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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
教学大纲编写规范
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教学工作、检查教学任务、评价教学效果、选择编写教材、装备教学设施、落实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文件。

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使我校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达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一、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涵义
课程教学大纲是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教师课堂教学的法规性文件,是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表现形式,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了培养方案中确定开设的课程的教学内容以及教学目的、任务、范围、教学进度、时间安排、实践环节、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并把教学内容按照章节重点难点及内容提要系统连贯地表述出来。

课程教学大纲对于课堂教学、教材建设、教学质量考核等方面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于明确教学目的要求、组织教学、采取得力措施提高教学质量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
1.课程教学大纲应符合时代要求,体现改革精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要着重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力求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以本专业相应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从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出发,按照相应教学层次的要求,突出课程特点;根据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教学重点难点、各教学环节安排等;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衔接,避免重复或遗漏,实现较高水平的整体优化。

3.有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使用全国课程教学大纲,必要时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按本文件的规范和要求进行修改。

4.课程教学大纲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并严格执行(作为教学档案保管),又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完善。

三、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要求和程序
1.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或修订必须由各系组织所属教研室进行。

各教研室主任应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教学大纲初稿,组织相关专业教师,集体讨论并征求相关专家审读意见制定,进行初审;各系对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大纲编写人和审定人不能为同一人。

新编或修订过的教学大纲须经系教学委员会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任何个人无权私自改动教学大纲。

2.开设新课程必须制订教学大纲,新课程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开设前一个学期随《开设
新课程申报表》一同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否则不予开课。

3.由2个或2个以上系的教师开设的同一性质、同一目的、同一学分的课程,由双方或多方研究协商,只编写1个教学大纲。

4.教学大纲的编写范围是相应年级本、专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

5.各系应明确任务,落实人员,建立撰写人员目标责任制,按时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

6.通识教育课及跨系上课的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系负责编写。

同一门课程不同学分(相差1个学分以上)或对专业要求不同的课程,要求按不同课程编写教学大纲;全校素质拓展课程的教学大纲由任课教师编写,任课教师所属系或相关教学单位负责审核。

7.教学大纲的体例、文字要规范。

格式和内容要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力求严谨、简明扼要。

名词术语、体例规范等方面的要求见本文第四、第五点及所附的参考格式。

四、理论课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一)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
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包括大纲基本要素(课程编码、课程性质、教学对象、学时学分、编写单位、编写人、审定人、编写时间)、课程说明(课程简介、课程目的要求、课程重点难点、预修课程与后续课程、教学手段及教学方法建议、考核方式、指定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环节及学时安排、修订说明)和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章节重点、章节难点、讲授内容、思考题)。

(二)教学大纲的编写格式详见理论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三)编写说明
1.课程简介
简要描述该门课程内容、适用专业、该门课程在专业学习中的地位、作用及发展状况等。

2.课程性质
写明本课程属于通识教育必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科专业必修课程、学科专业选修课程、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教师教育选修课程或实践课程,以及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及作用。

3.课程教学目的要求
概括性提出学生学习该课程后,在思想方法、知识和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及学习要求。

4、预修课程与后续课程(文科专业可用“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指出本课程的先修课及后续课,提出本课程在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等方面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5.教学手段及教学方法建议
提出适合本课程的课堂讲授所运用的主要教学方法、手段和原则性教学建议。

6.考核方式
说明本课程是考试课还是考查课,考试的形式是开卷还是闭卷,成绩的合成及评分标准,平时、期中、期末或实践等各教学环节的考核各占总分数的百分比等。

7.课程教学内容
分章节详细编写课程教学内容及要求。

按“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表述该章的教学目标,即学习本章后要求学生应达到的标准(“了解”是指学生应能辨认的科学事实、概念、原则、术语,知道事物的分类、过程及变化倾向,包括必要的记忆。

“理解”是指学生能用自己的语言把学过的知识加以叙述、解释、归纳,并能把某一事实或概念分解为若干部分,指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或与其他事物的相互关系。

“掌握”是指学生能根据不同情况对某些概念、定律、原理、方法等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运用、分析和综合。

