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须知

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须知
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须知

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大连市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手续的对象:

用于本市的建设工业产品的供应商,指产品的国内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商或代理商。

二、备案企业须提供下列材料:

1、《大连市建设工业产品备案登记表》一份,须用电脑打印;

2、生产企业(境外生产企业,指中国总代理或代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商标原件及复印件;

4、代理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生产企业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5、计划单列市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全项检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许可证、3C证、推广应用证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本阜新技术产品,应先办理产品鉴定证书,并经试点示范后方可申请登记备案;

8、外埠进连的四新技术产品需提供国家、省、市建委推荐函和有关证明文件等;

9、境外生产企业需提供海关报关单、原产地证明等。

10、产品标准;无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须提供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必须经过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备案。

11、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施工规范等;

12、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注:2-11条所规定申报材料原件用于复核验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三、备案程序:

1、《大连市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申请表》可从大连建设科技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66318618.html,)下载并填写打印;

2、按上述要求材料准备齐全后,每周一~五,09:00~11:30报送到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科技教育处;联系人:俄延华;地址:大连市人民路海关大厦五楼503室,电话:83605344;

备案材料齐全经核查确认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并上网公示。

注:《大连市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大连市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指南》、大连市建设工业产品备案证等网上公示信息可在大连建设科技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66318618.html,)“建设产品”栏目查阅。

物业合同备案流程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物业合同备案流程 篇一: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注意及流程 特别提示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00]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章)物业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座落: 物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平方米,尚在建的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平方米;独立式住宅幢套,计平方米;多层住宅幢单元套,计平方米;8~9层住宅幢套,计平方米;10~20层住宅幢套,计平方米;21~30层住宅幢套,计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幢套,计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幢,层数,套(间)数,建筑面积总计平方米;③商业用房幢,层数,套(间)数,建筑面积总计平方米;④工业用房幢,建筑面积总计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平方米,停车位个;地面停车库个,建筑面积平方米,地面停车位个; ⑥其他用房处,建筑面积计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 四、物业管理期限: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

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述 (2) 1.1.项目背景 (2) 1.2.建设依据 (2) 1.3.建设目标 (2) 第二章总体建设 (3) 2.1.建设原则 (3) 2.2.对现有系统升级改造 (3) 2.3.网上办事事项推广 (3) 2.4.与市事项管理平台、市网上办事大厅对接 (4) 2.5.电子证照库证照采集 (4) 第三章平台及应用系统现状 (5) 3.1.应用支撑平台 (5) 3.2.网络行政审批(服务)综合系统(一期)使用现状 (9) 3.3.镇街政务服务系统使用现状(二期) (10) 3.4.网上办事大厅现状 (10) 第四章建设内容 (11) 4.1.在线申报、受理和审批系统 (11) 4.2.事项推广实施及定制开发 (11) 4.3.事项管理模块适应性改造 (12) 4.4.与市事项管理平台对接 (12) 4.5.与市网上办事大厅对接 (13) 4.6.电子证照库证照采集 (13)

第一章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2013广州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穗科信函[2013]619号)的要求“6月20日前,依照全市统一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全市区(县级市)网上办事大厅区县分厅,实现与省、市网上办事大厅的连通,并保障与省、市网上办事大厅目录系统数据同步。6月10日前,7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一级;7月10日前,6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二级;10月10日前,2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三级;11月底,60%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建设广州市开发区三级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通过与广州市事项管理平台、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实现萝岗分厅全区相关服务事项办理达到广州市对网办率的考核要求。 1.2.建设依据 1.《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2013广州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函》(穗科信函[2013]619号) 2 .《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指引(试行稿)》 1.3.建设目标 1、针对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办事过程步骤及状态要求,对网络行政审批(服务)综合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升级改造内容包括:申办、网上预受理、受理、审批(处理)、补交告知、补交受理、特别程序申请、特别程序结果、办结、领取登记等10个过程信息等过程进行适应性开发改造 2、本次项目将实现网上办事事项进行调研、梳理、核准、实施培训推广,以满足广州市对萝岗区网办率、网上办事深度的考核要求。 3、与市事项管理平台,根据《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接口规范》对接入事项管理平台进行接口开发,完成萝岗区行政审批系统与市事项管理平台的事项数据同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最新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名称:靖州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网工程第四标段建设单位:靖州县建设局 湖南省建设厅制 年月日

