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档案管理制度

【2020】档案管理制度
【2020】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质量管理、后勤服务、产品资料、网上销售、进出口业务、客户资料、报关报检资料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2.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3.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A)行政管理、(B)人事管理、(C)财会档案、(D)

业务经营管理档案、(E)产品质量安全管理、(F)销售记录管理、(G)客户档案、(H)商品信息档案、(I)报关报检档案、(J)其他档案。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4.归档要求

4.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或电子文档。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或电子文档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4.3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4.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4.5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4.6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4.7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完全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5.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5.1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5.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5.3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5.3.1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5.3.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5.3.3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5.3.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5.3.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5.3.6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5.3.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6.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7.档案的保管

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8.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三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附件1:归档档案目录

附件2:档案借阅审批表

附件1:档案管理检索目录

附件2:档案借阅审批表

规章制度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f310786633.html,)/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处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处及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公司档案业务归属综合处,由综合处指定人员兼职负责。各处、各部门指定人员兼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3、公司档案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档案工作制度、条例统一管理公司的档案;各处、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参照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档案资料。 4、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5、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二、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企业开发、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企业须保留的,综合处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的有关请示报告及上级领导批复,属付款性质的,由财务处保存原件;属人事问题的,由劳资员保存原件;属工程项目的,由工程处保存原件。其他重要报告,在企业资料归档范围内的,连同有关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移交档案室。归档范围外的请示报告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主管经理保存一份,财务处及业务处室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财务处保存原件。 7、公司级的收文、发文等文书资料均由综合处归档。 8、其它体系认证要求保存的记录、文件均按规定保存。 三、档案保管制度

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企业基本 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适应公司全方位规范化科学管理,做好公司文件管理工 作,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文件是传达方针政策,发布公司行政规章制度、指示、 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三、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发扬深入调查、联系群众、结合实际、实 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文件质量和处理效率。 四、文件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 和要求完成。公司文件由总经办统一发放、传递、用印、保管和立卷归档。 第二节文件分类 一、规定。发布重要的行政规章制度,采取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用“规定”。 二、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 定”。经会议讨论经过并要求贯彻的事项,用“决议”。

三、通知。转发上级机关文件,批转下级文件,要求下级办理和 需要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四、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信息,用“通报”。 五、请示、报告。向上级请求批示与批准,用“请示”。向上级 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六、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七、函。商洽工作、询问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八、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者共同遵 守的,用“会议纪要”。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是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实现今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节档案范围 公司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软件、图片、音像、实物等都必须立卷、归档。 其中,文件包括:规划、计划、技术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会议纪要、项目方案、合同协议、内外行文等。

国有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会计档案管理 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国有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和内容: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为会计管理中心、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管理中心行使监察权力。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组成 一、会计档案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账簿; (三)会计报表:包括年度决算表、月报表和半年报表以及报表附表、附注和会计情况说明书; (四)会计预算执行表、成本控制表、销售明细表; (五)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银行会计报表、对税务报表及税务资料; (六)其它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发票或收据存根联、各种经济合同。第二条会计档案的管理 公司会计管理中心为负责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会计管理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计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档案由形成档案的各部门和人员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对同一年度的会计档案先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归类,对每一类中的会计档案再根据不同保管年限和档案形成时间顺序分别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的整理 (一)每月中旬之前应将上月的各种会计凭证分类按编号顺序分本进行装订成册。

