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制度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单务合同:甲乙双方只有一方负担债务。 • (3)按照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
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 要式合同指合同的成立、生效必须采取必要的形式,如抵押合同、土
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不要式合同指可以任意采用任何一种方式的合同。 • 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意义在于:从形式要件上对合同的成立、
• (3)合同是以产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 的,就是在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在当 事人之间产生了民事法律后果。
• (4)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 此必须经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协商。也只有在平等的基础 上,当事人才能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对各方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进行协商,最终形成合意。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意义在于:从合同的效力受主合同的制约,主 合同无效,从合同亦不发生法律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终止。但 从合同单独无效并不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若主合同权利转移,从合 同权利亦随同发生转移。
• 三、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 《合同法》从广义上讲,是指调整当事人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合同法以民法中的合同制 度为统帅,以《合同法》为合同制度的一般法,以其他法律规定中的 合同规范为特别法,构成了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
生效进行判断。 • (4)按照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一定的标的物为条件,可以将合同分
为: •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 诺成合同:当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
的合同。诺成合同的制度价值是为了促进交易的效率。 • 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
的合同。实践合同的制度价值是给债务人一个反悔权。 • (5)按照合同当事人之间取得权利有无代价,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这类分类的意义: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无名合同可 以适用有名合同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最相类似的规定。
• (2)按照当事人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可以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 和双务合同。
• 双务合同:①甲乙双方都负担债务;②甲乙双方所负担的债务成立于对 价关系,双方的债务是一种交换关系。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总之,合同是一种债,具有债的一般特征。合同具有相对性,一般只 拘束甲乙双方,只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其效力才涉及第三人。合 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合同法》所说的合同是民事合同,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 二、合同的种类
• 合同从不同角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 (1)按照有无法定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无名合同。 • 有名合同: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 无名合同: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 《合同法》从狭义上讲,指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合同法》法典。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即《合同法》适用于哪些合同的问题。从主体 上讲《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从内容上讲《合同法》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关于确立、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但是《合同法》不调整具有身份性质的民事 合同。“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 定。”(《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有关身份关系的这些协议,虽然 也具有协议性质,但不属于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而由 其他专门的法律规范进行调整。如婚姻法、收养法。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 第四节合同的担保 • 第五节合同的履行 • 第六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终止 • 第七节违约责任 • 第八节常用合同制作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 1.合同的概念 • 合同是随着商品交换的产生和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法律形式。 • 依《合同法》第二条之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该条规定是民法中关于民事主体地位平等 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体现。该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 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 各自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志,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 平等原则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内容: • 第一,合同当事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平等。
和无偿合同。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取得合同约定的权利必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 • 无偿合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享有约定的权利,不需偿付代价的合同。 • 有偿合同中,合同当事人都负担债务,这种债务是一种交换关系、对
价关系,因此,双务合同是有偿合同的别称。无偿合同尽管也是一种 债,也是一种财产关系,但它不是交易关系。 • (6)按照合同之间的关系可以将合同划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他合同而独立存在。 • 从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和存在为前提,以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 又称附随合同。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2.合同的特征 • (1)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
果为目的的,合同则是一种具有明确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形成合意的 目的就是在当事人之间建立债权债务关系。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但并非所有 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同。在民事法律行为中,仅需一方当事人的意思 表示,该法律行为就成立,我们称之为单方法律行为。而合同须二个 或二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形成合意,故我们称之为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
•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适用于《合同法》全部领域的根本准则。 它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是合同当事人签 订、履行、解除合同时应当遵守的基本规则。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 1.平等原则 • 《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
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 要式合同指合同的成立、生效必须采取必要的形式,如抵押合同、土
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不要式合同指可以任意采用任何一种方式的合同。 • 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意义在于:从形式要件上对合同的成立、
• (3)合同是以产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 的,就是在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在当 事人之间产生了民事法律后果。
• (4)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 此必须经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协商。也只有在平等的基础 上,当事人才能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对各方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进行协商,最终形成合意。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意义在于:从合同的效力受主合同的制约,主 合同无效,从合同亦不发生法律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终止。但 从合同单独无效并不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若主合同权利转移,从合 同权利亦随同发生转移。
• 三、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 《合同法》从广义上讲,是指调整当事人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合同法以民法中的合同制 度为统帅,以《合同法》为合同制度的一般法,以其他法律规定中的 合同规范为特别法,构成了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
生效进行判断。 • (4)按照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一定的标的物为条件,可以将合同分
为: •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 诺成合同:当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
的合同。诺成合同的制度价值是为了促进交易的效率。 • 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
的合同。实践合同的制度价值是给债务人一个反悔权。 • (5)按照合同当事人之间取得权利有无代价,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这类分类的意义: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无名合同可 以适用有名合同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最相类似的规定。
• (2)按照当事人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可以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 和双务合同。
• 双务合同:①甲乙双方都负担债务;②甲乙双方所负担的债务成立于对 价关系,双方的债务是一种交换关系。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总之,合同是一种债,具有债的一般特征。合同具有相对性,一般只 拘束甲乙双方,只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其效力才涉及第三人。合 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合同法》所说的合同是民事合同,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 二、合同的种类
• 合同从不同角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 (1)按照有无法定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无名合同。 • 有名合同: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 无名合同: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 《合同法》从狭义上讲,指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合同法》法典。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即《合同法》适用于哪些合同的问题。从主体 上讲《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从内容上讲《合同法》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关于确立、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但是《合同法》不调整具有身份性质的民事 合同。“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 定。”(《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有关身份关系的这些协议,虽然 也具有协议性质,但不属于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而由 其他专门的法律规范进行调整。如婚姻法、收养法。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 第四节合同的担保 • 第五节合同的履行 • 第六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终止 • 第七节违约责任 • 第八节常用合同制作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 1.合同的概念 • 合同是随着商品交换的产生和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法律形式。 • 依《合同法》第二条之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该条规定是民法中关于民事主体地位平等 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体现。该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 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 各自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志,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 平等原则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内容: • 第一,合同当事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平等。
和无偿合同。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取得合同约定的权利必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 • 无偿合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享有约定的权利,不需偿付代价的合同。 • 有偿合同中,合同当事人都负担债务,这种债务是一种交换关系、对
价关系,因此,双务合同是有偿合同的别称。无偿合同尽管也是一种 债,也是一种财产关系,但它不是交易关系。 • (6)按照合同之间的关系可以将合同划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他合同而独立存在。 • 从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和存在为前提,以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 又称附随合同。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2.合同的特征 • (1)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
果为目的的,合同则是一种具有明确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形成合意的 目的就是在当事人之间建立债权债务关系。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但并非所有 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同。在民事法律行为中,仅需一方当事人的意思 表示,该法律行为就成立,我们称之为单方法律行为。而合同须二个 或二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形成合意,故我们称之为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
•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适用于《合同法》全部领域的根本准则。 它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是合同当事人签 订、履行、解除合同时应当遵守的基本规则。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 1.平等原则 • 《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