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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建设的若干建议
减少疑虑,不宜把丝绸之路的话语“战略化”
专家们认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障碍和不确定因素主要是来自美国、俄罗斯和沿线有关国家的疑虑。减少疑虑、建立互信至关重要。可考虑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善用恰当话语体系,阐释倡议内涵。国内专家普遍认为,要突出“一带一路”和平、包容、共赢的发展理念;强调政治上相互信任尊重,经济上平等互利共赢;“一带一路”不是“中国经济扩张”,也不是“中国一家独大”,更不是谋求海洋霸权,不谋求地区事务主导权和势力范围。郑永年认为,国内有些研究和话语经常把经济活动战略化,用战略甚至是军事战略的概念来描述中国的对外经贸策略,用“西南战略大通道”“桥头
堡”“西进”等概念,给地方政府或者企业的贸易投资行为人为添上战略色彩,把本来可以成为软力量的东西转化成硬力量了。印度对“西南战略大通道”很警觉,担忧中国会损害印度国家利益。东盟国家对“桥头堡”也很警觉,认为这个概念包含过多的军事因素。俄罗斯则对中国的“西进非常担忧。从历史上看,丝绸之路的核心是经贸,其性质是和平的。他建议不要把丝绸之路的话语“战略化”。曾任驻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中亚国家大使的姚培生也表示,应强调中国不搞单边主义,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避免使用“西进”“崛起”等带有单边色彩的概念引起外界疑虑。
第二,兼容并蓄,对接现有区域合作机制。丝绸之路经济带上,俄罗斯是最具影响力的大国。目前,俄主导的机制有关税同盟、欧亚经济委员会、跨西伯利亚运输委员会等。中亚地区影响较大的合作机制还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88年启动的“综合研究丝绸之路——对话之路”项目;日本的“丝绸之路外交” 、美国的“新丝绸之路”计划以及“北南走廊”计划。欧盟前驻华大使安博指出,俄罗斯对苏联国家持有“主权有限论”,会对中国的进入保持警惕。中国若强调在“一带一路”中与俄罗斯合作共赢,应会得到俄的支持。“ 海上丝绸之路”面临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以及日本、印度等地区大国主导的多、双边机制的竞争,加之南海领海主权争端,情况更为复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向阳认为,“一带一路”具有合作方式的多元化和合作对象的开放性两大特征,其兼容并蓄的优势,可以实现与现有区域机制的对接。
第三,扩大与各方的利益汇合点。多位专家建议,我国应与沿线各国当地企业、西方企业以及相关国际机构合作开发,通过构建多方利益共同体,减少外界阻力和疑虑,降低政治风险,提高合作的可持续性。如应善用多边金融机构,联合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共同为大型项目提供融资。我国倡议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应采取开放式的合作模式,形成多边协作的金融平台。郑永年认为,丝绸之路的开放理念要体现在操作层面,首先要向合作国开放,让当地社会和老百姓分享发展成果;也要向其他国家开放,让有能力的外国公司都能参与到这个大构想中来,共同把这个构想做好。
创新合作模式,实现与发展中国家的互利共赢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实现与发展中国家合作模式的转变,创新合作模式,真正实现互利互惠。复旦大学教授赵华胜认为,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合作的传统模式是输出廉价消费品,获取能源矿产资源。这种模式的潜力接近用尽,也越来越不受欢迎。“一带一路”旨在打造我国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升级版,以推销廉价商品和获取矿产资源为目标的模式与之相悖。以新模式取代旧模式并不是停止输出消费品和放弃开发海外矿产资源,而是通过增加新的内容,改变合作的形式和内涵。新型合作模式应以推动“一带一路”沿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代化为要义,这是我国与这些国家共同利益的真正契合点。新型合作不仅符合对方国家的利益和需求,还将提升中国经济存在的形式,从以商品存在为主进入到实体经济,同时有助于改善我国的形象,提高我国的政治地位。“一带一路”建设只有对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诉求作出回应,才会为这些国家所真正接受。
姚培生也认为,在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中亚国家,过去一个时期,中国商人惯用的经商模式并非互利共赢,使这些国家对“丝绸之路”的根本目标保持警惕。哈萨克斯坦也已表示不愿仅作为中国商品倾销市场和原材料供应基地,希望通过合作实现产业升级。
形成国内合力,突出企业主体作用
国内专家普遍建议,要合理界定和发挥我国政府、企业及智库等非官方组织的作用,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形成合力。有学者建议政府做好对外政策沟通协调,营造良好合作环境,对内强化统筹协调,如设立“一带一路”建设部际协调机制和有关省市参加的地区发展协调机制,内外结合,统筹兼顾,既发挥各部门各地区的积极性,又要避免“一哄而上”和
