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及其禁忌之傣族:包罗万象颇具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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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及其禁忌之傣族:包罗万象颇具代表性
中国少数民族及其禁忌之傣族:包罗万象颇具代表性
傣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远在公元1世纪,汉文史籍已有关于傣族的记载。

1949年后,按照傣族人民的意愿,定名为“傣族”。

傣族自称“傣仂”、“傣雅”等。

傣族普遍信仰小乘佛教,不少节日与佛教活动有关。

在每年傣历六月举行的泼水节是最盛大的节日,这一节日傣语称“桑勘比迈”。

届时要赕佛,并大摆筵席,宴请僧侣和亲朋好友,以泼水的方式互致祝贺。

现在,因泼水活动是傣历新年节庆活动的主要内容,这一活动深受各族人民的喜爱。

1、生活禁忌
性别禁忌:在生活劳作中,傣族在性别上有许多禁忌。

男人有男人干的活,女人有女人干的活,女干男活,男干女活都是遭禁忌的。

男人不能接触女人专用的小锄、农具、织机;男人禁忌从猪槽上跨过,否则会失去男人的魅力;女人禁忌接触男人的武器、猎具,不能进入男人的会所。

妇女禁忌爬到房梁上取、放东西;禁忌将扫帚举过男人的头顶;禁忌从男人睡的枕头上方走过。

傣族有妇女不上宴席的习俗。

妇女禁忌上楼;必须上楼时,要示意男人避开,否则是不吉利的。

傣族旧时中厅设的床位也禁忌妇女坐卧。

妇女禁忌在男人面前频频而过,妇女从长辈或男人面前走过时,要将裙子收拢在双腿膝间,弯下腰轻步而过,嘴里要不停地说着“苏玛,苏玛,(傣语音译,即“对不起”的意思)”。

总之,惟恐稍一疏忽便不能得幸福。

入宅禁忌:进傣家竹楼须脱鞋,而且在屋内走路要轻。

进门后要按照辈份大小、资历深浅,依次而坐,年长者(男)坐在正厅上方,面对房门;一般人坐在靠卧室的围墙“冬丙”或以凳坐于堂中;围火塘坐时,不能坐火塘上方及跨过火塘,因为那是女主人做饭的厨位;更不能移动支锅的三角架,也不能用脚踏。

傣族禁忌坐门槛,认为门槛是人、鬼必经之道。

傣族都习惯住在楼上,而楼上卧室只有一块隔板与客厅相分,卧室中没有隔板分成小间,几代人都住在里面,用蚊
帐分开,中间有一定间隔,分门进出,不是自家人(血亲)不得进内室;同时禁忌外人窥看,因为会得罪“家神”;过去的习俗规定,若男客人窥看了主人的卧室,就要做主人的上门女婿,或到主人家做三年苦工,若是女客人也要到主人家服役三年。

因此,千万不要因神秘感而窥看主人的卧室,虽然现在打破了过去的俗规,但窥看傣家卧室始终是不受欢迎的。

外人不得在灯上点烟,否则认为抽走了“神光”。

傣家竹楼室内一般有三根柱子,中间靠近火塘的那根本柱子是傣家的“顶天柱”,千万靠不得,若靠了柱子意味着不尊重主人;靠外的一根柱是“吉祥柱”,可以靠;靠里的一根是“升天柱”,忌靠或挂东西,是用于家中的人死了,家人把死去的人靠在这根柱子上(不分男女)沐浴、穿衣、裹尸体,等候火葬。

忌用凳子作枕头,因为凳子只供人坐。

饮食禁忌:傣族在饮食中存在着许多禁忌,通过这种禁忌达到某些方面的目的,或保证某些行为的有效。

过去,傣族在获得丰收或捕猎到食物后必须先祭祀祖先神灵,感谢神明的保佑,然后再自己食用。

在待客饮食方面也有一些禁忌,不用白颜色的鸡、水香菜、滑苔和螺蛳四菜同时招待朋友,否则会有无形的障碍阻隔两人交往,哪怕同在一个乡村或城市,两人也难以见到面,对待在他乡工作的家人也存在这种饮食禁忌。

