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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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补贴政策

2007年06月04日 09:16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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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日前宣布,今年中央财政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总额将达到427亿元,这一数字比去年增加165亿元,增幅达63%。

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央财政今年继续增加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是为了“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

据悉,中央财政针对种粮农民拨付的427亿元直接补贴中,粮食直补资金比去年预计要增加约9亿元,增长到151亿元以上,实现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的各地粮食直补资金要达到当地粮食风险基金规模50%以上的目标。同时,在继续保持去年120亿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不变的基础上,新增156亿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增幅达130%,总量达到276亿元。

对种粮农民进行补贴是我国政府“三农”政策的着力点,而保护农民种粮、鼓励农民种粮的最终目的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1998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到了5.12亿吨的历史最高水平,之后,连续5年下降,2003年已跌至4.31亿吨。在粮食5年连续减产的背景下,2004年我国对种粮农民全面实施了粮食直补,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亿元安排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以刺激粮食增产。

2006年,由于成品油调价,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上涨,国家又在粮食直补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种粮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此外,除了直接补贴,国家还推行对良种和农机具进行补贴。

在农业补贴、取消农业税等一系列利农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农民种粮积极性不断提高,国内粮食自2004年以来连续三年实现增产,扭转了连年减产的局面,促进了国家粮食安全。统计显示,我国2004年至2006年的国内粮食产量分别达到4.69亿吨、

4.84亿吨和4.9亿吨。

但朱志刚强调,由于粮食生产受气候条件和耕地资源等制约较大,农资等农民种粮成本也有所增加,目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国家惠农、支农政策力度,更好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根据最新公布的《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目标和导向,重点鼓励多产粮、多调粮、产好粮,以更好地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胡静林说,与以往粮食直接补贴资金主要按种粮面积等多种因素测算分配不同,从今年开始,新增资金分配将直接与粮食产量、商品量和优质稻生产挂钩,产粮越多、粮食商品量越大、优质稻生产多,得到的补贴就越多,以充分调动各地政府和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随着今后对农民补贴资金的不断增加,政府对补贴资金的管理也将加强。据悉,我国第一个以每个农户为统计单位、旨在高效管理涉农资金的中国农民补贴网预计将在今年内正式开通。胡静林表示,这一信息平台将确保所有涉农资金管理更加规范。

国家粮食补贴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09-7-13 17:26:39 访问次数:1783 作者:江夏区审计局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武汉市江夏区审计局胡正全、傅俊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利民工程,是当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自2004年国家实行粮食补贴政策以来,改变了过去对农民多“取”少“予”或只“取”不“予”的分配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粮食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农村的党群、干群关系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从我局近期完成的2007年至2008年度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审计调查情况看,在国家粮食补贴政策的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种粮农户没有获得补贴。一种情况是农户将承包的耕地转包给他人耕种,粮食补贴由财政部门直接上了发包人的“一折通”。如某村支部书记以每年100元/亩的价格承包村机动地500亩,期限5年。该书记以承包价格将土地转包他人耕种,每年坐享数万元的补贴款,耕种者未能获得补贴。另外一种情况是农户耕种了村组机动地或新开垦的土地,财政部门未予审批。如调查中发现,有4个村共计1100余亩耕地未获得种粮补贴。某乡镇则作出硬性规定,对承包机动地等无经营权证土地的粮食补贴申请,一律不予审批。

二是不按耕种面积补贴。粮食补贴面积的核定必需经过核查、公示、上报等程序,少数地方在实际操作中简单地按农户经营权证面积上报,使“粮食直补”变成“农田直补”。

三是调整种植结构不种粮食也可获得补贴。部分地方农民将原种粮土地调整用于种植蔬菜和发展养殖业等板块基地建设,属地政府和财政部门认为有利于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应当给予支持和鼓励,也比照粮食直补标准给予了补贴。如某村实有土地1600余亩,在册面积1160亩,除200多亩种植水稻外,其余1400多亩全部种植蔬菜,这些种植蔬菜的面积也同样享受了粮食补贴。

四是部分种粮农户获得了补贴却未真正受益。农户承包村组机动地经审批后获得粮食补贴,按政策补贴款应发给种粮农户,农户按承包协议向村组缴纳承包费。粮补政策出台后,发包人采取抬高承包费的办法,使粮补资金流向村组集体。如某村有机动地400余亩,在未获得粮食补贴前每亩耕地年承包费为200元,享受粮食补贴后,承包费上调至300元/亩。

原因分析: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管理发放和土地流转存在不规范和不完善的地方。2005年进行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少数村组确权确地工作没有到位,有的没有核发经营权证;有的村组对5%的机动地限额控制不严,无经营权证的村组机动地面积过大,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农民的利益;部分农民常年外出务工,承包的耕地流转频繁,且大多数没有签订流转协议或流转协议未到经管部门鉴证备案,在发放粮食补贴时容易产生纠纷。

2、财政部门在补贴发放的依据上缺乏统一尺度。部分乡镇粮补发放的依据是土地经营权证面积,有的则是税费改革锁定面积,而有的乡镇对超经营权证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了补贴,有的则一律不予以补贴,更有甚者,有的乡镇在村与村之间存在依据和尺度的不一致。就整个地区而言则反映出补贴依据的不统一,从而有可能产生人情补贴,关系补贴,对农村的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甚至滋生腐败现象。

3、粮补政策的把握和宣传力度不够。国家粮食补贴政策执行得好坏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乡、村干部的法律政策水平,与财政人员的监管和政策宣传是否到位有直接关系。部分干部思想上存在粮食补贴资金是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不补白不补等错误观念和认识。

对策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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