);列出本章知识点、教学重点、教学难点,再列出本章讲授内容(章节标题、内容要点);在各章标题后注明所用学时供任课教师参考;列出本章主要思考题。

本部分是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叙述应尽量规范、详细。

8.指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课程教学大纲中指定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应择优选择,且与设定的教学内容相吻合;要按作者、教材(教学参考书)名称、版次、出版社、出版时间顺序填写。

9.教学环节及学时安排
说明本课程主要教学环节(如课堂讲授、辅导或习题课、讨论课、实验课、课程设计、课外作业、课外教学等)及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和学时安排。

课堂讲授主要写明课堂讲授的原则性方法;课程设计环节的基本要求主要写明课程设计的内容及要求、课程设计采用的方式(如编写程序、综合实验等);课外教学的基本要求主要写明课外教学的形式(如参观、调查、做实验等)、内容等;习题课(讨论课)教学环节主要写明习题课(讨论课)的组织形式及课时比例等。

五、实验教学大纲基本内容及格式
实验教学大纲和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一样,是实施培养方案、规范实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的重要教学文件,须严肃认真编写。

(一)基本要求
1.凡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实验课,包括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和课程内设置的实验课,均需编写实验教学大纲。

2.实验教学内容的设置是大纲制订过程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核心工作。

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优化、更新现有实验教学内容,避免低水平重复。

3.课程内设置的实验课是促进学生深化理论知识、掌握实验基本技能和基本实验方法的教学环节,由验证性、综合性和设计性等多层次实验内容构成。

课程内设置的实验课应编
制“课程实验教学大纲”。

4.独立设置的实验课是将一门或几门课程的实验理论、实验知识和实验技能融为一体的实验课。

要求在强化基本训练的基础上,加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应编制“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二)基本内容、编写说明及格式
1.实验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详见模板)
(1)课程简介
(2)教学目的和要求
(3)教学环节及学时安排
(4)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5)实验项目及学时分配(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
(6)考核形式及要求
(7)教材及参考书
(8)其它说明
(9)大纲制定单位、制定人、审定人
2.编写说明
(1)课程简介:简述本门课程的内容、性质、类型、适用对象及本门课程在专业学习中的地位作用。

(2)教学目的和要求:指本门实验课总的目的和要求,通过实验培养学生总体上了解或掌握什么方法或技能,达到什么目的;对学生有什么具体要求(比如:理解实验原理及实验方案,掌握正确操作规程;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了解其性能参数、适应范围及注意事项等)。

(3)教学环节及学时安排:说明该实验教学的各教学环节的基本内容及学时安排。

(4)与其它课程的关系:提出本课程在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等方面与其它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5)实验项目及学时分配:指出本实验课程所设置的每个实验项目的实验目的、要求及学时分配等。

(6)考核形式及要求:应说明是考试课还是考查课,考试的形式是开卷还是闭卷,成绩的合成及评分标准,平时、期中、期末或实验操作等各教学环节的考核各占总分数的百分比等。

考核应以考核实验技能为主。

(7)教材及参考书:教学大纲中指定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应择优选择,且与设定的教学内容相吻合。

要按作者、教材(教学参考书)名称、版次、出版社、出版时间顺序填写。

暂无适合我校实际的实验课程教材的,可由相关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自编教材或讲义,但必须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正式使用。

(8)其它说明:针对本实验课程的特点,提出应当采取的教学方法、实验教学组织方法
和实验考核等方面的建议等(此项可省略)。

(9)大纲制定人和审定人不能为同一人。

3.实验教学大纲的格式详见实验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六、实践教学环节(不含实验教学)教学大纲基本内容及格式
实践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人才培养计划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教学环节之一,对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起着重要作用。

(一)基本要求
1.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实训课、实习课、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都要有实践教学大纲。

2.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应依据学校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要求进行编写。

3.实验教学大纲按照本规范中“实验教学大纲”部分要求编写。

(二)基本内容、编写说明及格式
1.基本内容(详见模板)
(1)课程简介
(2)教学目的和要求
(3)教学环节及学时安排
(4)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5)教学内容(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
(6)考核形式及要求
(7)教材及参考书
(8)其它说明
(9)大纲制定单位、制定人、审定人
2.编写说明
(1)课程简介:简述本门课程的内容、性质、类型、适用对象及本门课程在专业学习中的地位作用。