(二)每本凭证要求折叠整齐,凭证编号连续,附件齐全,每本凭证订牢不松。 (三)每本凭证应加制封面、封底,凭证封面和每册凭证背脊对各栏内容填写齐全,盖章清晰。 二、会计账簿的整理 (一)账簿装订要求订牢不松,折叠整齐,不缺不漏,账页多的科目应单独分册装订,账页少的科目可与其他科目账页合并装订,多科目账页合并装订时,同一科目的账页应集中在一本账册内,不能将其分散装订在多本账册中。 (二)电脑账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2个月后分类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名章。 三、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 平时应做好其他会计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根据其他会计资料的不同类型,分别按照上述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装订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并及时归档。 第四条会计档案保存要求: 一、防止档案的损坏,延长档案使用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二、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1073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管理 1、主要内容 1.1 档案是公司在施工生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保密制度、行政、经营、生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人事档案等,其构成以建设项目、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1.2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3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2、文件的收集与归档 2.1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2.2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办公室备案。会议文件由办公室收集。 2.3 档案室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 2.4 档案室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方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2.5定期进行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务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2.6 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3、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3.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3.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4.1 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工作计划、总结等。 4.2 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4.3 人力资源类:员工个人档案、员工变动表、员工花名册、薪酬福利、培训登记表等。 4.4 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 4.5 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4.6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纸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规,为加强厂档案管理,保证各项档案资料能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地收集归档,使之更好地为厂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的收集、归档 1、文书档案和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由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归档范 围是本厂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和上级机关下发的与本厂工作活动有关的文件材料。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个人简历、自传、职称评定、资格证书、鉴定、考核、政治材料、处分嘉奖、任免调动、工资职务、出国留学等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个人在厂发生的上述人事档案材料,除及时送集团公司人事部归档外,本厂应留一份存档。 2、财务档案的归档由财务部负责,归档范围:各类合同原件、财会的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日记账和分类账、会计报表、会计核算等。 3、生产技术档案资料归档。运行部及各供水站负责生产原始记录、台 账、报表等;维修部负责设备维护维修记录、管网维护维修记录等;技术部负责生产技术资料、设备技术资料、工程合同等;化验室负责日检原始记录、台账、周报表、月报表等。 4、凡是对外签定的各种合同的原件都由财务部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 业务部门留底复印件一份。 2、归档要求 1、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 2、归档材料以年度为单位立卷,每年6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档 案材料整理立卷,立卷要按归档要求,在封面上注明内

容、时间,并要设立目录。 3、档案的保管 1、各部室管理的档案,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做好档案的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防火、防光、防盗、防尘、防有害 气体、防高温、防潮、防鼠害,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3、定期检查存档资料,对破损或褪变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复制,保证 档案的系统和完整。 4、档案管理人员发生工作调动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双方要 认真清点档案资料,填写好移交书。 4、档案的借阅与保密 1、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厂内部部门之间借阅档案,应办理登记手 续,按规定时间归还。 2、厂的所有档案,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处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处及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 、公司档案业务归属综合处,由综合处指定人员兼职负责。各处、各部门指定人员兼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3 、公司档案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档案工作制度、条例统一管理公司的档案;各处、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参照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档案资料。 4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5 、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二、归档制度 1 、凡是反映公司企业开发、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 、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企业须保留的,综合处保存复印件。 4 、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

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 、业务活动中的有关请示报告及上级领导批复,属付款性质的,由财务处保存原件;属人事问题的,由劳资员保存原件;属工程项目的,由工程处保存原件。其他重要报告,在企业资料归档范围内的,连同有关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移交档案室。归档范围外的请示报告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6 、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主管经理保存一份,财务处及业务处室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财务处保存原件。 7 、公司级的收文、发文等文书资料均由综合处归档。 8 、其它体系认证要求保存的记录、文件均按规定保存。 三、档案保管制度 1 、公司办公室应有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 、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 、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提供利用。 4 、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 、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 、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负责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 、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 、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

公司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库房 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工作规则》,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 一、库房管理 1.档案库房管理原则是“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库房应有防火、防盗、防尘、防光、防有害生物、防高温、防高湿、防污染等设备和器材,以保障设备、档案案卷的安全。应加强科学管理,便于档案的查阅利用。 2.库房内温度控制在14--24摄氏度,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利用库房内空调、排风等设备控制温湿度变化。 3.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及其他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4.库房内采用气体灭火,发生烟感器自动报警时,迅速关闭档案密集架,库房内人员撤离库房后关闭库房大门,防止人员气体中毒,立即通知楼内监控室,由专业消防人员查明报警原因,待报警解除后人员方可进入库房。 5.保障库房通往地面的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6.定期检查库房门、窗、锁、空调排风开关控制盒及电

