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理在中国的现状与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1年1月10日

目录

一.国际保理业务的概述 (1)

(一)国际保理业务的概念 (1)

(二)国际保理业务的特点 (1)

(三)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的发展状况 (1)

二.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发展存在的问题 (2)

(一)宏观方面的问题 (2)

(二)微观方面的问题 (3)

三.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发展问题的原因 (3)

(一)宏观方面的原因 (3)

(二)微观方面的原因 (4)

四.完善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发展的建议 (4)

(一)国家方面的措施 (5)

(二)保理商方面的措施 (6)

五.总结 (6)

六.参考文献 (7)

国际保理在中国的现状与发展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脚步不断的加快,国际贸易已经是全球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际贸易竞争的日益激烈,世界买方市场的普遍形成,作为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手段之一的国际保理以其独特的应用优势在在愈演愈烈的国际贸易竞争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中国是一个贸易大国,所以非常有必要在中国发展国际保理业务,促进我国的国际贸易业务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国际贸易业务起步较晚,发展较为缓慢,所以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无论是业务量还是业务经验都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本文希望通过对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发展的现状的阐述及原因的分析,对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顺利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字:国际贸易,国际保理,存在问题,完善

经济全球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的主流。国际贸易是经济全球化的一个具体体现,国际贸易从货物的买卖、货物的运输以及交易的结算方式和手段都体现着这一趋势。在传统的国际货物买卖中,主要的结算方式有三种:汇付、托收、信用证结算。这三种结算方式因为各自的特点而形成不同的优缺点,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中国经济的逐年发展,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中流砥柱,其中的国际货物的交易量更是非同小可,在这主要的三种结算方式中,信用证在中国国际贸易的应用非常广泛,在中国现有出口业务中,60%以上的业务通过信用证方式结算,但是由于国际贸易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国际贸易的格局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由原来的卖方市场转向了买方市场。传统的结算工具——信用证,是在卖方市场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结算方式,在很大的程度上它是有利于卖方的,这一特点与当今社会所逐渐形成的买方市场的利益并不相符,所以导致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缺陷日益加剧,信用证结算的比例也逐年下降,而对买方有利的赊销结算方式却逐渐盛行。

国际保理是指供应商与债务人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保理业务,即保理商以赊销方式向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买方出售商品或向供应商提供综合性金融业务[1] 。具体而言,是指保理商向以赊销方式向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买方出售商

品或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提供的综合性的金融业务,供应商将其与买方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的所有权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则为供应商提供资金融通、账务管理、应收账款收取和信用风险承担中的两种或全部服务。由于国际保理能够很好的解决信用证结算方式所带来的程序上的复杂性,简化了交易的过程,节约了成本,而且有效的减少了交易中进口商的风险,所以近些年来国际保理在国际贸易中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国际保理作为一种新兴的国际结算方式得到了各国贸易双方的认可,已成为增强一国在国际贸易中竞争力的重要筹码。

从国际保理的产生到发展至今,国际保理业务从少数的资本主义国家向全世界范围内扩展,中国也不例外。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脚步,中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国际贸易的范围和数量也在不断扩大和增加,这就使得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有了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所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的国际保理业务也已经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为将来取得更好、更远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国际保理在中国起步比较晚,加上中国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的发展必然会产生一些问题。

首先,从宏观上来讲,中国的国际保理业务面临诸多问题:国际保理在中国起步的时间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晚,发展也势必落后国外一些国际保理体系已经非常健全的国家。早在18世纪中期的英国就已经出现了国际保理,二战以后,各国面临资金匮乏的问题,而国际保理能够为买卖双方进行融资的优势使国际保理业务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各国开始争相发展国际保理业务,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特别是在欧美的资本主义国家中,日益发展的国际保理业务逐渐取代了传统的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汇付、托收和信用证,成为最重要的结算方式。据联合国贸易发展中心2000年的统计数字,全球保理业务量达到了115060亿欧元,其中欧美国家占到了84%,保理业务基本上取代了信用证。相比较我国而言,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起步较晚,发展较缓慢。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保理业务的起步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保理业务才有了不断发展的空间和实质条件。1992年,中国银行首次在我国推出国际保理业务,成为中国第一家办理国际保理业务的保理商,这标志着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才正式的拉开序幕。

其次,从微观上来讲,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在具体的业务应用中也存在不少问题,表现在:第一,保理业务种类的局限性,在我国保理业务主要是国际保理业务,并且仅限于国际出口保理业务;第二,暴力业务范围的局限性,我国的保理业务仅限于货物贸易的出口,而对于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则不包含;第三,保理业务规模小,交易量少,我国的保理业务仅有几家银行才办理,业务的规模有限,每年办成的业务数量较少。

纵观我国国际保理所存在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导致我国国际保理发展落后的原因很多,既有宏观层面的包括外贸环境、政策法律环境、人才匮乏等因素,也有微观层面的诸如保理服务有限性、综合费用的因素[2]。只有正确的认识这些制约因素才能更好的解决我国国际保理业务中存在的缺陷。归纳起来,主要的原因有:

从宏观角度看,首先是我国国际保理业务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相较于欧美国家,是非常晚的起步。所以我国接触国际保理业务的时间较短,形成国际保理经济和社会环境的时间不足。我国的大部分企业还没有能力以自己的商业信用为基础来办理国际保理业务,只靠国家的一些商业银行开展自办业务来办理国际保理业务,虽然我国的商业银行有良好的资信,但是由于这些银行的职能有限,而且这些银行对国际保理业务的定位不够准确,导致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缺乏发展的动力。市场经济从某个层面上来说,其实就是信用经济。中国处于市场经济阶段的初期,市场经济秩序还有待完善。目前,我国企业信用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都处于缺失状态,拖欠资金、恶意逃债、走私骗税、偷税漏税行为屡见不鲜。这对建立在商业信用上的国际保理业务存在根本性的缺陷。

其次是虽然中国银行于1993年,被世界最大的保理国际组织——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吸收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并且也接受了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制订的《国际保理公约和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制定的《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和《国际保理仲裁规则》,但到目前为止,国内尚未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既符合国际规则,又符合国情的国际保理业务法律体系。这一立法的现实状况完全不能满足政府指导、监督我国保理业务顺利开展和具体实施的要求。这种状况十分不利于国际保理业务的应用及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3]

从微观角度看,我国国际保理也存在一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