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专利奖评奖办法

安徽省专利奖评奖办法
安徽省专利奖评奖办法

安徽省专利奖评奖办法

第一条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根据《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参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专利奖是为表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取得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单位而设立的专项奖。

第三条安徽省专利奖的评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安徽省专利奖设安徽省专利金奖、安徽省专利优秀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申报安徽省专利奖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安徽省注册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单位(不含外资和外资控股企业);

(二)申报单位建有较完善的专利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拥有5件以上(含5件)有效发明专利;

(三)申报项目应包含一项或多项已转化实施的发明专利,并取得了突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安徽省专利奖评奖标准:

(一)申报项目依托的核心发明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作用;

(二)申报项目的实施对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

会效益,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申报单位对于所拥有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七条安徽省知识产权局设立安徽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安徽省专利奖的评审、批准、授奖等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办理评奖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评审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项目初评工作。

第八条申报单位根据当年评奖通知要求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知识产权局递交相关材料。

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知识产权局根据评奖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并签署意见后,向评审办公室推荐参评项目。

第九条推荐项目经评审办公室形式审查合格后提交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初步意见,评审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组意见进行审议,确定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条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对获奖项目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资助。

第十一条对于获奖项目,若发现报送材料不实,且有证据证明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评审办公室提出撤销授奖的意见,经评审委员会批准,撤销授奖并追回资助。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8月30日发布的《安徽省专利奖评奖办法》(试行)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安徽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安徽省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安徽省专利奖评奖工作,根据《安徽省专利奖评奖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安徽省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异议处理、奖惩等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推荐

第三条安徽省专利奖以项目形式申报,申报项目是指依托一项或多项发明专利技术,通过实施取得突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产业化项目。

核心发明专利是指项目最核心的技术申请的发明专利。

项目名称可以是产业化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是该产业化项目的组织实施者。

第四条申报单位为在安徽省注册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单位(不含外资和外资控股企业),申报单位不是申报项目依托的核心发明专利专利权人的,需要提供对该专利享有合法实施权的文件。

第五条申报单位应按照当年评奖通知要求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知识产权局递交有关申报材料。

第六条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安徽省专利奖申报书。申报书须按照填写说明进行填写。

(二)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申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核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和授权公告文本等;

3.申报单位拥有的其他有效发明专利(5-10件)证书复印件;

4.申报项目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5.专利权保护情况证明材料;

6.申报项目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7.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检测或审批的产品需出具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或行业审批文件;对形成国家或国际标准发挥作用的,需提供标准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件。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安徽省专利奖:

(一)已经获得中国专利奖和安徽省专利奖的;

(二)项目所包含的发明专利法律状态不稳定的;

(三)申报往届安徽省专利奖未获奖且在实施中无新的实质性进展的;

(四)保密专利、国防专利。

第八条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知识产权局负责安徽省专利奖推荐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申报条件;

(二)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合格、有效,凡提供复印件的须核查原件;

(三)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按当年分配名额排序后出具推荐函,汇总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评审办公室。

第九条推荐单位或评审办公室认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告知申报单位补正的内容,申报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提交。

第三章评审与授奖

第十条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安徽省知识产权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其他领导担任;委员由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确定专家评审组的设置和人员组成;

(二)确定奖励项目和奖励等级;

(三)决定安徽省专利奖评奖工作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评审办公室设在安徽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负责评奖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安徽省专利奖评奖工作;

(二)建立评审专家库;

(三)根据申报情况提名每届专家评审组成员;

(四)汇总、形式审查推荐项目材料;

(五)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项目初评;

(六)汇总专家评审组初评意见,并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奖励项目及奖励等级的建议;

(七)组织公示、处理异议;

(八)其它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专家评审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评奖标准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对参评项目进行初评并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及理由;

(二)提出改进专家评审工作的建议;

(三)其它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评审过程应遵守回避制度,与参评项目存在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情况的,应予以回避。

第十四条安徽省专利奖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40项,其中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具体授奖数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当年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对获奖项目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资助。

第十五条评审办公室应将获奖项目的资料(含电子文档)进行整理、归档;未获奖项目的资料,申报或推荐单位应在授奖公布后三个月内到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取回,逾期将按有关要求统一销毁。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对于获奖项目,若发现报送材料不实,且有证据证明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评审办公室提出撤销授奖的意见,经评审委员会批准,撤销授奖并追回资助。