目录 1、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备2004-1)…………………………(页)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004-2)………………………………………(页)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备2004-3)………………………………………(页) 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备2004-4)……………………………(页) 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备2004-5)…………………………………(页) 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备2004-6)………………………………(页) 7、商品房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备2004-7)…………………………(页) 8、商品房屋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备2004-8)…………………………(页) 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施2004-1)………………(页) 1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施2004-4)………(页) 11、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 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施2004-3)……………………………………(页) 12、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检查记录(施2004-14)……………………(页) 13、桩基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10)………………………………………(页) 14、地基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9)……………………………………(页) 15、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6)………………………(页) 16、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7)………………………………(页) 17、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定书(湘安监统编2004-1)……………(页) 1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监2004-6)………………………………(页) 19、施工许可证……………………………………………………………(页) 2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页) 21、公安消防、规划和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或准许使用文件………………………………………………………(页)22、建筑节能、室内环境检测报告………………………………………(页)13、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页)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不交税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不交税如何 办理? 关于在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过程应该注意的一些具体细节和一些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注意事项,因为有些政府机关会因为你某些材料提供不完而退回你的备案申请,这样就难免要来回的奔波,费事费力。那么如何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涉及到哪些税费,是谁来交这些税费,承租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不交税如何办理?请听律师365为你专业解答。 热门城市:洛阳律师辽源律师清远律师铜川律师淄博律师娄底律师绵阳律师白银律师遂宁律师临汾律师关于在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过程应该注意的一些具体细节和一些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注意事项,因为有些政府机关会因为你某些材料提供不完而退回你的备案申请,这样就难免要来回的奔波,费事费力。那么如何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涉及到哪些税费,是谁来交这些税费,承租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不交税如何办理?请听为你专业解答。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之前,一定要准备好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 5、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房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原件以及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申请书(去居委会填);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是需要房东一块去社区服务中心大厅办的,因为需要验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原件,但如果房东不愿意去或者没时间去,也可以让居委会人员将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上每一页都敲上居委会章印,一定要每一页都敲

完整版网上办事大厅宣传工作方案

网上办事大厅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网上办事大厅知晓率和利用率,为下一步网上大厅全面推广使用提供保障,依据《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我县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加大对网上行政服务模式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全民信息应用能力和意识,共享信息社会发展成果;让广大群众和企业充分认识和了解网上办事大厅,积极引导办事者在网上办事,让网上办事大厅真正发挥为民、利民、便民的作用。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网上办事大厅的重大意义。现今,互联网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着社会发展。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是县委、县政府强化互联网思维、顺应信息化大趋势、推动电子政务发展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对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效能、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为企业“松绑”、向市场放权、给群众提供方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着力宣传网上办事大厅的主要架构。网上办事大厅是在xx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基础上设立的,前期上线xx 家单位,提供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xx 项;设计了前台个人和企业申报系统,后台审

批及为民服务事项办理系统和在线收费系统三大应用系统。 (三)深入宣传网上办事大厅的主题功能。网上办事大厅开设一站式登录、事项分类办理、事项模糊检索、电子监察、办件进度和结果查询、办件统计、在线咨询、在线评议、手机APP短信平台等10 个功能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实现行政许可、为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升政府办事效率和科学、民主、依法行政效能,提供事项办理指南,开展网上效能监察等。 (四)加强对正确高效使用网上办事大厅的宣传。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多,功能强大,要加强对群众和企业、服务单位的网上大厅使用技能宣传,积极促进网上办事大厅推广使用。 (五)注重做好网上办事大厅的长期宣传。网上办事大厅技术规格高、业务范围广、主题功能多,要长期宣传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对蒙城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宣传方式 (一)理论宣传。编印网上办事大厅宣传手册,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全面介绍,并发放到县直单位、乡镇、村社区、企业、群众,使网上办事大厅家喻户晓。广泛开展培训宣传活动,逐步开展县级、乡镇操作培训会议,以县带乡镇、县镇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审批事项具体执行人员的作用,帮助广大群众和企业全面准确地掌握网上办事大厅各项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抓好会议宣传,积极谋划召开全县性现场会,对网上办事大厅整体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性、集中式宣传报道。 (二)新闻宣传。充分发挥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主阵 地作用,积极报道县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部署、进展动态、创新举措和明显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1、桩基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桩基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B、桩基自评报告 C、桩基验收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基础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地基与基础验收记录表 b、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 c、基础自评报告 d、基础验收会议纪要 B、主体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主体验收记录表 b、主体分部验收记录 c、主体自评报告 d、主体验收会议纪要 D、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a、竣工验收记录 b、竣工自评报告 d、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E、各种核查要录(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b、屋面、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c、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d、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e、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f、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g、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h、其它材料、构件核查要录 F、其它必备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记录 b、工程质量保修书 c、住宅质量保证书 d、住宅使用说明书 E、备案资料 a、市管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单(竣工验收后十天内盖完商砼站、墙改办、市场站、安全站、造价站章) 注:1、造价站的章为成本部协助完成。 2、市场站必须在室外道路、景观完成后才验收。 b、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c、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竣工验收资料合格后三天内) 3、监理单位所需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桩基评价报告 B、地基与基础评价报告 C、主体评价报告 D、竣工评价报告 4、建设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前期手续(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工程施工许可证

