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实婚姻现状与对策(提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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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事实婚姻现状与对策(提纲)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50多年来,我国在立法上一直采取婚姻登记制度,但由于受传统习俗的影响,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婚姻现象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屡禁不止。对事实婚姻如何认定其法律性质,是否予以保护,在多大程度上给予保护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受到了从业人员和立法者的高度关注。本文根据我国事实婚姻现实情况、中外关于事实婚姻的态度和发展趋势,结合我国的实际如何从法律上对事实婚姻进行保护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关键词] 事实婚姻、法律婚姻、婚姻关系、法律效力。
一、事实婚姻在我国的现状
1、事实婚姻的概念:
2、事实婚姻的特征:
3、事实婚姻在我国的现状:
二、事实婚姻的立法规定
(一)我国的婚姻演变过程
1、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时期(1984年8月30日以前)。
2、限制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时期(1984年8月30日——1994年2月1日)。
3、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时期(1994年2月1日至2001
年4月28日)。
4、事实婚姻法律效力待定时期(2001年4月28日至今)。(二)各国法律对事实婚姻的态度。
1、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2、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3、相对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三、对我国事实婚姻法律保护的思考
1、实行有条件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的必要性。
2、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所应具备的条件。
3、建立事实婚姻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制度和恶意第三人的侵权赔偿制度,促进相关当事人守信自爱。
结束语:综合上述,由于受传统文化因素的制约,我国对事实婚姻先采承认主义,后采不承认主义,以期切合中国的实际。两种主义各有其道理,但也有欠妥之处。我认为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和形势的发展,在司法上应对事实婚姻采取有条件的承认其效力,对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只要其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在承认其效力的同时也应对其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一定的制裁。这样既保护了事实婚姻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又能促使当事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从而在我国建立起以登记婚为主,事实婚为辅的婚姻制度,以实事求是的解决我国事实婚姻普遍存在的现实。
参考文献:
1、于海涌作:《中国事实婚姻法律地位研究》,,见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从》总第18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1年3月第1版。1、巫昌祯主编:《婚姻与继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修订第2版。
2、蓝承烈著:《民法专题研究与应用》,群众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
3、王洪著:《婚姻家庭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
4、高言、郑晶主编:《婚姻家庭法理解适用与案例评析》,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9月第1版。
5、巫昌祯、杨大文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与实证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5月第1版。
6、黄松有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