交通费、在办事地点的交通费及住宿费这些费用。

2.餐费用途如果正常合理的,则也要计入差旅费的,如果是请人吃饭花费的要计入业务招待费。当年营业收入1000万,而业务招待费是20000元,虽然没有超过1000万×0.5%=50000,但也只能税前扣除12000元。

3.董事长接待客户时的住宿费要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这是学习的重点,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想不明白,多问老师。等你明白了,会计真的很简单了。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 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 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 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一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T财务经理复核一总经理审批。(金额过大须由董事长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出纳里办理领款手续。第三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第二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 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 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报销5000 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一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T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一财务部门复核T 总经理审批T到出纳处报销。(金额过大须由董事长审批)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新准则下增值税账务处理

新准则下增值税账务处理

新准则下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本文中所指的增值税纳税人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与旧准则(制度)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总账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原来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进行核算;新的会计科目将“应交税金”改为“应交税费”,核算口径有所增大,不仅包括原来“应交税金”的相关内容,而且包括原来记入“其他应交款”中的教育费附加等内容,增值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进行核算。 (二)增值税下各明细栏目设置的变化 过去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了“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栏目;目前,“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

贷:银行存款 800000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00 而新的会计处理如下: 2007年5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2007年6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0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关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变化之后更为简单、明了,核算更清晰而且更加合理,也可以大大减轻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67219

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薪酬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原则上单笔支出超过2000元的不宜采用现金支付。 (四)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据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账;(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账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个人工资中扣回。 第五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或费用申请人按规定填写《付款审批单》(附件2〉,注明借款或费用申请事由、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付方式。 (二)一般审批流程:申请人→行政人事部审核→分管领导确认→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凭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四)财务从收到己由分管领导签字的付款申请起,正常3个工作日内办结(含申请当天〕;对于紧急的、临时的付款申请,员工可使用邮件方式进行申请,财务以相关领导回复为依据,经财务总监确认,1个工作日内进行及时打款。 (五)无法办理书面申请借款的,以邮件方式走完所有审批流程,财务以打印邮件内容作为付款的附件。 第三章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六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市内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第七条报销费用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原则上要求应取得机打发票并要求对方提供明细清单〉。以下凭证视为合法、有效据,准予报销: 1.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3.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4.机打发票上必须开具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公司地址等,定额发票除外。 (二)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2017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

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在新税法下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在新税法下的会计 与税务处理] 一、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 二、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差旅费报销制度全文精选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差旅费报销制度全文精 选 差旅费报销制度 下面是WTT整理的差旅费报销制度,供大家参考! 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差旅费报销制度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书面汇报出差工作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

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公司职员出差实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其标准如下: (1)集团公司领导:按出差所在地区不同,本着节约的原则可住3 5星级宾馆,误餐津贴6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2)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住3 4星级宾馆,误餐津贴4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3)公司中层干部:住宿标准省会180元以内,非省会12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标准省会80元以内,非省会6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5)市内交通费:公司职工出差途中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如乘车时间为夜间(晚九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可乘出租车,并注明乘车区间。如遇特殊情况,事后应写书面汇报,经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去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如:沈阳、长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员必须住办事处,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补助,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

可以报销了】12种业务招待费的税务处理技巧汇总

第一条:所有的餐费都是业务招待费。 第二条:如果你认为有些餐费不是业务招待费,请参照第一条。 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由股东负责的费用。 条例43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没有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管理费用)明确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并没有包括业务招待费。但开办费不是正列举, 1、业务招待费的关键词: 业务、60%、5‰ 孰小原则,60%和5%取其小。 生产经营有关:招待政府工商税务不能扣除。 怎么吃最科学? 营业收入的8.33‰ 2、招待费的核算范围:不仅仅是吃饭。 (1)餐费 (2)接待用的食品、茶叶、香烟、饮料等。 (3)赠送的礼品 (4)正常的娱乐活动 (5)旅游门票、土特产品等 (6)高尔夫会员卡: (7)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企业外部人员的交通费用能否据实在所得税前扣除? 3、关于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处理问题 答:企业在开(筹)办期间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标准扣除。 4、2011年发生招待费办公费发票不能在2012年税前扣除 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你公司2011年发生的招待费、办公费,应属于2011年度的费用,不能在2012年税前扣除。 申辩理由:签字程序。 5、公司经常与客户一起出差考察业务?客户的一些机票等费用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法所称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据此,在税前扣除时,为客户报销的一些机票等费用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应在税法规定的比例内在税前扣除。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业务员出差报销程序及标准