深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流程图 当事人提出申请—管理所收文—管理所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双方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单位的: 1、《房地产证》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2、改变房屋原使用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清地价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个人的:产权证明(房地产证、购房合同、按揭合同等)(验原件留复印件)或街道办、居委关于产权的书面证明。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使用房屋租赁管理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单位的: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以被委托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或认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书原件。 个人的: 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须出具经过公证或认证的证明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单位的: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境外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护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个人的: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境外人士须提供护照或居留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须填写《暂住人员信息登记表》,提供20~49周岁女性计划生育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承租手续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五)已作为资产抵押的房屋出租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三、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其它事项 (一)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 办理转租合同登记(备案)的当事人需提交下列资料: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变更时,需按合同登记(备案)的要求出具资料,到房屋租赁管理所重新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目录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工程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施工单位进行自评,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单位完成上述1、2、3条工作后,验收前3日内将综合验收参加的单位及时间通知市建委综合科,并书面提出验收申请要求,验收时市建委综合科现场进行监督。经规划、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取得上述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建设单位填报工程竣前检查申报表,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前检查意见。建设单位已组织施工等单位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工程竣前检查质量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通知建设单位按

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三、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分管质量经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3、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验收意见等(A4纸、打印)。该报告须有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备案所需文件整理齐全,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备案资料报市建设委员会综合科申请备案。 2、对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服务指南之六 6.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2010年3月修订) 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报建的房屋建筑项目和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应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屋建筑项目、市政公用项目中包含的配套专业工程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壹、申办条件 (壹)房屋建筑项目 1.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 2.项目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或备案; 3.项目包含电梯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电梯专项验收; 4.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已按规定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二)市政公用项目 1.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 2.项目已按规定通过规划专项验收; 3.项目包含消防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或备案; 4.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已按规定通过环保专项验收;