餐桌不能摆放在主梁下,否则冲撞主梁,对家神和居室不利。

小孩子不能吃鸡脚,吃了不会织布编箩箩;不能吃鸡腰,吃了会断牙齿,会肩疼头痛;不能吃鸡屁股,吃了嘴会长。

有时在祭祀祖灵神明时禁忌吃某些食物食品。

蒸饭时,忌甑子发生声音,否则是不吉利的预兆,要请人送鬼。

清洁禁忌:傣族是个爱美,爱干净的民族,对环境卫生也有一些禁忌。

房里的垃圾,过了中午不能往外倒;晚饭后掉下的饭菜不能扫,扫了认为不吉利。

火塘上面及整个房顶,不是十五、三十两天不能扫,扫了认为不吉利。

对村内外河水的使用法则是上游用水,禁止洗澡洗衣服,不能在三岔河口洗澡。

禁忌在家里剪指甲;禁忌外人蓬乱着头发进寨子。

2、生产禁忌
西双版纳傣族是一个农耕民族。

在远古时期,农业生产的好坏,主要依赖大自然的“恩赐”。

所以定期不定期地举行各种祭祀活动。

祭祀寨神、勐神、家神时,均在寨子或院门外插上以竹片纺织的“达了”敬示,忌外人入内,佛爷和尚均不得参加祭寨神勐神。

在关、开门节,俗称“入夏节”,傣语称为“毫瓦萨、奥瓦萨”期间叫“冈瓦萨”或“乃瓦萨”,雨安居之意,故而在此期间不婚嫁、不搬家、不上新房、不外出做生意,村民只专门从事农业生产。

傣族认为谷子是有灵魂的,打谷子时谷魂被吓跑了,必须举行叫谷魂的宗教仪式把谷魂叫回来,这样谷子才能吃。

“麦嘎”(街子天)禁止舂米、套牛犁田。

犁田时,人不能吃酸菜(因犁田季节是雨季怕吃酸菜会泻肚子)。

牛犁完田要拴线招魂,否则牛会做梦、会生病。

进山砍木料,首先要祭山神、树神,否则砍刀会伤人;砍竹子只能站着砍,跪着砍认为老虎会咬人。

龙林里的柴火拿不得,木料砍不得,否则会触犯山神死人。

出门在野外宿营,严禁去打水时随手带回树枝或干柴。

出猎可捕鱼时,忌遇见孕妇。

忌野鸡和麂子闯入村寨里,认为不吉利,寨子要发生灾难。

禁忌看见蛇交配。

禁忌驯养断了角或断了尾的牛认为是邪恶。

禁忌带儿母猪宰杀。

禁忌织布机带出寨子,外寨的织布机也禁忌拿进寨,否则会有鬼。

大庭广众面前不能说别人的坏话;家中有丧事,未出丧禁忌到任何人家去。

禁忌随意砍口哨。

在街上买菜时,禁忌用脚指菜来讨价还价。

傣族盖房子的木料,禁忌有两股叉,不然打雷会着火;有三股叉的木料只能砍二股,否则会有鬼。

家内换了火塘一定要换楼梯,换了楼梯也一定要换火塘。

楼梯只能做七级、九级的或十一级的,否则会病死。

楼梯对面禁忌有横梁,否则鬼会进房子。

楼梯侧面只能是空的,否则与召片领一样了,要罚款。

3、服饰禁忌
服饰的穿戴方式,也有讳忌。

傣族衣冠忌穿着随便,尤其忌反穿衣等。

傣族有这样一句谚语:“身外穿的人人看得见,肚里吃的人家
不会剖开看”。

穿着打扮方面,亦忌男女不辨,禁忌男穿女服,或者女着男装。

缝补也有禁忌:衣物破了,需要立即缝补起来,否则不吉;缝补衣服时,禁忌穿在身上缝补;破裤子的布不能用来补上衣,补了运气不好,做生意不赚钱,卖东西无人要;忌用白线补衣服,补了上山打猎时,会被别人当成马鹿打。

服饰放置的禁忌:禁忌在不适当的时候到不适当的地方晾晒,禁忌将妇女和小孩的衣物在夜间晾置在室外,恐怕贼星或沾染上鬼崇邪气;晒衣服时,上衣要晒在高处,裤子和裙子要晒在低处;男人所用的衣服、帽子或包头巾,妇女禁忌跨过;男人禁忌从晾晒着的妇女的衣裤下走过,那样如同女子从男人的头上跨过,是男人的耻辱和不幸,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禁忌妇女的衣裙晾晒到过路的地方,人们路过的地方不能拉扯晒衣绳;禁忌妇女的衣裙晒得很高;禁忌从衣物上跨过或踏踩、弄坏衣物。

