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综合结算系统的建设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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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国计费结算中心
为适应电信业务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提高中国电信在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中的竞争能力,满足中国电信综合结算的业务要求,从根本上扭转中国电信在结算工作中长期以来的被动局面,加强了企业内部管理与考核的力度,中国电信于2003年开始启动全国性综合结算系统工程。
综合结算系统是中国电信全国电信计费结算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电信计费结算系统中所定义的全部对外结算、对内摊分工作都将依托综合结算系统实施,综合结算系统分为总部、省级两级系统,分别完成不同级别的网间结算、网内摊分、漫游结算、漫游摊分工作;综合结算系统可承载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目前经营的固定话音业务、数据业务、其他增值业务,以及将来可能经营的移动业务等的结算、摊分工作。综合结算系统主要承载流量类电信业务的结算、摊分工作,并可完成资源类电信租用业务的帐务管理。
本工程的实施,逐步摸索出一整套符合IT支撑系统建设的内在规律和适合中国电信现状的支撑系统建设、管理、维护的方法论,为中国电信今后进一步展开计费支撑系统建设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图3:中国电信综合以往的“功能管理”转为“流程管理”。整个综合结算系统应用软件设计了结算处理主流程和结算分析主流程,如图4所示。结算处理主流程中,要求应用软件严格按照数据采集、结算预处理、结算批价、结算处理、数据分发等基本流程进行系统设计,基本流程不可合并、不可跳跃,而结算分析主流程要求从结算处理主流程的结算预处理、结算批价、结算处理三个阶段获取数据、进行分析。
图5给出了一个各要素和K值的关系,并描述出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并能确定K的区域范围。
图5:性能系数K的特征曲线图
在一定条件下,K值越大越好,但必然引起系统设备成本的提高、系统的利用率下降,所以要综合考虑。
中国电信综合结算系统工程建设整合了分散在各部门、各地域的各种结算摊分平台和系统,提高了计费数据的质量,为中国电信企业信息化建设扫清了障碍;同时,综合结算系统工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深化了中国电信计费集中管理力度,提升了中国电信计费部门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快了各级计费结算中心向电信企业内部“数据供应商”转型的进度。
“规范原则”:综合结算系统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应用设计、开发、实施、升级和版本管理,形成统一的核心数据模型、业务流程、功能实现和项目管理模式。
(4)“四大差异”:在综合结算系统在设计和建设时要充分考虑中国电信目前存在的四大差异性:已建系统与未建系统之间的差异、南方与北方新旧运营模式的差异、东部和西部业务规模和发展的差异、不同的结算处理实现紧迫性的差异。
图1:中国电信综合结算系统两级体制示意图
通过对于各种结算、摊分处理的本质分析,根据“使用电信服务时是否发生漫游”、“是否使用其他电信运营商的资源”这两个特性,将各种结算摊分处理分成网间结算、网内摊分、漫游结算、漫游摊分四大类,如图2所示:
图2:中国电信结算摊分业务分类
根据结算业务类别、结算类型的不同以及两级计费结算中心承担的不同管理维护任务,可得出图3中的结算处理描述:
(1)“一体规划”:综合结算系统作为整个中国电信全国计费结算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符合全国计费结算系统的统一规划,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统计分析指标的统一版本、网络资源的统一管理。
(2)“两级体制”:整个综合结算系统分为两级建设,全国综合结算系统和省级综合结算系统。
(3)“三个原则”:系统的规划建设应遵循“综合原则”、“集中原则”和“规范原则”。
三、中国电信综合结算系统建设思路