5.项目包含电梯工程的,已通过电梯专项验收。 二、办理程序 第壹步:建设单位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下载或到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有关表格且加盖单位公章,且按本服务指南指引的申请资料清单,准备有关资料。 第二步:建设单位在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递交申请资料,且领取办文结果: A.如备案资料不齐全,或建设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或业务办理中心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且未整改完毕的,领取业务办理告知,按要求整改或接受行政处罚后,到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重新申请备案; B.如备案资料齐全,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业务办理中心未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已整改完毕的,领取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第三步:对已备案的工程项目,申请单位可在1个工作日后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询备案信息是否公布。 三、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四、办理地点 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最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改革及《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与之配套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贯彻实施已近三年了,但在这期间,笔者认为大多数相关单位对《办法》和(指南)执行较好。但是也有少数单位(特别是少数建设单位)对《办法》和(指南)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执行不规范。导致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程序混乱,参验人员职称级别、专业验收组人数、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不符合要求,验收上报备案资料不齐等时有发生。 在此,笔者就建设单位怎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以及怎样上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浅谈《办法》和(指南)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和应用。 1、当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完成的工作: 1.1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监理三个单位的各专业人员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功能分别组成几个专业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竣工预验(即内部初验)。 1.2确认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通知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规划、公安消防、环保、节能、人防、电梯、档案、监理、施工等部门,对竣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写出各自的专项检查合格报告或准许使用文件。 1.3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并确定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及组员名单。 1.3.1验收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被委托人担任。 1.3.2设付主任一名,由主任任命,该职务由建设单位派驻施工现场代表或该工程的总监担任为宜。 1.3.3笔者认为还应设工作人员一名,负责会议签到、会议纪录和各种文件签字的传递和收集工作。 1.3.4验收委员会不应少于6人,分别由持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被委托人担任。 1.3.5根据所验工程的功能确定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及组员,一般工程不应少于三个专业验收组(土建、水暖、电气)。 a、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宜在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由主任任命产生。 b、土建专业验收组组员应为四人以上,由主任在参验单位人员中,各任命1人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府令第190号)、《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验收环节并联审批试行办法》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 二、办理事项 主办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协办事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环保验收或环保预验收 三、承办部门 主办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协办部门:市规划局 市公安局消防局 市环保局 四、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五、提交材料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 (一)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1份(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1份(原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1份(复印件); 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及档案移交书1份(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5、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书》1份(原件); 6、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1份(原件); 7、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1份(原件); 8、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1份(原件); 9、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份(复印件); 10、施工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已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且已明确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的证明或竣工结算文件或竣工结算纠纷已进入司法或者仲裁程序的证明。” 11、《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综合评价表》1份(原件) 12、经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1份(原件); 13、商品房工程应提供《新建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1份(复印件); 1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还应提供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份 (复印件)。 15、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绘制的1:500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地形图光盘1张; 市政管线工程提交经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的管线竣工图和测绘资料光盘1张。 (二)城市规划部门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申请表(并联验收项目) 1份(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图(其中建筑工程只提交建筑竣工平、立、剖面图及竣工总平面图)1份(原件); 3、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竣工测量报告(含电子文档)2份(原件);

浙江省电子政务云建设实施方案

浙江省电子政务云建设方案 ——暨省网上政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编制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编制人员:审核人员: 审批人员: 编制日期:

目录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述 (1) 1.1项目名称 (1) 1.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 (1) 1.3编制单位 (1) 1.4编制依据 (1) 1.5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 (2) 1.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 1.7效益及风险 (2) 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4) 2.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4) 2.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5) 第三章项目背景与需求分析 (6) 3.1背景与现状 (6) 3.2存在的问题 (7) 3.3需求分析 (8) 3.4系统功能指标 (9) 3.5信息量指标 (9) 3.6系统性能指标 (10) 第四章总体建设方案 (12)

4.1指导思想 (12) 4.2总体设计原则 (12) 4.3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 (13) 4.4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 1 4 4.5系统总体结构和逻辑结构 (14) 第五章详细设计方案 (19) 5.1物理资源层 (20) 5.2资源抽象与控制层 (22) 5.3政务云服务层 (23) 5.4政务云网络 (32) 5.5安全系统设计 (37) 5.6备份系统设计 (49) 5.7运行维护系统设计 (50) 5.8应急响应 (53) 5.9系统配置及软硬件选型原则 (53) 5.10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 (56) 5.11服务交付以及报价模式 (58) 第六章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 (59) 6.1领导和管理机构 (59) 6.2项目实施机构 (59) 6.3运行维护机构 (59) 6.4项目招标方案 (59)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总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 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加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 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内容进行核查。 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及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 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 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持《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报质监站存档;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当地园林绿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范本

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湖南省建设厅制 申报说明 一、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向当地质量监督站办理 有关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施工单位按承包合同约定的内容施工完毕,已由企业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承 包范围内(含分包项目)的工程进行了全面自检,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与设计图纸的要求,已由 企业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分别签署了《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勘察、设计单位已由单位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有关专业人员参与了对竣工项 目的检查,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程、标准要求,由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注册执业人员签署 认可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了全面核查,符 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与设计要求,已由总监工程师签署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意见与质量评定文件,并加 盖单位公章。 (四)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五)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已设立《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 标牌》。