业务员出差报销程序及标 准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业务员出差报销程序及标准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办公效率,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费用报销的种类及补贴标准: 1.车费报销:市内车票15元 2.餐费补贴:省内(中山、江门、顺德)15元/天;省外及广州市30元/ 天; 3.住宿费:70元/宿; 4.交际应酬费:因业务需要,需开支交际费用,必须先请示总经理,经批 准后方可执行,否则不给予报销; 5.话费补贴:补助电话费200元/月,直接计入当月工资(不出差者,不享 有补助)。 二.业务员出差管理制度 1.员工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批签字方为有效; 2.员工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 私出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住宿应索取正规盖章发票; 4.公司不允许员工接受客户的礼节性招待,若接到客户投诉,差旅费不予 报销; 5.出差人员回到公司后,需在3~5天内上交《出差报告》;若因出差错 过正常休息时间,需调休的应事先请示总经理;

6.差旅费报销时间为业务员返回公司的3~5个工作日内,超过一个月以 上的出差单据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将不予以报销; 7.员工出差首选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按标准程序给予实报实销,出差路 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改用其它交通工具(不包含出租汽车),否则不给予报销。从出发地点→到达地点(三天内),要使用本地电话向总经理汇报已到达目的地(如果从A城市去往B城市,在出发前与到达后都要使用本地电话向总经理汇报。否则不予报销),如需返回公司必须提前三天(用本地电话)向总经理报告返回计划。 三.费用审核 1.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发生后(或出差回来后)的3~5个工作日 内填制报销凭证,履行报销手续,当月费用在当月办理报销,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现金报销需填写《报销明细单》并附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并 在《报销明细单》上注明人员、用途、数量、原因和发生的时间等信息; 3.发票上的任何一栏内容均不能任意涂改,若有错误,应要求开票部门重 开或在发票上更正;更正过的发票应在更正处加盖开票单位印章,发票大小写金额应一致;金额有差错,不得更改,必须重新开具发票; 4.短途车票若是没显示“出发地点→到达地点及时间”的,要在车票反面注 明“出发地点→到达地点及时间”,以便审核。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应交税费 (1)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当分别“进项税额”“销顼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3)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A.小企业采购物资等,按照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照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减去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B.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收入金额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C.有出口产品的小企业,其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如下: ?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产品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一出口退税)。 出口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未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出口产品实现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收的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予退回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D.购入材料等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材料等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E.将自产的产品等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视同产品销售计算应交

新会计制度下业务招待费(交际应酬费)的核算与扣除

新会计制度下业务招待费(交际应酬费)的 核算与扣除 引用 沂蒙山人的新会计制度下业务招待费(交际应酬费)的核算与扣除 业务招待费(交际应酬费,下同)作为每个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一、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84号)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比

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全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 文件还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纳税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一定比例允许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五条(一)项所称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56号)进一步明确,自20XX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试行)》规定。 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扣除的计算基数均为申报表主表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收入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三部分组成。 主营业务收入是扣除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后的净额,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

