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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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到期退还客户委托管理的资金及损益, 作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受托管理客户存款 贷: 结算备付金—受托管理客户备付 金 借:代理业务负债 贷:银行存款—受托管理客户存款
第二节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相关制度规定
集合计划募集的资金应当用于投资中国境内依法 发行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 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 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经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批准,证 券公司可以设立集合计划在境内募集资 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金融 产品。
14.集合计划成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推广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募集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三)客户不少于2人; (四)符合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计划说明 书的约定;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将购买的证券卖出,按实际收到的价款,作如 下会计分录: 借:结算备付金—受托管理客户备付金 贷:代理业务资产——投资成本 (按卖出 的证券的成本结转) 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按实际卖出证券收到的款项与成本及交易费用 之间的差额计价入账,已实现未结算收益记入贷 方,已实现未结算损失记入借方)
(五)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制度规定

2008年5月31日,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定向 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根据《证券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 第1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 并公布了《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 施细则(试行)》,自2008年7月1日起 施行。主要遵守以下规范:
(七)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会计核算

公司受托经营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独立核算。 核算时按实际受托资产的款项,同时确认 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对受托管理的资产 进行证券买卖,按代买卖证券业务的会计 核算进行处理。
(七)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会计核算


期末,公司应当按照受托投资管理合同的 规定,合理地确认和计量预计负债。编制 资产负债表时,经营受托管理资产形成的 资产和负债在该表的附表“受托业务表” 中单独反映,不应纳入公司资产负债表内 反映。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中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于 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收 益或损失时,按合同约定计算确认收入;


受托投资只能投资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的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受托投资业务就是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 务,它是指公司接受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受 托资产的业务,包括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综合类券商的资产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 如下图所示
一、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所谓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与客 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接受单一客户 委托,通过该客户的账户,为客户提供资 产管理服务。 定向资产管理又称专户理财,根据合同约 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以客户的 名义、为客户的利益,管理客户委托资产 的行为,一般起点为1000万元。
会计核算:


业务会计处理的原则是:公司受托集合 资产管理业务,比照《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办法》核算,独立建账,独立核 算。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每月按受托资产规模 和合同约定的费率计算确认收入。
(四)“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受托客 户资产管理业务支出”账户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收入”账户属损益类账户,反映证券公司经营受 托投资而发生的损失。 该账户借方登记证券公司应当承担的损失金额; 期末,应将该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结转后“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受托客户资产管 理业务收入”账户应无余额。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收入”账户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分类账




证券公司在交易中发生的手续费收入和支 出: 借:结算备付金——证券公司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支出 (应由证券公司承担的交易费用)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理买卖证券 业务收入(应由客户向证券公司支付的交 易费用)




4.定期与委托客户进行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定 向资产管理业务收益,并结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借: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贷:代理业务负债(按合同规定属于委托客户的收益入 账)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代理业务发生亏损时,证券公司的分录为: 借:代理业务负债(按合同规定属于委托客户的损失入账)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支出 贷: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第七章 资产管理业务会计处理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受托投 资管理人(简称“受托人”),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投资委托人(简称“委托 人”)的投资意愿,与委托人签订受托投 资管理合同,把委托人委托的资产在证券 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 投资,以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优化的行为。
二、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账户设置

为了正确反映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 的情况,在账务处理上应设置“代理业务 资产”账户和“代理业务负债”等账户进 行核算,增设“银行存款—受托管理客户 存款”、“结算备付金—受托管理客户备 付金”、“存出与托管客户资金”明细帐。
(一)“代理业务资产”账户




“代理业务资产”账户属资产类账户,反映证券公 司接受客户委托,用受托资金购买证券的实际成 本、出售收入及其差价。 “代理业务资产——投资成本”的借方登记证券 公司用受托资金购买证券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 卖出证券结转的实际成本。 实际卖出证券的价款大于实际购买成本的差额记 入“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的贷 方, 实际卖出证券的价款小于实际购买成本的差额记 入“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的借 方。
(二) “代理业务负债”账户



“代理业务负债”账户属负债类账户,反映 公司接受委托进行资产管理的资金。 该账户的贷方登记证券公司收到委托单位 汇入的款项; 借方登记到期退还委托单位委托管理的资 金及损益; “代理业务负债”账户期末余额在贷Baidu Nhomakorabea, 反映证券公司接受委托资产管理所形成的 资金。
(三)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受托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账户
三、会计处理
1.公司收到委托单位汇入款项,会计分录 为: 借:银行存款—受托管理客户存款户 贷:代理业务负债



2.将委托资金款项划入清算公司, 借:结算备付金—受托管理客户备付金 贷:银行存款—受托管理客户存款




2.证券公司用受托资金购买证券,按实际成本: 借:代理业务资产——投资成本 贷:结算备付金—受托管理客户备付金 证券公司在交易中发生的手续费收入和支出: 借:结算备付金——证券公司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支出 (应由证券公司承担的交易费用)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 入(应由客户向证券公司支付的交易费用)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收入”账户属损益类账户,反映证券公司经营受 托投资而取得的收益。 该账户的贷方登记属于证券公司的收益金额以及 按规定收取的管理费收入; 期末,应将该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结转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受托客户资产管 理业务收入”账户应无余额。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收入”账户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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