第十七条在安徽省专利奖申报、推荐、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评审专家取消其评审资格,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徽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cxl

浙江专利奖评选办法

浙江省专利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进一步强化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工作导向,根据《浙江省专利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利支撑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浙江省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第三条省专利奖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省专利奖设浙江省专利金奖及浙江省专利优秀奖,每届授奖总数不超过45项。 浙江省专利金奖及浙江省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项目每届不超过15项。 第五条凡在浙江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省内户籍个人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省专利奖评选:(一)在上年度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转化实施; (三)专利权有效,不存在撤消专利权请求和宣告无效请求,无权属纠纷;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五)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省技术发明奖或省级专利奖。 第六条获评浙江省专利金奖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专利权稳定,专利授权文本质量优秀;

(二)专利技术新颖,创造性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国内领先水平; (三)发明专利技术在解决本领域共性、关键性技术问题上有重大突破,对本领域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重大作用;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对本领域技术革新、产品升级换代的贡献重大,对行业技术发展起到积极示范引领作用; (四)对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了决定性作用,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广阔; (五)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措施积极主动,管理完善。 第七条获评浙江省专利金奖的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利权稳定,专利授权文本质量优秀; (二)形状、图案、色彩方面设计独特,在产品所属领域有突出的设计要点; (三)设计理念优良,具备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人机性好、实用性强、绿色环保、引领未来健康生活方式、有深刻的文化内涵等特征; (四)对提升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措施积极主动,管理完善。 第八条获评浙江省专利优秀奖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利权稳定,专利授权文本质量优秀;

专利试题

1、以下关于中国专利制度特点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对于国内申请实行先发明制,对于国外申请实行先申请制。 B.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实质审查制度。 C.对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发明)专利申请不再进行实质审查。 D.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专利,在其保护期届满后可以给予延长保护。 2、下列哪些单位属于专利法中所说的“中国单位”? A.国有企事业单位。 B.集体所有制企业。 C.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D.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办事处。 3、下列哪些种类的合同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后才生效? A.普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B.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C.专利权转让合同。 D.专利权质押合同。 4、以下关于某种发明能否授予专利权的判断中,哪些是错误的? A.一种能够控制特定机械状态发生概率的装置,由于该装置可能被用于赌博,因此该装置不能授予专利权。 B.一种能治疗乙肝的药品,由于医药卫生行政部门认为该药副作用超标,不准许其上市,因此该药品不能授予专利权。 C.一种能致人失明的公安部门使用的防暴武器,由于该武器的使用会致人伤残,因此该武器不能授予专利权。 D.一种能透过玻璃听到他人谈话的装置,由于该装置可能被用于窃听,危害公共秩序,因此该装置不能授予专利权。 5、下列哪些法院文书可以作为当事人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变更专利权人的依据? A.法院作出并已生效的判决书。 B.法院作出并已生效的调解书。 C.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D.法院发出的普通来函。 6、下列哪些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时必须委托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A.香港法人。 B.台湾个人。 C.澳门个人与香港法人作为共同申请人。 D.内地单位与台湾法人作为共同申请人。 7、以下关于专利证书效力的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专利证书是证明专利权归属的唯一法律文件。 B.专利权人在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必须将专利证书提交给法院,否则法院不受理其起诉。 C.专利权人在质押专利权时必须将专利证书交与质权人,否则质押不生效。 D.专利权人在转让专利权时必须将专利证书交与受让人,否则转让不生效。 8、依据专利法第2 5 条,以下哪些发明创造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A.一种计算机汉字输入的新方法。 B.一种快速诊断“疯牛病”的新方法。 C.一种治疗小麦“锈穗病”的新方法。 D.一种制造新型假肢的方法。 9、下述哪些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必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德?