增值税财务会计与管理知识分析实务

增值税会计实务 第一节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的标准 依照会计法规和各级税务机关的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的标准综合如下: 一、有完善的财务机构和核算体系,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设置的明细账必须包括:存货明细账(包括原材料明细账、库存商品明细账)、业务往来款项明细账、“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等账簿。其中存货明细账必须按品种规格、数量、金额式记载明细内容。 企业应按存货的保管地点(仓库)、存货的类不、品种和规格设置存货明细账。存货明细账依照收料凭证和发料凭证逐笔登记。一个企业至少应有一套有数量和金额的存货明细账。财务会计部门对仓库登记的存货明细账,必须定期稽核,以保证记录正确无误。 二、销售和购进物资时能依照合法、有效的凭证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三、能按规定使用发票,如实填报并按规定保管各类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以及会计核算凭证和账表等。 四、有健全的发票治理制度,发票领用存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得当,有专人治理。 五、会计核算能够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六、企业会计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和出纳应分不设置; (三)会计人员的变更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节增值税会计核算账户设置 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 账户结构如图: 注: 1. 以下涉及的会计科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写。 2.“应交税费”科目在《企业会计制度》为“应交税金”科目。 (一)“进项税额” 借方记录企业购入物资或同意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企业购入物资或同意增值税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物资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二)“已交税金” 借方记录企业本月缴纳本月应交的增值税。企业本月已缴纳的增值税用蓝字登记;退回本月多缴的增值税用红字登记。 (三)“减免税款” 借方记录企业按规定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增值税会计核算

增值税会计核算业务培训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从2017.7.1起,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但需要预缴增值税)。 新增的核算科目介绍: 1、 1125待结算销项税额 ?核算内容:本科目用于核算各单位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将于以后期间向购买方收取的金额相当于销项税额的款项。期末根据流动性在报表中填列于其他流

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新增原因: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2016年12月3日)),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用于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己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相对应的,新增其借方科目“待结算销项税额",用于核算将于以后期间向购买方收取的金额相当于销项税额的款项。期末根据流动性在报表中填列于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2、1126待结算进项税额 ?核算内容:本科目用于核算各单位预付分包单位款项或与分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但未收到进项发票,金额相当于进项税额的款项。期末根据流动性在报表中填列于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新增原因:在各单位已预付分包单位款项或与分包单位进行价款结算之后,尽管未收到进项发票,但包含进项税额的债权债务实质上已经确认,因此应用含税价确认,对应的未收到进项发票的款项在该科目下予以确认。 3、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增值税科目 ?新增二级明细科目预收账款增值税。 ?核算内容:本科目为收到业主的预付账款,未取得业主计价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控制费用,提高效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制度细则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认真填写《出差申请单》(详见附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据,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期间每天要向主管领导汇报居住地及简单工作情况。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主动向总经理汇报工作,由总经理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总经理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原始凭证,按差旅费报销标准规定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所规定的各项目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周内报账,月底结账前应将差旅费用结清,借据不允许跨月,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借据余款将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8、报销凭证的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在费用报销时,应取得并按要求规范填写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发票),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报销。“客户名称”栏:填写公司全称,不得有漏字、错别字;“金额”栏:大小写金额书写规范、准确无误;开票人:填写具体完整的开票人姓名;发票印鉴:加盖销货单位或提供劳务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且清晰可见;票面痕迹:发票不得有任何的涂改、挖补痕迹。 (2)出差人员在费用报销时,报销单据应按序分类粘贴,且必须整齐规范,原始单据清晰可见,粘贴范围不超出报销单封面。凭证内容应填写完整,住宿发票填明起止日期及天数。单据的填写必须用墨水笔或签字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粘贴内容包括:机票、车船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 (3)出差人员在费用报销时,报销内容应符合报销凭证的使用范围及性质。如住宿不应取得商业零售发票,商业零售不应取得餐饮发票,即支出费用要有相对应的发票和项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举例

增值税应用举例 一、各月发生 ①若1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2月15号前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银行存款 20 ②若2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30万元,则月末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3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若2月销项大于进项,则会计分录同① ③-1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红字)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20(红字) 若4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红字)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红字) 5月15号前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③-2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6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红字)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30(红字) 备注: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0 4月15号前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④-1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已预交税金30万元(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在已交税金明细科目核算),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0 贷:银行存款 3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 ④-2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2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0 贷:银行存款 3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此题转出多交的增值税只有30万元,而不是50万元,借方与贷方的差额2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核算

