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保险基金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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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寿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人把投保人历年缴纳的纯保费和利息收入积累起来,作为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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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给付和退保给付的责任准备金。 (四)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法》第九十七条 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 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提存
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第三节 保险基金的运用
1995年颁布《保险法》对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和形式等作了严格的规定,规定资 金运用的形式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模式。
保险企业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保险资金陆续退出市场。 1996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对于保险资金运用,
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 式。 1999年10月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间接入市。根据当前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规模, 确定保险资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的规模为5%,以后看情况适当增加。 2000年保监会先后批复泰康人寿、华泰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比例适当提高,但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0%。 2001年3月保监会将平安、新华、中宏等三家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从30%放宽至 100%。 2001年5月保监会分赴全国各地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章 保险基金及其运用
[教学目的和要求]:本章要求学生在掌握保险基金理论的基础上 ,理解保险基金运用的原则、对象与意义。 [重点与难点] 保险基金运用的意义,保险基金运用的途径。 [教学形式和方法]讲授、讨论
第一节保险基金的性质与特征 第二节保险基金的来源与构成 第三节保险基金的运用
第一节保险基金的性质与特征
二、保险基金的特征
1,专用性 2,契约性 3,互助性 4,科学性(保险费率计算的合理性) 5,金融性(保险基金的金融市场上的运用)
第二节 保险基金的来源与构成
一、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公共部门保险费支出 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属于政府的财政支出,包括商业保险费的支出
(财产、责任、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费(不包括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居民个人保险费支出 287页 自己出钱,纯消费性支出或投资 (三)企业保险费支出
公共部门保险费支出
居民个人保险费支出
公共部门保险费支出
二、保险基金的构成
1、自有资本金 2、非寿险责任准备金 3、寿险责任准备金 (一)自有资本金(包括注册资本和公积金)
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一般由保险公司法规定,在开业时可视为初始准备金。 公积金,是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公司法的规定从历年的利润中提取,它和保险公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历史问题
资金运用规模和方向受到限制,资金运用渠道过于狭窄 保险资金运用结构不合理,资金运用回报率过低,存在较大的支付
风险 保险资金筹集的计划经济色彩浓厚,投资环境不成熟,资产负债不
匹配 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之间常发生矛盾,片面追
求一面 不公平竞争问题 专业投资管理人才匮乏
一、保险基金性质:
专门的保险机构根据不同险种的保险费率,通过向参加保险的单位或 个人收取保费的方式,建立的一种专门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受到约定 的保险事件发生所致经济损失或满足被保险人给付要求的货币形态的 后备基金.保险公司把收取的分散的保险费集中起来而建立的货币基 金,用来弥补保险事故的发生. 是社会后备基金的一种特殊形态,体现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以 等价交换为原则的商品交换关系. 是以等价有偿原则而建立的一种后 备基金.
一、保险基金运动的过程
社会生产发展 社会生活水平提高
保费不 断增多
投资规模 扩大
保险基金 规模扩大
利润增多
保险基金 进一步充实
保费
保险基金
收益
保险基金
二、保险基金运用的原则(同银行)
•(一)安全性原则 •(二)收益性原则 •(三)流动性原则
三、保险基金运用的形式★
•1、购买债券 •2、投资股票(QDII,QFII) •3、投资不动产(土地,房地产) •4、用于贷款(抵押贷款) •5、进行存款(协定利率)
三、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
根据我国《保险法》及有关规定,保险资金运用方式主要有以下几 种: 银行存款 国债、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
小资料:中国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大事记(1985——2004)
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从法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 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
司的 注册资本共同构成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 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 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二)非寿险责任准备金(一年以下的短期保险)
1、保费准备金:又称未了责任准备金。在当年未满期的保单其对应的入帐保 费则称未赚保费。这部分即为保费准备金。按入帐保费的比例提取(50%)。 入帐保费: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签发保单后入帐的保费。 已赚保费: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一致,当年满期的保单其对应的入帐保费。 2、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会计年度结束时,已提出索赔但未决定是否赔偿及赔多少 而提取的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年度内损失发生,索赔在下年度提出而提取的准 备金。 已决未付赔款准备金:案件已结,赔款已定,但尚未支付而提取的准备金。 3、总准备金:为满足超常赔付、巨额损失赔付以及巨灾损失赔付的需要提 取准备金,税前利润中提取。
四、保险基金运用的意义
(一)促使保险业务即成为积聚资金的手段,又实现组 织经济补偿的目的。
(二)缓解保险费率与利润之间的矛盾 (三)推动保险公司积极开发寿险业务
三、保险基金运用的形式
投资不动产
投资股票
用于贷款
购买债券
进行存款
第四节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分析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经过的历史阶段
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0年至1987年:为无投资或忽视投资 阶段 第二阶段从1987至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 第三阶段始于1995年10月:为逐步规范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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