器线路、电源的安全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更换防虫药,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8.办公室档案人员负责管理门锁、温湿度调控等安全措施,各单位自行管理本部的智能密集架及档案。 二、档案管理 1.档案库房设在办公楼,面积**平方米,*区**列密集架保存办公室的文书、会计、科技、声像、实物(奖牌、工艺品)档案;*区*列密集架保存人力资源部的人事档案;*区***列密集架保存综合档案(*列)及人事档案(×列)。 2公室档案人员做好本部档案案卷进出库房登记工作,要求目录与档案相符,每年定期对库内档案进行检查,核实数量,观察保管的情况,记录检查项目,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3.人力资源部、有相应措施保障档案的安全,因保管方面发现问题及时与办公室档案部门沟通,及时向上级汇报,尽快解决问题。 4.各单位管理的电脑主要用于运行智能密集架软件,严禁电脑擅自连接互联网,由此造成的违禁、违法事件由各单位掌控电脑的人员负全责。 5.各单位负责的每个区各列档案密集柜架进行自主编号,录入管理软件内的目录与档案存放地点相符,按照正确方法使用智能档案密集架,通电时不能使用手摇移动密集

(完整版)物业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保证档案收集、整理、存放、保护和利用各环节规范、有序,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档案工作管理机构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查询的原则。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档案工作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各部门档案工作,制订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并负责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应设置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公司档案主管部门:行政人事部 公司档案监管人员:行政主任/总经办秘书 公司档案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行政助理 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各部门文员、行政人事助理、结算员 二.档案工作管理职责 档案工作是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档案工作所必需的条件,全体员工都有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的义务。 (一)公司档案监管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法规,制定公司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并贯彻执行。 2.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一年组织2次对各部门及公司档案检查。 3.定期接收各部门上交的电子档案及目录等,并进行整理、分类、保管、统计等工作。 4.组织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 5.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公司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定期接收各部门上交的档案、目录等,并进行整理、分类、保管、统计等工作。 2.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整理、建帐、建卡、保管、统计等工作。检查、 3.验收归档文件材料是否完整、准确、系统,是否符合相关档案工作规范。 4.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开展咨询服务和提供利用工作,做好档案的查阅、借阅和催还工作。 5.做好档案库房的管理 6.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密级档案内容不传密、不泄密、不失密,确保档案的安全。 7.有权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按归档要求及时移交文件材料;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材料;有权拒绝不符合查、借阅规定的人员查、借阅档案;有权拒绝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库房。 8.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须办好档案的清点、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岗手续。 (三)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切实做好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保管、保护、统计等基础工作,检查、验收归档文件材料是否完整、准确、系统,是否符合相关档案工作规范。 2.认真履行所属部门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定期向行政人事部上交部门档案(含电子档案)、目录等。 3.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查阅、借阅和催还工作。 4.做好本部门档案柜的管理。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 篇一: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适应公司全方位规范化科学管理,做好公司文件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文件是传达方针政策,发布公司行政规章制度、指示、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三、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发扬深入调查、联系群众、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文件质量和处理效率。 四、文件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公司文件由总经办统一发放、传递、用印、保管和立卷归档。第二节文件分类 一、规定。发布重要的行政规章制度,采取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用“规定”。 二、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经 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的事项,用“决议”。 三、通知。转发上级机关文件,批转下级文件,要求下级办理和需要

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四、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信息,用“通报”。 五、请示、报告。向上级请求批示与批准,用“请示”。向上级汇报 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六、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七、函。商洽工作、询问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八、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者共同遵守的, 用“会议纪要”。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是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实现今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节档案范围 公司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软件、图片、音像、实物等都必须立卷、归档。 其中,文件包括:规划、计划、技术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会议纪要、项目方案、合同协议、内外行文等。 第二节档案分类及编号 一、档案按其内容及关联部门可分为六大类: 1、行政类 2、财务类