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做下列工作: (一)建设单位向质量监督站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在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质量监督 站监督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达到合格后,由建 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签署验收意见。 (二)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完整、有效、并整理成册,经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审查签字。 (三)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技术资料提交当地质量监督站审查。 三、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应向质量监督站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内容执行情况、质量责任行为情况、 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情况、工程管理及竣工质量验收情况、质量总体评价等。 4、工程施工许可证。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6、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意见。 7、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有关质量检测与功能性试验资料。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1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已签署意见的竣工结算。 四、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就是建设单位办理产权证书的必备文件。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书,不得转为固定资产;未办理 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纳入城市维护管理范围。 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一份在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并办理质监费结算后交建设单位, 一份交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一份交城建档案机构,一份留质量监督站存档。并按规定长期保存。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方案2014

滨海新区(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发展建设方案 滨海新区(开发区) 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25日

前言 滨海新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建设,是我区公共行政权力实行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的技术载体和平台。按照标准化、制度化、时限化、电子化、优质化,建设好、管理好、应用好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履行为民服务工作程序、集中收费、明确责任主体的功能。 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建设、要逐步完善职能设置,转变传统观念,不断进行理念更新;推动机制创新,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协作机制,打破行政权力的条块分割;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原则,内部制度的保障机制;规范行政服务中心人员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电子监查系统;提升电子政务水平,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创新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1 概述 1.1.1 项目名称 1.1.2 项目投资性质 1.1.3 项目用途及类型 1.1.4 项目性质及责任主体 1.1.5 项目运行机制及管理体制1.2 建设概况 1.2.1 场址选择 1.2.2 原建筑类型及规模 1.2.3 项目建筑功能设计 1.2.3.1 建筑物东立面功能设计 1.2.3.2 一楼厅功能设计 1.2.3.3 二楼厅功能设计 1.2.3.4 三楼厅功能设计 1.2.4 项目电子系统功能设计 1.2.4.1 总体目标 1.2.4.2 功能目标 1.2.4.3 安全目标

第二章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与建设 2.1 公共行政服务窗口设置 2.1.1 行政职能部门窗口设置 2.1.2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2.1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与管理 2.1.2.2 部门窗口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3 公共服务分厅、分中心的设置管理 2.1. 3.1 公共服务分厅的设置管理 2.1. 3.2 公共服务分中心的设置与管理 2.2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网络工程建设 2.2.1 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2.2.1.1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2.2.1.2 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2.2.1.3 电子政务功能建设 2.2.2 电子信息共享网络建设 2.2.2.1 信息服务建设 第三章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 3.1 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3.1.1 行政电子监察主要功能建设 3.1.1.1 实时监察 3.1.1.2 预警纠错 3.1.1.3 绩效评估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 01 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02 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3 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4 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05 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06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07 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08 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09 工程验收合格 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必备的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必备指南-----------------------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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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之六 6.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2010年3月修订) 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报建的房屋建筑项目和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应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屋建筑项目、市政公用项目中包含的配套专业工程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一、申办条件 (一)房屋建筑项目 1.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 2.项目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或备案; 3.项目包含电梯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电梯专项验收; 4.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已按规定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二)市政公用项目 1.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 2.项目已按规定通过规划专项验收; 3.项目包含消防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或备案;

4.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已按规定通过环保专项验收; 5.项目包含电梯工程的,已通过电梯专项验收。 二、办理程序 第二步:建设单位在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递交申请资料,并领取办文结果: A.如备案资料不齐全,或建设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或业务办理中心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且未整改完毕的,领取业务办理告知,按要求整改或接受行政处罚后,到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重新申请备案; B.如备案资料齐全,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业务办理中心未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已整改完毕的,领取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第三步:对已备案的工程项目,申请单位可在1个工作日后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询备案信息是否公布。 三、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四、办理地点 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五、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房屋建筑项目: 1.《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所有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核验证书(核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000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核验证书)

购房合同备案查询四大注意事项

篇一:签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查证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二房屋面积的条款 1.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具体做法:a,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b,公摊面积: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臵。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c,其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臵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另外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另一种,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某些开发企业将这一条规定在合同中直接格式化为“多退少补、据实结算”,此点必须注意不接受,约定清楚。 2.房屋质量的条款 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下水道堵塞、墙面渗水、屋顶漏雨、墙体起鼓等等问题) 注意:涉及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时,合同要求双方对有关承诺的违约责任作出处理约定。避免笼统地写上“由出卖人继续完善”或是“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干脆空白不填。另外要注意楼盘小区内的规划及配套是否与广告说明相符。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 下列情况,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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