忌用衣服当枕头。

饰物禁忌:傣族挂刀时忌刀口向内,否则,认为居心不良,是“刺客”。

皮肤禁忌:如纹身,也有禁忌。

傣族男子长到十三、四岁至二十岁时,就要举行纹身,表明某种资格的获得,包括祖神佑护的福份及恋爱、婚姻、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等权利和义务。

不纹身者人格低下,被视为懦夫,不但得不到姑娘的爱情,死后也只能当野鬼,不能与祖先相会。

傣族男子通常从当和尚做起,便开始在全身或局部刺出自然物的形状或几何图形。

旧时,傣族纹身还有贵贱之分,百姓忌用红色纹胸、腹部,只能用黑色纹四肢。

4、婚姻禁忌
婚姻虽属吉事,亦颇多禁忌。

在民间,从恋爱、择婚、定婚到嫁娶乃至离婚等等方面形成了繁多博杂的禁忌事项,惟恐在婚姻这一人生大事、宗族大事上出现差错而影响到各个方面的发达昌盛。

恋爱禁忌:傣族的恋爱比较自由,并不需要媒人从中帮忙,男女青年可以在特定的场所或公开的场合下建立恋爱关系。

不过,也有一些禁忌需要遵守的,每年的傣历的九月十五日关门节到十二月十五日
开门节,是农忙季节,这一段时间里青年男女是禁忌谈恋爱的,因为会影响生产。

婚龄的禁忌,与兄弟姊妹的排行有关联的,傣族旧时男行三不能与女行四结婚的禁忌。

据傣族的传说,以为男行三女行四结婚,不能白头偕老,或者会家运不盛,终身无子。

等级婚禁忌:过去,傣族实行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制。

一般说来,越级婚姻是很少出现的情形:一是恐怕事不成被人耻笑,二是成亲后自己的一方会受对方的歧视和虐待。

有些婚禁还被列入法律之中而成为制度。

即官家与官家通婚,百姓与百姓通婚,百姓与官家是禁忌通婚的。

这是为了保护本等级的利益,不让等级低的通过婚姻关系渗入。

例如,召片领(封建领主头人)禁止“孟马寨”(驯养马劳役的寨子)的男子同非“孟马”等级的女子通婚,因为“孟马寨”的男子如到非“孟马寨”从妻居,召片领就没有人为他养马了。

傣族禁忌与会放鬼的“琵琶”家庭联姻,被认为是“琵琶鬼”的家庭,其子女禁忌与其他老百姓的子女结婚,而只能与另一“琵琶”家庭的子女结婚。

这其中有信仰的原因,也有等级差别的原因。

现在,由于交通的发达,社会的进步,民族关系的改善等等因素,民族内婚禁忌越来越淡化了,傣族开始与临近民族通婚。

嫁娶禁忌:每年的傣历九月十五日关门节到十二月十五日开门节,是农忙季节禁忌嫁娶,这三个月傣族叫做“进洼”时期,在进洼出洼这三个月内老年人每隔七天要拜佛一次。

这期间正值雨季,生产较忙,筹办不易。

这期间结婚,群众会说新人像牛马一样,像狗一样,不知季节,死后会变成狗的。

现在虽然这种禁忌有了一些变化,个别男女青年由于爱情深厚或因婚前有孕等情况也有不顾传统习惯的限制而结婚的,但结婚后,仍须用酒内祭寨,请全寨人吃一顿饭。

否则,大家会认为触犯了寨神,将来寨子内发生疾病或其他灾害时,就要由结婚者负责。

入赘禁忌:傣族流行招赘上门,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及劳力情况,若女方没有劳动力,男方就先到女方家上门。

上门期限不定,过去男方必须在女方家上门一至三年(至少一年),才能把妻子带回家或另立门户。

现在根据实际情况而商定,可三年,或一年,或三月不限。

5、生育禁忌
孕妇禁忌:任何社会对怀孕妇女的行为,都有若干特殊规定,其中显著的便是若干禁忌,这些禁忌以现代眼光看,有的是与生理有关,有的是超生理的。

傣族称孕妇为“咪满”(意为大肚子女人),认为妇女怀孕身子不好看,傣语叫“朵憨杂”,所以要处处避人耳目,禁忌孕妇出面陪客,更禁忌孕妇在客人面前大摇大摆;禁忌孕妇走亲串寨(回娘家例外)。