专利-内部员工专利奖励办法

专利-内部员工专利奖 励办法

《内部员工申请专利的奖励办法》 一、概述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员工技术创新 的积极性,并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研发部、及其他部门员工。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四、定义 (一)专职研发发明:指公司研发部门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执行岗位职责,根据公司需要撰写并递交专利申请材料,并最终取得专利证书。 (二)职务发明:指员工执行公司所交付的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和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及享受公司待遇下所取得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4.1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4.2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4.3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4.4员工离开公司时,不得将本公司专利技术资料带离,且不得将应属于本公司申请的发明创 造申请个人专利。

4.5员工在业余时间内,在没利用本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 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的前提下,并且与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无关的发明创造, 则视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五、专利权属划分 5.1职务专利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不因发明人的工作调动、离职而转移,其知识产权归公司所 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占有。 5.2公司员工的职务发明和创造,其形成的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职务发明专 利转让。 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6.1行政人事部为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部门。 6.2负责与公司合作的代理机构接洽,包括: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及域名等)的查 询、申请、合同签订、费用缴费、跟进及维护、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等事宜。 七、专利申请 7.1建立专利内部评审机制,由副总经理、技术部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 人组成评审小组,负责从技术和保密角度对员工提出的专利进行内部审核。内部无法审核 的项目,由行政人事部联络代理机构。 7.2对经审核后不适合申请的,应向发明人讲清原因、妥善处理。 7.3员工提出专利申请并通过内部审核后,由员工提供详细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技术交底 书),由行政人事部联络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查新、撰写及提出申请。员工本人不得自行联 络代理机构。 7.4专利发明人应协助公司专利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进行专利申请和维护。 7.5员工撰写技术交底书,参照《专利申请模板》:见附件1。

企业专利奖励办法

企业专利奖励办法 一、概述 1.1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的专利保护体系,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员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并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总则》 四、职务发明 4.1公司员工的职务创造(包括职务发明和职务创作)专利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所有,职务创造成果包括: 4.1.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及商业秘密,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 a)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等; b)标识设计、产品设计、广告、教材、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 c)公司现有研究、开发结果的改进。 4.1.2员工不论何种原因在离开本公司一年内所得的与本公司工作所承担任务 有关的研究、开发结果。 4.1.3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或员工与本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其他协议中约定的应归公司享有的其他智力劳动成果。 4.2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划分:专利申请权跟专利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专利发明人享有署名权,发明人可署名多人,按照人员对专利项目的重要性排序。 五、专利管理部门 5.1知识产权部为专利的管理部门,同时研发部设一名专利管理人员与知识产权部对接。 5.2知识产权部负责与公司合作的专利代理机构接洽,包括:专利的检索与查询、申请、合同的签订、费用的缴纳、跟进与维护、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等事宜。

六、专利申请 6.1知识产权部根据年度专利申报目标和规划,对研发部门提交的申请专利材料进行审批,对于符合企业年度专利申报目标和规划的材料申请中国专利,进行专利申请工作;对认定为不适合申请专利的,发回研发部门,并说明理由。 6.2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认为符合企业年度专利申报目标和规划的材料申请中国专利的,如果该项目涉及其他法人单位,则发送确认请求至该法人单位,若该法人单位同意共同申请的,明确申请人署名顺序后委托至专利代理机构;该法人单位放弃申请专利的权利的,作为单独申请人进行申请工作;该法人单位不同意将其申请专利的,需说明理由,汇报至单位主管领导,经协调后,根据协调结果继续相关工作。 6.3研发部配合专利代理机构组织填报专利申请所需资料,履行有关申报手续。当填报资料中涉及专业性强的技术问题时,##科技的相关部门应大力支持,必要时可临时组建专利申报小组。 6.4公司在申请专利前,有关人员应对该发明创造保密。公司员工离职、辞职,或者临时工作人员在离开公司前,应将其从事、参与企业技术工作的技术资料交还给公司,并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发表涉及保密内容的文章,不得将属于公司的发明创造申请个人专利。 6.5相关部门在欲对外公开某项技术信息前,应先查询其是否属于技术秘密以及是否正在申请专利程序中。对于属于技术秘密和尚未完成专利申请程序的技术信息,不得对外公开。确有公开需要的,需要经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签字批准方可对外公开。 七、奖励办法 职务发明经员工提出专利申请,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公司对发明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7.1发明专利:每件给予奖励5000元。奖金分三次发放: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奖励1500元,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奖励1500元,拿到授权通知书后,奖励2000元。 7.2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3000元。奖金分两次发放: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奖励1000元,拿到授权通知书后,奖励2000元。

