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3种全氟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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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3种全氟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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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标准导报》2016年第02期
1月4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联邦公报上宣布对《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21 CFR part 176中的间接食品添加剂清单进行修订,删除§176.170第(a)(5)表中3项全氟化合物,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这3类长链全氟化合物。
该修订即日生效。
这3类长链全氟化合物详细信息如下:
1. 单全氟烷基或双全氟烷基磷酸酯二乙醇胺盐,此处烷基为双数,碳链长在C8—C18范围内,氟含量在5
2.4%—54.4%,固体;
2. 戊酸-4,4-双[(γ-ω-全氟C8-20烷基)硫基]衍生物-二乙醇胺化合物,CAS号:71608-61-2;
3. 磷酯酸的全氟烷基替代物,由2,2-双(γ-ω-全氟C4-20烷基硫基)甲基-1,3-丙二醇聚磷酸和氢氧化铵反应形成的铵盐。
FDA指出具有类似化学结构的化合物因具有毒性用作食品接触材料显然不再合理。
该次
修订不再允许以上物质用于纸及纸板产品中的水油趋避剂,因此微波爆米花袋和比萨饼盒的生产商等都会受到影响。
(摘编自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