妇女在怀孕期间,被视为不干净时期,所以孕妇禁忌挨近佛寺走,更禁忌给正在赕佛的老人备办圣洁的赕佛供品和担送斋饭;禁忌偷看日食月食;禁忌看人家打灶;禁忌闯入娶亲人家的筵席当中,也禁忌出手摸新婚嫁装;傣族认为胎儿最易受邪气纠缠,孕妇碰着的火药枪有可能打不准,所以禁忌乱动男人的随身武器(如长刀、火药枪)和劳动用具(如犁、牛鞭);禁忌下河捉鱼,否则鱼会跑掉;禁忌摸在水果树上的熟果(如木瓜、石榴、柚子),禁忌在水果树上晒晾衣物。

孕妇临产前,动作忌快,忌搬重物。

在临产的近一个月中,禁性交。

总的说来,一个孕妇,凡违背了以上禁忌,就认为是不吉利的,轻者受人冷眼斥责,重者被人当场驱赶。

实际上是要处处提醒孕妇小心行动,并且尽量限制孕妇的活动范围和劳动强度,以便保护胎儿不受伤害。

另外妇女怀孕期间,其丈夫打猎时忌砍棕树,不能打猴子,不能割岩蜂,不能打黑色、红黑色、黄白色、花色的鸟类,不能打大嘴鸟、犀鸟、叫声不好听的鸟,否则认为会影响婴儿的容貌和声音。

另外丈夫还忌参加某种社会活动。

如葬人忌参加抬死人;忌参加绷鼓;忌斗刀把;不能打蛇;不能爬树摘果子;否则,孕妇生育时会触犯胎神。

产地禁忌:傣族在分娩的地方有许多规矩、禁忌事项。

禁忌在原来的住处分娩,在临产的前三天,孕妇由寝室搬到外面火塘边睡,用竹叶铺垫,搬到火塘来生产,一是为了取暖;二是便于亲友们帮助、服侍,因为寝室小,而且按习俗不是直亲也禁忌入寝室;另外也有说火预示着傣族人的生脉和兴旺,所以,增添孩子的时候就得紧紧挨拢火塘,这样可以得到火神的保护和恩惠。

产妇在火塘边住上一星期左
右才搬入内室。

忌乱丢胎盘:胎盘,即胎衣,又称胞衣。

傣族很重视胎盘的保存,禁忌乱丢胎盘。

婴儿的胎盘用一竹筒装好,挂在树上或是埋院子里。

产房忌门:生了婴儿,无论男女都要在上楼的木柱上挂上竹篾编的形同星星的“达了”标志以为警戒,向本寨人或过路人表示此家已生育,外寨男子要回避,本寨男子便不再进入,如果本寨或外寨第一个进入生育者家的男子,就要被拜为干爹,被拜者只能承担义务而不能拒绝。

妇女也禁忌进入生育者家,否则同样要被拜为干妈,承担干妈的义务。

产妇单独使用的凳子任何人不能坐。

产妇饮食禁忌:为保证孕妇和胎儿、婴儿的身体健康与正常发育,傣族在为孕妇安排膳食方面,尽量使其避免吃那些“叉奶”的食物,多吃“下奶”的食物。

孕妇临产前,忌食辣子、姜、蒜等刺激强烈的食品;禁忌食用狗肉、蛇肉、和猫肉一类动物肉,禁忌食用生肉;严禁食用啼鸣的公鸡、花鸡、黄嘴黄脚鸡,否则会生出精神不正常或畸形;生育后“坐月子”期间五天内不能吃油腻食物,每天只吃烤糯米饭团,喝一种叫“亚丁”和“哈槟”的草药煮成的水,这种草能使产妇生奶;五天后,便可以吃一些蔬菜及鸡、猪肉了;在一个月内忌吃牛肉;在断奶之前禁忌吃酸笋、螃蟹酱;生育后一年内,还禁止吃花生、洋丝瓜。