恶性竞争。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蕴岭认为,国内地方政府“一哄而上”和企业畏难现象并存。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更不积极,这就需要政府层面加大统筹和协调服务的力度。专家们提出,要树立企业贸易投资合作主体的地位,引导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降低一些国家的疑虑,但同时要引导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守法诚信经营,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姚培生认为,过去十几年,我国企业在快速推进“走出去”过程中过于粗放,在一些国家留下负面印象。在吉尔吉斯斯坦,部分中国企业利用当地法律漏洞和混乱社会局势牟取暴利,抢占市场,频频发生与当地居民的纠纷,影响恶劣,对中国企业今后的进入带来困难。因此,在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中,政府和行业组织有效教育引导企业和员工树立良好企业和公民形象尤为重要。
专家们建议,在企业境外投资过程中,要更多与社会组织合作。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阿明认为,东南亚很多国家的精英都受过西方教育,认可非政府组织,我国也可培育包括智库在内的此类组织,为企业提供投资评估咨询,尤其是如何权衡经济利益与社会公益,帮助树立良好的企业和国家形象。专家们也提出,目前,我国各类研究机构和高校在周边国家研究方面力量相对薄弱,急需增强有关研究力量,深化“一带一路”国家国别研究,与有关国家智库构建合作网络,加大援外培训、学术交流、政策研究、人才培养力度,增
强“一带一路”建设的智力和人才支撑。
推进于一带一路冶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政策建议
实现贸易畅通,努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是推进“一带一路”的一项重要任务,那么如何实现贸易的便利化呢?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二战后欧洲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经验,欧洲持续发展的动力正是来自欧洲区域内超越国家局限的合作。
树立样板国家,加强沿线各国合作意愿
如前所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发展水平不一,想法各异,有些国家对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给予了积极响应,有些国家持观望态度,也有些国家怀有疑虑,“中国威胁论”、“中国扩张论”等不实言论不绝于耳。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与其全面推进“一带一路”,不如在各区域选取重点国家作为经贸合作的样板,构建一批全面开放的区域合作走廊和海上战略支点。以中亚为例,哈萨克斯坦既是中亚地区的最大经济体,也是中国在中亚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国,哈萨克斯坦对于“一带一路”是积极响应的,将中国的“一带一路”列为“2015年中亚十大最重要事件”之一,积极寻求“一带一路”与国内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因此,中国在与中亚地区的合作中可以首先选择哈萨克斯坦作为重点,加大与哈方贸易与投资的力度,争取早日能出成果,将中哈合作模式作为将来中国与中亚其他四国合作的样板而推广复制。以此类推,综合考察沿线各国经济发展水平、贸易开放程度、政治制度稳定程度等因素,笔者认为,中国在东南亚区域推进“一带一路”应该选取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家作为重点伙伴国,在南亚区域应该选择印度和巴基斯坦,在原独联体区域选择俄罗斯,在西亚区域应该选择沙特和土耳其,在中东欧区域应选择波兰和捷克。
发挥我国现有比较优势,构建“一带一路”国际贸易产业链分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关系可以看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竞争在增加,但竞争非常激烈的贸易伙伴国数在减少,同时,中国出口与其他国家有较好的贸易互补性,贸易发展前景广阔,沿线国家未来对电子消费类、耐用品类、基建设备、机电类产品需求会有更大的增长空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扩大中国的出口需求有重要作用,中国应该充分发挥本国的比较优势,积极开展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由过去的沿海开放扩大至全线开放。从进口角度看,中国对资源加工类、农产品及特殊消费品类产品的进口需求仍会持续增加。中亚、西亚、俄罗斯等地区拥有能源资源优势,双方存在较大的贸易潜力。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