奖罚制度专利发明奖励制度

(奖罚制度)专利发明奖励 制度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根据《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市发明专利奖(以下简称市发明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异议处理、授奖等工作。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三条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由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等部门组成的市发明专利奖评选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于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市发明专利奖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壹)组建市发明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二)建立评审专家库; (三)组建专业评审组; (四)组织专业评审组进行初审; (五)处理异议和组织复审; (六)对评审结果和复审意见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名单; (七)对弄虚作假、骗取市发明专利奖的,报请市政府批准撤销奖励;

(八)其它关联工作。 评选办公室下设秘书处,负责市发明专利奖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市知识产权局主要领导或者专家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主管领导担任,委员若干人,由市政府关联部门主管领导、关联专家和企业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内市政府关联部门主管领导如有变动,由该部门新的主管领导自然续任。 第五条评审委员会负责市发明专利奖的评审,主要职责是: (壹)确认专业评审组的设置及人员组成; (二)做出获奖发明专利和奖励等级的评审决议; (三)决定市发明专利奖评审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根据当届发明专利奖的申报情况,于不同领域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由各领域的关联专家组成,人选由评选办公室从评审专家库遴选,报评审委员会确认。第七条各专业评审组评选关联领域的市发明专利奖申报项目,其主要职责是:(壹)对申报市发明专利奖项目进行初审; (二)向评审委员会提出获奖发明专利和奖励等级的建议名单; (三)向评审委员会方案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

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 (2009年5月20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激励措施 第三章规范管理 第四章行政保护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促进工作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专利促进工作应当遵循激励创造、有效运用、科学管理、合理保护的原则,促进本省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利促进工作的领导,将专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专利工作协调机制,鼓励和支持专利的创造和运用,加强专利管理和保护,促进专利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利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专利意识,为促进专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专利工作的主管部门。 发展和改革、科技、财政、税务、教育、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专利管理工作。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各类行业协会制定、实施与专利促进工作有关的管理制度,开展同业交流、跨行业协作和市场开拓等活动,推动专利的申请、保护和应用。 第二章激励措施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并支持其制定和实施专利发展战略,推动有关专利管理规范的落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专利

专利激励管理办法

名称 专利激励管理办法 编码 HP-HR-C046 版本 A 页次 1/3 修改状态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自主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励技术人员的创新及专利意识,提高专利申请质量,落实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或参与人的奖励与报酬管理。 3 职责 3.1人力资源部 3.1.1负责拟定完善公司专利各项管理办法。 3.1.2负责依办法申请奖励及发放。 3.2工程、研发及各事业部 3.2.1负责与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沟通研讨,新技术申报专利保护申请文件的撰写,在专利代理机 构的指导下,进行审查意见答复; 3.2.2后期根据审查意见,对现有专利文献进行分析,研究目前行业的技术研究动向,为事业部 进行技术研究规划提供文献服务和理论支持; 3.2.3对各事业部新产品应用的技术进行分析,对竞争对手的专利保护进行规避,降低新产品 的侵权风险,同时对其他公司对我公司的可能侵权产品进行分析,进行维权。 3.3运营管理部/专利代理机构 3.3.1负责技术交底书完善、专利文件审核、审查意见答复; 3.3.2专利挖掘及专利布局; 3.3.3竞争对手专利检索、分析及回避设计; 3.3.4重要专利评估及维护; 3.3.5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护过程中的一些事务性工作。 4 定义

4. 1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专利权是指国务院专利管理行政部门对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经 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4. 2 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本 公司员工以下列情形之一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均属于职务发明: (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 相关说明 编制人员 审核人员 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奖评奖办法(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奖评奖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激发社会创新活力,促进发明创造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奖(以下简称广西专利奖),旨在鼓励和表彰为广西发明创造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专利奖的申报、评审和授予等各项活动。 第四条广西专利奖遵循激励创新、强化保护、注重效益、自愿参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奖项设置 第五条广西专利奖设广西专利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广西外观设计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每三年评选一次。 广西专利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出特等 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20项。广西外观设计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出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相应奖项可以空缺。 第三章评审组织