勐龙傣族规定分娩后一星期内不准吃盐、鸡肉、蛋,否则婴儿易拉肚子,立妇年老时则手脚麻痛。

傣族规定立妇单独使用一口锅。

6、丧葬禁忌
傣族,按照性别、年龄都有不同的禁忌。

傣族认为婴儿在母胎内死亡,或降生不久死亡的,都要将死婴丢弃在水中。

如不这样做,婴孩就会变成邪鬼来作崇,母亲也不能再怀孕了。

所以,死婴尸体常常在水坑内或河水中发现。

在外地或寨外死的人,不论死因如何,其尸体一律不得入村,严禁把非正常死者葬入寨里的公墓,孕妇死时,要剖腹取出婴儿分葬,严禁孕妇与婴儿合葬,如合葬,婴儿就会变成虎精害人,遇有难产死事发生,全寨还需把盛水罐中的水泼掉,并请佛
爷用“喃宁拜”(要种压邪主吉祥之水)洒过之后,才能继续使用,否会染上“鬼气”人死,如果谁闻声来,要罚砍抬棺材的竹杆。

抬棺材的竹杆砍回后,要搁在房架上,禁忌随便让人碰动,若谁碰掉了,认为会头痛生病。

凡寨子死人,从寨子外砍回的烧柴、木料及其它物件,暂时不准还进寨子。

据说,如果死鬼看到有人往寨子里抬东西,或听到吆牛,砍柴、舂米,纺线声,就会给寨子带来危害和灾害,寨子人将染上疾病,继续死人。

另外,死者的家里要把缸里、罐里的水全部倒光,认为不把水倒光,死鬼会来洗脸、洗脚和洗衣服,让活人不得安宁。

人死的当天,丧家只能吃两餐饭。

还必须重新用一箩谷子舂成米,招待帮忙的家族亲友。

舂米时,凡跳出石臼的米粒均禁忌拾起,认为跳出臼的米粒,是死者生前应多得的劳动酬偿,要让他带去。

吃饭时忌用原来的篾桌,要换成一个簸箕。

尸体停放在家中期间,傣族称“很害”,意思是凶房,来安慰或帮忙制作送葬物品的人在吃饭时,饭桌上不分发筷子,不叫上坐,由人们自己动手。

并且不能杀猪宰牛,不能吃酸菜;并在死者原来吃饭的坐位处放上副碗筷,以示怀念。

从死者入殓到送上山安埋的几天内,孝子孝孙禁忌在床上睡觉,每晚都要在灵柩旁边就盘和卧席过夜。

陪伴离去的亲人。

此外,孝子孝孙禁忌喝酒和吃大肉,一直要把死者送上山安埋后才能开禁。

送葬完毕,亲友由坟山地回寨,在寨子路口,要用干草烧一种野果,让这种野果散发出来的气味,洗去身上的“鬼气”。

回家用“喃沫”(沉淀过的淘米水)洗头或“喃松拜”洒头,然后由佛爷为动手焚烧可掩埋者拴线叫魂,不让死者牵去灵魂;当天禁忌喝酒、吃肉,禁忌进行文娱活动。

死者家属回家后,首先要察看火塘,看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如发现有猫、狗的足印,则认为死者将投生成猫,如发现人的手足印,则认为重新投生做人,如什么也没有发现,就说死者已经进入了天堂。

然后,才重新烧火煮饭,开始新的生活。

7、佛寺禁忌
西双版纳小乘教规定:男人一生中要过一段脱离家庭的宗教生活,在社会生活中凡遇到难事,才能解除苦难,从降生到成人后才会有社
会地位。

凡是男孩在七、八岁时都要出家到佛寺里当一段时期的和尚,称为“小和尚”。

“小和尚”在佛寺里生活要自理,要劳动,还要学习佛教经书,进行严格的修身教育。

两三年后可以“还俗”,还俗后的男子才可以结婚成家。

若未当过“和尚”的男人,被视为生人或凡人,在社会中没有地位,被人看不起,连妻子也难找到,他们的父母死后,也没有肯去他家念经“超渡”;和尚在寺院修身时,禁忌与女人谈笑,禁忌俗人和妇女抚摸和尚的头,若被外人(特别是女性)摸过头,被视为仇人,“和尚”“修身”时间一切作废,必须从头开始。

进佛寺要脱鞋;禁在佛堂内吐口水;禁忌摸佛像、戈予、旗幡等一系列佛家圣物;佛爷和尚禁忌走进竹楼下。

关门节期间禁止佛爷、和尚回寨子。

禁忌妇女踩和尚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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