(2)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得到哪方面的实际训练,掌握哪些基本操作和技能。

(3)教学环节及学时安排:说明该实践教学的各教学环节的基本内容及学时安排。

(4)与其它课程的关系:提出本课程在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等方面与其它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5)教学内容(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包括本课程主要内容(实践地点、实践内容、时间安排和实践形式等),课程的重点、难点,并分环节,按“认识”、“会操作”、“掌握”三个层次写明实践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注:“认识”是指加深对某专业或课程所学理论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就业面向的感性认识;“会操作”是指学生在实际或实训环境中,能完成教学要求的实际操作;“掌握”是指学生能进行熟练操作,掌握某方面技能,具有处理一般实际操作问题的能力。

)
(6)考核形式及要求:应说明是考试课还是考查课,考试的形式是开卷还是闭卷,成绩的合成及评分标准,平时、期中、期末或实践操作等各教学环节的考核各占总分数的百分比等。

考核应以考核实践技能为主。

(7)教材及参考书:教学大纲中指定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应择优选择,且与设定的教学内容相吻合。

要按作者、教材(教学参考书)名称、版次、出版社、出版时间顺序填写。

暂无适合我校实际的实践教学课程教材及参考书的,可由相关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编写,但必须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正式使用。

(8)其它说明:针对本实践课程的特点,提出应当采取的实践方法、实践教学组织方法和实践考核等方面的建议等(此项可省略)。

(9)大纲制定人和审定人不能为同一人。

3.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格式详见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摸板
七、教学大纲的体例要求
教学大纲的编写一律采用WORD2000以上版本,格式A4竖面板式编排。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cm,左侧装订线 1cm,页码插在页面底端居中,页眉页脚为默认值;“X X X X课程教学大纲”用三号黑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表格内字用五号宋体,手动编号,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符,行距为固定值20磅。

八、教学大纲提交要求
各系要根据2006年修行(制定)的培养方案编写本系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

各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以系为单位汇编成册,通识教育课程及素质拓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分类汇编成册。

各系课程将审核后的教学大纲纸介文本(附电子文本)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由教务处统一印刷装订。

九、教学大纲的执行
1.课程教学大纲由系审查通过并报教务处备案后,由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付诸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动。

2.教学大纲是教师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依据,教师应深入钻研教学大纲。

掌握其实质含义,并严格执行。

(1)深刻领会教学大纲中教学目的与要求的含义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是教学大纲的精髓。

能否领会其主旨,并在教科书的编写和教学过程的进行中贯彻下去,是判断教学大纲执行是否成功的关键。

(2)切实理解与贯彻各项教学原则与方法
所有教学大纲都会以不同的方式涉及到相应学科或领域的教学原则与方法,它是教学目的和要求得以实现的基本手段。

任课教师应紧密结合本学科的教学内容,切实理解与贯彻教学大纲中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原则。

(3)教学内容的理解与执行
教学大纲的教学内容是根据本学科的教学目的而规定的,是教学大纲的核心部分,教学内容也是教学目的得以实现的基本要求。

要正确理解和执行教学内容,首先,要深刻理解教学内容与教学目的、要求以及教学原则、方法的关系;其次,要深刻理解教学内容中讲授内容与自学内容的关系,在执行中将二者区分开来,以保证教学目的和要求的实现。

3.在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教研室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变化需要对教学大纲做部分调整时,可向所属系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教学大纲,经所属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同意并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十、教学大纲的管理
教学大纲的管理是对教学大纲的编制、实施、评价、修订状况的运筹过程。

内容包括创造教学大纲运行的外部条件、监督教学大纲的运行状况、并将之与限定的标准相对照,若发现偏离标准则及时督促纠正。

教学大纲的管理主体包括三个部分:
1.教研室管理
其管理主体是直接参与教学的各教研室教师。

各教研室教师是教学大纲的直接执行者,教学大纲能否得以真正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自我管理和对教学大纲的深入钻研。

教研室主任负责对本教研室所属课程的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各系管理
各系教学大纲管理的主体是各系主任。

各系主任的职责之一是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进行准确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教学大纲的顺利实施。

3.学校管理
学校教学大纲管理的主体是教务处。

教务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从全校整体的角度对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创造条件以保证各系及各任课教师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以上三级管理组织应有机结合,统一协调,以保证教学大纲的切实执行。

十一、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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