第六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设立广西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广西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等有关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章评价指标及权重 第七条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一)专利质量(25%)。 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文本质量。 (二)技术先进性(25%)。 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 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 评价:1.社会效益;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第八条外观设计专利 (一)专利质量(25%)。 评价:1.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2.文本质量。 (二)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 评价:1.设计要点独特性;2.艺术性及象征性;3.功能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 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 评价:1.社会效益;2.发展前景。

企业专利奖励激励制度原创精选doc

XX公司对于专利的奖励办法(建议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专利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专利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执行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参与发明创造活动的员工享有署名权及获得奖励的权利。 上述职务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第二章专利管理部门 第四条公共事务部是公司的专利事务主管机构,统一管理公司的专利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公司专利相关的标准化文件、制度和流程; 2.负责公司专利的运营工作,包括专利的发掘、管控、评审、申请、审核、答复和日常维 护等; 3.负责公司专利奖项、奖金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对接人事部门进行奖金的发放工作。

第三章具体奖励措施 第五条公司鼓励发明创造,对于上述职务发明创造,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明人予以奖励: 第六条专利申请奖金一次性发放给发明人,发明人作为公司员工,不再享有专利项目应用、实施过程中提取收益的权利。 第七条在公司的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对专利发明人予以优先考虑;具体的,授权专利的参考权重应大于受理专利的参考权重,发明专利的参考权重应大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的参考权重。 第八条公司在每一自然年年末对当年的专利申请及推广应用情况进行统计,对于在专利申请或专利推广应用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资金奖励并进行表彰。 第九条影响专利申请及专利推广应用成绩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数量,包括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量;

案例中国专利奖申报书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 (发明) 专利名称:一种建筑物防震装置 专利号: ZL 2011 1 0071810.2 申报单位:市红旗区德新防震技术服务 推荐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二○一四年四月二日 中华人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制

一、申报项目基本信息

二、专利质量评价材料

评价“三性”和“文本质量”,说明参评专利质量的优秀程度 (一)新颖性和创造性:列出若干个申请日之前最接近的技术,简要介绍其技术方案;并详细说明未对参评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构成实质性影响。 建筑物智能抗震与传统抗震最大的区别:智能抗震新技术是通过建筑物与地基基础之间滑动减震及建筑物顶端通过智能阻尼平衡原理(减少建筑成本)主动抗震来完成的,效果非常明显;传统抗震技术是通过增强建筑物体的刚度和强度(增加建筑成本)实行被动抗震来完成的,效果并不理想。https://www.360docs.net/doc/f32813309.html,/PWKtsn 建筑物体[智能隔震减震防震装置]抗震新技术最基本的技术方案:就是要想方设法在地震发生时,即可主动打开运动剪切阻尼板,快速递增阻尼能力,通过对建筑物体实施隔震减震和以增大对地震所释放能量的吸收和消能量,快速增强建筑物体顶端的平衡力量,从而达到建筑物体减轻倾斜晃动、避免共振现象发生、减少地震损害的目的。这是建筑物体[智能隔震减震防震装置]抗震新技术区别于传统抗震技术的根本所在。其主要特征:建筑物体[智能隔震减震防震装置]抗震新技术是将地震看作一种能量的释放过程,通过主动打开该装置的运动剪切阻尼板进行能量吸收与能量消耗,从而减弱建筑物体受到横向震动剪切力的破坏;通过阻尼柱胀套发生变形及橡胶垫层发生变形进行能量抵消与能量吸收,从而减弱建筑物体受到竖向冲击力的破坏;通过建筑物体顶端橡胶钢复合簧发生变形快速产生反作用力,从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的通知(2016)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的通知(2016) 【法规类别】专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泉政文[2016]129号 【发布部门】泉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 【实施日期】201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的通知 (泉政文〔2016〕129号 2016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 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原《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4〕217号)同时废止。 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

一、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福建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奖励和表彰在泉州专利创造和运用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根据《福建省专利促进保护条例》和《福建省专利奖评奖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泉州市专利奖是泉州市人民政府为表彰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国专利而设立的专项奖励项目。 三、泉州市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泉州市人民政府设立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科技、经济等领域的专家和行政部门领导11~15人组成,负责全市专利奖评审工作,主任委员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泉州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市专利奖评审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担任。 五、泉州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人选由泉州市知识产权局提出,报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专利奖励管理办法20170621