中国电信进行综合结算系统建设的思路是:紧紧围绕多业务捆绑经营策略,以电信的产品内涵(资源类业务、流量类业务)为基础,以提供服务的内容(订单、账单)为主线、以电信运营提供服务的根基(数据)为核心,建设集中、统一、综合的结算支撑平台。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为适应综合结算系统工程建设和管理,由全国计费结算中心、省级计费结算中心承担相应的管理维护工作,其组织机构如图1所示:
“综合原则”:强调业务的综合,要将中国电信全国计费结算系统应承担的全部对外结算、对内摊分工作综合到此结算系统中来,包括各种固定话音业务、数据业务、将来的移动业务以及其它电信业务等。
“集中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结算对象的集中:综合结算系统结合不同的结算对象提供集中统一的结算输出,结算对象包括对外(国际运营商、国内运营商)的网间结算、对内(各省公司之间、各本地网之间)的网内摊分、相关漫游结算及漫游摊分业务、各专业(本地、长途、数据、移动等)间成本核算。
K是性能系数,它与以下几个因素相关:
(1)系统软件的处理能力,系统软件的处理能力越强,K值越大;
(2)主机TPMC值,主机TPMC值越大,K值越大,但成本高;
(3)主机I/O性能,主机I/O性能越高,K 值越大,但成本高;
(4)结算系统的有效管理,管理越好对性能系数要求就低,如果对采集的原始数据进行实时处理,不积压,一方面可以查看原始数据的正确性、参数的正确性,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对系统处理能力的要求,从而降低成本。
(3)组建和完善省级计费结算中心,初步建立完整的计费纵向生产、管理体系,培养队伍,强化专业化管理水平,为中国电信进一步建设高度集中的计费结算系统打好平台基础、数据基础、专业化管理的人员基础,为中国电信IT系统建设和整合扫清障碍。
二、中国电信综合结算系统的建设原则:“一体规划,两级体制,三个原则,四大差异”
业务流程应可配置、可重组、可调整,通过对新业务流程的组件式搭建来快速适应相应新业务频繁推出的需求。
图4:“结算处理”及“结算分析”主流程示意图
四、综合计算系统的量化
在进行设备选型及工程设计过程中,往往借助于tpm-c 值等对设备和系统的性能进行量化。为了选择更好的量化标准,在本次工程设计中引入了“系统性能系数K”的概念,对系统的处理能力进行描述。
系统的处理能力是指一段时间内的数据积压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处理(包括数据采集、预处理、批价处理、结算处理、审核校验等)的能力,数值越大,对系统软件处理能力的要求越高。
K:性能系数(K>3);W:单位时间内的话务量;P:处理能力;则数据处理能力P=K*W。
K取2,表示应用系统承担的负荷为系统总体处理能力的1/2,K取3则表示应用系统承担的负荷为系统总体处理能力的1/3。要求各省通过硬件设备能力、应用软件的优化设计等各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确保K不小于3。
综合结算系统是中国电信近几年来第一个全国性统一实施的大规模计费系统。为保证中国电信综合结算系统建设时避免重复投资,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成本和实现软件质量控制及版本管理,综合结算系统的建设管理思路是总部统一部署和组织,按省实施。具体是由集团公司统一设备选型、统一应用软件开发,实现全国范围内业务流程、管理规则、建设方案和应用平台的统一。
一、实施全国性综合结算系统工程建设的目标
(1)网间结算工作从各地市公司向省公司集中,缩小结算差异,充实结算依据,从根本上扭转中国电信结算工作的被动局面;
(2)建成综合结算分析数据体系,稳定、准确、及时地提供数据展示、分析服务,为将来中国电信建设经营分析决策支持系统打好基础,并有能力确保各级计费结算中心向“中国电信的企业内部数据供应商”角色加速转型;
②数据的集中:将分散在各本地计费帐务系统中的结算数据集中到各省省级计费结算中心,实现对结算数据的集中规划、分配、存储、备份/恢复、安全控制等管理,在此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核心数据模型,并加强对自身各种结算业务和竞争对手业务发展情况的分析能力,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③管理的集中:以综合结算系统的建设为起点,逐步建立一套中国电信全国计费结算系统的管理考核体系,加强全国计费结算中心对各省级计费结算中心的业务领导和生产调度,形成全国电信结算工作纵向生产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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