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齐全,规范档案的借阅和使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档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及机关各部门。 第三条文件材料整理 1、根据各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编制科学的分类方案,包括行政、人资、财务、工程资料、科技、案件、荣誉证书等。 2、根据文件材料所反映的不同问题,区别不同保管期限,进行系统整理,合理组卷。 3、建档、立卷工作做到认真、细致,对每宗原始文件材料进行仔细校对、核实,杜绝遗漏、损坏,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案卷编目要正确,案卷题名要简明准确,在立卷过程中做到字迹清楚、端正、规范,案卷装订整齐、规范。 5、在建档过程中,如发现文件材料的内容有缺失,应暂停立卷,集中交有关部门补正,经补正完整后再立卷。 6、立卷后的档案,应做好数量清点工作,及时登记入库。 第四条文件材料归档 1、归档范围: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图纸、图表、声像资料等,都属归档范围。 2、归档时间: (1)人事档案:随时入档; (2)行政档案:次月入档; (3)荣誉档案:随时入档; (4)财务档案:次月入档; (5)工程档案: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入档; (6)科技档案:次年入档;

(7)法律事务档案:结案后入档; (8)其他档案:次月入档。 3、归档要求: (1)必须按照立卷归档范围,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 (2)凡归档的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数字准确,责任明确,年、月、日齐全,并留出装订线。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复写纸、热敏传真纸。 (3)归档材料应保持相互之间的历史联系。 (4)案卷标题应简明确切,并注明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利用。 (5)装订卷宗要拆除卷内金属物,装订结实、整齐、美观。 (6)各部门档案立卷完毕后,由部门负责人审签后填写档案案卷目录(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部门随案卷保存,一份交由办公室归档。 第五条档案案卷组卷

企业档案查询管理规定

企业档案查询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加强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及档案管理,充分发挥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及档案为社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登记基本信息,是指依法设立的企业在本机关申请登记、备案过程中所形成并记录在相关业务软件中的法定记载事项等内容。 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本机关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形成的企业登记资料、备案资料、年度检验资料以及其它相关资料等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类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凭有效证件均可向本机关档案查询窗口申请企业登记基本信息的查询。 企业登记基本信息的查询内容分别包括: (一)企业注册登记情况:企业名称、住所、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登记机关、出资人(发起人)姓名或名称、核准日期、成立日期、邮政编码等情况。 (二)企业变更登记情况:变更事项、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变更核准日期、变更次数等情况。

(三)企业注(吊)销登记情况:企业名称、住所、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登记机关、出资人(发起人)姓名或名称、核准日期、成立日期、注(吊)销日期、注(吊)销原因等情况。 第四条企业档案按照载体不同,可分为纸质原始档案和电子扫描档案。 企业档案查询以电子扫描档案为主,纸质原始档案为辅。因特殊需要,须经本机关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第五条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企业档案信息的流失,档案管理部门对电子扫描档案查询申请按以下方式进行审查和处理: (一)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审计机关因工作需要,派遣至少2名工作人员,并持有关公函和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办理电子扫描档案查询。 (二)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活动,查询律师出示法院(或仲裁机构)立案证明或司法机关其它相关文书、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机构)介绍信、律师执业证,申请办理电子扫描档案查询。 (三)企业查询本企业电子扫描档案需凭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电子扫描档案查询。 (四)其他法人、组织和公民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档案查询窗口申请企业电子扫描档案查询,并提供有效证明。查询内容可能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国有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会计档案管理 规定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国有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企业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保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保管年限详见本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审计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阅手续。

各部门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特定理由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第五条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六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具体规定按照会计类型的不同规定如下:1.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为15年。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要永久保存。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3年。 2.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为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为15年。 (3)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账簿要永久保存。

(完整版)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保管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开发利用,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二、建立与健全电子文件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职责 1、电子文件是公司开设的一种独立的档案门类和载体,它和其他档案一样,应加强领导。电子文件从形式到归档的管理过程中,由各办公室和档案部门负责。 2、电子文件应按制度严格要求,妥善管理,确保其不散失、不损毁、不失真,从而保证电子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利用。 3、电子文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按室要配备与业务部门兼容的计算机系统,使归档的电子文件能有效机读。档案人员应忠于职守,熟练地掌握计算机系统地使用技能,组织编制归档电子文件地各种检索工具,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归档电子文件地作用。 三、电子文件地归档方式 1、电子文件的归档方式主要包括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根据本公司工作实际,强调物理归档。 2、各部门根据归档要求,在应归档电子文件产生时打上相应的标记;把经办过程中的情况随时记录在相应的文件