文件名称:专利奖励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A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文件会签部门 文件修订记录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自主科技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调动广大员工技术创新积极性,创造性,鼓励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并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专利发明人奖励的适用范围、申报流程、奖励标准和支付方式;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的职务发明创造(含发明、实用型新、外观专利),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公司所有。具体包括: 1、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4、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本公司时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第三条申请与奖励流程

第四条奖励标准 1、研发岗位发明属其岗位职责范畴,且外观专利已有对应提成机制,故不再另行进行现金奖励。发明与实用新型职务发明经员工(含研发岗位)提出专利申请,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并授权公告后,公司对发明人给予奖励。 2、奖励办法: 2.1发明专利:每项给予奖金1500元。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支付60%,余款待专利授权收支付; 2.2实用新型专利:每项给予奖金1000元。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支付60%,余款待专利授权收支付; 2.3境外专利:因境外专利是基于国内专利的境外保护,其在国内已申请过专利,所以境外专利,不再重复奖励。 2.4对同一件技术方案既申请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奖励按照一件专利处理,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奖励。 2.5法务监察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公告性文件,提交奖励申请表,经公司总裁批准后,以现金或转帐形式发放,所得税由奖励获得者个人承担,公司代为扣缴。该奖励独立于项目奖金,且可与项目奖金并行实施。 2.6在公司今后职务晋升等方面对专利发明人给予优先考虑。 3、发放原则:

专利奖申报书范文

申报编号□□□□□□□ 合同编号□□□□□□□ XXX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 专利创业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公章) 起止年限: XXX知识产权促进局编制

填表说明 一、填写要求: 1.申报企业填写内容及提供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无误。申报企业可自行打印本申报书。 2.申报书内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 3.申报书的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符号正确、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4.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律采用A4大小的纸,并装订成册本,一式六份。 二、指标说明: 1.信用等级:指由XXX科技园区管委会认定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根据《XXX企业信用 评级报告的实施办法》对申请XXX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的企业所核定的信用等级。 2.是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3.大专院校办的企业: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学历并颁发学历证明的 大专院校创办领办的企业。 4.科研院所办的企业:指地市以上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创办领办的企业。 5.留学人员办的企业:指获得国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公派、自费留学人员,或在国内已 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访问、合作研究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创办领办的企业。 6.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指1999年1月1日以后地市以上政府部门属独立技术开发型 科研机构整建制转型为科技企业或进入国有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企业。 7.企业总收入:指企业全年的生产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和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商品 的销售收入、其它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 8.工业总产值:包括本年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 差额价值。 9.工业增加值:指企业在工业活动中创造的价值。计算方法是: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 工业中间投入+工业部分的增值税 10.项目计划完成时年度指标:指项目实际可实现的年度指标,而不是达到的生产能力。

专利-内部员工专利奖励办法

《内部员工申请专利的奖励办法》 一、概述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员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并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研发部、及其他部门员工。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四、定义 (一)专职研发发明:指公司研发部门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执行岗位职责,根据公司需要撰写并递交专利申请材料,并最终取得专利证书。 (二)职务发明:指员工执行公司所交付的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和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及享受公司待遇下所取得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4.1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4.2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4.3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4.4员工离开公司时,不得将本公司专利技术资料带离,且不得将应属于本公司申请的发明创造 申请个人专利。 4.5员工在业余时间内,在没利用本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 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的前提下,并且与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无关的发明创造,则视

五、专利权属划分 5.1职务专利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不因发明人的工作调动、离职而转移,其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占有。 5.2公司员工的职务发明和创造,其形成的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职务发明专 利转让。 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6.1行政人事部为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部门。 6.2负责与公司合作的代理机构接洽,包括: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及域名等)的查询、 申请、合同签订、费用缴费、跟进及维护、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等事宜。 七、专利申请 7.1建立专利内部评审机制,由副总经理、技术部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组成评审小组,负责从技术和保密角度对员工提出的专利进行内部审核。内部无法审核的项目,由行政人事部联络代理机构。 7.2对经审核后不适合申请的,应向发明人讲清原因、妥善处理。 7.3员工提出专利申请并通过内部审核后,由员工提供详细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技术交底书), 由行政人事部联络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查新、撰写及提出申请。员工本人不得自行联络代理机构。 7.4专利发明人应协助公司专利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进行专利申请和维护。 7.5员工撰写技术交底书,参照《专利申请模板》:见附件1。 八、奖励办法 8.1研发岗位发明属其岗位职责范畴,不再另行进行现金奖励。职务发明经员工提出专利申请,并由 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公司对发明人给予奖励。