12种业务招待费的税务处理技巧汇总

12种业务招待费的税务处理技巧汇总 业务招待费的税务、会计基本处理规定 第一条:所有的餐费都是业务招待费。 第二条:如果你认为有些餐费不是业务招待费,请参照第一条。 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由股东负责的费用。条例43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没有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管理费用)明确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并没有包括业务招待费。但开办费不是正列举, 1、业务招待费的关键词: 业务、60%、5‰ 孰小原则,60%和5%取其小。 生产经营有关:招待政府工商税务不能扣除。 怎么吃最科学? 营业收入的8.33‰ 2、招待费的核算范围:不仅仅是吃饭。 (1)餐费 (2)接待用的食品、茶叶、香烟、饮料等。 (3)赠送的礼品

(4)正常的娱乐活动 (5)旅游门票、土特产品等 (6)高尔夫会员卡: (7)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企业外部人员的交通费用能否据实在所得税前扣除? 3、关于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处理问题 答:企业在开(筹)办期间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标准扣除。 4、2011年发生招待费办公费发票不能在2012年税前扣除 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你公司2011年发生的招待费、办公费,应属于2011年度的费用,不能在2012年税前扣除。 申辩理由:签字程序。 5、公司经常与客户一起出差考察业务?客户的一些机票等费用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法所称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业务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车船费可实报实销(需坐飞机的需请示经理);住宿费和餐费规定,按以下标准执行: 级别住宿费(元/晚/ 人) 伙食、交通费(元/天) 经理层180 60 部门 经理层 150 60 一般 员工 120 60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参加学习培训的,如主办单位安排的,服从主办单位,没有安排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2.上述伙食费标准和住宿费严格按标准执行,出差期间按出差时段区间平均费用不超标执行。特殊情况需有招待等特殊花费的,须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3.两人共同出差,住宿标准按一个人报销,费用就高不就低。多人出差原则上按两人组合合并住宿费用,特出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示。 4.外出采购的差旅费报销,要与同批次的材料单据一同回单报销。 5.出差生活费按天数报帐;住宿费按出差天数的总额,如果发生超标,超标部分自理,如果如低于住宿标准的合计总额,差额部分,按60%随报销的生活补助返还个人。 6.售后服务出差时,如果用户单位提供餐饮食宿的,按规定食宿减半。但安装调试须严格执行售后服务安装调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无故超期者,超期时间内不享受食宿减半的返还。 7.经理层出差可报销出租车费。 三、报销流程

1.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并详细注明出 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 请单主管领导批准。 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 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 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 部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四.出差期间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经理的同意方可宴请各级管理人员业务招待费开支权限规定如下: 1.副经理为1000元以下,超出限额须报经理批准。 2.一般人员外出需要宴请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3.招待费须注明宴请时间、人数、主要人员身份。 4.在出差期间内发生的招待费须随出差的差旅费一同报销。 XXXX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新会计准则下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一、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总账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原来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进行核算;新的会计科目将“应交税金”改为“应交税费”,核算口径有所增大,不仅包括原来“应交税金”的相关内容,而且包括原来记入“其他应交款”中的教育费附加等内容,增值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进行核算。 (二)增值税下各明细栏目设置的变化 过去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了“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栏目;目前,“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明细栏目对增值税进行核算,明细科目相比原来有所减少。 二、视同销售会计处理的变化 增值税实施暂行条例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视同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原来对于视同销售的处理是: 按照产品、商品或材料的成本结转成本,按照计税价格(或市场售价)核算增值税,不核算收入;新的处理规定是与销售做同样的处理,即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下面举例说明关于视同销售行为新旧会计核算的差异。 例1:甲公司将自产的产品用于个人消费,该批产品的成本价为200万元,市场售价为300万元。假设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旧的会计处理为: 借: 应付工资25100 贷: 库存商品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 新准则体系下的会计处理为: 借: 应付职工薪酬351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3000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及流程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 定及流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

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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