中;办理完毕的电子文件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物理归档,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进行分类(信息类和环境类)组盘。填写必要著录项目,编制机读记录和要存放载体的编号。 3、归档的电子文件要编制简要检索工具,其基本著录项目为: 序号、提名、责任者、文号、每份文件机读时间及位置、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和软件环境等著录内容,归档电子文件的著录应符合国家档案著录规则基本要求。 四、电子文件的移交与保管 1、电子文件在每年六月份前将上年度的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向档案部门归档,移交时做到数据完整、内容准确、利用安全、编目规范、账目一致、手续清楚、移交清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2、公司档案室负责电子文件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接收后的统一编目、保管、开发利用。做到外观完好、整洁无损、记录的字节数、检索条目等著录项目与登记一致,确保上机测试无病毒和百分之百的准确率。 3、入库的电子档案,每两年要机读抽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4、随着计算机技术和设备的更新、发展,对库存电子档案进行同步更新复制、复制或补救新版本,旧版或有问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私营企业档案管理,发挥档案在私营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私营企业档案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私营企业实施登记管理、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它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私营企业档案管理的任务是:接收、整理私营企业档案材料,保护私营企业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积极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为私营企业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第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本规定管理私营企业档案,接受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私营企业档案由核准登记该企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和管理。 第六条私营企业档案按户建档,一户一档,一档多卷。私营企业分支机构的档案在该企业档案中单独立卷。 异地设立的私营企业分支机构在经营地单独建档。

第二章档案材料的立卷与归档 第七条私营企业的档案材料由开业登记材料、其他登记材料、日常监督管理材料和其他材料组成: 一、开业登记材料: 《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 《私营企业负责人履历表》; 私营企业开业申请书;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协议书; 申请人及合伙人、投资者身份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 资金证明; 管理、技术人员名册; 部门审批文件; 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二、其他登记材料: 《私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变更登记申请书、合伙人协议书、董事会决议书; 《私营企业负责人履历表》; 私营企业迁移申请表; 私营企业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申请登记表; 《私营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企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企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8445企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Enterprise company fil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企业集团档案管理制度 一、职责 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本部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及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外来文件进行管理和控制,所有档案立卷、归档后由行政部实行管理。行政部应设立档案管理员。 二、管理内容与方法 1、立卷归档 (1)公司应立卷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 ①证照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以及公司开办、年检、变更等有关资料; ②规章制度:包括公司制定和修改的全部制度、规定、办法、细则等。

③收发文书:包括总公司内部文件、总公司与各子公司(办事处)往来文件、总公司与政府公文及批复、总公司与其它公司业务文件、总公司发出的决定、通报、纪要、重要通知、会议记录等。 ④合同资料:包括公司订立的各类合同及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 ⑤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公司工程技术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设计、施工图纸、设备资料等。 ⑥照片、声音资料:包括反映公司发展历程和重大活动的有关摄影、录音、录像、光盘资料。 ⑦其他需归档的文件资料。 (2)立卷归档的要求: ①各类文件应分别立卷。所有外来文件、内部文件由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制目录、按年按类装订成册,外来文件、内部文件包含公文、传真、会议记录、通报、纪要等。 ②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底稿等应归案在一起,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③立卷归档的文件要便于查找。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

完整word版,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是关于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