专利奖奖励办法

专利奖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激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实施,推动全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根据《辽宁省专利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设立大连市专利奖(以下简称市专利奖),对在我市辖区内进行发明创造和专利实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第三条市专利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遵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市专利奖设发明专利奖、实用新型专利奖和外观设计专利奖,每年评审1次。 第五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市专利奖日常工作和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奖项授予条件

第六条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常住居民; (二)在申报截止日前获得中国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该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有效,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等问题,未被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四)该专利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辽宁省专利奖和市专利奖; (五)该专利已在我市辖区内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第七条市专利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 (一)一等奖不超过2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 (二)二等奖不超过3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2万元; (三)三等奖不超过4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万元。 第八条评奖标准: (一)对在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促进了本领域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贡献并

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专利项目,授予一等奖; (二)对在技术创新或专利技术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专利项目,授予二等奖; (三)对在技术创新或专利技术产业化中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专利项目,授予三等奖。 第九条对项目实施地在我市辖区内,获中国专利金奖的,给予20万元奖励;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按市专利奖一等奖标准给予奖励;获辽宁省专利金奖的,按市专利奖一等奖标准给予奖励;获辽宁省专利优秀奖的,按市专利奖二等奖标准给予奖励。 同一专利项目不能兼得同一年度市专利奖和辽宁省专利奖、中国专利奖。 第十条市专利奖由市政府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 市专利奖奖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从大连市专利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三章奖项的申报(推荐)和评审 第十一条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工作安排,发布当年度开展市专利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员工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专利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员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并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务发明的定义 是指员工执行公司所交付的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和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及享受公司待遇下所取得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3.1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3.2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3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4员工离职或内部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本公司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个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公司。 3.5员工离开公司时,不得将本公司专利技术资料带离,并且在一年内不得将应属于本公司申请的发明创造申请个人专利。

3.6员工在业余时间内,在没利用本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的前提下,并且与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无关的发明创造,则视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四、奖励办法 职务发明由员工提出专利申请,并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公司对发明人给予奖励。奖励办法: 4.1奖励金额 4..1奖励金额及细则 4.1.2在公司今后实施的绩效考核、技术职级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对专利发明人给予优先考虑。其中,授权专利的参考权重应高于受理接管的参考权重,发明专利的参考权重应高于其他专利的参考权重。 4.1.3上述专利申请奖励是依据公司目前的专利现状而制定的,必要时奖金额度可以根基公司专利情况的总体变化

2012知识产权考试试题答案

单选题 1.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商标侵权的有: (3分) A. 在商标许可合同期限届满以后,未经许可人同意,继续使用该商标 B. 王某未经商标专用权人的许可,擅自制造其商标标志并出售 C. “娃哈哈”酸奶为驰名商标,甲公司在其生产的果汁上使用“娃娃哈”商标 D. 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经商标权人同意,继续使用该商标 2.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各选项中,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 (3分) A. 一种小麦生产的新方法 B. 香蕉新品种 C. 记忆的新方法 D. 试验用小白鼠新品种 3.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被专利法所允许的: (3分) A. 为了供自己欣赏,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了一件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B. 为了招揽顾客,利用《专利公报》上公开的方法生产食品 C. 某商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了一件专利产品,摆在橱窗之中展示 D. 某企业从国外引进了一项在外国已是公知公用的技术,但该技术的相关专利在国内有效 4. 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置于当街店门口招徕顾客。下列哪一项正确? (3分)

