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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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

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计划

【发文字号】闽政[2011]50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6.15

【实施日期】2011.06.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2011〕5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发展环境与总体要求

一、发展环境

二、机遇挑战

三、指导思想

四、发展原则

五、发展目标

第二章优化发展布局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一、拓展两大旅游产业带

二、构建四大旅游产业集群

三、完善旅游中心城市功能

四、推进五大重点旅游增长区域发展

第三章加强品牌建设完善旅游产品体系

一、提升海峡旅游品牌

二、完善四大旅游精品

三、开发四大新兴旅游产品

第四章健全旅游要素延伸旅游产业链

一、完善旅游交通运输

二、加快旅游饭店建设

三、全面提升旅游景区

四、大力发展特色旅游餐饮

五、积极发展旅游购物

六、着力发展旅游文化演艺与娱乐业

七、打造多功能旅游综合体

八、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

第五章创新营销推广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一、强化“海峡旅游”品牌宣传推广

二、策划推介旅游精品线路

三、加强旅游市场开发

四、创新旅游营销方式

五、推动跨省区域合作

第六章加强两岸合作打造环海峡旅游圈

一、着力闽台旅游合作先行先试

二、深化两岸四地旅游合作

三、打造海峡旅游共同市场

第七章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一、创新体制机制

二、壮大市场主体

三、推进产业融合

四、推动县域旅游经济发展

第八章完善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一、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二、完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

三、健全旅游安全保障体系

四、大力发展智能旅游

五、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

六、加强诚信旅游建设

七、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第九章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一、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二、实施“六大旅游工程”

三、实施“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计划”

四、注重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五、强化政策支持

六、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

前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把海西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把我省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对于积极适应新变化,妥善应对新挑战,牢牢抓住新机遇,全面落实新要求,加快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具有重大意义。

《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以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以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进行编制,主要阐明未来五年福建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是制定实施各级旅游规划和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以2010年为基期,规划期限2011~2015年。

第一章发展环境与总体要求一、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福建旅游业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海峡旅游”主题,加大发展力度,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顺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旅游发展环境日益优化。200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把海西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国家旅游局编制《海峡西岸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0)》,确立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旅游区的发展战略;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福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旅游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全省接待境内外游客4.6亿人次,其中国内游客4.45亿人次,入境游客1472万人次,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108%、109%和70%;旅游总收入累计达5298亿元,其中国内旅游收入4474亿元,旅游外汇收入116亿美元,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122%、129%和118%。

旅游景区建设取得成效。福建土楼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泰宁丹霞成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宁德成功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我省世界遗产数居全国前列。大力开发

旅游精品,十大旅游品牌进一步提升。全省A级景区达87家,比2005年增加59家。全省有16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6个国家地质公园、1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8个国家森林公园、85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2个国家旅游度假区、24个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旅游交通条件持续改善。温福、福厦高速铁路建成通车,多条高速公路建成并投入使用;民航航线航班不断增加,厦门建成邮轮中心,开通邮轮航线。现代化的综合交通网络极大改善了福建旅游可进入条件。

闽台旅游交流不断深化。积极争取两岸旅游政策先行先试,福建成为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首批省份,福州、厦门成为两岸直航点,福建口岸成为省外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的重要通道,海峡旅游博览会成功举办六届,闽台旅游交流合作走在全国前列。福建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区域。

旅游行业管理进一步提升。2009年全省游客满意度综合指数为84.4%,高出同期全国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加强诚信旅游建设,旅游企业素质不断提升,规模不断扩大。全省有各类旅行社746家,11家营业额超亿元,5家进入全国百强;综合性旅游集团达4家。

二、机遇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发展面临难得机遇。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逐渐减缓,世界经济有望恢复增长,旅游消费预期进入上升通道,有利于拓展境外客源市场。从国内看,旅游业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为旅游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旅游需求更加旺盛,有利于发展国内旅游、拓展省外客源市场。ECFA的全面实施,开启了两岸关系发展的新阶段,为深化闽台旅游交流合作迎来新机遇。从我省看,发展海峡旅游上升为国家决策,旅游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旅游产品日益丰富,旅游基础设施持续完善,为旅游业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实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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