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书档案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已交办公室的除外)分别由有关部门管理,以便于及时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主办人负责将其中已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档案工作,受上级部门档案处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管理公司的文书、科技(部分)档案,其任务是:1.收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文书档案; 2.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进行档案鉴定; 4.进行档案统计; 5.保管部分科技档案; 6.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制度、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第四条归档 归档的文书包括: 1.公司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2.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3.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4.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纪要。 5.国际交流和合资企业来往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谈纪要等文件材料。 6.公司各部门的发文。 7.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8.外单位直接发送给公司各部门的抄送信件。 第五条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第六条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要经过办公室主任批准。 2.借阅时间,一般档案最长不超过十天,密级档案最长不超过一周。 3.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4.借档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档案治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系统档案治理,促进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方法》、《企业档案治理规定》、《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方法》和铁道部关于档案治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治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了科技、文书、会计、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及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原则和方法。 第四条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方法》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依法治理本企业档案,提高全体职工的档案意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 1 / 1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治理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企业进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打算,纳入企业治理的各个环节,纳入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职责,统筹安排档案业务经费,配备必要的档案工作设施设备,保证档案工作持续健康进展。 第二章档案工作机构与档案治理干部 第七条按照国家规定,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凡是具有独立行文权、人事任免权和财务预决算编制权的单位,均应构成独立的全宗(即立档单位),均应建立综合档案部门(馆、科、室),配备与档案工作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专职档案干部,对本单位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治理。 第八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能力。 第九条企业档案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识水平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档案工作人员须取得国家档案局、总公司或省、部(市)级以上档案治理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第十条档案工作人员应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按档案专 1 / 1

集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档案管理制度 一、职责 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本部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及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外来文件进行管理和控制,所有档案立卷、归档后由行政部实行管理。行政部应设立档案管理员。 二、管理内容与方法 1、立卷归档 (1)公司应立卷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 ①证照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以及公司开办、年检、变更等有关资料; ②规章制度:包括公司制定和修改的全部制度、规定、办法、细则等。 ③收发文书:包括总公司内部文件、总公司与各子公司(办事处)往来文件、总公司与政府公文及批复、总公司与其它公司业务文件、总公司发出的决定、通报、纪要、重要通知、会议记录等。 ④合同资料:包括公司订立的各类合同及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 ⑤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公司工程技术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设计、施工图纸、设备资料等。 ⑥照片、声音资料:包括反映公司发展历程和重大活动的有关摄影、录音、录像、光盘资料。 ⑦其他需归档的文件资料。 (2)立卷归档的要求: ①各类文件应分别立卷。所有外来文件、内部文件由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制目录、按年按类装订成册,外来文件、内部文件包含公文、传真、会议记录、通报、纪要等。 ②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底稿等应归案在一起,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③立卷归档的文件要便于查找。

④文件有标题的,应在目录中列上标题。无标题的,应根据文件内容拟定标题,并标上方括号以示立卷人加的标题。 ⑤案卷封面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清楚,对破损文件应加以裱糊。 ⑥照片、声像、磁盘档案需用文字标明内容、时间、地点。 2、档案的利用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应在借阅登记簿上登记。 (2)借阅档案,要填借阅簿,用后应按时归还。借阅人员对所借档案应妥善保管,严防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得抽换、涂改、勾画、拆散和转借,不得擅自复制。 (3)借阅和查询公司档案,应经借阅和查询人的分管领导批准。 (4)外单位人员借阅和查询公司档案,应经董事长批准。 3、销毁 (1)档案保存期,由行政部提议,报董事长批准。专业性档案(如工程技术、财务等)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制度。 (2)对超过保存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由档案室提出销毁申请,报董事长批准。 (3)销毁档案时,应认真清点,由2名以上监销人员监销。监销人员由行政部经理指定,销毁后,由销毁经办人和监销人员在销毁记录上签字。 (4)对已销毁文件,应制定目录清册存档。 4、档案室管理 (1)档案室应建立登记、统计制度。档案收进移出、销毁必须在流水帐簿上登记,对保管、利用情况定期进行统计。 (2)档案管理人员离职或调职,必须与接任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档案应根据需要进行全面或重点检查,平时注意档案的保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4)档案室须特别注意防火、防霉、防盗、防虫、防鼠、防光、防潮、防尘等工作;电子存档应注意防病毒、防磁、防潮、防挤压,并注意温度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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