A. 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视为放弃著作权 B. 乙以该雄狮为背景拍照纪念不构成侵权 C. 丙可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 D. 丁可以该雄狮为立体造型申请商标权 5.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外国优先权期限为: (3分) A. 十二个月 B. 六个月 C. 十八个月 D. 三个月 6. “万宝路”是世界驰名的香烟商标,已在中国注册。某葡萄酒厂生产的“莹光”牌葡萄酒,其瓶贴和包装盒的文字、图形、色彩与“万宝路”商标基本相同。对此事的正确说法是: (3分) A. 葡萄酒和香烟并非相同或类似产品,葡萄酒厂不构成侵权 B. 葡萄酒厂将“万宝路”作为装璜使用,不存在侵权问题 C. 葡萄酒厂已在其产品上标注有厂名、厂址,未构成侵权 D. “万宝路”是驰名商标,某葡萄酒厂的行为造成与该驰名商标的混淆,故构成侵权 7. 下列行为中,属于对专利权的合理使用的行为的有: (3分) A. 某学校在进行一项教学实验时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一项相关专利 B. 某学校受某公司委托开发一种新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一项相关专利技术 C. 某公司在生产其产品时未经允许使用了他人的一项相关专利 D. 某公司在广告宣传活动中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人的一项专利方法

专利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方案]

专利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方案] 专利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加强公司的专利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福州开发区鸿发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专利管理。二、机构设置与管理职责 1、研发部是公司专利统一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 (1)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专利战略,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服务; (2)组织对员工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进行可行性论证,适时自行办理专利申请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 (3)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 (4)指导发明人或设计人撰写技术交底书专利请求书等有关专利申请文件; (5)组织公司专利技术的实施、许可和转让; )在专利被受理或授权后对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进行奖励,在公司所属专利对外许可使用(6 或实施后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酬金奖励; (7)公司专利的产权管理; (8)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2、总经办是公司专利申请的协办部门。主要负责: (1)专利申报材料的递送;

(2)对公司的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与仲裁等法律事务的处理; (3)对授权的专利产权进行归档管理并定期缴纳专利年费; (4)负责落实跟踪专利申请所获得的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的进行专项资助和奖励的申请和落实到位情况; (5)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专利申报管理 1、公司员工在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凡具备申请专利条件并适宜用专利加以保护的技术,应适时申请专利取得法律保护。 2、各部门对于具有市场前景或者在某领域处于领先,并适于申请专利的技术,在方案构思基本成熟后,可以利用专利先申请在先的原则尽早提交申请文件。 3、对具有良好国外市场前景,适宜于向外国申请的专利,应办理国外专利申请。 4、凡通过审定申请专利的技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下发以前,不得组织技术鉴定、新产品发布、新产品展示或发表相关文章等,以免丧失申请专利所应具备的新颖性要求。 5、公司员工申请非职务发明的专利,须持公司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签署的非职务发明证明,到知识产权部门办理证明相应手续。 四、专利产权管理 1、公司对本公司的专利实施专利产权管理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发明人的合法权益。由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范围内从事的发明、设计所申请的专利权,专利产权归公司所有。 2、公司专利的产权管理由研发部负责。 3、专利产权管理的内容包括: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登记管理: )专利档案管理: (2

《专利奖励办法》

《专利奖励办法》 IP-In-house 专利奖励办法 为了保护公司专利资产,降低公司专利风险,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鼓励员工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激发研发人员参与技术创新和专利相关工作,特依据《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专利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请各单位予以执行。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专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公司内部机构及各分子公司。 2.内容 本办法所称的专利奖励是指专利开发奖,该奖励与公司其他奖励无关。 2.1.专利开发奖 本部分涉及奖项包括:专利申请奖、专利授权奖、专利增值奖。 2.1.1.专利申请奖 对每项专利申请,获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他受理局受理后,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申请奖。发明人或设计人超过一人的,由发明人/设计人协调确定其内部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在专利创新点评估时予以确认。 国内专利申请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发明:2000元、3000元、4000元; (2)、实用新型:1000元; (3)、外观设计:500元。

发明的奖励级别根据专利创新点评估的技术创新等级来确定。参见《专利创新点评估 表V1.0》 2.1.2.专利授权奖 对每一项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被授权的每件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计入该员工年度业绩对员工进行调薪调级的奖励或者一次性奖励现金: ALL copyright reserved IP-In-house (1)发明:5000元、10000元、15000元 (2)实用新型:2000元 (3)外观设计:1000元 发明的奖励级别根据专利创新点评估的技术创新等级来确定。发明人或设计人超过一 人的,按照由发明人/设计人在专利创新点评估时予以确认的其内部分配方案的比例分 配。参见《专利创新点评估表V1.0》 2.1. 3.专利增值奖 提出的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以后,公司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公司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授权专利的,以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